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小沙其实不想让刘姐坐他车子的后座,此前除了小雪姐,没有女孩子坐过,如果说他骑车驮着小雪姐会觉得很有面子,那驮着刘姐就会觉得有些相反,倒不是因为刘姐长得不好看,而是因为她的打扮和口音,会让于小沙觉得有些尴尬。
没有坐成于小沙后车座的刘姐,愤怒也只是持续了半小时而已,在摄影室坐了一会,她那本来就不是很浓重的怒气,就随着她体温的降低烟消云散了。走出来和之前的样子别无二致,还是没话找话一样问于小沙为什么每次都要喝百事可乐而不是可口可乐?于小沙的回答让她有点吃惊:因为我喜欢蓝色!
随口一说的于小沙万万没想到,第二天,刘姐就穿了一件新T恤,连头绳也换了,那颜色就和百事可乐的瓶子一模一样,一下子就让于小沙对百事可乐失去了胃口,当天于小沙让刘姐帮他买可乐,没说要什么牌子,过了一会,就看见刘姐像一瓶二十五升的超大号百事可乐拎着一瓶六百毫升的小百事可乐回来了,于小沙看到百事可乐又看了看刘姐说,他不想喝百事可乐了,去回超市换成可口可乐,一下子把刘姐气的跳脚,又把那瓶可怜的可怜摔在柜台上,丢下一句爱喝不喝,这么难伺候!走到摄影室里面降温去了。而那瓶可乐,于小沙也一直没有动,直到第二天,刘姐给他换来了可口可乐,而那件蓝色的T恤,刘姐则再也没有在于小沙面前穿过。
万事开头难,在散落过一次以后,每次采购完图书,于小沙总要仔仔细细把书捆扎的结结实实,绑牢在车后架上才去音像批发市场采购磁带,最后到邮局去取几十本《读者》、《青年文摘》、《知音》等畅销杂志。几番折腾下来,小沙每天要骑自行车的里程就达到恐怖的一百公里以上。
随着夏天到来,即将等到香港回归的欢天盛世,全国人民都沉浸在史无前例的民族自豪感之中,到处一片欣欣向荣,于小沙个人的图片业务每天超过了五千张,照片工作每个月的收入也达到了两千多元,加上书店的兼职工资,这个数字是十分惊人的。尤其是在一个不到十六周岁的孩子身上,因为当时,一个人成年人在社会上拿到的工资,也差不多四五百元。以书店的大小刘姐为例,两个人的工资也都是五百块钱。两个人尤其是大刘姐,对于小沙的收入都是十分羡慕。于小沙的家人和长辈,也对这个吃苦耐劳的孩子纷纷举起大拇指。
其实赚钱对于于小沙来说,并不是最重要的,贴近书籍,贴近知识,贴近音乐、贴近学校才是他内心最大的渴望,如果换成每天采购白菜,就算给他一千块一个月,他也不会去做。还有经过兼职,他对图书和音响市场,有了更深的了解,对此先一无所知的大学生活,也越加开始好奇,也因此,结识了可以互相扶持一生的朋友。
很快,勤勉又灵动的于小沙就显示了他的过人之处,在图书批发市场的书商们很快也喜欢上这个总是提着大号三角兜的小男孩,因为在学校门口,大学英语星火系列丛书和牛津书虫,都是每天必进,一看到新的英语培训图书,于小沙就马上开始备货,在四六级考试和期末考试之前,更是开启扫货模式。于小沙随时盯着报纸上的畅销书榜,一看到新书到货就马上采购回来,在他的努力之下,不到半年,书店积压的图书,码洋比之前超过了两万元。
看到每天营业额都在上升,金哥很开心,不过当有一天盘点码洋之后,他就很生气,对于小沙说,在你的努力之下,店里码洋多了两万多。于小沙却有些冤枉,因为金哥只看到码洋上升,却不提这半年销量也是大幅提高,于小沙给店里增加的收入都不止两万多了,积压的码洋都是通过赚来的钱补上的,。你不能催着马儿快快跑,又想马儿不吃草啊。其实金哥非常清楚营业额的提升,他只是想在营业额提升的同时,能把库存码洋降下来,要求于小沙除了杂志每种书只进货一本,当天卖完了马上补齐,进货的书一周没人要,马上回去调换。
这样一来,于小沙每天的工作量就大为增加,每天不止要准备进货单,而且要准备退货单,两份书单也变得像菜单一样越来越长,书城的书商也很不爽,每次于小沙一种书就拿一本,采购七八十本竟然都是不同的书籍,写账单就要写十几分钟,有时候还要退几十本,又不能得罪这个金主,这根本不像是书店采购,就像是大学生来买学习资料。
大家都敢怒不敢言,精华书店的郭阿姨,有一天看着于小沙,笑着说,你干脆叫于一本得了,这个响亮的外号,几天之内就在书城传开,书商们都十分认同于小沙这个新外号,觉得非常贴合这个小男孩的特点,走到哪里都把于小沙叫于一本。为了降低店里积压,于小沙只能经常把积压的图书回去调货,换回新书以降低库存码洋,所以,每天于小沙去书城的路上,也会带上一大包滞销的图书。
由于经常在书店,于小沙可以在这里看书,听音乐,有的时候会在书店柜台内帮忙收银,旁边的大学生见到于小沙,会叫于小沙叔叔,等于小沙答应以后,场面就会非常的尴尬,学生们看到社会上工作的人,自然会觉得大一辈,哪怕是比他们还小的于小沙。工业大学有很多南方学生和外国留学生,他们会经常光顾书店,或者买些图书杂志,或者买些磁带CD,让于小沙有机会能接触到来自远方的不同声音。
在那个时候,于小沙开始萌发了对大学生活的一丝渴望,以及对远方世界的好奇,他写信告诉了丁小猫说,他现在不光送照片了,而且还在书店打工,书店就在大学门口,他可以经常学习一些东西。丁小猫很欣慰,虽然于小沙没有什么实际的行动去读书,但是换到了读书的氛围,毕竟已经有了向上的改变,就像在两个人失去联系的那段时间,丁小猫总是能幻想和于小沙在书店巧遇一样,她觉得承载和传播知识的地方,总会使人奋进,给人带来好运。
于小沙在店里兼职,最开心的并不是丁小猫,而是刘姐,她经常会和于小沙说,你没事就来店里陪我玩吧,于小沙看着这个有些土气的女孩子,说我这么忙哪有时间陪你玩。于小沙在店里兼职以后,她想这回好了,每天都能长时间跟于小沙相处,打打闹闹的,似乎把她的内心又激活了,因为家里传统思想浓厚,刚上高一的她为了给弟弟创造更好的学习条件,被迫辍学从远郊来到市区打工。
她一直没有放弃书本的知识,每天都在看英语书,准备以后参加成人高考,于小沙的到来,让她找到了在高中时候的感觉,年纪相仿的清秀男孩她百看不厌,每天在日记里会记下和于小沙的很多感触,有时候还会把日记故意放在外面,大姐看在眼里,不过她知道于小沙是很难和小刘走近,三十几岁的她一看于小沙就知道,这个男孩会很讨女孩子喜欢,小刘像男孩子一样大大咧咧的个性,很难使喜欢温婉淑女的于小沙动心,最重要的是,于小沙经常在写信,给一个女孩子写信,这个女孩子,就是小刘和于小沙之间最大的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