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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恶魔的伎俩

在一条人烟稀少的街道上,有一间门面不大的修鞋店。

在这家杂乱无章的修鞋店中,旧皮鞋、皮革、修鞋工具扔得到处都是,给人一种杂乱的印象。

走进这家修鞋店,可以看到左右两侧各有一个柜子,有几个纸盒摆在上面。

仔细一看店里的门,上面已有一块玻璃破了。

挂在店外的招牌是用蓝油漆写的,一层厚厚的尘埃蒙在上面,虽然是灰不溜丢的样子,但是仍然依稀可辨上面所写的文字:皮鞋修理——赛摩。

就在那块衰落破败的招牌上,已可找见字迹斑驳的痕迹。

就在这家修鞋店的中央放着的一把小椅子上坐着一个人,一边哼着小调,一边手脚麻利地修着鞋。

这个人大约四十五六岁,矮矮胖胖的,身着一件衬衣,在他的膝盖上放着一条很脏很旧的皮围裙。

他便是“笑面”赛摩。

他给人一种喜好喝酒的印象,一张光滑整洁的脸,每当人们见到他时,他总是一副笑容可掬的样子。

但实际上,他却是一个十恶不赦的黑帮头子。

无论是杀人越货还是拦路抢劫,没有他不做的。

谁要是碰上他这样的人,可算倒了八辈子霉了。每次作案,他总是计划周密,方法巧妙灵活,即便是警戒得再严密,他也如入无人之境。

对于他的袭击,最好不要轻易反抗,否则就会有性命之忧。

称他为杀人如麻的魔头毫不过分。

然而,平时他伪装得很好,老老实实的,干活也是勤勤恳恳的,对于他的底细别人根本不知道。

就在此时,有一个年轻人进来了,赛摩抬起头看了一眼。

“哦!是约汉来了!不知今天你带什么货来了?”

“这个,你看。”

“这是什么?让我看一看。”

年轻人把那包用报纸包裹的东西递给他,他打开包裹,发现里面放着一双旧皮鞋。

赛摩看了看手中的这双鞋,把右鞋放下,留下了左鞋,他麻利地将左鞋鞋跟部切开。

只是一下,鞋跟就掉了,只见里面的空心部分塞满了棉花。

赛摩将棉花掏了出来,发现棉花里包着一枚钻戒。

赛摩一见到钻戒,便喜行于色。

他拿起那枚钻戒仔细地观察,还放到了眼前来看。

“怎么样?大哥,货还行吧!”

“看样子还可以!只不过不值什么钱,也就值20元吧!”

“怎么才值20元钱?您在开玩笑吧?您给25块算了吧!”

“这怎么行呢?这枚钻戒还有瑕疵,20元这个价已经很不错了。”

“我这还是看在你的面子上,要不才不情愿出这个价呢。”

“要是别人的话,根本就没商量!”

“这不太好吧?大哥,您还是给25块吧?”

“这绝对不可以,你要是不太情愿的话,就把它拿回去!”

紧接着,赛摩又把那枚钻戒塞回到了原处。

当他再次抬起头来时,不由地叫出声来了:

“坏了!坏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连棉花都没塞,就将鞋跟重新钉好了。

“约汉,你快从后门走,莱蒙医生来了。”

约汉匆匆忙忙地跑到了后门,不一会儿,莱蒙医生就进来了。

“哦,是莱蒙医生来了,请坐。”赛摩笑容满面地站起身来,表示欢迎。

“近来买卖怎么样?”莱蒙一边问着,一边坐到赛摩身旁。

“还能勉强度日吧!”

以前,赛摩在坐牢的时候曾患过重病,莱蒙是监狱的医生,给赛摩治好了病。

赛摩出狱之后,开了这家小店。莱蒙不时过来看一看。

“那还不错!”莱蒙一边朗声说道,一边随手从地上拾起那只鞋。

赛摩心中不由得一惊,冷汗都被吓出来了,因为就在那只鞋后跟里放着钻戒。

刚才因为情况紧急,棉花还没有来得及塞进去。

赛摩的心里担心得要命,害怕露出马脚来,让莱蒙识破了。

莱蒙医生却不知其中的奥妙,漫无目的地用手敲打着那只旧鞋。

“赛摩,今天我想向你了解一些事。”

“你想了解什么,尽管问吧。”

“你和杰摩不是好朋友吗?”

“你指的杰摩是那个在井中中毒身亡的杰摩吗?要说我们是好朋友……我们只在干坏事时是好搭档。”

“杰摩父子二人在井中双双中毒丧命,那么你知道还有谁是杰摩的孩子吗?”

“没有,我没听说过。”

“然而,仍然有人会在右手手背上显现红圈标识!”

“噢!这是真的吗?医生!”

“千真万确,这是我亲眼所见的,是一个美若天仙的年轻女孩!”

“年轻,美若天仙的女孩……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杰摩有这么一个女儿,她的右手手背上确有红圈吗?”

“是的,只不过颜色稍淡而已!”

哦,是这样。回想我和杰摩一起搭档的日子,经常听他讲起。

他说,一旦他遭受打击或犯罪时,右手手背上就要出现一个红圈,一开始的时候,颜色还比较浅,慢慢地会加深,直到变成血红色。

“据他讲,在他犯罪后一个小时之内,红圈仍会存在,不过颜色会逐渐变淡。”

“是这样的,别人也是这样说的。”

莱蒙的大脑里还在思考着这个问题,下意识地,他用手轻轻地拍了拍手上的那只皮鞋。

“咦!怎么有这样的声音?真奇怪!”

“哦!医生,皮鞋旧了之后,鞋上的钉子松了,鞋跟即将掉时,便会发出这种奇怪的声音。”

“噢,原来是这样。这只鞋是坏的?”

随手,莱蒙医生又将皮鞋丢在了地上。

这时躲在后门暗中窥视的约汉才轻叹了一口气,他早已吓得全身冷汗直冒!

正当莱蒙打算回去的时候,修鞋店外停了一辆车,这将他俩人的目光都吸引过去。从车上下来的是佛若莲丝,在车中坐着的是她的母亲德丽彼思夫人,她们的目光都注视着店里。

“哦!小姐来了!”

赛摩马上站起身来。

“赛摩,近来怎样?生意还好吗?”

貌美如花的佛若莲丝,笑得像天使一样活泼可爱。

当赛摩刚刚刑满释放时,德丽彼思夫人帮助过他一笔钱,资助他开了这家修鞋店,这也是爱心天使园的慈善项目之一。

当佛若莲丝一眼见到莱蒙医生时,不由得两片红晕飞上了脸颊。她飞快地回忆起了她与莱蒙以前的见面情形。

“哦,莱蒙医生也在这里!”

貌美如花的美少女认出了自己,莱蒙医生感到十分意外。

“请您原谅,不知您是……”

“你记不起来了吗?我叫佛若莲丝·德丽彼思。”

“噢,是的,4年前,我们见过一面。”

莱蒙医生瞪大双眼看着面前的佛若莲丝。真没有想到,这个昔日的黄毛丫头,现在已出落成光彩照人的美少女。

自从那日见过一面之后,莱蒙医生就一直没有去过爱心天使园了。

他已有非常长一段时间,没有看见过佛若莲丝母女俩了。

长期不见面,要谈的事情就很多,他们在一旁说起了话。

“我的母亲就在车里!她很想与你见上一面!”

“我正打算拜见夫人。”

这太好了,随时欢迎你光临爱心天使园。还有,今年暑假,我们打算去赛福东海岸别墅,去那里并不是为了度假。

“我的母亲长期只身支撑爱心天使园,已有些力不从心了,因而决定在那里举办一个慈善募捐舞会,以筹得一点资金……”

“好啊!那里遍布别墅,有钱人多的是,这真是一个非常绝妙的主意。那么,你们打算什么时候举办呢?”

“订在下星期日晚8点,届时欢迎你的光临。”

“我很乐意参加!”

“哦!这真让我感到高兴!我们要离开洛杉矶一段时间,因此今日特地来通知赛摩这件事。”

“原来是这样!你们今日就去赛福东海岸吗?”

“是的,我们已预订好场地了。”

在一边的赛摩,把他们的谈话内容尽记心中。

莱蒙医生和佛若莲丝边走边谈,就这样来到了汽车旁。老管家十分殷勤地替他们把车门打开了。

德丽彼思夫人从车窗里伸出头,笑容可掬地说:

“医生,请上车!”

“这我就谢谢了!”

莱蒙医生上车后与佛若莲丝坐在了一起,德丽彼思夫人坐在另一边。

待大家坐稳之后,黑人麦丽坐到了司机位上,双手紧握方向盘,将车子缓缓启动,开走了。

赛摩注视着他们乘车离去,一丝狡诈的笑容浮上了他的嘴角。

他将那双旧皮鞋放到柜子里,又取出一块海绵。紧接着,他便去打电话。

一开始线路没有被接线员接通。赛摩很是焦急地将电话挂了。

而在此时,躲在后门的约汉探出头来察看莱蒙医生还在不在。

当他看到莱蒙医生已走了,便开口说道:“大哥,20块就20块!付钱吧!”

“怎么?你还没有走!”

为了让约汉迅速在这里消失,摩赛二话没说从口袋中掏出两张10块的争纸币扔给他。

约汉把钱捡了起来,走向店门,又在门口向周围仔细地察看了一番,在肯定了没有被人注意的情况下,才偷偷地走了。

赛摩又开始打那个电话,还算顺利,接线员迅速接通了(这是老式电话,而非现代电话,是摇动式的,并由接线员代打要接通的号码才可通话)。

“请问要几号……”

“请接丁局的1726号。”

又等了一会儿,电话通了。

“喂!我是施晶娜,请问你是谁?”

电话的那一端传来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赛摩十分警惕地看了看店内,又看了看店外,在肯定了不被人监听之后,才压低了嗓音对着话筒说:

“施晶娜,我是赛摩,我这里有急事,需要你马上过来!”

过了大约20分钟时间,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女子开车来到了赛摩的修鞋店。

她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一双水汪汪的蓝色大眼睛,鲜红而饱满的双唇如同玫瑰花瓣似的,身材苗条而秀丽。

“大哥,到底有什么事情?”

你坐下来我慢慢讲给你听。

这件事非常重大。今晚,你就起程前往赛福东海岸,住在哥览酒店。

你要装扮成南方大农场主的女儿。你一定要住在第一流的大房间,出手要阔绰。

有一场慈善舞会将于下星期天晚上在那里举行,届时有很多当地的豪门望族、社会贤达应邀前往。那些住在酒店里的有钱人也将被邀请参加。

你要混在那群人当中,在舞会进行之中,抓住可乘之机,偷取他们的金银首饰、现金手表等物。

“我相信你一定能够马到成功,手到擒来。尽管你的年纪不大,但是颇有胆识。再说你也是个技艺高超的女扒手!我坚信你一定能够大获全胜!”

“这件事听起来很有意思的!但是,大哥,这段时间以来我的手头很拮据,那种豪华的大饭店根本住不起!大农场主的女儿一定装得不像。”

不必担心,所有的活动经费都由我给你出,你只管大手大脚地花就行。

不要乘坐那中一般的汽车去,你去包租一辆豪华汽车去。

“你驾驶豪华汽车,非常气派地将车停在饭店门口,以你的相貌仪表,装束打扮,一定像个有钱人的千金小姐。”

“这太好了!”

“当然,这是为了暴敛一把而下的本钱,你一定要偷回几十倍、几百倍的钱物,你一定要抓住机会,扩大战果!”

“这副担子太重了!”

“那是,我相信你能一举成功!”

“可我还是有点担心,要是露出马脚,让人抓住怎么办?”

“我教给你一个万全之法,你知不知道‘红圈咒语’的事!”

“我听说过,你是不是说那个中毒而死的杰摩?”

是的,他患有一种不可思议的遗传病,每当他犯罪的时候,都会有红圈标识出现在他的右手手背上,在他作案后的大约一小时内,这个标识都不会消失。

“这一点,莱蒙医生和警方都已掌握了,我们可以利用这一点。”

“我不懂你的意思。”

你不是有化妆用的口红吗?你可以先在手背上用口红画个红圈,再去作案。

“记住,作案时要让人看见那个红圈。”

“你的意思是,要让人们知道作案行窃的是一个手背上有红圈的人,但是,手背上有红圈的杰摩不是已经死了吗?”

原来,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但是莱蒙医生对我说,这世界上还有一个人的手背上也会出现那样的红圈,并且还是个美如天仙的年轻女孩!

“那么,这就是说莱蒙医生和警方都知道世上还有一个手背上会有红圈的人,这正是我们所要利用的!”

“你的打算是让我去伪装那个手背上有红圈的女子?”

“是的!”

“要是我被人看出来了呢?这多么危险呀!我才不想干呢!”

“你让我把话说清楚嘛!舞会进行当中,要是有人发现有贵重物品被盗,一定会在人群当中引起不小的骚动,饭店的人肯定会马上通知警方。而在那时,舞会的来宾都会指认小偷为手背上有红圈的人,这样的话,警方就会严密检查每位来宾的手。”

“那我不就暴露了!”

“不,事情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坏。你在作案之后,就马上去一趟盥洗间,用这块海绵将那个红圈擦掉。”

赛摩把一块海绵递给了她,并对各种注意事项一一交代了一遍。

随后,他又给施晶娜提供了一笔数量不菲的资金,让她离开了。

施晶娜拿着这些钱,买了几件新潮服装和几件首饰,并包租了一辆豪华轿车,前往赛福东海岸。

规模盛大热烈的慈善舞会即将在今晚举行,舞会的地点就在哥览酒店。

舞会的举办者希冀通过门票收入和来宾所捐献的钱,作为爱心天使园的部分经费。

舞会的发起人和举办者是德丽彼思夫人,后台老板是洛杉矶市长、赛福东镇长,还有这一方的名流绅士、实力派人物,另外,还有一位是哥览饭店的后台老板。

应邀参加舞会还有赛福东当地的一些名望贵族、社会名流、尚达人士,别墅的房主、饭店的房客,还有其他饭店的一些房客,这些来宾不是有钱的富豪,便是有名望的绅士,要不然便是夫人、小姐。

女宾们身着洛杉矶市高级服装店的产品,并佩戴着各式各样的新款项链、钻戒等贵重的装饰品。

德丽彼思夫人和佛若莲丝站在饭店门口的一侧,热情地欢迎舞会的来宾,老管家麦丽则在大厅与侍者一道收拾会场。

从傍晚7点钟起,应邀的嘉宾就接二连三地来到了会场。

而饭店外的停车场上,则摆满了形形色色的高级轿车。

莱蒙医生自己驾车来了。

“欢迎,欢迎,虽然路途遥远,还是守约而来,真的很感谢你。”

莱蒙医生轻轻握住了德丽彼思夫人伸来的手,同时满面笑容地点头致意。

看到莱蒙医生来了,佛若莲丝开心地笑了,并伸出了自己的右手。

莱蒙医生低头,轻吻了她的手背,刹那间,佛若莲丝腮若红桃花。

莱蒙医生一眼看见了赛福东镇长,便兴致很高地与他攀谈了起来。

由店门口到店内,一条豪华、鲜红的地毯铺在地上,莱蒙医生与镇长边走边聊地进了店里。

佛若莲丝看着莱蒙医生的背影远去,直到进入店里方才长吁一口气。

就在此时,有一个漂亮的年轻女子驾一部黑色豪华轿车,缓缓驶来。

当饭店的侍者将车停到停车场后,她随手给了侍者一些小费。

不一会儿,她便拾级而上,并面带笑容地对夫人说:

“非常感谢您的邀请!”

“欢迎!欢迎!请进!请进!”

夫人笑容满面地把她让进了饭店。

美少女一边点着头,一边走进了饭店。

她身着一件带花边的低胸晚礼服,身上所带的桔黄色的包是鳄鱼皮的,皮包的扣子也闪着金光。

有位身穿自制服的男侍者工整地站在舞厅的门口,毕恭毕敬地为美少女开了门。

美少女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身后留下浓浓的法国香水味。

“她是谁?”德丽彼思夫人低声问女儿佛若莲丝。

“她……也许是在别墅里住的谁的千金吧?”

然而实际上,来宾们并不都能互相认识,也有部分人没有接到请帖便不请自来了,夫人也欢迎这些人的到来。

譬如刚才那位美少女,她便是没有请帖不请自来的。

貌若天仙的美少女来到了舞厅,应邀嘉宾都聚在一起天南地北地闲聊。

美少女向人群扫视了一下,突然,她大吃一惊并瞪大了双眼。

原来,美少女在人群当中认出了莱蒙医生,此时莱蒙医生正在一旁和镇长聊着天。

因此,美少女故意站在距他们不远的地方。

这个美少女便是施晶娜,她肩负“笑面赛摩”的使命而来,盼望在这个舞会上能大有收获,因而乔装打扮成一个娇贵的千金小姐。

乐队奏起舞曲来了,闲聊的绅士和夫人小姐们相继在人群中找到了各自中意的舞伴。

在豪华、气派、华丽的大吊灯下,跳舞者一对对相拥着翩翩起舞。人们在欢快地起舞,感觉很愉快。简直像排列整齐的花朵,朵朵绽放。

跳舞者边跳边小声说着话,欢乐、融和的气氛充满了整个大厅。

在大厅的一角,莱蒙医生与佛若莲丝,德丽彼思夫人与镇长欢快地跳起了舞。

佛若莲丝有些兴奋不已,她的双颊飞红,如同一枝娇滴滴的玫瑰。

她的母亲,德丽彼思夫人,苗条的身材,庄重优雅的举止,更像一枝淡雅的白百合,母女俩成了无数人关注的焦点。

轻柔的曲子如同水银泻地一般,飘荡在整个舞厅。

人们越跳越有兴趣,在毫不察觉之中,舞步也越跳越快,舞会渐渐进入了高潮。

猛然间,有人发出了惊叫声,似乎发生了什么突发事件。

原来,有位小姐停下了舞步,而她的舞伴,一位年轻的绅士在问她发生了什么事。

时间不长,人们便了解了惊叫声的缘由,原来那位小姐不知何时把钻石坠子掉在哪里了。

人们颇感诧异地相互看了看。

没过多久,又发出了一声惊叫。这时是一位贵妇人,她的一条珍珠项链不见了。

这一声惊叫,让人们感到了事态的严重。人们开始在地板上仔细搜寻,然而,并没有在地上找见什么坠子、项链。

这就说明,这些饰物并非在舞厅里丢失的,而是被人乘机偷走了。

这阵风波尚未平息下去,又传出了一声尖叫。

原来,又有一位老绅士的领带夹上的镶钻不见了。

“有窃贼!”有人大声叫出声来了。

“有小偷……大家要小心!”

莱蒙医生停下舞来了,问了问有关的情况。然而,那些遭窃者并没有觉察出东西是何时被偷的。

应邀而来的宾客中,并没有什么可疑的人。

时间不长,饭店的董事长及经理也急匆匆地赶到了。

“请各位静一静,我马上着手调查,用不了多久,会给大家一个圆满的答复的。”

董事长大声宣布道。

“还有其他物品被盗吗?”

莱蒙医生向来宾问道。

宾客们于是开始表点自己身上的物品,受害的程度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有很多人都遭窃了,丢失的物品有手表、领带夹、项链、钻戒等。

突然,有个绅士讲道:

“刚才我在跳舞的时候,有一只光滑洁白的手滑过了我的胸前,我的领带夹很有可能是那时被偷走的。”

“那只手有什么显著的特点吗?比如说,手指戴没戴戒指?”

莱蒙医生进一步问那个绅士道。

“我只……只看了一眼,没有太留意……对了,那只手背上,似乎有一个……有一个红斑!”

“你说什么……红斑……”

莱蒙医生情不自禁叫出声来。

还有一位女士说:

“天哪!经你这样一说,我好像也见过那只带有红圈的手。那时我的注意力都放在跳舞上,因而并没有太注意,只是模糊记得与她跳舞的是个黑衣男子。”

经这位女士这么一回忆,人们都有所醒悟,大家都纷纷讲道。

“是的,我也见到了!”

“我也看到了!”

“对,我好像也见到了。”

刹那间,舞厅内吵吵嚷嚷起来。

人们都露出了慌乱的表情,他们早从媒体上知道了那个稀奇古怪的红圈案件。

更何况,“借据盗窃案”的主犯不就是一个手背上带有红圈的女人吗!

而今,那个长着一双洁白娇嫩的手的女人光临舞会了,一定是这个女人偷走了博买的借据。

没有错!一定是那个怪盗……人人都在心中暗自思考着,大家都用怀疑的目光看着别人,默不作声。

“请大家保持安静、镇定,用不了多久,小偷就会被抓住的!”

莱蒙医生讲完此话,便和董事长、经理一同前往办公室了。

“白皙的手?红圈……”

麦丽不由地心跳加速,心都快要碎了!

“红圈……红圈……”

泪水如同断了线的珠子,不断地从眼中滚落下来。

“唉!多么令人恐怖的事!”

麦丽来到了休息室,找了张椅子坐下来,掩面而泣,泪水从她的指缝间缓缓流出。

麦丽认为这一切又是佛若莲丝干的。

啊!小姐……你为何要干这种丑事……早不做,晚不做,偏偏选在自己母亲举办的慈善舞会上……上一次,你窃取了博买的借据,那是为了拯救贫苦人,还合情合理,说得过去。

然而,这次你又想达到什么目的?今日来参加慈善舞会的人都以实际行动支持你妈妈的事业,他们为了帮助穷苦人和孤立无助者,都是乐善好施的。

你为何要窃取……小姐,你的身体里果然流淌着魔鬼的血液……天哪!杰摩祖上的可怕血液果真遗传给了你……为了这个,我日日向上帝祈祷。

小姐,你是个遭魔鬼诅咒的可怜儿,我想,你应当鼓起勇气向警察局长和莱蒙医生坦白这一切。

“啊!小姐,你要明白我的心中也充满了悲痛!然而,我不能不下决心去做,除此之外,我是毫无办法帮助你的……”

麦丽在那里喃喃自语,就如同小姐在她面前跪倒忏悔一样,而她的泪水怎么也止不住地往下淌。

与此同时,莱蒙医生、董事长、经理正在办公室里非常严肃地讨论案情。

“案犯现在肯定还留在饭店里,不是参加舞会的宾客,就是饭店的工作人员,那么她手背上的红圈应当还没有完全消失。”

莱蒙医生一边分析着案情,一边作出了判断。

案犯具有独特的特征,一旦她在犯罪时,便有红圈出现在她的手背上,这个红圈会在做案后1小时之内保留着。

“上次窃取博买借据的罪犯,案发后,还在市内驱车近1小时,那段时间内,她手背上的红圈一直没有消失。”

“但是,我们一个一个地察看来宾的手,这么做很不恰当。”

值班经理颇感为难地说。

“对,今天的来宾都是有地位、有身份的人士,对他们绝不能草率行事。要不然的话,饭店的声誉会一落千丈!”

董事长也觉得这事十分地难办,不由地双眉紧锁。

你们不必多虑,我已经想到了这一点。

“那么,我们去宣布舞会中止,请宾客各自回去。这样的话,他们一定会到衣物寄存处领取自己的衣物。趁这个机会,我们在暗中观察他们的右手背,便能发现案犯,并可以当场将她捕获。”

莱蒙医生用信心十足的口气说道。

值班经理马上把这个决定告诉了德丽彼思夫人。

于是,舞会停止了。

尽管突发事件引起的骚乱给宾客们产生恐惧和不安,但是,他们依然维持着起码的礼节陆续地从舞厅走了出来,走向衣物寄存处。

在衣物寄存处的侍者将帽子、大衣等衣物,还给它们的主人们。

而在衣物寄存处的不远处,德丽彼思夫人和佛若莲丝站在那里,为这个意外事件向宾客们表示道歉。

莱蒙医生和董事长则站在更远的地方,全神贯注地观察着每个人的一举一动,特别是他们的右手手背。

退场的宾客,有的在远处与他们打个招呼,有的则走近身旁与他们握手告别。

然而,却一直没有找到那个手背上有红圈的人。

“真是不可思议!”董事长暗自嘀咕道。

“莫非她从后门跑了?”

“不可能,窃贼一定还没有走,她一定会趁我们不留神时溜掉。”

莱蒙医生十分肯定地说。

同时,麦丽仍在休息室里痛哭流涕。但是,那是女侍者的休息室兼更衣室,时常有女侍者走来走去,当她们看到麦丽哭得红肿的双眼,不由地投以惊异的目光。

麦丽感到别人在注视着她,马上便装作什么事也没发生的样子。

但是,她一想到小姐,就止不住泪如泉涌。于是,她站起身来,走向舆洗室里厕所,希望能痛痛快快地大哭一场。

她躲进了洗手间,故意将门拉开了一条缝,以便观察外面的动静。

她看到镜子前的水池边有一个女孩在洗手,池台上放了一个深色皮包,里面塞得鼓鼓的,似乎里面装满了东西,通过镜子的反射可以看见女孩的脸。

这女孩只顾低头洗手,并没有发觉麦丽躲在厕所里。

只见这个女孩使劲地用一块海绵擦洗她的右手背,等她洗完之后,便将那块海绵随手丢在了一旁的垃圾箱里,随后拿着包走了。

麦丽等那个女孩走后,便从厕所里出来,她捡出那块海绵一看,只见海绵红红的。

“这分明是口红嘛!”麦丽在心中思索。

“为何她要将口红涂在手背上呢?真是让人费解……”

一想到这,麦丽的心中立刻豁然开朗了,她飞身冲向饭店门口。

然而,施晶娜已从莱蒙医生和董事长的眼前走过,前往停车场了。

“莱蒙医生,她就是那个女贼!”

麦丽急急忙忙地说。

“你说什么?她是什么?”

“那个女的……”

麦丽手中拿着那块擦了口红的海绵,将刚才所见的事情从头到尾讲了一遍。

莱蒙听完,立即刻飞奔出去。

然而,此时施晶娜已启动了车子,绝尘而去。

“咳!晚了!”莱蒙很是懊恼。

但是,莱蒙瞧了一眼施晶娜的车,便判断出是从市里包租来的。

莱蒙医生立即乘坐饭店的车,拼命去追赶施晶娜的车。

然而,黑夜如墨加上道路崎岖,半路上就丢失了目标。

但是他毫不气馁,一直驱车追到了洛杉矶市。他对市内的租车公司一一查找,终于找到了租车给施晶娜的那家公司。

然而,又迟来了一步,因为施晶娜刚刚把车还回。

“咳!又晚了!”莱蒙的懊悔更深了。

他从那家租车公司的老板那里,打听到租车人的姓名、地址,便满是无可奈何地走了。

此时,天就快要亮了。

“施晶娜……唉,这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

不一会儿,莱蒙便驱车来到了施晶娜的住处。

而当施晶娜回到她在亢茜街的住处时,天已经大亮了。

乌云滚滚,似乎要下雨了。

她来到了二楼自己的房中,此时有一条光线通过窗帘缝隙射了进来。

这是一个不大的房间,仅适合一人居住,但房内的布置还称得上情趣横生。

她坐在椅子上长叹了一口气。

因为疲劳困乏,致使她的两眼都快合上了,但她却不能去睡。

她换下身上那套漂亮的晚礼服,穿上了休闲服,一边十分舒适地躺在椅上,一边拿起她的皮包,并将皮包打开。

她窃取来的赃物包括项链、手表、戒指等塞满了一大皮包,各种各样的钻石,在阴暗的光线下发出耀眼的光芒。

皮包内各种颜色的宝石都有,五彩缤纷,而皮包正是被它们充斥着。

女人生来便对宝石情有独钟,而宝石对女人来说真的有一种无法抗拒的魔力。噢,应当说它有一种超乎想象的诱惑力。

施晶娜的双眼都看呆了,不由地发出“啧啧”的赞叹声。

哦!我不应该有非分之想,应当迅速告诉大哥!

“这一次大获丰收,大哥一定会非常高兴。嗯!这一次我可要让他多分给我一些。”

她转身从柜子里拿出一双旧的女式皮鞋,将其中一只鞋的鞋跟扭了一下,鞋跟便掉了,露出来里面的空心。

施晶娜将宝石装到里面,把它恢复原样,又拿旧报纸包起来。

在房间的一角,摆放着一尊木雕佛像,佛像显得十分陈旧,光头长胡子,一脸笑嘻嘻的模样。

佛像身上的红蓝水彩已经斑驳陆离,似乎像古董店里的东西。

施晶娜用手搬动了佛像一下,佛像与座台便分开了,露出了里面的中空部分。

施晶娜将参加舞会所用的服饰、鞋,统统塞了进去,随后便将佛像还原了。

紧接着,她给赛摩打了个电话。

“喂!喂!大哥吗!我是施晶娜,我已顺利完成任务,马上把货物给你送来。”

打完电话后,施晶娜打算出去一趟,当她整理窗帘时,无意识地向外瞥了一眼,这一瞥让她大惊失色,吓得倒退了好几步,她看到一个戴墨镜的男子紧靠在住所的墙上。

“莫非是警察监视、跟踪我……”

她又战战兢兢地去看了一下,那名男子把衣服领子竖起,又戴上了一顶帽子。

“哦!是在这里避雨的人!”外面的雨下得真大。

施晶娜将一颗心放进了肚里,穿戴好了雨具,并把那双旧女鞋包好,用胳膊夹着,急急忙忙地下楼去了。

“早上好!”

“早上好,施小姐,今天这么早啊?”

看守公寓的人亲切地与施晶娜打着招呼。

在这栋楼里,人人都认为施晶娜是某个公司的打字员。

“对!今天业务比较忙一些……”

她面带笑容地走出门去,而刚才躲雨的那名男子,居然原地不动地站在那里。

“打扰,请让一下。”

施晶娜正打算走过去时,那名男子声色俱厉地叫住了她:

“请你站住!”

这让施晶娜感到非常意外,然而,她还是故作镇静。

“请问你有何贵干?我是施晶娜,——公司的打字员。”

“我找的就是施晶娜,我有事与你谈一谈。”

说话间,那名男子摘下了墨镜,施晶娜定睛一看,心中暗自叫苦,原来此人便是莱蒙医生。

“施晶娜,请你跟我去一趟。”

施晶娜想溜之大吉,不料,莱蒙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

“你最好老老实实地跟我走一趟,不要做无谓的反抗。”

施晶娜没有办法,只得乖乖地跟他走了。

在这条街的尽头就有一家警察局,莱蒙把施晶娜带了进来。

分局的头头迎出来说:

“哟,这不是莱蒙大夫吗?这么早,有何紧急事情吗……”

“是,我抓到了一名犯罪嫌疑人,你们搜一搜她的身。”

“好,我马上叫手下人去做。”

局长命令一名女警去搜施晶娜的身。

施晶娜故意把报纸包的鞋放到桌上,随那名女警员去了别的房间。

“这是什么?”局长问道。

“我的一双旧皮鞋,鞋跟快掉了,我要拿到修鞋店里去修。”

施晶娜答完话后,假装不在意地与女警去了别的房间。

莱蒙医生给市局局长打了个电话,请雅年局长到这里来。

不大一会儿,雅年局长就驱车赶到了。

莱蒙医生将昨晚在慈善舞会上发生的盗窃案,原原本本地向雅年局长汇报了一遍,但雅年局长已掌握了情况。

“这个案件,赛福东警局已向我汇报了有关情况,据说是‘红圈怪盗’所为。据我猜想,案犯应当是你那次所见的面戴黑纱的女子。”

不,实际上并不是那人!尽管这个犯罪嫌疑人手背上也有红圈,但那是用口红描上去的。

“这是德丽彼思夫人的管家在洗手间里亲眼见到的。”

“她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大概犯罪嫌疑人知道世上还有一个手背上会显现红圈的女孩,因而故意描上红圈让人看到,以便达到移花接木,瞒天过海,愚人耳目的目的。”

“妙!实在是妙!”

此时,分局局长来汇报说:

“女警已搜遍了施晶娜的全身,但是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物品,一件赃物也没找到。”

“真是不可想象!难道她将赃物全都藏在了家中?”

莱蒙大夫也很是惊异。

此时,女警将施晶娜带了进来。

“施晶娜,跟我们走!”

“去哪里?”

“到你住所。”

“天哪?你们认为我是嫌疑犯?”

她装作十分气恼的样子说,随后,与莱蒙一起向外走。

然而,她刚走到门口,就停住了脚步。

“噢!我差点将东西遗落在这里。”

施晶娜笑着转身回来,把那包东西从桌上拿了起来,重新夹在腋下,与莱蒙医生一起并排而走,而雅年局长则走在他们俩的背后,时刻盯着施晶娜,以防止她逃跑。

他们来到了施晶娜的住所后,施晶娜很随便地把那个纸包往墙角一扔。

随后,她便坐到长椅上,翘起了二郎腿。

莱蒙医生环视了一下房间。

“嗯!这屋里布置得很好,美貌女郎的闺房,果然名副其实,光线适宜,整洁干净,井井有条,房租很贵吧?”

“尚可。”

“你不是一个公司的职员吗?”

“对,打字员。”

“任职于哪家公司呀?”

施晶娜默不作声了。

莱蒙医生瞥了施晶娜一眼,知道她回答不上来。

“这尊佛像十分精致,它是从哪里买来的?”

“从古董店里,我比较喜爱这类东西。”

“这好像属于东方艺术。”

“据说是印度佛像,我也不太懂。”

“它的造型非常稀奇古怪,看上去似乎是在笑?”

莱蒙医生胡乱问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想让施晶娜放松警惕,不再戒备。

此时,他突然问:

“你昨天去了赛福东吧?”

莱蒙医生认为施晶娜早已放松了心理戒备,因而作出了突然袭击式的发问。

但是,施晶娜在黑帮已浸染很久了,是个颇有名气的女贼,早已有一帮小喽罗在她的手下做事。

这种雕虫小技她根本不把它当回事,这根本就诈不住她。

过了大半天,她才慢慢慢地说:

“我根本就没去过赛福东!”

莱蒙心里很清楚,这样的女子绝非等闲之辈,往往十分奸诈狡猾。

因而,他不再费什么口舌,一言不发地仔细在屋内搜寻。

而雅年局长去看门人那里询问了有关施晶娜日常活动的情况。

莱蒙医生一边在屋内搜寻,一边不住地回头瞄施晶娜。

施晶娜则翘起了二郎腿,嘴里叼着一支烟卷,悠闲地喷云吐雾,只是不时地看看那尊佛像。

当莱蒙医生观察到这个细微的神态后,马上来到了佛像旁,使劲地推动佛像,再观察施晶娜的表情,他发现施晶娜的神情为之一变。

“答案就在这里!”莱蒙医生在心中暗想,就把那尊佛像移开了,座台里面所藏的衣物、鞋子全都暴露出来了。

施晶娜局促不安,浑身发软,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了。

“说这些东西是什么?你还想抵赖吗?”

施晶娜默不做声,拒绝回答。

“这些都是你参加赛福东慈善舞会的服饰和用具吧?”

施晶娜仍负隅顽抗,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莱蒙医生又把她扔在墙角的纸包拿来,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双旧女式皮鞋。

莱蒙医生把皮鞋拿在手中摇了摇,并用心去听它的声响,他听到了一种似乎听过的声音。

突然之间,莱蒙医生回想起他几天前去赛摩修鞋店,也曾听到的那种声音,那也是一双旧皮鞋发出的声音。

接下来,莱蒙把鞋跟一扭,鞋跟马上掉在了地上,许多珠宝首饰从中掉了下来。

莱蒙去扭另外那只鞋的鞋跟,遇到了相同的情况。

莱蒙医生双目怒视着施晶娜,施晶娜垂头丧气了。

“施晶娜,你还想狡辩什么?”

他将那双鞋递到施晶娜的跟前,说道:

“那次我在赛摩的修鞋店里,也见过这种装有机关的鞋。”

施晶娜听到赛摩的名字,不由地把头抬了起来。

莱蒙开心地笑了,并说:

“哈,哈……一听到赛摩的名字便恐惧不安了?施晶娜,你原是赛摩的手下,要不然我怎么会一见你的名字就感到很熟悉呢。”

施晶娜浑身乏力,瘫坐在椅子上。

而在此时,雅年局长上楼来了,见到这么多的赃物和那双旧皮鞋,惊讶地瞪大了双眼,马上给警局打了个电话。

“请速派警车来我这里来,地址是……现在抓到赛福东慈善晚会的案犯了,别外再派两名警员和两名便衣来。”

过了大约1刻钟,警方的车就到了。

他们先押送施晶娜回到警局,后又回来。

这里留下了四名警员。

“你们跟我走。”雅年局长命令道。

自从赛摩接到施晶娜打来的电话后,时间已经过去1个小时了。

但是,还迟迟不见施晶娜的踪影,赛摩有些焦急不安起来。

“莫非出了事情?”

犯罪分子的心里总是比较警觉的,一旦察觉到有什么风吹草动,便如同老鼠、狐狸一般谨小慎微。

“施晶娜这孩子,很可能被警方抓住了。”

尽管从表面上看去,他平静得如死水一样坐在那里,然而,他的心里却泛起了波澜。

一会儿他站起身,朝窗外瞅了一瞅。

“这样吧!我去外面打探一下情况。”

正当他脱掉工作服时,唐摩从后门匆匆忙忙地闯了进来。

“大哥,大事不好,警察来了!”

“什么?有几个人?”

“两个……由莱蒙带领着。”

“什么!莱蒙……”

几天前,莱蒙刚刚到过自己的店里。那时,莱蒙似乎为调查某事而来……还有,莱蒙来时动过那双旧皮鞋,听出了里边的声音不对。

在当时,自己灵机一动哄过了莱蒙,莫非他已知道了那双鞋鞋跟的秘密了。

糟了!糟了!现在肯定是大事不好了。

“唐摩,你走,赶紧走!”

“大哥,你怎么办呢……”

“我也马上走。”

唐摩马上从后门逃之夭夭了。

赛摩环顾一下店内,将旧皮鞋放好,将一块写有“暂不营业”的牌子挂到了门外,将门锁住,将脏窗帘挂上了。

赛摩穿着停当,戴上一顶鸭舌帽,将店里的现金席卷一空,都带在了自己的身上,准备逃离这里。

与此同时,莱蒙已带领两名便衣来到了赛摩的修鞋店。

“暂不营业……这是怎么回事?”

莱蒙医生去转动门把手,然而,却无法将门打开。店里的窗帘都遮得严严实实的,因而无法看清里面的情况。

“喂!赛摩,快开门!快开门!”

莱蒙一边砸门一边高声喊道。

“我去开门?笑话!”

赛摩在房中暗自好笑,他潜到后门,从门缝向外窥视外面的情况。

“坏了,被人包围了。”

店后门外有一块空地,空地上摆满了盆子、罐子之类的杂物,有两个黑影好像躲在了那堆杂物后。

虽然赛摩不过是透过缝隙向外看,但他的眼光还是很准的,一眼就看出一个是警察,另一个则是雅年局长。

“不妙!唐摩肯定被抓住了。”

他赶紧退回到了店内,把柜子打开了,拿出了里面的工具、衣服,从表面上看这柜子是装物品的柜子,然而实际上,柜子里面藏有一道暗门。

把这道暗门打开,便能看到赛摩苦心积蓄的赃物。

赛摩便从这些贵重物品中挑了一颗钻石,放在了衣兜里,接着打开暗门之后的一道门。

这道门后是一条秘密通道,它通往紧邻赛摩修鞋店的一个空店。

通过这个秘密通道,赛摩来到了那个空店内。

那里充满了一股霉味。

他在黑暗暗当中摸索前行,费了好大劲,才将门打开。

他又暗中观察自己店里的动静。

从这家店望去,是看不清楚自己店里情况的,因为有一根高高大大的电线杆阻隔着这两家店。然而,在这里却能望见便衣和莱蒙的背后,他们正打算破门而入。

赛摩悄悄地走了出来。

赛摩退步而行,眼睛都死死盯着莱蒙等人的后背,一旦莱蒙等人有所察觉地转过身来,他便用手中的枪将他们解决。

精神高度紧张的莱蒙额头渗出了汗水,这是发生在初夏早晨的事。

时间一分一秒地悄悄过去,然而,这里却是危机四伏。

赛摩仍然那样退步而行,但目光一刻也没有离开莱蒙他们的身上。

莱蒙医生见门迟迟打不开,于是,他焦急地说:

“把玻璃砸了!”

“哗”的一声,门上的玻璃碎片四溅。

有一个便衣伸进手去,要将门打开。

就在这时,莱蒙医生无意之中一回头,不由地惊叫出声。

因为他看到了赛摩!

赛摩发现自己被人发觉,撒腿便跑。

莱蒙等人从后面紧追不舍,那急促有力的脚步声,在赛摩的耳边响起。

赛摩拼命地、疯狂地朝前跑。

“站住!赛摩,不要跑!”

莱蒙医生在后面厉声喊道。

可赛摩哪敢停下脚步,仍然不要命地狂奔。尽管赛摩已是年过40岁的中年人,但是经常行凶作案的他,被警察穷追不舍的机会很多,他的奔跑速度、耐力、技巧都练出来了。

然而,莱蒙医生却是个年富力强的青年人,平日里常进行体育锻炼,加上学生时代还是个赛跑高手,因此眼看着二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短。

此外,那两名便衣警察也飞速赶来。

这是一场生死较量的追逐。

赛摩一边向前跑,一边向后开枪射击,“嗖嗖”的子弹从莱蒙的身旁飞快地划过。这真是一场惊心动魄的追逐。

赛摩是被抓住了还是溜掉了?

莱蒙医生依然猛追不舍。

火车站就要到了,此处是个货物卸运站。赛摩拼命地朝货车站飞奔而去。

赛摩一直冲到了最前面,有列火车刚刚启动,它是一列挂有五节车厢的货车,初行时的速度还不快。

看道岔的铁路人员将手中的小红旗和小白旗举了起来,站在道岔口挥动着,道岔的栏杆也放了下来。

赛摩却钻过栏杆,从看道岔的人旁边擦身而过,一直跑到了铁轨旁,等那列货车开到跟前。

看道岔的见到此情此景,高声喝止他,并要上前制止他。

而在此时,货车已经开过来了,轰轰而至的火车,将铁轨压得“吱吱”作响。

此处恰好是铁道的弯道区,因而货车在这里拐弯驶过这二人跟前。

赛摩纵身一跃,抓住了车厢的边缘,随即迅速地爬进了货车车厢,那节车厢又刚好是不带顶的。

赛摩钻进了车厢,马上把身子蹲了下来,这样从外面就望不到他了。

货车的速度越来越快,“呜呜”的汽笛声轰轰作响,车头的烟囱喷出了浓烟,从这个道岔飞驰而过。

没多久,莱蒙也赶到了。然而,那列货车已经开远了。

“请问这列货车去什么地方?”

“去赛福东。”

赛摩的惊人之举,把看道岔的给吓呆了。

当莱蒙问他的话时,他方才回过神来。

莱蒙医生迅速冲进火车站,使用里面的电话给雅年局长打了电话。

“喂!喂!我是莱蒙,我正在抓捕赛摩,我一直把他追到了货车站,请速派一辆新车和一名得力干将来帮我……我要继续追捕赛摩,目前他已扒上货车逃走了。”

只过了5分钟,一辆汽车便风驰电掣般地赶到了。

这并不是警察专用配有警笛的警车,而是一辆民用的黑色轿车,这是雅年局长担心使用警车会让赛摩发觉警方的追捕行动而特地派来的。

这是一辆新款轿车,性能卓越,速度特快,是警局最近才购置的。

给这辆车配备的司机也是警局内技术最好的。

莱蒙上车就说:“请全速驶向赛福东镇,我们一定要追上那辆刚刚开走的货车。”

莱蒙如此说道。

“施米森,是你呀!”

“你好,莱蒙医生。”

“你当司机,我就可以放心了,辛苦你了。”

车轮在飞速转动,车子越开越快。

在初夏阳光的强烈照射下,赛福东镇的街道十分耀眼,如同一条闪闪发光的带子。在这条带子上,有川流不息的车子在飞驰,道两旁的建筑物、树木飞快地向后边倒去。

一会工夫,车子便到了郊外。

一望无垠的麦田也纷纷向后倒去,变得越来越远。在麦田的最深处是连绵起伏的青色山脉,它似乎始终慢悠悠地跑在车前。

除了这辆车外,路上很少有汽车和行人,司机能够放心大胆地往前开。

就在车子前方不远处便可见到那列货车,滚滚浓烟从车顶喷出,它的速度很快,阳光照在火车头的玻璃上,闪闪发光。

“立刻就要追上了!”

莱蒙医生把腰略微挺了挺,从车窗玻璃向前死死地盯着那列货车,特别是那列货车无顶的最后一节车厢。大概由于所载的货物不太重的缘故,因而总是摇摇晃晃的。

然而,莱蒙并没有发现赛摩的踪影,或许他躲在车厢中的货物堆里。

因为汽车的车速要比火车的车速快得多,恰好公路与铁路是平行铺设的,所以时候不大两车便齐头并进了。

可是,远远望去前方出现了一个道岔口,汽车公路由中间穿过了铁轨。

“只有全速开进在货车驶到道岔口前,越过道岔口,才可有能超过它。”

司机加大了油门,以期速度能够再快一些,但是,车子一直以最高速度行驶着,已没有再快的可能了。

而在前面的交通道岔口护拦已经缓缓放下了,看守员的手中,左右挥舞着小红旗和小白旗。

“咳……”莱蒙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

“吱——”的一声,汽车来了个急刹车,否则就会撞上护栏了。紧接着,轰隆隆的火车呼啸着开远了。

当那列货车完全通过之后,护栏才被缓缓地提起,看守员转身回到了自己的小屋。随后,莱蒙乘坐的汽车才得以继续全速向前奔驰而去。

然而那辆货车已经开出很远了,渐渐成为一个不起眼的小点,在一片树林中消失了。

尽管汽车只不过在道岔口耽误了两分钟,但是,那列货车他们是怎么追也追不上了,这让莱蒙感到十分沮丧。

莱蒙医生问开车的司机:“你知道那个赛摩吗,施米森?”

“是的,我知道那个人。他在警局是人尽皆知的。”

“你马上赶到赛福东镇去,尽管你比那列货车晚到达几分钟,不过,你还是必须到车站内去搜寻一下,找一找有没有赛摩的踪影。”

“这列货车将在赛福东镇卸下部分货物,然后继续向南行驶。”

“你敢肯定吗?”

“那是当然!这些都是货车站站长告诉我的。”

你到达赛福东镇后,先查一查赛摩是不是已经下车?若是没有的话,也许他会继续向南逃窜。若是他已经在那里下车的话,肯定要到赛福东镇去。

“若你见到他从车站跑出来的话,一定要尾随在他的身后,探明他的落脚点后,再与我联系。目前我手头还有一些事,我要前往德丽彼思夫人的别墅去,这是她的电话号码。”

莱蒙把夫人家的电话抄下来递给了施米森。

“我明白了。”

时间过了没多久,汽车就到达了赛福东火车站。

此时,那列货车正在装卸货物。施米森马上迅速跳下车,马上飞奔向车站。

与此同时,莱蒙医生驱车赶向德丽彼丝夫人的别墅。

在去的路上,莱蒙在心中暗自盘算:

在赛摩刑满释放时,德丽彼思出于同情,因而出资帮他开办了那家修鞋店。在夫人的头脑里,赛摩是个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的人。

赛摩却对夫人的心中想法知道得一清二楚,因而赛摩要是到了赛福东镇,定会到夫人的那里去,向她诉苦,说他的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因而向‘高利贷博买借款,而今没有能力支付,但是,博买却死命相逼,因此被逼得无处可走,所以才到这里来。’赛摩一向善于花言巧语,夫人肯定会被他蒙骗,便让他暂住在她的别墅里。

“赛摩这个恶棍会扬扬得意,自以为阴谋得逞,觉得自己办得万无一失,说不定他还会有什么罪恶的想法,说不定会将罪恶的魔爪伸向夫人和小姐佛若莲丝,我一定要将这些情况及早向夫人通报。”

一想到这些,他不由地加速前进。

别墅的门敞开着,他将车停在外面,只身来到屋里。初夏灿烂的阳光照在绿茵茵的草地上,让人感到生机勃勃,一排榆树也长得枝繁叶茂。

一把长椅摆放在其中的一棵榆树下,佛若莲丝坐在那里正在读书,她身着的白色夏装,在树影掩映下像是染上了绿色。

佛若莲丝一看到莱蒙大夫到来,便放下手中的书站起身来,兴奋得两道红霞飞上了白皙的双颊,漂亮的眼睫毛下的蓝眼睛,闪烁着禁不住的兴高采烈的光芒。

佛若莲丝立刻跑上前来,一头漂亮的金发在风中飘扬着。

“莱蒙医生,你的到来真让人感到意外。”

“不约而来,冒昧打扰,你母亲呢?”

“正不巧,她刚好不在家,她向慈善舞会的拥护者们表示谢意去了。”

“噢,原来是这样,这样的话,讲给你听也是一样的。”

“你要对我妈妈讲什么呢?”

“舞会盗窃案中的小偷已被抓获了。”

“是吗?被抓住了?”

佛若莲丝万分惊诧地瞪大了一双眼睛问。

“那女贼名叫施晶娜,是个年轻且技艺不凡的女贼。她用口红在手背上描出假‘红圈’,伪装杰摩的女儿行窃。”

刹那间,佛若莲丝的神情突变,踉踉跄跄地就要栽倒在地,莱蒙赶忙伸手搀扶住了她,弄不清楚是什么让佛若莲丝这样受刺激。

他把佛若莲丝扶到长椅上坐下。佛若莲丝用左手摸着前额,竭力让自己的情绪稳定下来,并不停地观察自己的右手手背。

幸运的是,右手手背上并没有出现什么红圈。此时,她才明了,红圈在受惊吓的时候并不出现在手背上,因此她长吁了一口气,气平心静地将头抬了起来。

“好些了么?是不是头很痛?”莱蒙轻声细语地问她。

“不,没什么,只不过头有些晕……请到客厅去吧。”

“因为外面的阳光太厉害了,照得你头晕。”莱蒙把她扶进了客厅。

麦丽一边将冷饮递上,一边向莱蒙使了个眼色。

慈善舞会结束之后,麦丽没把女贼在右手背描上红圈行窃的事情讲给佛若莲丝听,她害怕佛若莲丝承受不住,因而她向着莱蒙使了个眼色,好像要告诉莱蒙:

“请不要把红圈一事告诉她。”

然而,莱蒙却不知道她使眼色的目的是什么,再说,莱蒙早已将此事告诉了佛若莲丝。

莱蒙将手中的冷饮杯放到桌上,讲道:

“佛若莲丝,我并非要耸人听闻,但是,我只能这样对你讲……那个名叫施晶娜的女窃贼是赛摩的喽罗。”

“啊!赛摩……是开修鞋店的赛摩吗?”

“对,你与你母亲长期以来误以为赛摩已经重新作人,改行做了一个勤勤恳恳的鞋匠。但是事实上,他本性未改,恶习难收,仍是个十足的恶棍,就是他策划、煽动施晶娜到舞会上去大肆行窃的。”

“是吗?”

他已畏罪潜逃,我一路追捕他来到了这里。据我推断,他很有可能会在赛福东火车站下车。

根据我的猜想,他几乎肯定会来你们的别墅,伪装成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欺骗你们,以求能在这里安全地隐藏下来。

假若他呆在这里的话,不晓得他会耍什么阴谋诡计。这个灭绝人性的坏蛋,你们对他的恩重如山他早已抛在脑后,他可能还会干出祸害你们的事情来。

“还有,目前在别墅里只有你们母女及管家麦丽?”

“对,目前只有我们3人,年年夏天,我们都是如此。”

“你们一直过着休闲恬静的生活,假若他来到别墅,一定会把你们的生活搅个乌七八糟的,他是个以怨报德的恶棍,虽然外表披着人皮,但却有一颗魔鬼的心,真的是一只凶残无比的禽兽!不知道他会想什么鬼主意来算计你们。假若警方设员在此伏击他的话,他有可能挟持你们作人质,与警方顽抗。”

听了莱蒙的话,佛若莲丝不由地打了一个寒战,麦丽恰好在此时走了进来。

“莱蒙医生,有电话找您,是个名叫施米森的人打给您的,我已帮您将电话转到这间屋的分机上了。”

莱蒙把听筒拿了起来。

喂,是莱蒙吗?赛摩已在赛福东镇下车了,他从车站的护栏翻到了大街上,我一直在跟踪他。最后,我看到他走进了一家名叫‘布敏家摩’的酒店。

“我也走进了这家酒店,在一个不被他注意的角落坐下了。他目前在喝杜松子酒……喂!他起身要走了,我要继续跟踪他,你火速前来。”

“好,我立刻就去。”

放下电话,莱蒙对佛若莲丝忙起身告辞,从别墅飞也似的跑出来。

他跳上停在外面的车子,驶向了“布敏家摩”酒家。

过了没多久,夕阳西下,大地陷入了茫茫暮色之中了,一盏盏街灯也眨起了眼睛。

到了酒店后,从玻璃门向里望去,可见客人爆满,冲天酒气与缭绕烟雾混杂在整个酒店大厅里。

“怪哉,他们两人哪去了?”

莱蒙向吧台的侍者询问,但她们摇了摇头,对此一无所知。

毫无头绪的莱蒙焦急地坐在车中,忽然一个警察看到他的车牌号,急忙跑来。

“请问,是莱蒙医生吗?”

“是的,我是……”

“施米森吩咐我向你转告,目前他在在追踪疑犯,追向了海边,请你也驱车去那里。”

“谢谢你,我知道了。”

莱蒙急忙掉转车头,向海边急驶而去,这条公路一直修到了海边。在月光的照射下,模模糊糊可以看见软的沙滩和海水拍岸激起的浪花。海岸边有许多礁石,浪头打向礁石,激起无数的浪花飞溅。

两行明显的足迹印在沙滩上,这印迹一直延伸到一块大岩石前。

车子开到沙滩上却不料陷进了沙里,因此无法向前开了。

“这样吧,我就在此处下车。”

莱蒙从车上下来,沿着沙滩上的印迹向前走,没过多久沙子就塞满了鞋,这让他行走起来很不舒服。

他发觉那块大岩石后有一条影子在移动,一会儿便朝莱蒙而来。

“原来是施米森……”

“医生……”

这个影子气喘不止,借着月光,莱蒙看到他头上鲜血直流。

“施米森,你怎么了?”

“赛摩出了酒店,走向了海边。我在尾随他时,遇到了一个警察,因而,我请他捎话给你,不料这恰好让赛摩瞥见了。因此,他偷偷藏在了岩石后,当我走到那里时,他趁我没防备猛地跳出来,与我搏斗。”

“以后呢?”

他们二人一边向着岩石的方向跑去,施米森一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我们拳打脚踢,又滚倒在沙滩上……我先将他扑倒在地上……突然之间他从腰中把我的枪拔了出来,用枪柄敲打我的额头,我的手一松,他便趁机从地上爬起,向那儿跑了。”

沙滩上有一处一片狼藉,明显是打斗后留下的迹象。

“就是那边,他向那儿跑了。”

顺着施米森所指的方向看去,有一块高大的岩石耸立着。有一行脚印向那边延伸过去,这脚印显然是赛摩的。

莱蒙两人顺着脚印一路追踪下去。

“砰”的一声枪响,一粒子弹飞了过来。

“哎哟!”施米森惨叫一声,跌倒在地,他用手紧紧捂着大腿,鲜血从指缝间不停地流了出来。

“你中弹了!”

好在莱蒙在每次抓捕穷凶极恶的罪犯时,总有一个小应急箱挂在腰间,碰到这样的情况,就大有用处了。他把纱布、绷带、医用酒精之类的小东西从小应急箱里掏出来,非常麻利快速地给施米森包扎好了。

伤势比较严重,但是身强力壮的施米森还坚持着一瘸一拐地跑。

“你就不要坚持了,马上乘车去医院治疗吧,把赛摩交给我好了。”

“但是,他手中拿着枪!”

“这个我明白,我也有枪。”

莱蒙用手拍拍自己的枪,向那块大岩石跑去,然而,就在他为施米森包扎时,赛摩又不见了踪影。不过还有一行清楚的脚印留在沙滩上,莱蒙就顺着脚印追了下去。

脚印最后延伸到一个远远的悬崖下,走向了水边,在水中消失了,也许是海水将印迹冲刷得无影无踪了。

“可能逃向崖那边了。”

莱蒙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向前走了几步。猛然间,有一个苍老、嘶哑的声音在莱蒙的背后响起。

“不对,不该走近那儿。”

莱蒙回头望去,不由地大吃一惊,一个让人看了心惊胆战的老者站在他的面前。

他长着一头如霜似雪的白发,幽灵般的长发披散在肩头,乱蓬蓬的胡须长了满脸,长年的风吹日晒,汗渍、油泥,凝固在脸上,成了一种玄色。

他长得瘦骨嶙峋,穿得衣衫褴褛,两只腿如同枯枝一样立着,光着两只脚丫子,一只鞋子也没有穿。

他是神经病吗……不像,一点也不像,尽管他的眼窝深陷,但却发出绵羊般的眼神,看上去是那样的恭顺。

“哦,他也许是人们所说的‘悬崖行者’吧?”莱蒙很快联想起了人们的传言。

老者的手中拄着一根长木拐棍,胸前抱着一本书,也许是本圣经吧!

“刚才有个人企图让海水把他的脚印冲刷掉造成他往悬崖那边跑的假象。而实际上,他却从这里向上爬去了,上面有块地势平坦的地方,也许他藏在那里了。我一直在这里,对刚才发生的事都看得一清二楚。”

老者向岩石旁指了指,那里有一间由船上的木板构建的小木屋。

“真的非常感谢你!”莱蒙向老人致谢告别。

接着,莱蒙抬头向那道悬崖望去,它并非常见的那种屏风式的,而是像一个从岸上伸向海中的拳头。

它大概有200米高,是很险峻的山峰,犹如一把倚天剑,乱石嶙峋。

于是,莱蒙便向悬崖的顶端爬去,犹如壁虎之类的爬虫在峭壁上爬,看上去到处都充满了危机,经常会有突出的怪石给他造成不小的麻烦,他不得不采取迂回前进的办法。

他费尽了吃奶的力气才攀上一半,他看到了个岩棚,正打算停下来歇口气,突然“砰”的一声枪响,一颗子弹击打在前面的岩石上。

莱蒙抬眼一看,赛摩在崖的顶端,正用手枪向下射击。莱蒙赶紧藏身在岩石下。

“砰”,第二粒子弹又打在头顶上的石头上了。

莱蒙向下瞧去,湛蓝色的大海在月亮下,波光粼粼。

莱蒙悄悄地朝一旁的石头缓缓地移动着身体。

月亮的亮光斜照在崖的顶端,因此,崖下面是黑漆漆的一片。所以,赛摩看不到莱蒙在移动。莱蒙又向上望了一眼,赛摩仍在原地未动,傻傻地朝崖下注视着。

莱蒙采用这种迂回的方式渐渐向上移动,最后,终于爬上了崖的顶部,而赛摩却丝毫没有察觉,仍然一动不动地盯着下面。

莱蒙悄无声息地来到赛摩的身后,赛摩似乎听到了响声,便扭过头来。赛摩刚要起身迎战,莱蒙马上冲了上去,赛摩也像发了狂的猛兽般吼叫着迎了上来。

两个人厮打在一起,在并不宽大的崖顶上打过来打过去,甚至打到了崖边上,赛摩见到形势不妙,奋力将身上的莱蒙推开。

当莱蒙意识到大事不好时,身体已被踢开,悬在了空中,就这样无可奈何地掉了下去。

“哼!你要抓住我还没那能耐!”

赛摩用手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又朝崖下看了看,往下面啐了一口口水,紧接着顺崖而下。

莱蒙觉察到自己在空中往下坠,月光下闪闪发亮的大海就在下面,自己马上就要坠入大海了。

坠落的速度越来越快,“呼,呼”的声音从耳边响起,这样摔下去必死无疑。

“糟了!必死无疑了!”莱蒙在心里暗想。

突然,他摔在一个很软的地方上,脸被什么东西划破了。

原来,他并没掉到岩石上,也没摔进大海里,他掉到了灌木丛中。

然而,他并没有掉在灌木丛中就算完事了,而是在惯性和树枝弹性的作用下,身体又被弹了出去。

好在灌木丛离地不高,加上具有运动保护知识,莱蒙在落地之前,便改变了身体着地的姿式,让脚先着地了。

就像跳高似的,他伸开了双手。他的身体一碰到地上,又被弹了起来。

要是平常人,根本不懂得这样高超的保护技巧,他身强力壮,手脚运用自如,善于掌握平衡,并不比玩杂技的人差多少。然而,从这么高的悬崖上摔下来,又被反弹摔下,情况也是很严重的。

他摔在这片沙滩上,失去了知觉。后来,有冷水泼在了他的头上,又有人不断摇动他的身体他才醒过神来。

映入他眼帘的,是那个形容枯槁的老者,即人们常说的“崖下行者”。

“真的很感激你!”莱蒙努力挣扎着想爬起来。

“不要这样,你的身子还很虚弱,你需要静养一段时间。”

老者把他的身子按下,莱蒙躺在那里用眼睛仔细地审视着周围,这是间破旧简陋的小房子,一道月光从门缝射了进来。

莱蒙身下的床是干的海草和树叶铺就的,一条毛毯盖在他的身上。他的眼睛朝别的地方看去,屋内点了一盏小油灯,在这昏暗的灯光照射下,依稀可见放在角落里的箱子、瓶子,那大概便是老人微薄的财物了。

“我想请教一下,您是不是人们所说的‘崖下行者’?您是个神奇人物吧?”

莱蒙向老者问道,老者自嘲地笑了笑,回答说:“对,人们是这样形容我的,然而,我还不老,因为我长期在这种条件下生活,所以身体瘦得不成样子,须发也全白了。”

老者,不,应当说那名男子用非常地道的英语讲话,很不同于这里靠打渔为生的渔夫所操的地方腔。从他的言行可以判断出,他受过高等正规的教育,但又显得神神秘秘的。他一双深陷的眼睛,紧紧盯着莱蒙。

“我自己也不太清楚,为何人们称我‘崖下行者’或‘可恶的老朽’。然而,我是谁?我以前是干什么的?估计这些都没人知道,莱蒙大夫,是不是?”讲完这些话,他开口笑了,露出满口洁白的牙齿。

“哎?你怎么知道我叫什么?”

“我不但知道你的名字,还与你见过好几次面哪!”

莱蒙万分惊异地瞪大了双眼,他的脑海里却没有一点点印象。

这名男子一边笑,一边接着讲:

“一切你会渐渐弄明白,不过目前你的身子还很虚弱,需要好好休息一下,以便明日去德丽彼思夫人的别墅。”

天哪!他居然知道德丽彼思夫人的住所,这真是不可思议……还有,他是谁呢!莱蒙努力回忆也回忆不起来。

莱蒙在脑中苦苦思索着,由于伤痛和劳累,他很快便进入了梦乡。

那名男子见他入睡了,便替他将毯子盖好,把灯熄了,自己也铺上些干草,就这么躺下去睡了。

没过多久,他也进入了梦乡,月亮在空中徐徐下移,照进小屋的月光也慢慢溜走了,屋子里的光线暗了下来。

阵阵涛声,传向了小屋。莱蒙仔细地倾听那声音,感觉像小宝宝在母亲的怀抱中,在低吟的乐曲中安然入睡。

到了夜半时分,他从睡梦中醒来,不知什么原因,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佛若莲丝的身影,一种欣喜与怀念竟涌上了心头。

“佛若莲丝……惹人心疼的宝贝儿……”

莱蒙在口中呼唤,突然间,他已爱上了佛若莲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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