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过吧。”
这似乎是我说的话。
男子左右张望,正好一丝倦意袭来,压着眼皮一眨,眼前竟虚幻起来。
他看到一个人,仿佛被一把巨大刷子刷去容貌,只留下黑影模样和漫天飘舞的赤色长发。
可能是个女人。
不过肩的身高,秀丽的长发,和那……那!锐利的眼神,冰冷的言语,等等,他!
“您的口味真重呐!”
他的眼皮很重,眼前一花,一个黑影蒙在了他的面前。
他浑浑噩噩看了眼,突然,那只粗糙的左手恢复了色彩,他愕然看到了中指上暗紫色的指环,这恐怕是一枚订婚戒指!
什么情况?
这是梦?快醒来,快醒来,快!
他感到疲惫,就像从中午十三点一觉睡到傍晚四点时的感觉,明明挣扎着想要起床,却被一股懒意束缚,只能却又不得不将懒散表现在脸上。
好累!
快醒来。
意志最终战胜了慵懒,他睁开眼睛。
四周昏暗,仅有天边的一角吐出白光,他又闭上了眼,可还是想确认一下时间,于是半侧过身,左手迷迷糊糊地摸向柜子上的手机。
嗯……四点半,还能再睡会儿。
就多定两个闹钟吧,四点五十五分,五点零五……嗯……
他松开手机,翻过身趴在枕头上,一脸蒙在枕头里……片刻之后,他突然睁开眼睛,又愣了半会儿,翻个身便是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
不,不,不!
起床!
今天可是特别重要的日子。
穿上夏天的短袖长裤,叠好毛毯……洗漱洗头,又淘上一把米放入电饭锅。
忙了片刻,见时机成熟,取出母鸡的蛋,滑入碗中拿筷子嗑匀,拌上新鲜的韭菜和辣椒,热锅倒油开煎,最后撒上盐和胡椒,一道韭菜煎鸡蛋就完成了。
这一菜凑合,等饭煮好了,拿出两碗,盛上一碗倒入另一碗摆出“坟”状,又拿出一颗切成两段的蒸鸡蛋、两块生腐、一条小干鱼摆成一碟,同饭、碗一起放入腰篮,加上黄纸鞭炮十六响,一壶酒一杯茶,一把砍刀,就可以上山祭祖了……
祭祖?
今天不是清明也不是冬至,我只是去扫墓……为了不忘记那个拯救我的人,在她过世的那一天献上最美好的祝福。
就是这样吧。
他祷告一会儿,之后却夹起一块生腐放入口中,颇为满意地扒了几口饭,又啃了小鱼和蒸蛋,一口饭一口煎蛋地吃完两碗,这些“祭品”也一扫而空。
他现在不在农村,去陵园扫墓的话,老实说也不懂什么规则,他干脆只带上一束菊花,用白色的那种。
至于祭品,老一辈的人,他的爷爷在祭祖之后,也许是为了节约粮食,就都给吃了。
在那个时代,一碗野笋都是绝美的,当然现在也不会改变,可能对他们来说,野生的食物要比自己种的菜要更加美味,勤俭节约更是一种至高无上的美德,没有什么比这和劳动更加重要,而那是属于他们的固执和骄傲。
吃完早餐,漱口洗碗,再看下时间,已经是凌晨五点二十分,于是整理好着装,出了门便乘上附近的地铁。而只需15分钟,再走一段路,就能到达陵园。
不过,这一路却不简单。
自从被那个“姐姐”救下一命后,他留下了后遗症,或许是不愿面对过去的缘故,他一看到汽车就会双腿发抖。
当时十三岁,早就学会了等红灯走斑马线,但父母闹离婚带给了他巨大的打击。
原本只是个和爷爷生活的留守儿童,或者说连父母一次面都没见过,直到爷爷去世后母亲才找到他,利用他和父亲复合……
怎么感觉有点奇怪的意思?
总之。
据爷爷说,他一出生就有先天疾病,眼看是活不过两岁,父母都主张抛弃这个孩子,只有爷爷悄悄带着离开城市,去农村养病。
病治不好,只能养着了。
后来,孩子奇迹般活了下来,爷爷就给孩子取名枫灵。
这意思,后来他才知道。
父亲姓风,母亲姓木,合起来是一个枫字,又正巧,枫也算是一个姓;而灵字,有灵柩的意思,说白了,就是一对夫妻抛弃了一个快要死掉的孩子,可灵还有着神仙的含义,能活到现在全是上帝的眷顾!
不过,他对父母没有任何感情,只是摆脱了贫困的处境,换了套新的衣服,让自己看得更加体面。
而且……咳!
毕竟是爷爷拉扯大的,回忆起来,当初在村子的田埂上,一包廉价的香烟,爷俩一人一口能抽上一个下午。
最后,爷爷是得肺病过世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对爷爷的记忆渐渐淡忘了。
但每一次看望伊雨,他都会带着深深的自责,一想到那次车祸,就会想到闹离婚的父母,想到父亲出差,母亲和陌生男子亲热当着他的面的模样。
反正对他们没感情,有了钱混混日子,能过一天算一天。
父亲不这么想,他认为儿子是母亲的帮凶,两人都是贪财之徒,那一天终于撕破了脸皮,可父亲仍旧对母亲留有期望,于是所有的怒火都发泄在他的身上,而母亲却又觉得是他告的秘。
但这并非那场意外的真正原因,他只是因为某些不可告人的原因,偶然就想外出散心,碰巧遇上一个喝的烂醉的司机……
然后,那个姐姐冲出来,救了他一命。
枫灵摇了摇头。
非亲非故,为什么那个姐姐要救我?
还记得那个姐姐的遗言:只要你幸福!
拜托!我只是个深受廉价香烟毒害、提前衰老的青年而已,五年前……十三岁的我都不敢称自己为少年……
而且,当时如果我是路人,看到一个柔弱的女子,在一辆汽车奔驰而来的情况下扑向一个大汉……
话说,只要你幸福是什么意思?
我们见过吗?
这可能是心理学中的投射效应!
衣食无忧、心地善良的她认为人们都是善良、正义的,于是,她舍己为人救我一命,其目的是劝我善良。
但幸福,其实她是告诉我不要像她那样忘了自己的生命……只有活着,才能救更多的人……
好吧。
其实刚刚的自述……我隐瞒了一段黑历史,五年前,我是一个小偷。
我拥有着二次元般的实力,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有一只“神之右手”,就像变魔术一样,我能将串在一起的铜钱,悄悄拿走。
发掘这种能力的时候,我刚上一年级,每天有了一块钱,是午餐钱。
第一次见到金钱的时候,我就为此痴迷,我喜欢口袋里装满钱的沉甸甸的感觉,从那天开始,我走上了小偷的道路,短短六年时间,就背不动钱了……
当然,我不喜欢纸币,可能正因如此,我才有使不完的力气,从小时候开始就略显强壮。
嘿嘿,这可能就是姐姐看上的魅力。
其实我想,当时若不是姐姐扑了出来,我可能一拳将那辆车击毁!
枫灵瞪着列车的窗户,两个食指提了提嘴角,摆出一副微笑的模样,可一松手,表情又瘫了下去,颇显落寞。
唉……
也许从那时候开始,我就喜欢自言自语,也可能是内向的缘故,在人多的场合,发不出声来……
不对,回到小偷的话题上。
五年前,父亲揍了我一顿,钱币撒落下来,被父亲没收了,他还抄了我的房间,我攒了六年的钱币,都被他给吞了。
当时我强壮如虎,为什么一个见都没见过几面的假父亲,敢如此动手?或许,这便是血缘吧,可确实,我收了母亲1000枚硬币……
算了,虽然现在偿还了被盗者的硬币,但是他们可能像我一样,留下了弥补不了的后遗症。
而我也一直很后悔,那次车祸之后,我开始对汽车感到恐惧,看到汽车驰来就会浑身颤抖,满不自在,我也渐渐害怕医生,或许是那一身鲜血,又或许是小时候挂吊水,被莫名其妙抽了血……
而这是姐姐带给我的诅咒。
一个善良的诅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