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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致命的威胁

罗宾把汽车停在了圣山姆士街的拐角,又把车窗摇下来,立即一股阴冷的空气灌了进来。

“啊,好冷!”

在春季里,天亮前的冷空气足能够冻得人手脚麻木。罗宾不由得往双掌中呼着热气,一边还用力地揉搓着双手。接着,他一边在原地小跑着热身,一边留心着寂静的街道上的风吹草动。

煤气路灯流动着淡青色的光芒,朦胧地照耀着空无一人的宽广街道。

这个地方的别墅里都有宽广的花园,富丽典雅的高大建筑、房屋都坐落于花草掩映之中。

罗宾在路口将车子开到了石头墙壁的后边,在黑暗的角落里停了下来。

他走下车来,顺街挨家挨户地查看门牌。

罗宾并不清楚莫格焦所指的“坎克斯”别墅究竟在什么地方,然而凭着他多年以来行走江湖,从事怪盗事业得来的阅历和直觉,他敏锐地感觉到这座别墅也许就在离他不远的地方。

他朝着前方,大步走去。不一会儿,他发现了一扇半掩半开的门,还有一部私人侦探车停在大树的背后,那是一部1908年款型的勒若老爷车。

“对!正是这儿。艾尼将门半开半掩,正想叫后来追随而来的哥士度进到里面去。我的第六感准确极了!”

罗宾悄悄地走了进去。

发觉在沙砾铺设的甬道的那一端,有一座两层的别墅型建筑物直立于此。

罗宾以为会有一只恶犬看家护院,然而他搜寻了一圈,并没有发现。

罗宾又在两边的树丛之中搜查了一番,什么也没有。四周一片沉寂,仿佛都在梦里。罗宾来到了玄关的正面,发现玄关的门半开半掩着。

“这儿一定是他们兄弟二人碰头儿的地方。假如那个被杀死在车上的人是哥士度的话,那么先来的这个人一定就是艾尼了。”

玄关的门不声不响地敞开了,里面漆黑一团,伸手不见五指,而且毫无动静。

罗宾站在那儿,侧耳倾听。顷而之后,他试探着向前走去,一步步地挪动着步伐。

尤亦里区以别墅豪华而在社会上享有声誉,这儿不仅有高大宏伟、富丽堂皇的房屋建筑,还有以华丽高贵的家具摆而饰著称。

罗宾蹑手蹑脚地向前走去,避免碰到桌椅。他慢慢地用手试探着向前走,间或停下步子,竖起耳朵倾听一阵,四周依旧是死气沉沉的,似乎沉在水底下一样,更像被埋在了阴冷的墓地中。

春天的夜里,寒风凛冽,彻入骨髓。四周漆黑一团,使罗宾心口压抑、沉闷,好像连呼吸也微弱了不少。由于寒冷,他的全身不禁颤抖着。

“咦?这儿似乎没有人在!也许艾尼已经离开这里了,甚至像哥士度那样被人暗害了也说不定。”

罗宾站在黑暗中盘算了片刻,又向前迈动了脚步。

“呜……呜……呜……”

一阵女人的低沉、压抑的啜泣声传到了罗宾的耳朵中。

由于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而且声音就响在附近,连英勇无畏、胆大心细的怪盗罗宾也觉得心惊肉跳,他直愣愣地站在那儿,纹丝不动。

罗宾屏声凝气,又认真地倾听了一下,但那声音却听不到了。

他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过去,猛地又有声音隐约响起。

“别……求求你……你别如此对我……不要这样……”

那是一个女人努力挣扎、求饶的声音。

“啊——啊——”

女人发出痛苦不堪的呻吟,大概是她的嘴巴被人堵住了,或者是嘴巴被布条捆住了。同时伴有蹬踢地板的声音传过来。不过,片刻之后,一切声音都消失了,周围还像原来那样宁静。

罗宾蹑手投足地继续摸索着向前走去。

“砰!”

罗宾稍不留神踢到了门上,他赶忙蹲下身去,耳朵紧贴在门上,敛声屏息地听着室内的动静。

一阵寂静,可怕的死一般的寂静!

在近乎使人呼吸停止了的一团漆黑当中,声息全无反而比啜泣或者呻吟声传来更让人毛骨悚然。

“呜——呜——”

这时候,罗宾又听见了好似是被堵上了嘴巴,或者是谁在轻轻哼唱着歌曲……

罗宾站起身来,伸手握住房间的门把手,轻轻地打开了门。只推开了一条20厘米的缝,接着罗宾把脑袋伸进去探看。里面是一间灯火昏黄的大客厅,钢琴上燃着一只小煤油灯,发出幽暗的光。

于是,罗宾贴身于地,匍匐前行。

“啊!”

一具死尸醒目倒在地板上,把罗宾直惊得魂飞魄散!

那是一个年老的老妇人,她被绳索捆绑着手脚,一点也不能动弹。她的嘴巴也被缠上了一层厚厚的布条,也许是怕她发出叫喊声。一点儿缝隙也没有,她身穿黑色的长衣,外面套着一件洁白的围裙,看上去好像是个老仆人。

她这么大的年纪,当然承受不了这番非人的折磨,因而女仆人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好像昏迷过去了,又好似死去了一般。

紧接着,罗宾又看到了一个女人。

她坐在房间的角落里,手脚也被人牢牢地捆绑着,缩成了一团。

有一男立于她身旁。

由于他们两个背冲着罗宾,因而谁也没有发觉有第三者在场。

罗宾如同一头敏捷的花豹一样,悄无声息地靠近了他的目标。

钢琴上摆着的煤油灯,将他们两个长长的黑影映照在墙壁之上。罗宾看到,那个男子的手中竟然还握着一把寒光闪闪的短剑。男人正用短剑指着女子的咽喉处,并低沉地威胁道:

“假如你不对我说实话的话,那就别怪我手下无情!也许你想品尝一下短剑戳穿喉管的滋味。快点说!”

粗野暴厉的男子站起身来,去取放在钢琴上的灯。

罗宾将身子紧贴于地板上,所以那男子并未发现他在场。

罗宾偷偷地瞥了那个男子一眼,不禁大吃一惊。

那个男子的短眉毛又浓又黑,蓄着胡须,身材粗壮结实。他的形象跟那个被褐发美人的爪牙开枪击毙在汽车上的那个男子一摸一样!这太让人惊诧万分了!不同的是,他看上去要年轻一些,这一定是弟弟啦。罗宾心中暗自思忖:

“假如被杀的那个男人是哥士度,那面前这个男子一定叫艾尼!”

罗宾静静地伏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

片刻,艾尼将煤油灯提到女子的脸前面晃了几晃。

“天?竟是她!”

罗宾心中惊异万分。原来,被艾尼恐吓的人,想不到是不到4个小时之前,在济若里街上被两名歹徒攻击,却被罗宾搭救的金发美女——班思小姐!

啊!原来她根本未去参加倍侬·哥雷休夫人举办的宴会,却到这个地方来了。也可能是被人挟持到这儿来的!

假如事情真是这样的话,那么艾尼并不清楚兄长哥士度被褐发女子和她的手下人暗杀的事喽。因而,艾尼把班思小姐囚禁在这个地方,以等待哥士度的帮助。嗯,这个分析差不多。

如此说来,班思小姐和那个迷人的褐发女子一定是同伙了,再者莫格焦兄弟要调查的对象正是她们两个。

然而,不幸的是哥哥哥士度被这伙人杀死了。

“可是,令人疑惑不解的是哥士度和班思的衣服上都戴有一朵洁白的秋牡丹,这么说,这是否表明,班思小姐委托哥士度兄弟跟踪、监视那个褐发女子和她的手下的活动,但未曾想行藏败露,而被那帮穷凶极恶的暴徒们杀人灭口?唉,这些让人摸不着头脑。”

罗宾感到事情千头万绪,乱成了一团麻,然而思维缜密的他,还是静下心来从离奇古怪的事情当中,试着理清脉络。

哦,我清楚了!哥士度、艾尼两兄弟可能是被某个人雇用,去调查那个班思小姐及褐发美女的活动及来历。

后来,班思小姐听说了这件事。然后就制造了一个与哥士度见面的机会,并把一朵白色牡丹花别在晚礼服上,作为联络暗号。接着班思小姐就给那个褐发女子打电话通报这一消息:

‘衣襟上别着一朵白牡丹花的男子是个私人侦探,在监视咱们活动的就是他,你要小心提防,清楚了吗?’

这样,褐发女子便吩咐手下将哥士度干掉了。哥士度中了班思小姐的阴谋,才白白搭上了一条性命的。

当我把班思小姐从歹徒手中救出来以后,她遗落在车上的白牡丹花,不用去想,也是她故意留下的。

她可能正在策划一项秘密行动,害怕我插手,然后有意把秋牡丹落下了。在那之后,她又告知褐发女子注意我。在我送她回家之时,她得知我是俄国贵族青年,并且知道了我的姓名,便对我加强了戒备,这由其说话口吻与神态就能够看出来,甚至连自己的住处都不愿让我知道。

“然而我并没有注意到,竟然把秋牡丹别在衣服上去参加宴会。出人意料地被他们掳去,差点儿送了性命。唉,我这个手眼通天的怪盗,没想到栽在了她们手里。”

罗宾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自嘲地暗自苦笑一声。

班思小姐和那个褐发美人到底在搞什么鬼名堂呢?而且,雇私家侦探去调查这两个女子行踪的人又是何人呢?

“有一点是能够肯定的,莫格焦兄弟一定是受某人的委托而进行侦察和监视工作的。可是,这个人又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暂时假设把这个神秘人物称作幕后指挥者‘X’吧!我只要把那两个古怪的女子牢牢地盯住,总归有一天,我会揭开这个幕后操纵者‘X’的真实面目!”

“你听清楚!假若我将这个短剑对准你的脖子刺进去,哈哈哈!那这尖利无比的刀刃会将你右边的大动脉切断,并且刺透气管,接着啊……切断你左边脖子的动脉血管,再后来,刀尖就会从你左边耳朵的下面穿过去,哈哈哈!”

艾尼阴森可怖地举着冰凉的利刃,在班思小姐的右耳旁边轻轻地拍了几拍。班思小姐被他这一举动吓得浑身抖索,脸庞惨白如纸。

罗宾捏紧了拳头,时刻准备在紧要关头扑向艾尼。

“我给你有1分钟的考虑时间。”

艾尼边说边从背心衣袋里掏出了一只手表,跪在地板上开始计数:

“50秒……40秒……”

罗宾悄悄地移动到艾尼的身子后面,做好了准备。

“30秒钟……20秒……”

罗宾的手心满是汗水,他赫然地听见自己的太阳穴在“扑、扑、扑……”地杂乱地跳动着。

“……还剩10秒……9秒……”

就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刻,班思的嘴唇一开一合地说出话来。

艾尼斜着身子,耳朵贴在班思小姐的唇边:

“听不清!大声说……”

罗宾全神贯注地想听到班思小姐的话,然而她的说话声细如蚊蚋,根本就听不到她在讲些什么。

罗宾忧心如焚。

然而,艾尼点点头,好像完全知道了。他把怀表放回衣袋中,扭过头面对班思小姐说:

“很好!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我马上就可以知道。你老老实实地留在这儿,别想搞什么花样!”

艾尼手提着煤油灯站起身来。

煤油灯的油大概快要用完了,黑烟像一条弯弯曲曲的蛇一样袅袅上升。

罗宾立刻藏到旁边的长沙发后面。

艾尼并没有察觉沙发这边有一个人,他直接走向钢琴,接着把钢琴盖子掀开,把右手伸到里面探摸。

猛地,他的手指触到了琴键,一阵“叮咚叮咚”的响声传来。

“原来放在这里,哦!真是让人无法猜测!”

艾尼从琴键的下面摸出了一叠厚厚的大信封。

这是一种黄色的信封,同一般的信封并没有多少区别。

艾尼郑重地把这叠信封放进口袋中,也不管四肢绵软、瘫倒在地的班思小姐,绕过罗宾藏身的长沙发,径直地向外面走去。

罗宾耐下性子,依旧藏在沙发后面。尽管他完全能够从艾尼背后扑上去,把那些信封夺过去,再用桌子上的电话向警察局报信通知他们。

然而如此一来,自己悄悄地潜入坎克斯别墅的事,不就人尽皆知了吗?

“要是如此,那就坏了事了!一招不慎,全盘皆输,我最好是暂时不出面较为稳妥。班思小姐和那个老佣人不久以后就会被人救起的,不必为她们担心。如今,我最要紧的事就是偷偷地将艾尼手中的黄色信封夺到手中。”

罗宾盘算好之后,又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了大厅。

这时候,大门的另一边传来了发动汽车的声音。

罗宾返回了停放在石墙背后的藏汽车的地方。

他极速地往布兰米街莫格焦兄弟居住的公寓飞奔。

公寓的门外,已有一辆私人车停在那儿了,正是那辆1908年款型的勒若老爷车,已经十分破了。

罗宾抬目向二楼看去,看到莫格焦兄弟的房子里面灯亮着。大概是艾尼这个家伙正在翻阅从班思小姐那里搜查出来的那些神秘的黄信封。

罗宾计划等待艾尼入睡之后,再偷偷潜入房间里面。他在公寓楼外闲游约摸半个多小时,二楼上艾尼房间里的灯光终于悄悄地熄灭了。

可是罗宾并不急于动手,他依旧在门外踱着步子,好让艾尼沉沉地进入梦乡之中。

过了差不多20分钟,罗宾走到公寓大楼的入口处,按了按门铃。

“很晚了,谁?”

楼层的管理员睡意犹深地缩在屋子里面问道。

“我是莫格焦,对不起,打搅了!”

罗宾用手帕捂嘴巴回答。

莫格焦兄弟住在这所公寓之中,经常是一个人先回家来,而另一个回家比较晚。针对这一点,楼层管理员已经习惯了,毫不犹豫地按下了开门的钮,放罗宾进来。

罗宾走进敞开的自动门里,管理员连头都没有探出来。

爬上漆黑一团的楼梯,罗宾来到了莫格焦兄弟的房间门口,他又由身上掏出从哥士度的尸体上找到的钥匙,悄悄把门打开。

他先向前迈了一步,仔细辨别动静。漆黑的室内特别地静,幸运的是罗宾的动作未把艾尼惊醒。

罗宾在黑暗中摸索前行。由于刚刚来过一次,因而房间里家具摆设的位置还清晰地印在罗宾的脑海之中。

罗宾悄无声息地闪进事务室里,摸到了办公桌上放着的那支蜡烛以后,从自己衣袋中取出火柴盒。

罗宾一只手举着蜡烛,一只手将办公桌的抽屉打开。

发现抽屉里面放着些白纸和记事本,另外还有一叠信封。

这些信封全然未用过,但无论颜色和形状,都与艾尼想方设法从班思小姐那里夺来的信封如出一辙。

罗宾又翻看了一遍,丝毫没有收获。他在旁边发现了一个档案文件柜,接着伸手去拉那个抽屉。

他刚刚把抽屉打开一半,猛地房间里铃声大作。

“坏了!抽屉里配备了防盗铃,我怎会如此粗心呢?”

罗宾对于自己的疏忽,感到一阵烦恼和懊悔。

然而,铃声片刻后停下来了,紧接着又再次响起。

“是电话!”

罗宾扭过头,看到桌上的电话正在呼叫着。他立刻掐断了蜡烛的烛芯,熄灭了烛光。假若是吹灭的话,房间里就会留下一股烟火味。罗宾真是个阅历丰富、头脑灵活、反应迅速的名副其实老手。

他在黑暗之中,把打开一半的抽屉又推回原位。接着来到窗边,闪身藏在了窗帘后面。

门被推开了,被电话惊醒的艾尼,身着皱皱巴巴的睡袍,拖着拖鞋,手提着煤油灯进了事务室。

“烦人!什么时候了,谁还打来电话?”

他嘀咕着把电话拿起来。

“喂……喂,喂!我是……你说什么……这是真的?”

在煤油灯光的映衬之下,他脸上的肌肉抖索着,浓密的胡须不住地战栗。他一下跌坐在桌子上,一只脚踩在椅子上。

“他……在路边树下……嗯……是巡逻的警察发现的……在哪?嗯……亚利萨达桥前的树下……”

他的神情紧张,目光呆滞,好像失去了魂魄一般。他把打电话的人所说的话,又低声重复了一遍。

“真的是他吗?你们不是搞错了吧……他怎么会死在那儿呢……哦……我知道了。他衣袋里放着名片夹……到底是谁下的毒手?是强盗干的?或者是杀人狂……哦……你说什么?不像那种人……好……好……好的,我知道了,我就去,太谢谢你了!”

艾尼虚脱般地把电话放下,双手捂住脸孔,滴滴眼泪从他的指缝间滑落。立时,他狠狠地哭诉着:

“究竟是谁?”

这让罗宾大吃一惊。刚刚在坎克斯别墅里,正是这个男子在穷凶极恶地用短剑恐吓班思小姐啊!

“刚刚还是那么凶残暴虐的一张脸,如何猛地之间……”

罗宾藏在窗帘后面,屏着呼吸,好奇地想道。

“啊!可怜的哥士度……我让你万分谨慎,但仍然遇上了意外……”

他呜咽着,自言自语,眼泪簌簌地落到地上。

“他是艾尼。”

罗宾借着窗帘的缝隙,打量痛哭失声的艾尼。

艾尼提起了煤油灯。因为他双手颤抖不止,油灯的光芒也随之抖动着。他好像一下子老了许多岁,唉声叹气地拖着鞋向房门走去了。

“真让人心酸,不管他如何凶狠,毕竟还有善良脆弱的一面。”

罗宾不由得替艾尼难过起来。

走廊里缓慢沉重的脚步声终于消失了。

罗宾能够体会出来,此时此刻的艾尼一定是悲痛欲绝。

返回卧室的艾尼好像又走了出来,因为有两次门开和门关上的响声传到了罗宾的耳朵中。不久,罗宾又听到了汽车发动的声音……

罗宾摸出仅余一根火柴将蜡烛点燃,掏出从哥士度的身上搜到的钥匙,把壁橱的抽屉打开了。在小山一般的文件之中,罗宾找到了那叠信封。

“谢天谢地。这就是艾尼想方设法从班思小姐那里抢来的黄色信封!班思小姐把信封藏在钢琴盖下面,艾尼用短剑威胁、恐吓了她好半天,她都不肯随便吐露半个字。如此可见,这一定是一些特别重要的机密文件了。可是他们绝对想不到的是,这些文件已经被我捷手先得。”

罗宾洋洋自得地在沙发上坐下来,把蜡烛放到自己面前的办公桌上。

“奇怪!”

那些信封封得严严实实的,丝毫并没有打开过的迹象。

艾尼还没有看过这些信件……这是怎么回事……啊!也许他还未曾获悉哥士度被人杀害,因而预备等哥哥回来以后,两个人能共同看这些东西。

“也许,艾尼、哥士度两人奉了神秘指挥者‘X’的指示,拿到信封之后,不许他们俩人拆开来看。”

信封的正面、背面,只字皆无。这是一种样式十分普通的黄色信封。

罗宾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抽出几个信封,认真地比较了一下,样式、颜色、大小,不管从哪方面看,完全一样。

“等我看过信以后,再把它装进信封里封起来,一点也不会不会被人发觉。”

罗宾打开信封来,露出好几叠纸。

罗宾拿在手里反复翻看,心里感到特别惊异!

这些纸由二三张纸叠在一块儿,共有12份,本以为是机密文件,可实际上仅仅是几张空无一字、干干净净的白纸!这的确是让罗宾太感到意外了。

为了谨慎从事,罗宾将每张纸都靠近烛光,透过光线,丝毫没有发现用明矾水书写的迹象。这些纸全部都是街上文具店出售的一般白纸。

“艾尼真是傻瓜!而打算偷取信封的我,更是一个愚蠢至极的笨蛋!”

千辛万苦得到的,竟是几张白纸,让罗宾大失所望。

“啊!我真是天下头号傻瓜!为什么就没想到信封里装的会是白纸呢?可怜我白费了一番心机,真是可笑到了极点!”

罗宾摇着脑袋无奈地苦笑,但立刻,他好像明白了:

啊!原来如此!艾尼这个家伙真是个机灵鬼,大概他早已发现我躲藏在长沙发的背后了。

“他回到公寓之后,马上把公文包里的机密文件转移了地点,接着把一些白纸塞进信封里面,把真正的重要文件放在自己的贴身之处,好引诱我上当受骗。但我却被他给蒙骗了,还自以为得计,我真是愚蠢极了,我太小瞧他了!”

罗宾独自无限懊悔,但他又静下心来想了想:

然而……艾尼根本不可能设计下这个阴谋啊……嗯……可能又是那个美丽迷人的金发美人搞的诡计!

那天晚上在济若里街上,那两个歹徒拦劫班思小姐,有可能正是冲这些秘密文件来的。可是班思小姐已经清楚了他们的企图,因而她把文件藏在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而后又伪造了一份假文件,放在了圣山姆士街别墅里的钢琴下面。

正在此时,艾尼来到了,他用短剑威胁班思小姐的性命,要她把真相讲出来。

假设班思小姐马上就告诉他文件藏在哪里,如此以来一定会被艾尼怀疑,认为她撒了谎。所以她故意缄口不言,直至生死关头,她才装作无奈地说出来。

机灵的班思小姐,她可真会装腔作势,连艾尼也被蒙骗了过去。可是……为何艾尼不在别墅里拆阅,或者回家以后马上将信封拆开来呢?

班思小姐被艾尼用短剑抵住咽喉,当时根本不敢有所欺瞒,如果艾尼当场把信封拆开,那她不就是有性命之忧了吗?也许正由于这一点,艾尼才轻信了她的话。

“艾尼和我一样,都是彻头彻尾的大笨蛋!都被班思小姐骗惨了。尽管她的脖子被艾尼用短剑逼住,差点儿被扎透,但她还能无所顾虑地装腔作势,她可真是胆大心细,她真会演戏!”

罗宾心中不由得佩服起班思小姐的胆量。

“可是,为什么班思小姐会出现在那幢别墅里呢?别墅的主人又是谁呢?看来,这件事要认真调查一番。”

罗宾站起身来,从书橱里拿出一本书,返回到办公桌的前面。

这是一本巴黎上层社会上流人物的通讯录。在私人侦探的家里找到如此一本资料,实在是一件平常的事。

罗宾又翻看了墙上的日记:

“圣山姆士街坎克斯别墅。”

然后,罗宾就在这本通讯录中翻阅全部的住在这条街上别墅里的人的姓名。终于,他查出了一位女士的名字——女伯爵塞茜尔·玛利斯

正是!一定是这座别墅。据此看来,女伯爵塞茜尔·玛利斯正是班思小姐的真名实姓。这两位女士就是同一个人,是这样的!

“由我在济若里街上搭救了班思小姐之后开始,就一直对‘班思’这个名字心存疑虑。接着,我开车送她回到的那个位于安信街的府宅,也许是她的本府。假如班思小姐真的是一位女伯爵的话,那她一定是有着不寻常的来历的。”

罗宾心中盘算了好长时间,而后把通讯录放回原处,还把那几叠白纸装进黄色信封里封好,放回原来的抽屉里,并将锁锁牢。

罗宾用犀利的目光环视了一下屋里,确认了自己没有留下丝毫到过此地的痕迹之后,他才吹灭了蜡烛。

罗宾悄悄地从楼梯下来,锁上了公寓大门入口的门,坐上了自己的车子。应当说,那是罗宾从褐发美女和她的爪牙那里抢到的豪华轿车。

罗宾把汽车停在了赫斯莫路口的市场里头,接着徒步向家里走去。

“少爷,是您!你回家啦!累了吧?”

比克娣娃奶妈利索地帮罗宾脱下了他的外套和帽子。

罗宾到卧室里休息了一会,非常惬意地冲了个澡。

“少爷,你饿坏了吧?快来吃点东西吧!”

比克娣娃为罗宾端来了非常简单的餐饭,罗宾兴致勃勃地吃着。

就餐之后,罗宾喝了几杯葡萄美酒,在嘴边叼了一支哈瓦那雪茄,又把刚才经历的事整理了一遍。

不到10个小时,接连发生了许多让人百思不解的古怪之事。既复杂难解,又千头万绪,杀机重重。如果换上一个普通人,一定会被搞得头晕目眩,几乎要心力枯竭了。

然而如超人一样的罗宾却毫不疲乏劳累,反而精神状态很好。他这个人,越是遇上此类稀奇古怪的复杂案件,越是能自然而然生出一股不畏艰险的斗志,如出水蛟龙一般永不退缩。

罗宾盘算好,准备与这个藏在角落里的人物决一死战,他的嘴角显露出了一抹信心百倍的浅笑。

“对,应该如此!”

罗宾胸有成竹地说。

他熄灭了雪茄,躺到床上,头一挨枕头,马上传出了香甜的鼾声。罗宾悄然地沉入了梦乡。

次日,罗宾从梦中醒来,立刻寄出了5封限时信给他散布在巴黎市区各个地方的手下。

罗宾用完早餐后不久,他的手下们一个接一个地聚拢了。

“麦里绍!你的任务是暗中监视塞茜尔·玛利斯女伯爵,所有与她有交往的人,你都要全部查清他们的身份及来历。绝对要小心,千万不能让他们发现,也不要让其他的人发现你在跟踪女伯爵。”

“我知道了,老大。关于这件事,你放心好了!”

“好的。安伯路斯,你负责监视私人侦探艾尼·莫格焦的活动。假设他行迹可疑的话,你就立刻打电话给我。”

“好吧!先生。”

“至于冉方和罗伯夫,你们两个就协助麦里绍和安伯路斯的工作,你们四个人换班跟踪女伯爵和艾尼的日常活动。”

“好,知道了!”

“可以了!立刻行动,抓紧时间!”

四个人匆匆地离去了。

仅余一个名叫耶汉·赫德的手下仍站在那儿。

耶汉和他的胞弟杰瑞,作为精明强干的刑警,私下里却也是罗宾的得力助手。兄弟二人曾经多次向罗宾提供珍贵的资料,而它们都是警局对外界保密,且具有高度机密的内部资料。

曾经有一段时间,罗宾乔装改扮成警察局局长,所以把自己手下的刑警吸收进组织,实在是小事一桩。

“耶汉,跟我讲讲吧!”

罗宾递给耶汉一支雪茄香烟,心平气和地等待着。

“据我所知,原来,莫格焦兄弟二人在警务界的名誉很好。他们俩人原来都是勤于职务的警察,可自从改行做了私人侦探之后,却没听说过有什么特别的业绩,所以委托他们兄弟俩调查案件的人并不太多。”

“如此,他们并不是非常精明能干的人喽?”

是的。可是,我认为他们俩人还是比较忠厚老实的。

昨天午后,我碰到了艾尼,而且和他聊了一会儿天。他跟我说,由于有仇人追杀,因此他的兄长哥士度才会被暗杀。

“此事要从哥士度当刑警的时候说起,一个因为犯罪而被他抓获并投入监牢的男子,对哥士度恨入骨髓。他刑满释放以后,迫不及待地要找他寻仇。说起这件事,艾尼非常失落、悲伤,而且特别气愤。”

“哦?艾尼何透露这些呢?”

“艾尼认为哥士度身上放着的三枚路易金币并没有丢,假若是一般的强盗,他是不会不带走这些钱的。”

“嗯……很对……哦,对了,在附近路口的市场内停着一辆大型黑色轿车。车的后座上满是血渍,可能有杀人案件发生,或者有人受了伤。当然,车牌也可能是假造的,你去调查一下这部车的主人。”

“是,老大,那么我先回去调查一下这件事。”

罗宾点头首肯,目送耶汉·赫德走出门外。

“应当极为注意的地方全都布置好了,等他们五个人的消息,期盼他们能带回一些有意义的消息……”

罗宾点着一根雪茄烟,接着他把司机保克哈布喊来说道:

“保克哈布,你是否记得昨天晚上我救起的那个班思小姐?”

“记得,她不是住在山特若地区的安信街吗?”

“你到那里一趟,调查一下那座府宅的情况!”

“好吧。”

保克哈布走后,罗宾眉头紧锁,想着:

接连发生的这些扑朔迷离的怪事,使我毫无头绪,我必须慎重地考虑一下这些事情。

第一,那几叠白纸,原来我以为是班思小姐设计的阴谋,也有可能是我错了。事实上,也许班思小姐也不知道那些是假信,也许连她可能也认为那些黄色信封里盛的是机密文件呢!因而,当艾尼用短剑逼她说出秘密的时候,她下定决心,毅然决定守口如瓶,不肯吐出半个字。

第二,原想班思小姐与那个褐发女子是同伙,没准她们不仅不是同伙,反而是有着深仇大恨的冤家呢!

第三,班思小姐也可能就是塞茜尔·玛利斯的化名。然而,直到现在,我还没有真凭实据,不能轻易下结论。

“等保克哈布回来以后,全部的事情都可以明白了。”

罗宾正在思索着,保克哈布气喘吁吁地赶了回来。

“先生,我回来了。”

“好,太好了。情况如何?”

“那幢别墅是空的,完全没人住。”

“真的这样。”

“另外,先生,那所空屋子的右侧即为塞茜尔·玛利斯女伯爵的房子!”

“啊……保克哈布,快,快准备汽车!”

罗宾的双眸放光地说。

保克哈布驾车把罗宾送到了目的地。罗宾下了车,他自己则坐在车上。

罗宾用万能钥匙把大门和玄关的门全部打开。

那是一幢建造很久的两层楼式的大房子。穿过玄关,有一个大客厅和一个餐厅,东西两面还有好几个房间,每个房间里都垂着窗帘。

房间里面阴郁灰暗,好像并没有多少家具摆设,显得非常空旷。地板上堆满了灰土,就连通往二楼的楼梯,也布满了厚重的灰尘,很清楚已经有很长时间没人打理过了。

“怎么?有谁来过?”

观察入木三分的罗宾,发现了地板上有靴子的印痕。

那是一个体态苗条纤弱的女性走过以后留下的脚印。由于地板上的灰土只有薄薄的一层,假若不认真观察,是不容易看出来的。然而不管是什么,也休想逃出罗宾犀利敏锐、明察秋毫的双眼。

脚印由一个房间开始,穿过另一个房间然后向厨房那边延伸而去。

这些脚印无论从尺寸、大小、形状上来看,全部一模一样,能够肯定那是同一个人走了好几圈留在地板上的。然而,在楼梯上,却连一只脚印都不见。

罗宾小心翼翼地踩在地上的脚印上,踮着脚尖向前走去。

厨房的天花板上有一块盖板。可是,已经被人掀去了,留着一个足够一个人钻过去的洞口。

罗宾向洞里看去,那儿黑不隆冬。于是,他打开手电筒,照见了一座石头建造的楼梯。

罗宾沿着石阶走了约有20阶,就来到了一块平地之上。那是一条两边有红砖墙的狭长地道。

罗宾又往前走了50多步,看到了一座楼梯。罗宾沿着楼梯上去,没走多远,好像有什么东西触到了他的头部。

罗宾举起手电筒一照,原来头顶上是一块铁板。那铁板尽管能够活动,但好似有人已经从上面固定住了。

“上方是什么地方?”

从地道走势来看,这儿极可能是隔壁那所房子的地下,即是坎克斯别墅的女主人——塞茜尔·玛利斯女伯爵的家。

“嗯……班思小姐就是女伯爵本人,也可能她们两个是姐妹俩。现在,关于这一点,我还不能肯定。”

罗宾沿原路往回走。猛地,他停下了脚步。

由手电筒的光芒看去,看到地道的墙角处,赫然有一个白乎乎的东西。

罗宾弯腰把它捡起来一看,没想到是一朵枯萎了的洁白的秋牡丹!

“原来如此!”

罗宾轻轻点了点头,把花儿小心地用手帕包起来,放入衣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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