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梳洗的时候,看着镜中的人影,虽然熬了夜,但不像以前一样肤色晦暗,在爱情滋润下的面庞多了几分绯红,多了几分妩媚。
程毅在身后环抱着我,同样看着镜中的我深情的说了句:“好美。”
被深爱的人这样赞美是一种幸福。
但更让人舒心的是镜中养眼的俊男美女(自恋一下),有一种想拍一组婚纱照留下一些倩影的冲动,可他在摄像头下面没有踪影。
整个上午,程毅带着我穿梭于大街小巷,虽是自由鬼警,相当于放大假,但他还是很有责任感的四处巡逻。
一个英姿飒爽,一个小鸟依人,引来路人不少艳羡的目光。
我一直自认为是个喜欢窝在家里的宅女,可是我却喜欢和他一起奔走于各个路口,从不厌倦,也不感到劳累,难道我爱他也爱得失去了自我?
其实不然,一来他不要我穿高跟鞋走太远的路,二来走不了多远他便找好地方命令我坐下来,或是买水给我喝或是帮我捏捏腿,有时候我尴尬于路人的注视,他却无视他们的目光。
傻子都能看出来,那一刻他的眼里只有我。
我知道他在尽可能的珍惜,我又何尝不是?
下午以车代步,在一个红绿灯已失效的十字路口,在一辆面包车和一辆白色小轿车即将亲密接触的千钧一发之际,他停好自己的车,瞬间消失。
再看那两辆车,各自做了三十度左右的旋转,两车之间拉开了一寸左右的距离。
司机们放下车窗,都对着对方骂骂咧咧,不一会,只见两人都是像被什么敲了一下头。
我笑了,猜想应该是程毅左右开弓各拍了一下他们的脑袋。
这招很有效,两人不再争执,各自开着车扬长而去,车上扬起阵阵烟尘。
突然感觉程毅在我心中早已不是鬼魂而是神灵,不懂是爱他多一点还是崇拜多一点。
因为有些疲劳,回家后我倒在床上便昏昏欲睡,这样既可以让程毅和他的哥们有时间交流,也能养足精神于大概丑时为他疗那受诅咒的伤痛。
半夜醒来,发现他用手撑着头正微笑的看着我,见我醒来,温情的说:“宝贝,你睡着的样子有一种恬静的美,让人百看不厌。”
“嗯。”我撒着娇卷入他的怀中,“痛过了吗?”
他摇摇头。
于是我起身去冲凉。
冲完凉回到房间,只见他蜷缩在床头,仿佛痛得不省人事。
此时我竟然想到了一个挺无耻的词:霸王硬上弓。
扑到他的身上,扳开他紧护的双手,与他十字紧紧相扣,双唇相印的时候他有了些许的缓和。
我顺着他的身子向下亲吻着,从颈部到胸前的红豆再到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