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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草竖琴(七)

很长时间里,凯瑟琳养成了一个习惯,以她入狱之前之后来标明事件发生的时间。“那之前,”她会这么开始,“到那个人害我坐牢之前。”而我们其他人,也会遵循相似的时间点来划分历史;也就是说,在树屋之前,或之后。秋日的那几天是一个里程碑,一个标志杆。

法官再也没有回到他跟儿子媳妇一起住的那个家,只是去取走了自己的东西,他这一走,想必遂了儿子媳妇的心愿,反正,当他决定去贝尔小姐的公寓租个房间住时,他们并没有反对。那是一幢严肃的褐色房子,最近被一个殡葬业人士接手,变成了殡仪馆,因为他看中了这个房子只需极简单的装修,就可以呈现出必要的肃穆气氛。我不喜欢从那里路过,因为贝尔小姐的房客中,一群太太们,跟院子里长了满地却不开花的玫瑰树丛一样满身是刺,从早到晚待在门廊上,看得可紧了。其中一个死了两任丈夫的寡妇玛米·坎菲尔德尤其擅长发现孕妇(传说有个伙计曾经跟他老婆讲,说干吗浪费钱去看大夫呢?只要从贝尔小姐家门口走上一趟,玛米·坎菲尔德就能马上让全世界都知道你到底是有了没有)。法官搬进去之前,阿莫斯·罗格朗是贝尔小姐的公寓里唯一的男房客。对其他房客来说,他简直是天赐的宝贝:对她们来说最神圣的时刻就是晚饭之后,阿莫斯坐在秋千椅上摇晃着,一双小短腿都够不着地面,舌头颤动着吹出闹钟似的哨音。她们互相比试着为他编织袜子毛衣,照顾他的口味:吃饭的时候,最好的东西都给他留在盘子里——贝尔小姐很难留住厨师,因为太太们永远都在厨房里碰碰弄弄,想弄点精美的吃食,能让她们的宝贝儿动心。也许她们会愿意这样对待法官,可法官根本不理会她们,从来都不,于是她们抱怨着停了手,自己混日子去了。

在树屋度过的最后那个夜晚淋得太湿,我染了重伤风,韦莱娜更糟糕;照顾我们的护士多莉也一直在打喷嚏。凯瑟琳不肯帮忙:“多莉心肝儿,你爱干吗就干吗吧——爱给那个人端屎端尿,累倒为止随便你。可别指望我动一根手指头。我是撂挑子了。”

多莉整夜里出出进进,帮我们拿来糖浆止咳,照顾着炉火为我们取暖。韦莱娜没有像往日那样,理所当然地接受这些照顾。她对多莉许诺说,“春天的时候,我们一起出趟门吧。我们可以去大峡谷,看看瑁蒂·劳拉。也可以去佛罗里达:你都从来没见过大海。”但多莉哪儿都不想去,她就想待在家里:“我不会开心的,外面风景太美,会让我所熟悉的一切相形见绌。”

卡特医生定期来看我们,一天早上,多莉问他可否介意帮她量量体温;她觉得浑身发热,腿脚无力。医生立刻让她上床躺下了。医生说她得了非典型肺炎时,她还觉得很幽默。“非典型肺炎,”她对来探望的法官说,“这肯定是种新事物,我从来没听说过。我感觉就好像踩着高跷似的。真有趣,”说完,她沉沉睡去。

接连三四天,她都没有真正醒来。凯瑟琳陪在她身边,衣不解带地坐在一张藤椅上打个盹,每当我或者韦莱娜蹑手蹑脚地进来,她就低声咆哮。她还坚持用一张耶稣画像给多莉扇风,仿佛是夏天,需要降温;她完全不理会卡特医生的嘱咐,简直让人看不下去:她指着医生派人送来的药物,声称:“这种东西,喂猪也不吃。”最后卡特医生说除非病人去住院,否则他负不起责任。最近的医院在六十英里远的布鲁顿。韦莱娜从那里叫了辆救护车来。她真该省下这笔钱,因为凯瑟琳从里面锁上了多莉的房间,说谁敢第一个上来开门,就叫他坐救护车走。多莉不知道人们要带她去哪里;不管是哪里,她哀求不要去:“别闹醒我,”她说,“我不想看大海。”

到周末的时候,她总算可以在床上坐起来;几天过后,她又有了些力气,恢复了跟购买浮肿药水的客户通信往来。她很担心那些堆积如山等待处理的订单;凯瑟琳认为多莉康复自己居功最高,她说,“等着瞧吧,用不了几天,我们就能到外面炖上一锅。”

每天下午四点钟,法官准时出现在花园门口,吹口哨让我给他开门。他走花园的门,而不走正门,就减少了碰到韦莱娜的机会——倒不是她反对法官来访:事实上,她还特地准备了一瓶雪利酒,一盒雪茄烟来招待他。通常他会给多莉带件礼物,要么是凯蒂德面包房的蛋糕,要么是鲜花,金褐色气球状的菊花一拿来,立刻被凯瑟琳没收了,理由是它们会把空气中的营养全吸走。凯瑟琳始终不知道他曾跟多莉求过婚;但她本能地感觉到情形不尽如意,于是每次法官来访,她都坚持陪同,一边豪饮着为法官准备的雪利酒,一边高谈阔论,大半的话倒都是她说的。但是我疑心,法官也罢,多莉也罢,都没什么要背着人的话;他们不动声色地接受了彼此,人们心有所属,心意已定时,总是心平气和,不动声色。如果说他在别的方面被辜负了,失望了,那也不是因为多莉,因为我相信,多莉已经成了他想要的那个人,世上唯一的那个人——就像他描述的,那个可以尽情倾诉一切的人。但是,一切都可以讲,也许就没什么需要讲了。他坐在她的床边,心满意足,也不指望谁来招待他。多莉经常因为发烧而昏昏欲睡,终于睡去,如果她在睡梦中皱眉或者呜咽,他就唤醒她,用明朗的笑容欢迎她恢复知觉。

从前韦莱娜不许我们买收音机;她非要说那些下流小调会扰乱人心;再说,还得考虑花销。是卡特医生说服了她,让她相信多莉应该有个收音机;他预见到多莉会需要一个漫长的康复期,收音机会让她心情好些。韦莱娜买了收音机,无疑,付了很贵的价钱;但那个罩子形状的盒子实在是难看,抛光也粗糙。我把它拿到院子里,漆成了粉红色。即便如此,多莉还是不大愿意把它放在自己房间里;但后来,你就别想从她那儿把它拿走了。她跟凯瑟琳总是开着收音机,机器时常热得足够孵出小鸡来。她们喜欢听橄榄球比赛转播。当法官试图把比赛规则讲解给她听时,多莉阻止他说,“求你别讲。我喜欢保持神秘。大家都大喊大叫,都那么开心:如果我了解了是怎么回事,可能就不觉得那么热闹,那么开心了。”一开始法官很生气,因为他没办法说服多莉去支持任何一支球队。她认为两边都应该赢得比赛:“都是些很不错的小伙子,我敢肯定。”

因为收音机的事,有天下午我跟凯瑟琳口角了几句。就是莫德·赖尔登在州里参加广播比赛的那个下午。自然,我想听她演奏,凯瑟琳知道,但她却调频去听一场杜兰对佐治亚理工的球赛,还不许我靠近收音机。我说,“你是怎么了,凯瑟琳?自私自利,不知满足,固执任性,简直比韦莱娜一向还不如。”仿佛为了弥补她遭遇牢狱之灾损失的尊严,她就必须得在泰博家里加倍施威:我们至少得尊重她的印第安血统,接受她的暴政统治。多莉是愿意的,但在莫德·赖尔登这件事上,她跟我站在一边:“让柯林找他要听的频道。不听莫德演奏就太没有教友精神了。她是我们的朋友。”

每个听过莫德演奏的人都同意她应该拿第一名。结果她得了第二,这让她家人很高兴,因为这就意味着她可以拿半份奖学金,去大学里学音乐。可我们仍然觉得这不公平,因为她演奏得非常美,比赢得大奖的那个男孩子好太多了。她演奏了父亲的小夜曲,在我听来,就跟那天在林中听到的一样美。打那天往后,我浪费了好多个钟头,涂画她的名字,在脑袋里描绘她的魅力,她头发那香草冰淇淋般的颜色。法官来访,正好赶上听广播,我知道多莉很高兴,因为这一来仿佛我们又一次在林中聚首,音乐像蝴蝶般在身边翩翩飞舞。

几天之后,我在街上碰到了伊丽莎白·亨德森。她刚去过美容院,因为她的头发刚卷好,指甲也抹着蔻丹,她看起来完全像个大人了,我称赞她美。“是为派对打扮的。我希望你的道具服装准备好了。”突然我记起来了:她和莫德请我去装扮成算命巫师的那场万圣节派对。“你不会忘了吧?哎呀,柯林,”她说,“我们忙得像狗一样!赖尔登太太做了果子酒。要是有人撒酒疯什么的,我可不会奇怪。总归这是莫德的庆祝会,因为她得了奖嘛,还有,”伊丽莎白扫视街道,寂静的房屋和电话亭显得死气沉沉,“她要走了——去上大学,你知道的。”一种孤寂感袭来,我们俩都不想各走各路:于是我提出送她回家。

在路上我们在凯蒂德面包房停下来,伊丽莎白去店里订了个万圣节蛋糕,围裙上沾着糖霜的C.C.康蒂太太从烤炉房间迎出来,问候多莉的病情。“可想而知,还算正常吧,”她叹息道。“想象下,非典型肺炎。我有个妹妹,她得了普通的肺炎。至少我们得谢天谢地,好歹多莉是躺在自己家床上;我知道你们几个都回家去,就安心了。哈哈,现在我们大概可以嘲笑当初办的那些傻事。瞧,我刚烤好一盘甜甜圈;你带回去给多莉,就说我问她好。”我和伊丽莎白还没走到她家就把甜甜圈吃掉了一大半。她邀请我进去喝杯牛奶,把剩下的甜甜圈都吃完算了。

亨德森家的房子当初所在的地方,现在成了加油站。当初那里大约是十五间透风撒气的房间随随便便钉在一起,如果莱利干木工活没有那么在行,那地方很可能早被流浪动物们占据起来了。他在户外有个棚子,既是工作间,又是休息室,他会整个上午都待在那里,锯木头,刨木片。靠墙的架子上堆满了各种过去兴趣爱好的遗物:蛇,蜜蜂和蜘蛛,都用酒精密封着,有只蝙蝠在瓶子里慢慢腐烂;航船模型。他少年时对制作动物标本的热情留下了一座可怜的恶臭动物园:一只没有眼睛的兔子,身上的毛像生蛆一样,变成了绿色,耳朵像猎犬一样耷拉着——类似这样最好埋葬的东西。最近我去看过莱利几次;大个子艾迪·斯杜沃的子弹打穿了他的肩膀,倒霉的是他得打上又重又痒的石膏,他说那玩意足有一百磅。他不能开车,连个钉子都砸不进去,他能做的,就只有闲逛,瞎琢磨。

“如果你想见莱利,”伊丽莎白说,“去棚子里就能找到他,我猜莫德大概跟他在一起。”

“莫德·赖尔登?”我有理由感到惊讶,因为从前我去探访莱利的时候,跟他坐在棚子里时,他曾讲过一番道理,说在这里不会有姑娘来烦我们,他吹牛说他这里的门槛没有女性获准踏进来过。

“念书给他听。诗歌,剧本。莫德真是可爱极了。虽然我哥哥过去待她一点都不好,但她还是既往不咎。我猜,像他那样,经历了一次差点没命的事,我猜这能改变一个人——让他变得更愿意接纳好的事物。他会整个钟头都让莫德替他读书。”

棚屋在后院里,无花果树荫下。几只母仪威严的芦花鸡在门外踱步,啄食夏天里向日葵落下的种子。门上早已泛白的字迹是他童年时的警告,“闲人勿进”。我突然有点胆怯。我能听到门内传来莫德的声音——她朗诵的声音,那单调起伏的调子,若给学校里的捣蛋鬼们听到,一定会很热衷模仿。随便跟谁说莱利·亨德森变成了这副样子,他一定会说莱利从树上摔下来,肯定是摔坏了脑子。我悄悄来到棚屋的窗下,看到一眼:他专心在研究一个拆散的钟表机芯,从他脸上的表情来看,他听到的内容,并不比苍蝇哼哼更加令人振奋;他举起手指去掏耳朵,仿佛是为了降低噪声刺激的干扰。然后,正当我决定要敲窗吓他们一跳的时候,他把机芯放到一边,绕到莫德身后,合上她手里正念着的书。他微笑着,将她一缕头发捏在手里——她就像小猫被捉住了后颈皮似的,温顺地站了起来。突然间,他们仿佛镶上了金边,周身的光芒刺痛了我的眼睛。显然,这不是他们第一次接吻。

就在不到一周前,因为莱利对这种事经验丰富,所以我跟他吐露过心事,告诉他我对莫德的感情:求他指点迷津。我希望我是个巨人,那我就可以抓住棚屋,摇成一堆碎木片,砸烂大门,当面痛斥他们两个。可是——我能指责莫德什么呢?尽管她一直说莱利的坏话,可我早就知道她一颗心全在莱利身上。又不是说我们之间早有共识;我们最多算是好朋友罢了:最近几年,连好朋友都算不上。我穿过后院回去,那些骄傲的芦花鸡跟在我后面嘲弄地叽叽呱呱叫着。

伊丽莎白说,“这么快你就回来了。要不就是他们没在那儿?”

我告诉她说不方便打扰他们。“他们交流着那么美好的东西。”

但伊丽莎白听不出讽刺。虽然她内心如同外表那般精致玲珑,却是个太较真的人。“真妙,不是吗?”

“妙极了。”

“柯林——老天,你怎么哭了?”

“没什么。其实,我感冒了。”

“希望你还能来参加派对。但你必须得化妆。莱利要打扮成恶魔。”

“他挺适合。”

“当然我们希望你穿上一身骷髅装。我知道只剩最后一天了……”

我根本不想去那个派对。一回到家,我就坐下来给莱利写信。亲爱的莱利……亲爱的亨德森。我把亲爱的几个字划掉,单称亨德森足矣。亨德森,你的背叛逃不过世人的眼。接下来的几页纸都充满了我们友谊的起始,光荣的历史;后来渐渐地,一种感觉越来越强烈,有什么地方不对劲:这样一个绝好的朋友不可能对不起我。结果,快到最后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疯了似的一个劲地说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是我的兄长。于是我把这些胡言乱语丢进壁炉里去了,五分钟之后,我跑到多莉的房间里,问她有什么办法能在第二天晚上之前,给我做身骷髅装。

多莉针线活不大擅长,要她把下摆缝短一点她也会觉得困难。凯瑟琳也是这样;但凯瑟琳总是假装各方面都是内行,尤其是那些她最不擅长的行当。她派我去韦莱娜的杂货店,拿七码质量最好的黑缎子。“有七码料子的话,应该会有富余,我和多莉可以做两件衬裙。”然后她拿软尺装模作样地帮我量高和宽,量体裁衣的程序没有错,但她根本不知道怎么把量得的数据落实到剪刀和布料上。“这一小块,”她说着,胡乱劈下一码,“可以给谁做条漂亮的灯笼裤。还有这块,”刷刷两剪刀下去,“……加个黑缎子领口肯定可以让我的旧花裙子增色不少。”剩下来给我用的那点料子,给侏儒做块遮羞布都不够。

“凯瑟琳,亲爱的,我们不能只考虑自己的需要,”多莉警告道。

整个下午,她们一直在工作。照例来访的法官也被迫学着穿针引线,这活儿凯瑟琳很看不上:“搞得我一身鸡皮疙瘩,就跟往钓鱼钩上装蚯蚓一样。”晚饭时间,她叫停,回到了她自己那豆子地里的家中。

但是多莉一心想把活干完;而且她有点兴奋,话很多。她双手不停地在缎子上飞针走线;她的话一句一句,正如缝出来的线条一样,也歪歪扭扭穿成一道。她说,“你认为韦莱娜会让我举办场派对吗?现在我有这么多朋友了。有莱利,有查理,我们是不是还可以请康蒂太太,莫德和伊丽莎白?春天的时候,在花园里聚会——可以稍微放点烟花。我父亲干缝纫可擅长了。可惜我没遗传到他的本事。过去的时候,好多男人都会缝纫;爸爸曾经有个朋友,他缝的拼布被子,得过不知道多少奖。爸爸说做缝纫能让他放松,尤其是干完农场上那些又粗又重的活儿之后。柯林,你能答应我一件事吗?开始的时候我反对你来这里住,我一直觉得这样不对,一屋子全是女人的家里,抚养一个男孩子。老女人有很多偏见。但事情已经如此;再说现在我也不担心了:你会干出一番事业,你能过得不错。我想让你跟我保证的是:别对凯瑟琳不好,尽量别跟她渐渐疏远。有些夜晚,我想到她被抛弃遗忘,就难过得睡不着。给,”她拿起给我做的道具服装,“看看合身吗?”

两腿间太紧,屁股后面又太大,耷拉着,像老头子的内裤;两条裤腿宽大得好似水手的灯笼裤,一根袖子长度够不到手腕,另一只却直把手指头尖都盖住了。多莉承认做得不大时髦。“但我们把骨头画上去以后……”她说。“银色颜料。韦莱娜曾经买过一盒,用来刷一根旗杆——那是她反对政府以前的事。应该还在阁楼上某个地方,那一小罐漆。看看床底下,能找到我的拖鞋不?”

医生禁止她下床,凯瑟琳也不会允许。“要是你责怪,那就不好玩了,”她说着,自己找到了拖鞋。法庭的大钟敲了十一点,就是说现在是十点半,这座城里,体面人家的大门九点钟就上了锁,现在是夜深人静的时刻;感觉甚至更晚,因为隔壁的韦莱娜已经关上写字台上床睡觉了。我们从衣柜里拿了盏油灯,在颤巍巍的灯光里,蹑手蹑脚蹬着楼梯上了阁楼。那上面很冷;我们把灯放在一个桶上,把它当火炉似的,不舍得离开。塞满锯末的人头模型,曾经用于销售圣路易斯的帽子,如今却默默凝视着我们四处搜寻,我们手到之处,到处是翻倒凿穿的声音。一罐樟脑丸哗啦一声倒了一地。“天哪,天哪,”多莉叫道,一边咯咯地笑,“若是被韦莱娜听到,她准得打电话叫警长。”

我们发掘了无数把刷子,在一堆干透了的节日花环附近找到了那罐漆,结果不是银色,而是金色的。“当然这样更好,对不对,金色的,看起来好像价值连城。可你瞧我还发现了什么。”那是个鞋盒子,上面系着绳子。“我的宝贝,”她说着,在灯下打开了盒子。灯光下亮出一个空的蜂巢,一个马蜂窝,还有一个丁香橙[8],经年累月早没了香味。她还给我看了一个完好无损裹在棉花里的蓝色鸟蛋。

“我太讲道德,所以凯瑟琳帮我偷来了鸟蛋,这是她送我的圣诞节礼物,”她面露微笑,在我看来,她的脸像飞蛾一样飘浮在玻璃灯罩边上,也像飞蛾一般的勇敢,脆弱。“查理说爱情是一环接一环的。我希望你听进去,并且领会了他的话。因为当你能爱上一件东西,”她像法官当初拿着树叶那样,无比珍贵地握着那颗蓝色的鸟蛋,“你就能爱上别的东西,那你就拥有了它们,生命中有它做伴。你就可以原谅一切。哎,”她叹息道:“我们还没给你上颜色呢。我要让凯瑟琳大吃一惊;我们就跟她说,我们睡觉的时候,小人儿来把你的衣服做完了。她肯定会吓一跳。”

法庭的钟声又一次传来,每一声钟响都像一面小旗,在这冰凉、沉睡的小城上空律动着。“我知道有点痒,”她一边说着,一边在我胸前画着一道道肋骨,“但是如果你不站稳,我会画坏掉的。”她蘸蘸刷子,又在袖子上划过,然后是裤子上。“你必须得记住人们的恭维话:肯定很多人要称赞你的造型,”她一边很不谦虚地欣赏自己的作品,一边说道。“哎呀,天哪……”她双臂环绕着自己,笑声绕梁不绝。“你难道看不出……”

我就像那个漆地板,结果把自己堵到墙角去的笨蛋。我身前身后都新涂了金色,哪里都动不得,这身衣服一时是脱不下来了:我固定在一个姿势,伸出一根手指责怪她。

“你得转圈,”她嘻笑道。“转圈干得快些。”她开心地展开双臂,穿过阁楼地板上的阴影,慢慢地、笨拙地转着圈,她的和式睡衣鼓了起来,拖鞋里的一双纤瘦的脚微微颤抖着。仿佛她跟另外一个舞蹈者撞车了似的:她踉跄几步,一手支额,一手扶着心口。

在遥远的声音的地平线上,一声火车汽笛声响过,将我惊醒,看见她迷乱皱缩的眼睛,抽搐颤抖的脸。我抱住她,漆的颜色粘了她一身,我喊韦莱娜;快来人,帮帮我!

多莉轻轻说,“安静,现在安静。”

夜间的房屋若突然灯光大亮,那就是宣告灾难的发生。凯瑟琳拖着脚,从一个个房间走过,将那些许多年没用过的灯一一打开。我身上仍穿着那身毁掉的道具,坐在光线大亮的前门厅里,浑身发抖,法官跟我坐在一张长椅上。他闻讯立刻赶来了,只在法兰绒睡衣外面披了件雨衣。每当韦莱娜走近,他总是很规矩地将两条光腿收好,像个年轻姑娘似的。邻居们被我们明亮的窗户召唤而来,悄悄询问发生了什么事。韦莱娜在门廊上跟他们讲:她的姐姐,多莉小姐,中风了。卡特大夫不允许任何人进她的房间,我们都听命,凯瑟琳也不例外,等她终于将所有的灯都点亮以后,凯瑟琳站到了多莉的门口,将头靠在门上。

大厅里有个衣帽架,上面有好多钩子,还有一面镜子。多莉的天鹅绒帽子挂在上面,日出的时候,清风吹过房间,镜子里浮现出帽子微微颤动的面纱。

于是我突然心里明镜一般,知道多莉离开了我们。不知多久之前,没人知道的时候,她就走了;在想象中,我跟随她去了。她穿过了广场,到了教堂,现在她到了山上。印度草在她身下闪着光,她只需走那么远。

第二年九月,我跟法官一起出了趟门。那之前的几个月里,我们不常碰到——有一次我们在广场遇见,他说我想去的时候,尽管去看他。我想去来着,但每次当路过贝尔小姐公寓,我都转过脸去,绕开走。

我曾读到过,过去和未来是螺旋的,一个环里面套着下一个,预示着未来的主题。也许这是真的,但在我看来,我自己的生活更像一系列封闭的圆,不能自由发展成螺旋的圈:对我来说,要从一个点到达下一个,就得通过跳跃,而不是自然而然地顺过去。中间的空白,就是那不知往何处跳的等待,让我变得很弱。多莉死了之后很长时间里,我都在晃荡。

我自己的想法是要好好玩一阵。

我待在菲尔咖啡馆,玩弹子机赢免费啤酒;卖给我啤酒是违法的,但菲尔心里有数,认为总有一天我会继承韦莱娜的钱,也许能帮他进入酒店行业。我往头发里抹上发蜡,跑到别的镇上去跳舞,深夜里用手电筒闪,用石子敲姑娘的窗口。我认识乡下有个黑人卖一种叫“黄鬼”的杜松子酒。谁有汽车我就跟谁好,对谁殷勤。

因为我醒着的时间,一刻也不想待在泰博大宅里。那里面的空气太厚重,不流动。厨房被陌生人占据了,那是个内八字脚的有色人种姑娘,整天在唱歌,就像小孩子到了晦气的地方,哼着歌给自己壮胆提气。她烧饭不好吃,任由厨房的天竺葵枯萎死去。当初韦莱娜雇她,我是赞同的。我以为这样能让凯瑟琳打起精神来工作。

相反,凯瑟琳一点想打垮这新来姑娘的兴趣都没有。她隐退回了自己在菜园里的家。她把收音机也带走了,过得很舒适。“我撂下挑子,就万事大吉了。我要享受休闲,”她说。休闲生活令她发胖,她两脚都肿了,只好把鞋子割开一条缝。她继承了多莉的习惯,并且愈演愈烈,比如爱吃甜食;她让杂货店给她送两大盒冰淇淋到家里,当晚餐吃。她坐着时,时常有糖纸落在腿上。她还想尽办法挤进多莉从前的衣服里,直到后来身材太走样,穿不进为止。仿佛这么做,她就可以把朋友留在身边。

我们俩的见面是一种煎熬,我去得心不甘情不愿,除了我没人陪伴她,所以我更加不愿意去。我逃掉一天不去看她,然后三天,有次整整一个礼拜都没见她。当我隔了许多时日再去时,她显得漫不经心,沉默以对,我自以为她这是埋怨我;事实上我因为良心有愧,自己心里有鬼,所以没看清真相,其实我来没来她根本不在乎。一天下午她证明了这点。她直接把嘴巴里支撑起下巴的棉花团拿掉了。没了那团棉花,她讲话我就完全听不懂了,跟其他人一样不明白她的意思。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正在找借口想早点离开。她掀开炉膛盖子,把棉花吐进了火里,她的脸立刻就瘪下去了,仿佛饿坏了。现在我想来,那不是泄愤的表示:她只是为了让我明白,我没义务去看她:她宁肯不跟我分享未来。

偶尔莱利会开车带我出去——但我不能指望他,或者他的车,因为他现在有正事要忙,不常有空。他雇了一个拖拉机车队,帮他清理城外新买的九十英亩土地;他计划在那里盖房子。当地几位士绅对他的另外一个计划也很赞叹:他认为镇上应该建一个缫丝厂,每个居民都是股东;除了可能带来利润之外,工业能增加我们的人口。关于这个提议,报纸上刊登了一篇热情洋溢的社论,稿子还说当地出了亨德森这样的有为青年企业家,值得全城为之自豪。他留起了小胡子,租了间办公室,请妹妹伊丽莎白给他当秘书。莫德·赖尔登进了州立大学,他差不多每个礼拜都会开车带妹妹们去看望她,因为妹妹们太孤单,很想念莫德。莫德·赖尔登小姐跟莱利·亨德森先生订婚的消息,刊发在愚人节当天的《信使报》上。

他们六月里结婚,举行的是双方互换戒指的新式婚礼。我是婚礼的引座员之一,法官是莱利的伴郎。除了亨德森姊妹以外,其他所有的伴娘都是莫德在大学里认识的社交女孩;《信使报》用了个风雅的恭维词,称她们是美丽的新秀名媛。新娘拿着一束茉莉和丁香组成的捧花;新郎穿着鞋罩,抹顺了唇髭。他们收到了丰厚的礼物,摆满了桌子。我送了他们六盒香皂,还有一个烟灰缸。

婚礼结束之后,我跟韦莱娜一起,撑着她的黑伞回家。那天日头很毒,热浪袭来,劲头好比浸会庆祝钟声的声浪。我夏日里剩余的日子必如这正午的街道一般凝滞酷烈,简直越过越长。夏天,又一个夏天,又是冬天:不是螺旋,而是像阳伞的影子一样,一个封闭的圆形。如果我迟早要跳出去——我心一横,说了出来。“韦莱娜,我想出去。”

我们走到花园门口;“我知道。我也想,”她说着,合上伞。“我曾希望跟多莉一起去旅行,我想带她去看大海。”因为气宇轩昂的缘故,韦莱娜一直看起来身材很高大,现在她些须有点驼背,头也垂下了。我很奇怪,自己过去怎么会那么害怕她,因为她现在变得更女性化,畏首畏尾。她说有小偷,门闩好,屋顶还装了避雷针。过去她的习惯是每月一号,亲自去收各种欠款和租金;当她停止这么做时,镇上一时很不安;没了这种缺钱的紧巴日子,人们觉得不对劲。女人们说她没有家人,失去了姐姐她就迷失了自己;她们的丈夫责怪莫里斯·里茨博士:是他打垮了韦莱娜的精神,他们说;虽然他们经常跟韦莱娜吵架,但还是讨厌里茨。三年前,我回到这个镇上,我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处理泰博产业的文书,在韦莱娜的私人物品中,她的钥匙,瑁蒂·劳拉·莫菲照片等等杂物中间,我发现了一张明信片。上面的日期是多莉去世后的两个月,圣诞节收到的,来自巴拉圭:用我们南半球的话说,Feliz Navidad[9]。你想念我吗?莫里斯。我看到这里,不禁想起她的眼睛是如何变得永远游移不安,目光内省而痛苦,我记得莱利结婚那天,酷烈的日光映得她眼睛流泪,却突然凝注了目光,暂时有希望升起:“旅行可能会很长。我考虑过卖掉几处——几处房产。我们可以坐船;你也从来没见过大海。”我从花园篱笆藤上采了一支忍冬的嫩芽,她眼看我把嫩芽扯碎,仿佛我撕碎了她的梦想,她为我们设计的旅程。“哎,”她摩挲着颊上一颗泪痣,“那好吧,”她用很务实的口吻说,“你有什么雄心壮志?”

于是直到九月份我才去拜访法官,跟他道别。箱子都收拾好了,阿莫斯·罗格朗替我剪了头发(“宝贝,你可别秃了头才回来。我说啊,外头人坏着呢,老想赚你便宜,雁过拔毛。”);我穿着新套装、新鞋子,戴着灰色的软呢帽(“柯林·芬威克先生,你如今可是鸟枪换炮,出落得一表人才!”康蒂太太叹道。“你要当个律师吗?已经打扮得很有律师派头了嘛。不,孩子,我就不吻你了。我这一身面包房的灰,把你这身好衣裳弄脏了,那多过意不去。你写信回来,听见没?”):当天晚上,一列火车将载着我一路北上,穿过广阔的大地,去往大城市,大展拳脚,建功立业。

在贝尔小姐公寓,她们告诉我说法官出去了。我在广场上找到了他,看到他让我心头一阵悸痛,他那么整洁挺拔,领子扣眼里缀着一朵金樱子花,混迹于一群闲聊,吐痰,混日头的老头子中间。他挽着我的胳膊,带我离开了他们;我们漫步经过了教堂,出城上了河边树林的小路,边走,他一边亲切地讲他当年在法学院读书的日子,给我提出各种建议和指导。就是这条路,就是这棵树:我闭上眼,让它们的形象固定在我心里,因为我不相信我会回来,我想不到未来我会踏遍千山无法释怀,直到这树魂牵梦绕,将我唤回来。

仿佛我们俩都不知道要往哪里走。我们静默着,惊异地从墓园山顶俯瞰下去,然后手挽手地下山,走进那片经过夏日炙烤,又被九月抛光的草地。干燥的草叶轻轻拂动,瀑布般的色彩倾泻而过;那一刻,我想让法官听到多莉告诉我的话:这是草竖琴,里面聚集了多少话音,讲着一个记忆中的故事。我们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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