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暮今天穿的是白色体恤,蓝色牛仔裤,这是迟暮最喜欢的搭配,主要的方便,再陪上子书夜买的黑色渔夫帽。迟暮人本身就小,这样看上去跟个学生似的。
子书夜今天难得的居然也穿着白色体恤和蓝色牛仔裤,带了顶跟迟暮同系列的鸭舌帽,还有太阳镜,真的是帅翻了。大家还从来没看他这样穿过。
迟暮觉得他们是在太凑巧了,其实子书夜是昨晚看了迟暮的照片,觉得她好像喜欢这样穿,所以他特意这样穿的,这样看上去很有情侣的味道,子书夜自我很满意。
看大家都在忙,草坪上铺了很大的两张垫子。迟暮把东西都拿出来放好,子书夜一直在旁边帮忙,等大家都把东西归置好,坐下休息的时候,看到迟暮带了那么多东西很吃惊。他们平时都是谁负责活动,谁准备,其他人都不用带的。
“这些都是小慕早上做的,还有小慕做的早餐我也给带来了点。”方圆自豪道。
“小慕,你早上做那么多,那不是很早就起床了,这太累了,下次别这么累了。”方晟总是那么体恤。
“不累的,我习惯早起,而且我们家的烤箱又打又好用,我很喜欢做你,你们吃吃看喜不喜欢,喜欢我下次多做点,你们好放在单位吃。”
“你们都有福咯,我都吃醋了,本来属于我一个人的福利被你们给分享了。”方圆嘟囔道。
“来,小麻雀,哥安慰你。”子书冥说着给方圆带上宽边的编织帽,很漂亮,很有沙滩度假的感觉。
方圆看到眼睛一亮,“冥哥,眼光不错么!我还在担心你会给我买什么样的帽子。”
“你冥哥是谁啊,那可是走在时尚尖端的时尚人士。”子书冥傲娇道。
“说你胖你就喘上了。”金依柔嘲笑道。
其他人似乎对迟暮做的吃的更感兴趣。韩翊翔早上帮于轩准备材料,早餐没吃饱,正好看到这么多吃的,眼睛都亮了。迟暮给他盛了粥,包子和饺子还是热的,于轩盛了粥吃,其他人开始吃那些小食,大家都夸好吃。韩翊翔边吃边朝着子书夜说,“能不能公平竞争下?”其他人都调侃的点头赞同,子书夜一眼飞刀过去,大家都笑翻了。
“不用竞争的,都有,以后要吃这些说声就可以了。”迟暮不明所以的说。
大家笑的更欢了。
“小慕,我回部队的时候,你给我都做点饼干带着可好?”
“没问题。”
“到时候我说我女朋友做的,我下面那些小兔崽子肯定羡慕死。”
“这主意不错,小慕,我也要。”于轩也说道。
“好的,没问题。”
子书夜给他们一人一拳,“快找女朋友,叫女朋友做。”
“我们还小,不急,你们三十好几的都不急,我们急什么,有小慕在就可以了。”于轩笑着说。
“放心,我们三个明年肯定结婚,到时候会死死盯着你们两个的。”子书冥说。
“连个女朋友都没有的人,说结婚,你以为女朋友天上会掉下来的么。”韩翊翔取笑道。
“哥想结,那是分分钟的事。”
大家都切了声,都准备着娱乐节目了。
子书夜看迟暮很喜欢这边的样子,就提议带迟暮去逛一圈,迟暮很高兴,也正想到处逛逛,这么好风景,坐在那里玩太浪费了。
子书夜先带着迟暮沿着湖边走,湖的上空有白色的鸟在飞,有些在湖边树丫上休憩。
“这边空气真好,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鸟儿。”迟暮说道。
“嗯”
“我以前住的城市经常有雾霾,天空总是灰蒙蒙的,这边每天天都很蓝云也很白。”
“这边还有沙滩,还有那么多海鲜,这里的人真幸福。”
“你也会很幸福的。”
“嗯,我也会很幸福的,因为我也来这里生活了。”
“嗯”
“子书夜,你好像真的很不爱说话。我也不爱说话,在外人面前几乎没声音,但你们面前我好像爱说话了,可你好像更不爱说话。”
“我喜欢听你说话。”
“还有,以后不要叫我子书夜。”
“那叫什么?叫兄弟?”迟暮调皮道。
“叫夜,或你想个你特有的称呼夜可以。”
“以后我叫你爷吧,我觉得你特别有范,他们好像都听你的。”
“你喜欢就好。”
“你叫夜,夜的谐音就是爷,你看你多厉害啊,从小就被人叫爷,注定不平凡。”子书夜被迟暮逗笑了,摸了摸迟暮的头。
“我儿子也是,我儿子从小就被所有人叫哥,哈哈......”
“哦,忘了跟你说我有个十岁的儿子了。”
“我儿子性子跟你差不多,也老是这么酷酷的,有点生人勿进的感觉,但他特别黏我,从出生开始就没离开我一天,但我现在已经五天没见他了。”迟暮说着说着,豆大的眼泪就往下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