对一本书来说,它本不需要通过修饰和打扮变得漂亮。书籍的美丽,应当仅靠印刷呈现:比例得当的字体,排版合理的页面,于读者即是赏心悦目之事。书的装订尽可以朴素,当然还要坚固,分量也不能太沉。依照这样的观点,一本书是否美丽,完全是由功能来决定。
然而在现实中,书籍却常常是另一副模样。在德语里,甚至还有书籍装帧和书籍艺术等专业词汇。这些词汇是一种象征,它让人们看到,古往今来,人类为了书籍的“美丽”甘愿付出多大的辛劳。扮靓乃人之常情,正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对此谁又能否认?!纵览世间,大自然之外,丑陋的事物满目皆是。于是乎,人们制作了漂亮的刀具供人切割,设计了漂亮的椅子供人休憩,除了功能,还有美学附加值拱手奉送,只要你懂得如何享受。
不过,恰恰这样的对比暴露了差异。从没有人发明过“刀具艺术”或“座椅艺术”之类的概念,因为这些概念统统都可被纳入设计的范畴。但是,我绝不肯把书籍艺术称作设计,哪怕那些令我厌恶的图书产品也不行。我总觉得,与椅子或刀具相比,书籍与艺术之间的关系要亲密和要紧得多。
在我看来,书籍艺术是尊重文字的一种表现,是用包装来强调书的尊严。没有人会忍心让一篇文字没有包裹、没有任何个性标识,就这样赤条条来到世间,就像没有国王会穿着内裤去接见自己的百姓。即使是教士或僧侣身上的长袍,也总能让人在朴素背后感受到肃穆和庄严。以艺术的方式让书籍的物质与精神属性相匹配,或许这便是书籍艺术的含义所在。
与所有艺术一样,书籍艺术也逃不开失败的风险。在我的藏书中就有一些书,丑陋得令人不忍直视。有时候我会尝试扯掉封套,让书的模样多少有些改观。可这样的做法,并不总能见效。最令我反感的是那些貌似艺术的矫情设计,比如说龙飞凤舞的书名,花哨到无法辨识的字体,还有印在书页边上的图画。这些设计者的用心,似乎只是为了把读者的目光从文字引到别处。可是,即使是这些丑书的存在,也不能成为反对书籍艺术的理由,就像柜子里的衣服再丑再破,你也得穿着它出门一样。无论如何,光屁股上街总不是个好选择。
书籍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