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我还在雨中走,我感觉我的手冷冰了。我没地方取暖,我也没办法把手放进口袋。因为我的一只手要撑伞,另一只手要提行李箱,我那样一直走着,看见前面有一家沙县小吃。就走了进去,吃了点东西。我在进去之前就把耳环拿掉了,还放在行李箱原来的地方。唉,我全身简直湿透了。
我出来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天也亮了。我走进一间公共厕所,在那里换了我的衣服。
我被唐志刚叫住的时候是下午两点来钟。我刚刚换好衣服,准备继续找宾馆或者找个网吧上网。在路上就听见有人叫我,“许魏晨?”在这个地方认识我的人不多。我朝四周看了一下,可没看见有什么人。我以为是谁叫错了,叫了和我一样的名字;或者是我听错了——我老是听错别人叫我的名字。我正要接着走的时候,他又叫了一次,我朝着声音来源的方向看,就看到了唐志刚。
他是我的同学。我们去年还在同一个厂子里做过事。后来他就跟亲戚学做了不锈钢,在泉州开了一家不锈钢制作店。不知你知不知道,就是那种专门制作不锈钢防盗窗、防盗网、扶手、广告牌之类的工作。在我们老家做这一行的,几乎分布的全国各地都有。就像兰州拉面、沙县小吃、安徽的房屋补漏等等之类的。我哥也是做这一行,他做这一行已经有十几年了,自他从学校出来就是学做这个。嗯,这个唐志刚,竟然在这里遇见。他看起来倒是比以前胖了些。尽管我们已经有些时候没见了,他说话的语气为人风格还和以前那样,连走路的姿势都没变。
他一见面就问了我十几遍“你怎么在这?”看他的样子好像格外惊喜。他不知道人家不回答他就是不愿就这个问题谈下去。我不记得我当时怎么回答的他,我大概只是搪塞到其他话题,或者脑筋一转含糊了事。我有时候就很会脑筋一转做一些连我自己都意想不到的事情,说不清为什么,大概是为了不想被别人琢磨的那么透彻。就像我有时会想拍别人马屁的时候也总是会脑筋临时转弯,好奉承的婉转一些还是什么的。我有时就会想拍别人的马屁,可我从来没拍在正点上,原因就在于我也不是经常拍,所以在这方面也没什么长进。
接着他就跟着我一起走,只是走着走着,他说他请我吃饭。我说我已经吃了,他说再吃一点,我说我已经吃饱不想吃了。他说他还没吃,我于是陪着他去吃饭。我还拉着我的混账行李。我们就一同谈了一些过往的事情。谈起一些我们都认识的人。有的混得风生水起;有的在什么地方发了横财;有的已经结婚了,女方也是我们认识的同学……
后来他一直打听我的事。我干脆跟他实话实说。我告诉他“我辞职了,正没地方可去”。我这样说已经够坦白了。我有时候不想拐弯抹角就会干脆直截了当地实话实说。我有时候不那么想拍别人马屁的时候说话也会这么直白。我不是说我是什么正人君子。你总会有时候尽力想拍人家马屁,有时候也不那么想。我不那么想拍人家马屁的时候也会选择实话实说。我也不常跟人家打迷糊眼,只是我有时候不想自己的行踪被人家了解的那么透彻,所以有时候就含糊其辞,说话就不明不白。“没关系,多大点的事。”他说。这事就好像在手指尖上落了一根汗毛,被他一吹就没了。我后来才知道他之所以那么毫不在意,是因为这不是他自己的事,是别人的事情。别人的大事永远抵不上自己身上汗毛大的小事。嗯,我那时像被抛弃的人遇到了欣赏自己的人,那时唯一的一个。于是后来的几天我们就在一起,我们在一种游离的状态游合在一起了。
于是各大商场,超市,网吧,大街上,路灯下,旺铺店口,餐饮店,垃圾桶边都留下我们的足迹,最后他还邀请我一起去G城。他说他想去见他女朋友,要我陪他一起去。他女朋友在G城一家电子厂打工。他一开始还神神叨叨地说:带我出去玩几天,问我去不去?我不去,我不愿去给人当电灯泡。他说一路上只有他一个人,反正我也没有什么事。我说我不去,我不想千里迢迢的去见一个与自己无关的人。他说路上的一切消费都算他的,让我陪他一次,就算帮他一次忙,给他做个伴。
就这样见他女友就成了我们共同的目标,在我所有要做的事情中排在了第一位。而事实上我本来就无所事事。尽管我在心里从来不承认自己游手好闲过,我也从来没在心里这样贬低过自己。至于唐志刚,据他说他今年的任务就是按他妈妈意思给她找一个儿媳妇,因此他不算是没有工作,他的工作是得到他妈妈支持的,因此他也不算是游手好闲。不算是游离,或者说不算是毫无目的游离。他有他的目的,有他的方向,至少他在为此努力。所以他不算是游离,他是在做努力的游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