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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的相亲经历之三下

锋哥是个比我还小,但是比我社会气息浓厚太多的一个背头男(大背头,就是一种发型,把头发涂上发胶,梳到后面,露出额头),可能南方人就是喜欢这个发型?我不清楚啊,但是我每次看到这个发型,就觉得是混社会的。不过锋哥是个老实人,老实到不是人。

锋哥第一次去北京找我玩的时候,他定了机票,挑了我工作超级忙的两天。因为总想着机票很贵,我就帮忙定了一个酒店,复式的,大概是500多一晚吧(我特别怕欠人情,宁愿吃点亏也不想以后落人话柄)。这中间我要讲清楚一点,话就免不了有点啰嗦,各位见谅。

来北京的当天夜晚,应该是九点多接近十点的飞机,然后我在机场从九点等到了十一点半,飞机晚点这么多真的让人崩溃。我是从公司赶到机场,因为害怕晚了,特地打车去的,而且当时中午12点吃的饭,下午工作了8个小时,最后一直拖到十一点多我也没吃上饭,抓狂??!后来终于来了,打车直接我说送他去酒店,在坐车送我回家,中间因为谁先谁后,又磨叽争吵了半天,哎,糟心。

第二天中午,他睡了懒觉,我上完班,下午请假陪他逛,中午又是顶着饿肚子,一直走啊走啊走啊,最后我饿的受不了,看到奶茶店,赶紧买了两杯水,递给他一杯的时候,他说他也确实有一点渴。中午饭请他吃的烤鸭,说实话我已经饿到没有知觉,一口也吃不下了……

他来之前,我已经说好了,一起去唱歌玩吧,我一个人一般不太想去。他说好,当天下午吃完饭,问他去唱歌吗,他说都行,但是有点累有点撑,于是又是坐在那消磨时间的一下午。

晚上例行去看演唱会,我的爱豆。好,演唱会在下午6点,于是这是来不及吃晚饭就要赶紧出发的时间。到了以后开始找地方,找到了也没有时间吃饭,又饿肚子,啊,我悲催的胃。演唱会我很开心,是我喜欢的林宥嘉,是我喜欢的《想自由》(强烈推荐各位一定要去一次演唱会现场,那种感受真的很震撼)锋哥在演唱会的时候,睡着了……

演唱会结束以后就各回各家了。

第二天是他要和他北京的发小的聚餐,照理说,没我什么事情,我想休息。他非要我跟他一起去,说自己不认识路,让我带,我说我去了很尴尬啊,他表示提前打过招呼,顺带一个朋友一起去。最后软磨硬泡了接近3个小时,我实在懒得多费口舌,就去了,吃顿饭我还能少块肉吗?西单离我的住处很近,到了以后他们吃饭聊天,我默默。人是要学会沉默的,找存在感这种事很幼稚。如果一场聚会里,别人放任你的沉默,那么也可能别人真觉得你无可无不可。没错,这就是我的状态,你的不插嘴,就成了你不得插嘴。一言难尽。

吃完饭,这群人又要搞事情。说我定的酒店因为是复式,有三张床,他们可以一起去聊天,去玩。于是这些人又觉得时间太早,不如去看个电影吧……我不想看,但是因为在我家附近啊,我了解的最清楚,只能默默的定了电影票。看电影,四个人,锋哥去买薯片的时候,买了三包,他朋友一人一包,他一包,没有我的……好吧,这深刻的在教会我,不要太把自己当回事儿,被人冷落也不值得什么。我也就真的没在意了,毕竟在我眼里,我可能就是不配吃一包薯片吧……

看完电影,我太开心了,总算他明天的机票,第二天就走了,我要上班不用送他了。

锋哥回广州以后,说对我印象挺好的,说我比照片好看(男人的嘴骗人的鬼)。我丝毫没有印证到他对我印象挺好的这件事情。

我说:“做朋友吧锋哥”

锋哥说:“你对我印象不好吗?我做了什么不对的事情吗”

我说:“你很好,你没有做什么对或不对的事情。只是我心目中,我是一包只有空气的薯片。”

锋哥说:“什么意思?”

我说:“意思就是,我不值一包薯片,我不配。”

后来他解释了很多,但是固有观念已经有了,就这样吧,也实在懒得纠缠。

其实想想,他对我印象好,是不是因为我不争不抢不闹不占便宜不插话没有存在感呢?这样是不是他心目中的贤内助呢?但是这样,那还是我自己嘛?我愿意为这个人做这样的自己嘛?这个人也不配。

所谓的牺牲,大概就是保留自己,不表达,给别人表达的机会,不争抢,给别人争抢的机会,不闹脾气,给别人生气的机会,不说话,给别人逼逼的机会!但是请别在我面前逼逼,因为我不会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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