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路修颜决定把我娶回家这件事是为了恶心孟子琨还是恶心他自己,但是有一点他没说错:我是得偿所愿了。
能和一个自己喜欢了差不多五六七八九十年的人结婚,我做梦都能笑醒。所以不出意外的,在路修颜连着去了我家几次,被我爹妈当成准女婿越看越顺眼,又撺掇着两家人在一起吃了几顿饭相谈甚欢之后,我和路修颜之间的婚事就痛快地定下了,没隔两天结婚证也痛快地领了。
唯一让我不太痛快的,是在我虽然说不准是不是最后一次但绝对是今生第一次的婚礼上,路修颜把孟子琨拖来当了伴郎。
孟子琨穿着伴郎服出现在婚礼上的时候,我敏锐地察觉到了路修颜时不时就从我方圆一米内出走到人群里追随孟子琨的眼神,以及孟子琨状似不经意向我投来的深沉而又炽热的目光。
我不得不在自己的婚礼上再一次假装平静地接受了这个横亘在我心里的现实:我是我老公心里那颗朱砂痣的白月光。
这话说起来有点绕口,就跟我那时候拧成了一团乱麻的肠子一样百转千回。
和路修颜交换戒指的那一刻,我甚至情不自禁开起了脑洞:如果有一天孟子琨突然转行想做小三,也不知道他最后是来我这里入职,还是去路修颜那里就业?
“新婚快乐,晚晚!”请完婚假回公司发喜糖的时候,同事们都不迭地对我道恭喜。
我一整天也都乐呵呵的,眼角眉梢都写着幸福甜蜜。
可不是嘛,和自己惦记了好久的男神结婚,能不春风得意?
临下班去洗手间照镜子的时候,我还一脸喜气洋洋,就差没把“我结婚了真是开心得不得了啊”这几个字刻在脑门上。直到手机提示音响起,我顺手点开那条最新的信息,笑容瞬间凝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