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透过绿植斑斑驳驳的照在迟暮身上,迟暮穿着浅色的粉红碎花连衣裙,低着头,长发遮住了半边脸,白白的肌肤,在斑驳的阳光下像透明似的,真的太美了。方圆觉得此时的迟暮是精灵,是治愈系精灵,因为她觉得她的头似乎没那么痛了。
方圆站在那里好像被定住了似的,也不知道过了多久。
迟暮不经意间抬头看到方圆站在那里,她放下手上的书,走了过来说,“醒啦,头很痛吧?你去洗漱,等一下先把醒酒药先喝了,再吃点粥。”
“好。”方圆怔怔地,似乎还没从刚才的美景中回过神来,机械的去了卫生间。卫生间的镜子照出自己,方圆就这么看着,突然甩了甩头,觉得自己中了迟暮的毒了,自己不会成为蕾丝吧,好恐怖哦。但想想迷恋自己的闺蜜也没什么,就因为欣赏才成为闺蜜的,外貌是第一印象,没毛病。
洗漱完走进餐厅,方圆感动了,这世上除了老妈还没谁对她那么好,为她洗手作羹汤,这么用心的准备了这么多好吃的。她不自主的走过去抱着迟暮说:“亲爱的,有你真好!”
迟暮好笑地拍了下方圆的手,“怎么?这样就感动拉?以后这是常态,我们是一家人,要好好一起过日子哦!”迟暮调皮地说道。
“好的,好好一起过日子,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闺蜜。”
方圆心情愉悦地吃了一顿美味早餐,吃完也学迟暮窝在了阳台的摇椅上,她觉得好舒服,也觉得纳闷,以前怎么没发现这个地方那么舒服呢?
迟暮给方圆泡了杯咖啡送过来,方圆觉得这日子过得太滋润了,更觉得自己简直是带了位田螺姑娘回来,暗暗佩服自己的眼光怎么能那么好呢!出去一趟,在茫茫人海中居然交了位这么好的闺蜜。方圆暗暗发誓一定要对迟暮更好才行。
早饭吃的晚,中午迟暮决定简单的做点面条吃。迟暮找出鸡胸脯肉,西红柿,鸡蛋,面粉。先和面做了刀切面,然后把鸡胸脯肉焯熟了,撕成丝,方圆觉得好玩也来帮忙,迟暮就把撕鸡胸脯肉的任务光荣的交给了方圆,方圆也玩的不亦乐乎。迟暮再把鸡蛋煎成很薄很薄的饼,然后切成丝备用,最后才开火倒油抄西红柿,抄的碎碎的再加水煮,等水煮开了,再下面条,然后再加加蚝油盐糖少许酒等调料,等煮的差不多的时候再放入鸡丝,最后起放上鸡蛋丝和葱花。
迟暮觉得自己做的面条好消化又营养,特别是对于方圆这种胃不好又爱美的女士很适合,以前儿子也挺爱吃的,因为这样烧很入味。
方圆边吃边含糊不清的说好吃,直叫以后还要吃。迟暮笑着说“要吃这个还不简单啊,以后变着样的给你做。你的胃也要开始养养了,我这两天想想什么菜对你有好处,可以的话去书店找些关于养胃菜谱的书。”
“好,都听你的。”
吃完收拾完,迟暮拉着方圆出去走走,迟暮想尽快熟悉周围的环境,最好能有大型的美术教育点,这样她可以去应聘,迟暮想早点工作,毕竟身上还有五十万的债,还要接儿子过来,真是处处都要钱。
小区出去,路两边都种着梧桐树,迟暮怔住了,昨天过来车子直接开进小区,迟暮没有发现,昨晚太暗也没发现。现在发现了这成排的梧桐,迟暮莫名的激动。迟暮最喜欢梧桐花了,每次伤心的时候闻到梧桐花的味道,她就很安心,感觉她的任何忧伤梧桐花都能抚平,所以迟暮称梧桐花为治愈花。
迟暮挽着方圆的手臂向前走着,呼吸着梧桐树的清香,阳光透过树叶照进来斑斑驳驳的,微风吹拂着脸面,舒坦。可惜梧桐树的花期已经过了,迟暮想象着,等来年这成片的梧桐开花,那是有多美啊。
“圆,这条马路边都是梧桐么?”迟暮问。
“你昨天没发现么?漫城到处都是梧桐,梧桐花是漫城的市花,梧桐开花时满城的梧桐花香。”
“真的!太好了,我最喜欢梧桐花了。”迟暮欣喜的说道。漫城真是一座给人惊喜的城市,喜欢什么有什么,怎么会那么暖心呢,感觉是给迟暮量身定做似的。
“你知道,梧桐花的花语是什么么?”方圆问。
“不知道,我没深究过,只是喜欢,觉得亲切。”
“梧桐花的花语是情窦初开、优雅的心、使命、爱的使者,所以它象征着忠贞的爱情和美好的品格。此外,它还代表着孤独、忧愁。”
“这样啊,我还第一次听说,可能它比较清雅,不随波逐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