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气还算不坏,又让我勉强找到几根。当然,唯一的问题就是我自己也无法百分百确定这和我吃下去的就是同一种草。不论怎么样,还是先收起来,就算不是,基本也不可能比现在的情形更差了。
朝煦他们也没商量出更好的解决方案,所以我的提议可以算得上是现在唯一的办法。朝煦和黑夜期间严厉反对我的提议。但是讲道理啊,如果这东西有毒,那谁吃都一样,都会中毒,我已经中毒了,何必再多添一个伤员呢?更何况我体重比较轻,万一我真不行了,他们三个都可以背的动我,要是换一个人,虽然也能背,但是进度肯定会更慢。要是这东西没毒,那就更是谁吃都一样了,没有必要浪费更多,谁也无法保证我们什么时候能再找到这草。我这逻辑合理的让人无法反驳。
在决定了之后我们就抓紧时间上路了,现在眼前的景象跟之前看见的可谓是天差地别。没有漫山的野草,更多的是嶙峋的怪石。这就奇怪了,那么多石头为什么我们来的时候可以走的那么顺利?就算这些石头之间确实也有路,但是要说能在看不见的情况下每一步都走对,这会不会太巧了。我又低头仔细看来看,我们的裤子上都有不少刮痕,好在现在穿的是冬装,比较厚,不然估计已经是满腿的血了。我挑了一块很尖的石头,故意踩在上面,但是完全没有感受硌脚的疼痛。果然跟我猜测的一样,我们的痛觉感受器罢工了,所以就算我们受伤了,也感受不到。这可不是什么好事,痛觉本来就是进化来自我保护的,现在感受不到疼痛了,再配上逼真的幻觉,那要是真的伤到哪了,可能直到失血过多而死的那一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虽然我也还是感受不到疼痛,但至少是清醒的,可以把不必要的危险回避掉。我又检查了一下,大家身上都没有什么明显的伤。但是我还是依稀觉得哪有点不对劲,我一边在石头上刻记号一边捉摸是哪让我觉得奇怪。我认路的能力实在是让人着急,所以要是一会不幸真的迷路了,有了这些记号好歹可以找回现在的位置,不至于一直兜圈。刻完记号我终于发现是哪有问题了。
是石头上的血迹,既然我们大家都没受什么伤,那这些血迹就应该是另外的人留下的。这么荒郊野岭的地方,总不至于随时有人来观光旅游,那这血迹很有可能就是白昼的,所以只要我们顺着血迹应该就可以找到白昼。我把我的想法和大家说了一下。
“就凭这个你就推断是白昼的?”胖子不是很相信的问我。
“还有,你看这血迹,不新不旧,看样子应该就是最近几天留下的。血迹的量也不是很多,很有可能就是白昼一个人,不然以他的能力,不太可能自己受伤了,但是对方却毫发无损。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他也我们一样,沉浸在幻觉中。”我说着顺便指了一下地上的血迹给大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