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扎实开展创建文明渔场活动,坚持依法治渔、依法兴渔,取得显著成效:海上各类案件逐年下降,海上治安管理和防范能力有了提高,渔场治安秩序良好,有力地促进了海洋渔业的发展。近日,该市有关部门在全国沿海创建安全文明渔场现场会上介绍了经验。
舟山市是海洋大市,渔业是舟山的重要支柱产业,全市渔业人员占全市人口的1/3.舟山渔场又是全国主要渔场,每年渔汛旺季,苏、浙、闽、鲁等沿海各省、市在舟山渔场从事生产和贸易的船只多达2万余艘,治安状况十分复杂。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渔业资源衰退,渔场范围缩小,海上渔事纠纷急剧上升。1996年全市因海事、渔事纠纷引发的扣物、扣人、斗殴、撞船等恶性事件280件。该市市委、市政府经过调查研究,决定将依法治渔列入依法治市的重要工作。1997年,全市开始全面实施创建安全文明渔场活动,先后制定了《舟山市创建“安全文明渔场”三年规划》、《舟山市创建“安全文明渔场”实施意见》等6个文件。全市480个渔村(公司)与每条船上的老大签订了海上治安责任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格局;强化渔民的普法教育,实施渔船职务船员普法合格证制度。他们编印了数万册普法书籍资料和易学易记的“渔业法治三字歌”供渔民群众学习,并开设了“海上法制课堂”。全市共有2.6万名职务船员取得普法合格证,有47万人(次)的渔民接受了普法教育;全市还开展了“党员责任船”、“遵纪守法船”、“安全文明船”、“海上先锋号”等活动,加强对渔民涉外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大大减少了涉外事件的发生。今年,针对中日、中韩渔业协定生效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他们又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千名干部下渔村宣传渔业法规”和“海上治安综合治理月”活动。
群防群治,化解纠纷,把矛盾解决在海上,解决在基层是舟山市创建安全文明渔场活动的又一成功经验。目前,全市已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村、船5级海事、渔事纠纷协调处工作机制,形成一支以群众性调处组织为基础,政府和职能部门为后盾,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海事、渔事纠纷协调组织。去年上交市、县(区)调解的海事、渔事纠纷仅93起,比1996年减少了约70%。同时,有关部门积极创新载体,与外地渔区开展以联心、联谊、联利、联事为主要内容的结对活动,使一些过去的“冤家”变成“亲家”。去年冬汛,舟山渔场跨区域的海上案件比上年同期下降38%,渔场秩序有了很大改观。
坚持严打和整治结合,提高海上控制能力是舟山市创建安全文明渔场活动的有效措施。1997年以来,全市共破获海上撞船、重大伤害、劫持人质等影响较大的恶性案件13起,15人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998年以来,共破获海上刑事案件176起,查处海上治安案件575起,从而有力地遏制了海上违法犯罪势头。1997年,嵊泗县还建立了全省第一家海上110报警服务系统,已有效出警1023起,查处海上各类案件269起,抢救遇险群众258人,为渔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800余万元,被渔民群众称为“海上保护神”。
良好的海上生产秩序和治安环境,促进了全市渔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去年舟山市海洋捕捞总量占全国的8.6%、全省的39%,渔民收入也稳步上升。
(原载《人民日报》2001年11月22日第2版;《中国渔业报》2001年12月21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