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红旗考入了镇上的中学,自此成为一名混子党。中学位于镇子西北角的一片荒地上,可谓人迹罕至,狗不拉屎。开学那天,父亲套上马车,载着他悠然漫行。此时,正值九月的初秋。金色的玉米刚刚完成收割,蔚蓝的天空晶莹碧彻,然而孟红旗的心情却失落到了谷底。
这是一个大约十五六岁的少年,黝黑的皮肤彰显出身体的壮实,大大的眼睛总是对世界充满了好奇,一头精神而乌黑的短发则张扬着不俗的性格。他爱读书,也不想离家。虽然村子距离学校只有十里路,可依然远的如天边的云彩,让他没有了归属。作为家里的长子,父母倾尽心血让供他读书。囤积的小麦,院中的蔬菜,还有那老母鸡下的蛋。这些看似平常的东西,无不浸透着父母的劳苦与爱。在生活艰难的日子里,它们被拿到街上换做票子,只为将来的儿子可以有点出息。而对于孟红旗来说:他的情感则是复杂而又丰富的。他喜欢沉浸在无限的遐想中,他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冬天的雪花,夏天的雨水,秋天的落叶,乃至春天的麦田都能勾起他内心的情感。每当现实的世界与内心的想法发出冲突,这个还是少年的孩子便会忧郁而痛苦起来。比如现在的他已经习惯了村子的生活,也沉湎在暑假的自由。突然的离家读书,让他一时无法接受。作为一名生活在平原上的孩子,大地的质朴与宽阔的胸襟给予他乡野的印记。这里是中国文明的发源地,也是农耕文明的先行者。一望无垠的平原诉说着历史的悠长,那是一种永恒在时空中的焰火。它们以黄土为根基,在风雨中不屈,在曲折中沉淀,又在时代的进步中点火,引燃着那根厚积薄发的“药石的念儿”。
渐渐的,那学校近了。孟红旗望着风中的五星红旗,眼眸中闪动着他特有的呆滞,他在思考,也在犹豫。思考或许是每个人应有的天性,而犹豫则是思考所带来的副作用。他对新的环境充斥着恐惧和不安,就像从前的新娘和新郎,当爱情突然的以真实的形式摆放在眼前的时候:洞房花烛夜的春宵一刻值千金或许又如孟红旗此般的度日如年。父亲将马车停靠在学校门口,不停的催促着迟钝的儿子快些下车。“看,你们学校多漂亮,教室还是楼房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