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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土遁也是遁

王通,按理说是敬贤的最得意的一个徒弟,凭能耐,咋说也比那个最后得了《儿歌三百首》真传的胖子强多了!

只是此人一生所求就是当官儿,追求的是仕途的亨通,所以,临时的当个和尚,也不过是权宜之计,为了只是暂时的隐忍,也为了或许能学点儿啥真本事。

敬贤也不是傻,当初一眼就看明白了,这小子满眼贼光四射,不像个正常人,心中所求绝对不会是为了当一天和尚念一天经的工作。但敬贤暗自里掐指一算,觉得还是应该传授点儿啥,因为这小子十几年后应有他的一番运数,在历史的舞台上合该演个配角,没有他届时的出场,这出戏就没了看头儿。

于是假借一个机会,把自己的当时只会的那十三路枪法教给了王通,在冷兵器时代,这一套枪法可全是干货,招招儿都是致人死命,每一式都不是花架子,枪法融会贯通,一言以蔽之,就是高效率地结果了对手,得以最大化地保全自己。

王通自然也是个明白人,何况有功名利禄的雄心大志,刻苦二字已不在话下,每天起早摸黑地苦练,终有一日,当敬贤打算阶段性地考察一下王通学的如何的时候,两人在空地上你来我往地战斗了几个回合,然后敬贤一个大意便被王通一枪戳穿了袍袖,要是再偏个几寸,估计自己就可以直接被送去西行之路了。

见王通进步神速,敬贤作为老师也甚是欣喜,当下不由得摸了摸王通的脑袋,慈爱的说:“嗯!徒弟你进步很快,当可以出师下山了,为师知道你平生有些抱负,也很是欣赏,只是有句话说的好,良禽择木而栖,忠臣择主而侍,你下山后,自可以大展宏图,但要切记,要始终能为天下苍生着想,不要辜负了为师的教诲!”

王通也很是激动,但觉得自己仅凭这一路枪法就下山闯荡,似乎还是有些底气不足?而且,他也听别的和尚私下里悄悄议论过,说师父曾有过一段奇遇,得到过一本天书,已经算是半仙之体,更有能忽悠的,把敬贤直接说成能上天入地,前知五百年,后知几千年的大神了!

所以,王通对自己还是能够有自知之明的,他想再多学点东西,尤其是那些玄学方面的,最好自己也能练成个金刚不坏之身,将来闯荡天下,自然也就无所畏惧了。

于是王通面带谦色,对师父深施一礼言道:“多谢师父夸奖!但徒弟还是觉得自己能为有限,希望师父能再多传授些能耐,以后报效家国,也就更有立足之本了!”

看王通还在这里死缠烂打的不走,敬贤心中恼怒,心想,这王通一天到晚的就想从我这里多掏点儿东西出来,别的寺庙的杂活儿一概置若罔闻,天天白吃白喝不算,我那日里有意想暗示这厮,想收点儿学费,都跟我这里装糊涂?!实在是恨不得一脚给踹出去!

但师父对徒弟的心还是温柔的,敬贤按捺住心中腾腾上升的火气,语气尽量保持平缓地说道:“好吧!为师也是好人做到底,你到底还想学些什么东西?”。

王通心中窃喜,声音颤抖地说道:“师父,我听说您老人家还有那些神仙法术,我也不贪求学太多,就随便一样儿您能教给徒儿就行!”说完竟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眼睛看着地面不是很坚硬的地方,梆梆磕了两个头,弄得敬贤好不尴尬,不由自主地伸手到自己的袖子中给他找压岁钱!

既然徒弟都对自己行了如此大礼,自己也不能总是藏着掖着,那样显得也忒小气了不是?但思来想去,觉得自己的那些所谓的神仙法术,也不能把太厉害的,比如呼风唤雨、撒豆成兵啥的教给这小子,不然,还真没准儿就让他成了诸葛再世,重新改写历史,变配角为主演,那自己的罪过儿可就大了!

还是教他“土遁”吧!敬贤拿定了主意。

这“土遁”之法,自古有之,不信请参看《封神演义》第三十七回,那是在上古的时代,祖先们就已经发明了土遁之术,只是后来逐渐的失传了,看来,古代也有专利保护的意识,这等半仙的绝技,不会轻易传授他人,别人都会了,自然大家就都成了半仙,那就没有办法再出去混饭吃了。

敬贤的土遁可能和上古的法术有些不一样,古代的土遁,乃是古时方士的五行遁法之一,所谓,金遁、木遁、水遁、火遁和土遁,就是利用五行之元素快速空间移动的法门。

人家姜子牙用土遁,可以日行千里,而且自己从土里钻出来的时候,不是跟土拨鼠一样,人家身上也是半点儿尘土都不沾,除了快就是爽,这才是高手高手高高手。

但世间能有几个姜子牙?所以,传到后世的土遁就越来越是缩水,直到后来,传到日本忍者手里,土遁直接就变成了挖地道了,这种做法和神仙是半点儿毛线关系都没有了,重要的是有把锋利点儿的铁锹和极大的挖土的耐心。

敬贤的土遁还不至于LOW到挖地道的地步!但比起上古的真正的土遁还是有些差距,首先必须是有土,还得是软乎儿一些的,坚硬的岩石肯定是不行的,烂泥似的土也不行,最好是如田间地头儿春耕时那种被耕牛松动过的土,那样的土地其实也利于土拨鼠儿打洞。

其次时土遁能移动的空间距离也比较有限,不能跟坐高铁似的,土遁个几百甚至上千里地再出来,敬贤试过,最长的一次土遁距离不过三里地,不仅十分憋气,感觉跟潜水一样,而且出来的时候,自己一身泥巴,整个儿一土地公公的模样,直接导致过路的几位当村儿的奶奶给自己倒头就拜!

不过即便这土遁个三里地也是不得了的特异功能了!就靠这,有次敬贤荒郊野外遇到一群山贼,当然凭自己的能力,三下五除二就能把这些山贼变成渣渣,但原则就是不能杀生,所以,危急关头除了走为上策,要么就只能把脑袋伸出去让山贼砍着玩儿了!敬贤是识时务为俊杰的人,当机立断,一个猛子就跟鼹鼠一样扎到土里去了,慌忙之下还忘了先念口诀,直接脑袋被土里藏着石块儿给硌出个大血包!好在还没给磕晕,在山贼的菜刀就要剁上自己的屁股的刹那,敬贤的口诀发挥了作用,敬贤只觉得眼前一黑一亮,身子便已在三里地之外了,可惜的是,出来现身的地方正好是个农村的化粪池,一身的恶臭让敬贤自己恶心了自己一年!

敬贤当然也有一些厉害的本事,但那些法术确实是侮辱性不大,伤害性极强!如果教给王通,这厮万一在战场上用起来,那威力不比当代的原子弹差多少,那样就根本不需要开战了,全世界都让他一人给占领了!

所以,相对来说,土遁充其量只是个逃跑的法门儿,就算是用这个来串门儿也是不轻松的,试想,总不能扎土里遁出三里地然后再扎土里吧?这样要是道儿远点儿,这得扎土里多少回才能到目的地啊?脑袋都得给磕晕了!

但王通确实如获至宝!这可是危难关头能保命得最棒的办法了!自己就算能耐再大,那一路枪法使出来,能当场干掉十七八个那已经是不得了的了!万一被敌人团团围困,想脱身那是插翅难逃,唯有土遁,咱可以瞬间脱困,岂不美哉?

一旦师父传授了自己相关的口诀和心法,剩下的就是自己勤加练习了!

口诀只有一句,关键是在于心法!当脑袋往土里扎的时候,要把自己想象成一个大萝卜,见了土比见了亲娘还亲,扎进土里就好比扎进了大地母亲的怀抱,这就是土遁心法的精要所在。

王通想象力不高,每次刚开始的时候还能把自己想象成一个大萝卜,但脑袋刚磕在地上的时候,这个刚刚在脑海种形成的大萝卜却突地消失了!结果就是哎呦一声惨叫,大萝卜在脑门儿上出现了,自己眼冒金星,差点儿背过气去!心里话说,这要是多练几次,我非得把自己给磕死不可!

要是一般人教王通这个法术,王通不会相信,最多咧嘴一乐说:“你疯了吧?!”,但敬贤是真会呀!有次就是当着王通的面,说了声“师父内急先走!”,就听砰的一声闷响,师父以头抢地,转眼就整个身子没入土中,如同那道名菜,泥鳅钻豆腐一样,好像那不是土地而是豆腐,而师父也很轻松地如同泥鳅一样消失了!

王通发誓要练成师父的境界!三个月后,终于某天早晨,王通在院子里屏气凝神,脑海种暗暗勾画那棵大萝卜的形象,当大萝卜的样子越来越清晰的时候,王通大喊一声“走起!”,一头就往脚下的土地上扎去,说时迟那时快,王通竟然一点疼痛感都没有,只觉得似乎整个人扎进了温暖的水中,而且竟然一点阻力也没有的,眼睛一黑一明,自己已然出现在山下的小路边上了,只是不巧的是,出来的时候有些紧张,脚底拌蒜,一个趔趄,左脚踩在了一大坨新鲜出炉的狗屎上,王通别看出身贫贱,但从小却又洁癖,这一脚踩得淋漓尽致,立刻觉得五脏六腑翻腾了起来,一只手捂着自己的肚子,坐在路边的石头上干呕了半天,好在没有吃早饭,不然吃了也是白糟蹋粮食了。

虽然成功的有些狼狈,但结果毕竟是成功了!王通喜出望外,一边奔跑一边跟耗子似的不断地在土里折腾,一会儿扎进去,一会儿又窜出来,浑身上下都是泥巴灰尘也毫不为意,虽然一次土遁只能出去三里地,而且还要看地质构造和土壤的情况,但即便如此,王通也没用多少时间就把周边十里八乡的都转了个遍。

只学了一套枪法和逃跑的技能,就想成就功名那也太痴心妄想,王通的品质贵在有自知之明,业余时间,人家还不知从那里找来的兵书战策,时不常的挑灯夜读,细致钻研,偶尔不懂的还主动和敬贤讨教,敬贤心中只是心疼那灯油的挑费,恨不得一个大嘴巴子扇过去,但还是靠自己的高情商忍住了小冲动,依然和颜悦色地鼓励着徒弟,当然其中也藏了一个小心思,万一这小子将来出去混个人模狗样的,或许还能回来翻修一下我这破庙也未可知。

王通终于学成出师了,那一天,阳光明媚,天气晴好,敬贤亲率一众弟子给王通送行,庙虽不大,混饭吃的徒弟倒也不少,呼呼啦啦上百号人,站在庙门外,欢送王通下山。大家和敬贤心中想的一样,就是庙里终于少了一个和自己抢饭的家伙了!

虽然会了土遁,但王通还是选择骑驴了,毕竟一次次往土里扎,这滋味也不舒服。这驴也不是自己买的,庙里清苦,收上来的香火钱都被师父给变成私房了,徒弟们除了希望能混个饱饭也别无他想。所以,这驴其实是王通捡来的。

这驴也是和王通有缘,刚下山走了没多远,觉得腿脚乏累正不想继续走了呢,突然路边传出几声儿呜嗷呜嗷的驴叫,把王通吓了一跳!心想,这肯定不知谁家跑丢的驴,不然这样的大牲口不可能自己溜达到这里来。

于是便来了个顺手牵驴,也忘记了自己出家人的本分,何况本来也没从敬贤那里学来什么本分!

上天要是想让谁成事,就一定会给他安排各种好运气,让猪坐在风口上都能上天,王通的好运气当然不止牵了头驴。

但好运气的开端往往是倒霉到极点,所谓否极泰来也。

王通本来是信心满满,顺着山下的大路,跟个阿凡提一样骑着驴子悠哉游哉,唱着小曲儿哼着山歌儿一路东行的,但这种好心情不过持续了两三天,到一天早上,突然发现自己带的干粮袋子已经见底儿的时候,王通才明白现在开始要跟饥饿作斗争了。

驴好办,路边只要有草就有能填饱肚子,人不能只吃草就能果腹啊!王通开始实在饿得没有办法,只能跟驴学,驴吃啥他吃啥,吃了几口青草,肚子更加剧烈地翻动起来,现在,驴子也发觉王通有些不对劲了,好像这家伙得眼睛冒着绿光,正冲自己流口水呢!

驴的心里一沉,想是自己命不久矣,没想到这家伙恩将仇报,送了他一程又一程,到头来还是被做成了驴肉火烧!这是人办的事儿?

驴子不仅仰天长叹,但传到王通耳朵里只有很大声的呜嗷呜嗷的驴叫,这更加促进了肠胃的蠕动,在不超过三秒钟的激烈的思想斗争后,王通终于将自己的黑手伸向了可怜的驴。

这驴还真是帮了大忙,足足让王通吃了小半个月!这半个月下来,王通背着一口袋驴肉也走了不少地方,没有了坐骑,但好歹是暂时饿不死了!

驴肉再多也有吃光的时候,最后只剩下了一个驴蹄子,已经被王通啃得连毛儿都不剩了,就这还舍不得扔呢!饿极了的时候,还从腰里掏出来放嘴里砸吧砸吧滋味,在回忆中继续品尝驴肉火烧大餐。

天下当时刀兵渐起,到处都有想当大王的,把自己的亲戚发小儿划拉划拉,凑个百八十人就敢出去闯了,结果到处都是乌烟瘴气,哪哪儿都是山贼。

有少数还是成了些气候儿的,就自立为一方诸侯,占了一处或几处城池,也有抢钱抢的比较多的,可以请裁缝给自己人做一套“工服”的,印上自己的旗号,看着就更像正规军了!

也就是这样的有些势力的军阀,想不断扩张自己的地盘,而扩张地盘的前提是得有人,于是各地都有招募兵将的告示,王通就是一心想找到一个投靠的金主儿,自此走上飞黄腾达之路。

一路走一路打听,不同渠道的传来的各种信息都指向了一个有实力的金主儿,平王!据说现在也占了数十个郡县,手下拥兵对外号称也有十几万人了!而且平王的抱负也不小,势要和北方的燕王争夺天下!

王通嘴里砸吧着驴蹄子的滋味,肚子虽然饿,但自己的理想之火还没有熄灭,不经历困顿,怎能成就大事呢?王通不断激励着自己。要说这一根筋能成事儿,还是有几分道理的,一般人,如果饿到连驴蹄子都啃得地步,早就打算找个地主当个长工,能有口饭吃就知足了!

王通可是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白活百岁的主儿,铁了心的要磨炼自己的意志,成就自己的功名。

其实饿到极限的时候,王通也想过用土遁来偷些东西吃,而且也是尝试过,不过却失败了!当自己一个猛子钻地里后,出来时确实是已经进入到人家的房子里了,但无奈的是,一般的房子里都铺的地砖,王通就是忍着剧痛顶着坚硬无比的地砖钻出人家的客厅的,吓得一家老小以为见鬼了,拼命地拿起各种家伙事儿把王通一顿暴打给轰了出去!

当困在深山老林的时候,王通充分表现出自己荒野生存的潜能!凭着儿时的记忆,努力寻找各种可以下肚的野草,当然也不会放过任何一只过路的或看热闹的青蛙、老鼠,甚至蚱蜢啥的活物儿!

可悲的是,战乱频发的年代,似乎这种平日里常见的的可以充饥的小动物都很少了,王通在荒山里的大半个月的时间,唯一吃到的一点荤腥儿不过是几只瘦瘦的蚂蚱,有次饿晕了的时候,差点儿把一只个头儿比较大的南方的大蟑螂当成蚂蚱塞在嘴里,结果恶心得把刚吃下的不多的野菜也给吐了个干净!

王通惊喜地发现,其实树皮也不错!尤其是榆树皮,很有嚼头儿,也带有几分天然的清香,如果再佐以少许的观音土,那就是经典的舌尖的美味!唯一的不好的地方,或许就是享用完美味之后,肚子胀得让牛蛙都觉得汗颜!然后就是接连很久很久的便秘,不过,这都不算事儿,王通这样的吃货,为嘴伤身已很稀松平常。

晓行夜宿,一步步总算挺进到了一座城池得附近,离得大约十里地就能遥遥看到城墙上那飘扬的蓝色的旌旗,不用看清楚旗子上面的字,只看这颜色就知道这城池的归属,没错,这就是平王的地盘了。

王通心中一阵阵激动,眼看就要走上星光大道,一展平生抱负了,过去吃过的的那些苦,不过是上上天在给自己准备一个大大的惊喜!

看了看身上的衣服,其实这已经不能称其为衣服了,一路跋涉,披荆斩棘,现在早已破破烂烂的如同麻袋片,比当今流行的最骚气的破洞牛仔还要破洞,穿在身上的唯一的目的,或许就是别让人类把自己当成大猩猩罢了。

而且这么长时间没有洗澡,身上的味道逆风十里能治好久治不愈的慢性鼻炎!

所以现在摆在王通面前的就两个小问题,一是首先要洗个澡,二是要换身衣服。不然,没有脸面去人家那里面试。

洗澡的问题很容易就解决了,不远处的一处断崖那,竟有汩汩的清泉顺着山岩一路流淌,王通踉踉跄跄的踩着石头走过去,把身上的破衣烂衫扒个干净,站在那从悬崖上奔涌而出的泉水下,浑身上下瞬间就被清水打扫干净,向下一看,刚刚还是清澈见底的一潭碧波,已经被王通身上冲刷下来的污垢泥巴变成了黑黄色!

洗白白了,但那身破烂的衣服脱下来容易,想再穿回去就难了,根本无法在裹在身上了,甚至用手一拎就哧啦一声变成了更多的碎片。

总不能出去裸奔吧?王通叹了一口气,抱着肩蹲坐在一块巨石上,因为皮肤早就被晒成了古铜色,现在又没了衣服,离远了看还真像是一只个头儿不大的大猩猩了,庆幸的是,临近中午时分,附近还没有猎人转悠。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王通今天是他的幸运日。

池塘不远的树丛中,王通突然发现了一个倒在地上的人,其实不是人,只是一具已经风化的干瘪的僵尸!僵尸虽然可怕,但重要的是这僵尸身上的衣服却是完好的,而且还有一双漂亮的靴子!

王通比当今中了五百万还要快活,飞奔过去,趴在死尸旁边,仗着胆子打量了一下,这僵尸看起来的应是个壮年,身上衣服的质地应该不错,看起来家境也还算殷实,那打扮不像是个斯文的读书人,更像是一个经常走镖闯荡南北的镖客,几步外就扔着一把依然光芒四射的马刀。

看身上也没有伤,不知怎地就死在了这里,难道就是给王通专程送衣服来的?衣服送到了,自己的使命也已完成,干脆把自己饿死在这儿算球了!

王通不再胡思乱想,三下五除二把衣服和鞋子从那具死尸上扒下来,抖搂抖搂然后穿在自己身上,也顾不上晦气,连内裤都没有放过,悉数全招呼在自己的身上,当然,那把马刀是重点,王通喜滋滋地捡起来,仍然插进从死尸身上卸下的紫红色的刀鞘里。要是有扎枪就好了,不过有刀总比赤手空拳的好。

好运接踵而来!王通居然在死尸身上找到了干粮,还有些散碎银两,王通迄今也没见过这么多银子,眼睛都冒光了,简直发了横财了,而且至少能吃上顿正经饭了。

“多谢这位大哥!日后兄弟要是发达了,一定会回来给您厚葬哈!”王通冲着死尸连连作揖,口中念念有词道。

换上了新行头,干掉一顿饱饭,王通感觉自己整个换了个人一样,浑身又充满了力量。

城门的旁边贴着一张告示,告示下面围了一群人,大多是二十来岁的青壮年。

这是一张招募兵勇的告示,上面写的内容也很简单,端的是通俗易懂:

招募兵勇:若干

应征条件:不怕死,下手狠,五十岁以下,残疾的不要

薪资待遇:吃饭管饱,每月兵饷不等,看能干掉多少敌人,如不幸挂了,可给家属寄足银10两(保证寄到!)

看告示的人议论纷纷,有啧啧称叹的,也有摇摇头走掉的。王通只看了一眼“吃饭管饱”就心满意足了。

告示旁边就摆着一张粗木的桌子,桌子旁边站着两个手执枪矛的兵丁,凶神恶煞似地扫视着这些打算参军混饭的人,桌子后面懒洋洋地坐着一个中年男人,看身上那身衣服,是佩戴着甲胄的,应该就是个管事儿的将官了,此刻,正在打着瞌睡,口水都顺着嘴角流出来了,把桌上的录入新招兵丁的册子都给洇湿了一片。

王通满脸堆笑走上前去,站岗的两位兵勇看王通走上前来,竟被吓了一跳,虽然全身上下都换了衣服,但王通日晒雨淋的时间太长了,浑身上下乌漆嘛黑的,加上自己那五短身材,身上没啥肉但脸必须要保持圆的,两只小眼睛镶在一张大圆脸上,搁谁看,都像是哈默成精,活脱脱一个行走的大蝌蚪。

“两位爷好!”王通陪着笑躬身一礼说道:“在下王通,想报效平王,特来应征入伍!”。

王通的声音也惊动了正在打盹儿的将官,也是被王通的蛤蟆精的样子给刺激了一下,从没见过脸这么黑的家伙,包公见了都得退避三舍。

“你,你叫什么名字,多大年纪,哪里人氏?”将官提起笔来沾了沾墨,仰头问道。

“小的姓王名通,今年虚岁二十二岁,乃河东人氏。”王通依然保持着毕恭毕敬的熊样儿。

“王通,二十二岁,河东人...”将官一边重复着王通的话一边在册子上写下来,别说,这字的确写的不错,寥寥几个字也是笔走龙蛇,看得出曾经也是练过书法的。

“哦,对了!”将官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又抬头问道:“你,你是男的吧?”。

王通的脸腾的一下就红了,几分羞涩几分恼怒,所谓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努力圈养住自己心中的大约十几只羊驼,语气镇定地回道:“大人,您见过我这么寒碜的女人吗?”。

“嗯嗯,没见过,没见过!”将官倒也是个实在人,看王通的一脸窘相,又马上补充解释道:“不好意思,我这不是有意羞辱哈!是确实最近有遇到女人从军的,哎!世道艰难,不是谁想当兵打仗,不过是提着脑袋能混口饱饭而已!”最后几句倒也是语重心长,王通也被深深打动了,心中于是释然。

“明白,理解!”王通点点头应道,双手便开始解裤腰带,一旁的兵丁眼珠子都瞪出来了,伸手拦住:“你这厮要作甚?!”。

“为表示诚意,在下脱裤以验正身!”王通大义凛然的样子实在是令天地为之动容。

“呵呵呵!”那将官的笑声如一串乌鸦掠过头顶:“那倒不必,兄弟何必如此较真?不用脱裤证身,阁下嘴巴上面那两撇漂亮的小鼠须已说明了一切!”。

王通终于平生第一次杀人了!

无边无际的秋日的平原上,阴云密布,空气中满是血腥的味道,震天的呼喊和哀嚎遍彻四野!这是平王手下的一支军队参与的一次对燕王军队的战斗,还只是小规模的,双方兵马算起来不过万人。

到处都是还在互相疯狂拼杀的士兵和倒下的各种惨烈姿势的尸体,王通还只是一个初级的小兵,他的生命不过是一个军队中的一个微不足道的抽象数字,但即便是个蚂蚁,他也不得不在生存的本能下发狂的去杀人。

王通的手臂上已经不知道被谁莫名其妙地砍了两刀,深深的骇人的伤口上的肉皮恶心地翻卷着,伤口上深处的血浆已经和战衣凝结在了一起,扯都扯不开,人处于癫狂的状态下是感觉不到疼痛的,王通只觉得胳膊有些无力,但拿刀得右臂还没有受伤,王通砍倒了一个后又呜嗷一声怪叫冲向了下一个。

很快,王通就放倒了四五个敌人,手中的那把之前捡来的马刀都已经砍钝了,本来还想接着用用,但当最后一刀剁在一个黑瘦汉子的头盔上的时候,只听叮当一声闷响,王通的刀竟然断成了两截,扑哧一声深深扎进了混合着污血的腥臭泥土中,而那个倒霉的黑瘦汉子可能是受惊吓过度,嗷喽儿一声惨叫直直地如一断木头一样哐当一下躺在了地上晕死过去。

王通参军是正确的选择,下手狠是必须的,尤其对待敌人和能吃的东西!当下抢上两步,抽出腰间的随身短刃,一刀轻轻地抹在那已经倒地的黑瘦汉子的脖子上,看着喷薄而出的血,王通禁不住浑身颤抖,牙关打战,冷笑着喃喃自语道:“睡吧睡吧!我让你睡踏实点儿哈!”,说这话的时候,完全忘记了自己曾经也算是个出家人的过往。

此战过后,王通升为了校尉,现在已经有自己的战马了,军需官也按王通的要求给他私人定制了一把嘎嘎新的长矛,据说那长矛的枪头儿用的是极其罕见的一种陨铁打造,其硬度比当今的锰钢还要牛叉。

王通终于使上了趁手的兵器,自然如虎添翼,屡立战功,

死在他手下的倒霉催的没有上千也有几百了,每个被他亲自送到西方的人,最后一眼都牢牢记住了这个拥有一张黑黢黢的大圆脸,再配上两只小眼睛的蛤蟆怪转世,大蝌蚪成精的绝配形象。

不到一年,王通官职已连升三级,现在已是平王帐下左将军,麾下精兵强将万人,兵锋直指燕王地盘的一座重镇,羊驼岭,拿下它,燕国都城就暴露在硝烟战火之下,举国上下都要噤若寒蝉了。

燕国辅国公,当朝一品宰相,王仁杰,此时也正在发愁这个蛤蟆成精的平王的先锋官。

不是燕王手下缺兵,而是少将。当朝本来最能打的,镇国大将军万人敌,复姓诸葛名钢铁的,当年统兵十万,燕国的大半疆土也都是他给拿下的,但现在早已年事已高,估计八十尚不够,七十颇有余了,早就退休领养老金了。

这次燕王和平王和平相处了三个月后又再次开战,诸葛钢铁老爷子一腔赤诚,仍要踊跃参战,但考虑到确实岁数太大,就算还能干仗,但要让一个七老八十的老爷子再出征杀敌,说出去也不好听,让天下都以为燕国无人可用了!

屡次请命不准,诸葛钢铁也确实名不虚传,生就钢铁一样的性格,老爷子直接留下一封血书差人送到燕王殿下,龙书案上展开一看,上写三个大字:爷青回!

燕王把一众文武都聚过来,大家一起看看着三字到底时啥意思?大家也都看不明白,一时间大殿里议论纷纷,突然有一个也颇有名望的文臣,冲着燕王举手报告,汇报说这三字其实就是“爷请回”的意思,可能一激动,把“请”写成了“青”字,大意还是应该接受了朝廷的意见,这次就不带兵出征,安心在家养老了。

这么解释,大家想想也算是有几分道理,因为也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解释了,燕王也很感动,不由自主地趴在龙书案上,双肩耸动,不住地呜呜抽泣起来,深深地在心中为这位老英雄点赞!

见王上如此动情,众臣纷纷苦劝,有点极端性格的,竟以头杵柱,就是用脑袋撞在盘龙柱上,当场头破血流,连累几个太医蜂拥而上赶紧包扎,大殿上一时间乱成一团。

还是贴身太监最了解主子,一个叫小德子的小太监,偷偷趴在燕王耳朵边小声儿说道:“我记得今儿晚上应该是嫔妃李梅儿伺候王上吧?”。

燕王闻听心中一动,霎那间早就忘了那个不要命了的糟老头子,立马儿就雨住云收,用袖子擦了擦鼻涕眼泪,清清嗓子,挥手喝止了如热锅蚂蚁般的群臣。

燕公子是孝顺的孩子,父王如此惆怅,自己却不能替父王解忧,心中也是百般憋屈,只狠当初的自己,不喜欢天天骑马蹲裆练武,却只好写几句骚诗打油儿,然后被那些其实长得一点也不好看的宫女们奉承得心里舒坦,真个就自以为是天下第一文人雅士了,但其实就算燕公子也可以称得上是颜值能打,但文章要说天下第一那还差得远呢!

细雨纷飞,春寒乍暖,宰相府坻,君臣二人对坐,三杯两盏淡酒下肚,燕公子又来了雅兴,刚甩了一下袍袖准备吟诗一首,但啊字还没出口,就被对面得王仁杰好不给面子地无情拒绝了,气得燕公子闷哼了一声,低头又自顾自干了一杯杏花春。

“老王啊,你说咋办呀?”燕公子沉默片刻还是率先打破尴尬得局面:“燕国现在是无人能打,当朝得那些文武大将,好多都是拉关系塞红包儿进来的,一说要打仗,还没上阵就自己都吓尿了!哎!”说完,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砰的一声,把向来春困秋乏夏打盹儿的王仁杰给惊了一下,本来就喝得迷迷糊糊的王仁杰差点儿把杯子给扔了!

“主公!”王仁杰拎起酒壶给燕公子满上又慢慢说道:“多大个事儿?不用慌,您请我来不就是让我给您排忧解难的吗?”。

“老王啊,你说说看有啥好主意?别卖关子了!”燕公子又叹了口气,看来是真的着急了。

“现在其实也不用考虑太复杂,不是没人吗?就来个比武大会,公开招募天下英雄,最后选出一位先锋官不就行了吗?”,王仁杰胸有成竹似的说道。

“可以这样,但就是会不会耽误太多时间?要知道,那蛤蟆精王通已经抵近我们燕国的边界了啊!”燕公子眼巴巴地盯着王仁杰那张面无表情的白板脸,努力想在那张脸上寻找答案。

“王通虽然骁勇,但我听说此人其实也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厉害,他个人很能打不假,但论排兵布阵,这孙子顶多算个民科,业余水平!我已经派出两拨人马,分别布防在羊驼岭的附近,他要敢再往前进一步,我会让他死的很难看!”王仁杰眼睛微眯,抚弄着自己下巴上几缕胡子,那胡子是有意蓄起来的,每天早晨起床都要精心修剪。王仁杰私下觉得这几缕胡子很重要,就好比现代人戴眼镜显得有学问一样,经过精心修剪成型的胡子对一个古代男人的斯文体面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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