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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理论家与史学家

本书试图回答两个貌似简单的问题:社会理论对历史学家有何用处,而历史学对社会理论家又有何用处?我之所以说这两个问题“貌似简单”,是因为这种表述掩盖了某些重要的分别。不同的历史学家,或者不同类型的历史学家,通过不同的方式,找到了不同理论的用益。这些理论有的被当成一个统摄全局的框架,有的被视为破解特定问题的手段。另有些历史学家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强硬地抗拒理论。将理论同模型和概念相区分,或许亦有裨益。会在严格意义上使用理论这个术语的历史学家还是相对较少的,更多的人会采用模型这个词,至于概念,几乎是不可或缺的。

实践与理论之间的区分,并不等同于历史学与社会学,或者与其他学科如社会人类学、地理学、政治学和经济学之间的区分。这些领域内的一些学人做的是个案研究,理论所扮演的只是次要角色。另一方面,有的历史学家,尤其是马克思主义者,会满怀热情地讨论理论议题,哪怕是在倾诉不满,就像爱德华·汤普森在其引发论争的名文中所称的“理论的贫困”(E.P.Thompson 1978)。别忘了,过去几年在社会学、人类学和政治学研究中产生极大影响的两个概念,正是由英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率先运用的。一是爱德华·汤普森的“道德经济学”(moral economy),一是埃里克·霍布斯鲍姆的“传统的发明”(invention of tradition)(E.P.Thompson 1991:185—258[初版于1971];Hobsbawm and Ranger 1983)。

但不管怎么说,大体上,在其他这些学科里进行研究的人使用起概念和理论,要比历史学家更频繁,更明确,更重视,也更自傲。正是这种对于理论的态度的差异,酿成了历史学家与其他学人之间的诸般冲突和误解。

一 聋子之间的对话

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相比其他人尤其如此)并非总是和睦相处的邻居。他们当然是智识上的邻居,因为两个学科的从业者都(像社会人类学家一样)关注被视为整体的社会,关注人类行为的方方面面。就此而言,他们不同于经济学家,地理学家,或者政治研究或宗教研究领域的专家。

社会学可以定义为对作为单数的人类社会所作的研究,侧重于对其结构和发展做出归纳;历史学则不妨定义为对作为复数的人类社会(或文化)所作的考察,侧重于考察它们之间的差别,以及各个社会内部历时而变的情形。这两种思路有时被看成是相互矛盾的,但将它们看成是相互补充的更为可取。只有通过比较,我们才能发现某一社会在哪些方面独具一格。变化会逐渐结构化,而结构又会发生变化。实际上,近些年来,有些社会学家所称的“结构化”(structuration)过程已经成为关注的焦点(Giddens 1979,1984)。(亦参下文边码第140页)[1]

历史学家和社会理论家都有机会使对方摆脱不同类型的局部主义(parochialism)。历史学家很可能陷入几乎是字面意义上的局部主义,他们通常专注于某一特定的区域,逐渐会把自己的“区域”看作是完全独特的,而不是看成一系列在别处均有类似表现的因素的独特组合。社会理论家则是在更具比喻性的意义上表现出局部主义,即当他们只基于当代经验对“社会”进行归纳,或在讨论社会变迁时不考虑长期过程时,就产生了一种时间上而非地点上的局部主义。

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相互求全责备。不幸的是,他们都往往以一种相当粗陋的刻板印象看待彼此。即便时至今日,在有些历史学家眼里,社会学家仍然是用粗鲁而抽象的行业黑话来陈述显而易见的事情,毫无时空感,将个体生搬硬套塞入刻板范畴,最糟糕的是,还把所有这一切勾当说成是“科学的”;而在社会学家这一边,传统的观点是历史学家属于业余而短视的事实辑录者,缺乏体系、方法或理论,其“数据库”之不精确,恰与他们在分析上的无能力相称。简言之,尽管双语使用者的人数不断增长——下文将讨论他们的研究——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仍操着不同的语言。他们之间的对话,正像法国历史学家费尔南·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 1958)曾经指出的那样,往往沦为“聋子之间的对话”。

要理解为何状况若此,不妨将不同的学科看成是特色分明的职业甚至亚文化,各有其语言、价值、心态或思维风格,并由各自的培养或“社会化”过程所强化。例如,社会学家被培养成去关注或梳理一般规则,往往剔除例外的东西;而历史学家则学习如何关注具体细节,其代价就是牺牲一般模式(B.Cohn 1962;K.T.Erikson 1970)。

从历史角度来看,显然双方都犯了时代错置的毛病。直到不久前,许多社会理论家看待历史学家,还仿佛后者基本只关心叙述政治事件,仿佛19世纪史学大家利奥波德·冯·兰克那一套路数仍然大行其道。无独有偶,少数历史学家谈起社会学,还当它囿于奥古斯都·孔德的时代,还处在19世纪中期,只见宏大概括,却没有系统的经验研究。那么,在历史学和社会学之间,或者更一般地说,史学和理论之间,这种对立是怎样形成的?原因何在?它又是如何被克服的?原因何在?程度如何?这些问题都属于历史问题,我将在下一节给出历史的回答,聚焦于西方人对社会进行思考的三个历史时段:18世纪中期、19世纪中期和20世纪20年代前后。

二 史学与理论的分野

18世纪时,社会学家与历史学家之间根本没有争执,原因简单明了。那时,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社会学尚不存在。法国法学理论家夏尔·德·孟德斯鸠,苏格兰哲学家与历史学家亚当·弗格森,以及律师兼史学家约翰·米勒,后来都被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争相尊奉(Aron 1965:17—62;Hawthorn 1976)。实际上,他们有时会被描述为社会学的“创建先贤”。然而,这样的标签却会误导人,让人觉得这些人着手创立了一门新的学科,而他们从未表达过这一意图。类似的事也发生在被称为经济学创立者的亚当·斯密身上,他其实生活在与弗格森和米勒一样的圈子里。

将上述四位学者都称作社会理论家或许更为贴切。他们对所谓“市民社会”的讨论,其方式之系统,堪比于从柏拉图到洛克等更早的思想家对国家的讨论。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1748)、弗格森的《市民社会史论》(1767)、米勒的《等级差别的起源》[2](1771)以及斯密的《国富论》(1776)都关注一般理论,关注米勒所谓的“关于社会的哲学”。

这些作者探讨了经济体系及社会体系,比如中世纪欧洲的“封建体系”(以去中心化为特征的“统治类型”),或斯密著作中的“商业体系”(与“农业体系”相对而言)。他们依据社会维持生存的主要方式的不同,共同区分出四种主要的社会类型:狩猎、畜牧、农业以及商业社会。托马斯·马尔萨斯的《人口原理》(1798)也使用了同样的核心概念,该书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命题:人口倾向于不断增长,直至达到维持生存的手段的极限。

将这些社会理论家说成是注重分析的历史学家,或者借用18世纪的术语,是“哲学性的”历史学家,也许同样到位。斯密《国富论》的第三篇讨论了“财富的发展”,实际上就是一部欧洲经济简史。孟德斯鸠撰写了一部有关罗马的繁盛与衰败的历史专著;弗格森论述过“罗马共和国的进程及终结”;米勒论述过自盎格鲁—撒克逊时代至伊丽莎白女王时代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马尔萨斯则追随他之前的孟德斯鸠和苏格兰哲学家大卫·休谟,将注意力集中在世界人口史上。

与此同时,不那么关注理论的学者也从政治和战争等传统历史主题,逐渐转向研究社会史,即商业、艺术、法律、习俗和“风俗”的发展。比如说,伏尔泰的《风俗论》(1756)讨论了自查理曼时代以来欧洲的社会生活。该书并非直接基于原始材料,但却做出了大胆而新颖的综合,是对伏尔泰首先命名的“历史哲学”的一大贡献。另一方面,德国官员尤斯图斯·默泽尔的《奥斯纳布吕克史》(History of Osnabrück,1768)则是依据一手档案撰写的地方史,同时也是把社会理论应用于历史分析的早期范例。默泽尔显然读过孟德斯鸠的著作,从而受到鼓励,去探讨威斯特伐利亚地区的体制与其环境之间的关系(比照Knudsen 1988:94—111)。

此外,吉本的名作《罗马帝国衰亡史》(1776—1788)既是政治史,也是社会史。该书有关匈奴和其他蛮族入侵者的章节强调“游牧民族”的风俗的一般特征,显露出他与弗格森和斯密的观点有承继之处(Pocock 1981)。对于吉本而言,这种从特殊中看到一般的能力,正是他所谓的“哲学性”历史学家的著述特点。

百年过后,历史学与社会理论之间的关系却不如启蒙运动时期那么对称了。历史学家不仅逐渐远离了社会理论,而且也远离了社会史。19世纪后期,西方最受尊崇的历史学家是利奥波德·冯·兰克。他虽未断然拒绝社会史,但其著作却基本聚焦于国家。在他及其追随者的时代,政治史又恢复了过去的支配地位。这些追随者比他们的领路人更有甚之,追随者往往就是这样(Burke 1988)。

之所以出现这种从社会领域中撤出的趋势,可以有好些方面的说明。其一,这一时期正值欧洲各国政府开始将历史学看作一种促进国族统一的手段,一种公民教育的手段,或者像不那么具有同情理解的观察家可能会认为的那样,是一种国族主义宣传的手段。这一时期也正值新兴的德国和意大利,以及法国和西班牙等较古老的国家,仍因地区性传统不一而处于分裂状态。各级学校里的国族历史教学促进了政治整合。政府乐意扶持的历史学很自然是国家的历史。历史学家与政府之间的关联在德国尤其密切。

对于复归政治的第二点说明是学术上的。与兰克相连的史学革命首先是史料和方法上的革命,是从利用已有的史书或“编年史”转向利用政府的官方记录。历史学家开始经常查阅档案,并发展出一系列越来越精致的技术,评估他们找到的文档的可靠性。他们声称,自己的历史著作就此比前人的手笔更加客观、更加“科学”。这种新的学术理念的传播与19世纪史学学科的专业化有密切联系,当时相继创立了历史学的第一批研究机构、专业期刊和大学科系(Higham,Krieger and Gilbert 1965:320—358;Boer 1996)。

相比于关注国家的兰克派史家的研究,社会史学者的研究就显得不够专业。对于在实践中仍然被当作剩余领域来对待的东西,称之为“社会史”也确实恰如其分。G.M.屈维廉给社会史下的定义可谓声名不佳,说它是“撇开政治的民众史”,但这无非是将默认的预设变成了明确的表达。就连托马斯·麦考莱的《英国史》(1848)中关于17世纪晚期社会的著名篇章,也被当时一位评论家不留情面但并非毫不公正地说成是一家“古董店”,因为道路、婚姻、报纸等各种不同的话题纷至沓来,又看不出任何明显的章法。

无论如何,政治史(至少在专业圈内)被认为比研究社会或文化更切实或更严肃。J.R.格林的《英国人民简史》(1874)聚焦日常生活,因而对战争和条约甚少着墨,此书发表后,据说他以前的导师E.A.弗里曼如此评价:如果格林能完全抛弃那些“社会性的内容”,原本可以写出一部出色的英国史(参看Burrow 1981:179—180)。

这些偏见并非英国特有。在德语世界,雅各布·布克哈特的《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1860)后来被视为经典之作,但在问世之时却并不成功,或许是因为该书依据的不是官方记录,而是文学素材。法国历史学家努马—德尼·甫斯特尔·德·库朗日的杰作《古代城市》(1860)主要关注古希腊和罗马的家庭,在当时相对属于例外,因为他一方面得到了专业同行的认真对待,同时还能明确主张,历史学是关于社会事实的科学,即真正的社会学。

简言之,兰克的史学革命所产生的后果出乎意料,但极其重大。既然新的“文档”研究法最适合研究传统政治史,贯彻这种方法就使得19世纪的历史学家在选择研究主题时越来越狭隘,某种意义上甚至比他们18世纪的前辈更为老套。其中有些人拒绝社会史,因为它不能被“科学地”研究。另外一些历史学家则出于相反的理由排斥社会学:因为它太科学,意思是太抽象、太一般,无法考虑个体和事件的独特性。

这种对社会学的排斥立场,在19世纪晚期的一些哲学家的著述中表达得最为明确。尤值一提的是威廉·狄尔泰的著作。狄尔泰既研究哲学,又撰写文化史(cultural history,Geistesgeschichte)。他主张,奥古斯特·孔德与赫伯特·斯宾塞的社会学(就像赫尔曼·艾宾浩斯的实验心理学)都属于伪科学,因为其中提供的是因果说明。他提出了一种著名的区分,一方是科学,旨在从外部做出说明(erkl?ren),另一方是包括历史学在内的人文学,旨在从内部形成理解(verstehen)。从事自然科学(Naturwissenschaften)研究的学人使用的是因果关系的词汇,而人文学(Geisteswissenschaften)的学人所使用的语言则应当是“经验”。贝内代托·克罗齐也持类似的立场。他以哲学家的身份闻名于世,但他也是那个时代最杰出的意大利历史学家之一。1906年,他拒绝了一项在那不勒斯大学设立社会学教席的请求,因为他认为社会学只是一门伪科学。

至于社会理论家这方面,尽管他们仍在研究过去,但对历史学家却越来越持批评态度。阿列克塞·德·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1856)既是社会政治理论领域的里程碑,又是基于一手文献的原创性史学著作。卡尔·马克思的《资本论》(1867)与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一样,不论是对经济学理论,还是对经济史而言,都具有开创性的贡献。它探讨了劳工立法、从手工生产向机器生产的转变、对农民的剥夺等等(G.Cohen 1978)。尽管马克思的研究并未引起当时的历史学家多大关注,但后来却强有力地影响了史学研究的实践,在1945年到1989年尤其如此。至于古斯塔夫·施莫勒,政治经济学中所谓历史学派的领军人物,名气更大的是作为历史学家,而不是经济学家。

像托克维尔、马克思和施莫勒这样把理论与对具体历史情境细节的兴趣结合起来的人,还是比较罕见的。在19世纪后半期的一些新兴学科中,更常见的是关注长期趋势,尤其是关注时人所称的社会“进化”。比如说,孔德相信,社会史,或他所谓的“没有个人名字、甚至没有民族名字的历史”,对于社会理论的研究是必不可少的,也正是他率先将这种研究称为“社会学”。他毕生的研究可以被称为“历史哲学”,因为究其根本,它是把过去划分为三个时代:宗教时代、形而上学时代和科学时代,而当时的另一个口号“比较方法”,其实也是历史的,因为它将每个社会(其实就是每一种风俗或人造物)都置于进化阶梯之中(Aron 1965:63—110;Burrow 1965;Nisbet 1969:第六章)。

进化法则的模型将不同学科关联起来。经济学家讲述的是从“自然经济”到货币经济的发展。法学家讨论的是从“身份”到“契约”的进化。民族学家把社会变迁呈现为从“野蛮状态”(或曰人类的“野性”状态或“自然”状态)向“文明”的进化。而像斯宾塞这样的社会学家,则运用从古埃及到彼得大帝时代俄国的历史实例,刻画他所谓的从“军事社会”向“工业社会”的发展(Peel 1971)。

此外,地理学家弗里德里希·拉策尔和心理学家威廉·冯特也对所谓“自然民族”(people of nature,Naturv?lker)作了极其相似的研究。拉策尔关注他们对自然环境的适应;而冯特关注的是他们的集体心态。詹姆斯·弗雷泽的《金枝》(1890)的主题,就像吕西安·列维—布留尔的《原始心态》(1922)一样,是从巫术到宗教、从“原始人”到文明人的思维的进化。尽管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强调“原始”因素在文明化的男人(以及女人)精神中的残存,但他的《图腾与禁忌》(1913)和《一个幻觉的未来》(1927)之类论著却表明,他是这种进化论传统的晚期代表,在这些论著中,弗雷泽(等人)的思想扮演着显著角色。

进化通常被视为趋向更好的方向,但也并非始终如此。德国社会学家费迪南·滕尼斯在其名著《共同体与社会》(1887)中,以怀旧的情绪,描绘了从传统的面对面共同体(Gemeinschaft)向现代匿名化社会(Gesellschaft)的转变。该书只是一系列分析旧秩序消亡原因的著作中最明显地表达出怀旧情绪的一部。这只是一系列类似研究中最直白的一例,它们都既分析了旧秩序消逝的原因,也表达了对于它的怀旧之情(Nisbet 1966;参看Hawthorn 1976)。

理论家们虽然重视过去,但对历史学家却往往表现得缺乏敬意。例如,孔德就曾语带鄙视地谈到他所谓的“那些盲目编纂无聊轶事的人出于非理性的好奇心非常幼稚地搜罗起来的毫无价值的细节”。斯宾塞则声称,社会学与历史学比肩观之,“宛如大厦巍然而立,周遭乱石碎瓦杂然堆积”,“历史学家所能承担的最高职责,不过是对各国各族生活的叙述,为某种‘比较社会学’提供素材”。因此,说得好听些,历史学家是为社会学家搜集原始素材;说得难听些,历史学家与社会学家毫不相干,因为前者甚至无法为建筑大师提供恰当的材料。再引斯宾塞一句:“帝王将相的生平传记(我们的孩子们除了这些也没学啥)对于有关社会的科学几乎不能提供任何启示。”(Peel 1971:158—163)

能够幸免于这种普遍指责的历史学家寥寥无几,其中值得一提的有甫斯特尔·德·库朗日,他对古代城市的研究上文已经述及;还有英国法律史家F.W.梅特兰,他将社会结构看成是由权利和义务所规范的个体之间和群体之间的一系列关系,其观点对英国的社会人类学产生了相当的影响。然而,在20世纪早期,大多数社会理论家既对历史抱有兴趣,又摈斥绝大多数历史学家的著述。其中相当一批人就是作为历史学家,尤其是专治古代世界的历史学家,开始其学术生涯的,比如法国地理学家保罗·韦达·白兰士、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和苏格兰人类学家弗雷泽。

还有一些人则试图将对某一具体文化的过去的研究和对其现在的研究结合起来。人类学家弗朗兹·博厄斯在研究温哥华地区的印第安人夸扣特尔(Kwakiutl)部落时,就是这么做的。而地理学家安德烈·西格弗里德在其著名的法国西部“政治图绘”(tableau politique)中也用了类似的方法,研究当地环境与居民的宗教和政治观点之间的关系,主张“正像存在地理区域或经济区域一样,也存在政治区域”,并将投票模式与宗教归属及地产拥有情况作了比较。

这一时期最著名的三位社会学家,即帕累托、涂尔干和韦伯,都是饱览史籍的学者。维尔弗雷多·帕累托的《普通社会学总论》[3](1916)细致讨论了古代雅典、斯巴达及罗马,并从中世纪意大利史中撷取例证。埃米尔·涂尔干则致力于通过将社会学与历史学、哲学和心理学相区分,为这门新学科开辟出一片领地。他本人曾师从甫斯特尔·德·库朗日研读历史,并将自己一本专著献给后者。他还写过一部有关法国教育史的专著。而他在自己主编的《社会学年鉴》(Année Sociologique)上也确立政策,刊发历史著作的评论,只要这些评论关注的东西不像事件史那样“肤浅”(Lukes 1973)。

至于马克斯·韦伯,他的历史学知识无论就广度还是深度而言,都确实是非凡出众的。他在撰写名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1904—1905)之前,就撰有中世纪商贸合作组织和古罗马农业史方面的著作。古典学大师特奥多尔·蒙森就将韦伯视作当之无愧的接班人。当韦伯开始将注意力集中到社会理论后,他也没有放弃对于过去的研究。他既向史学汲取材料,又向史家借取概念。例如他著名的“克里斯玛”概念(charisma,参见下文边码第93页),就是源于教会史专家鲁道夫·索姆关于早期教会“克里斯玛式组织”的讨论。而韦伯所做的就是将这一概念世俗化,赋予其更普遍的适用性。

20世纪社会学名家中最富历史意识的学者,理应来自当时欧洲最富历史意识的文化。实际上,韦伯很少将自己看成是一名社会学家。他晚年时有一次接受慕尼黑大学的一个教席,却只是淡淡地表示:“从聘书上看,现在我倒成了一个社会学家。”在他看来,自己要么是一名政治经济学家,要么是一位比较历史学家(Roth 1976;Kocka 1986)。

三 对过去的摈弃

涂尔干于1917年去世,韦伯于1920年去世。出于各种原因,新一代社会理论家背离了过去。

吸引经济学家的有两种恰好相对的方向。其中一些人,比如法国的弗朗索瓦·西米昂、奥地利的约瑟夫·熊彼特,俄国的尼古拉·康德拉季耶夫,通过收集历史统计数据来研究经济发展,尤其是商业周期。而在这种对于过去的兴趣中,有时还夹杂着上文提到斯宾塞时说起的那种对于历史学家的蔑视。像是西米昂就曾发表过一篇引起论战的文章,抨击他所谓的历史学家这种部落崇拜的三样“偶像”:政治偶像、个人偶像及编年史偶像,摈斥他和另外一些人首先命名的“以事件为中心的历史学”(事件史,histoire événementielle),并以一项关于亨利四世时代法国工业的研究为例,强烈反对把经济研究纳入政治框架的倾向。而他自己用于经济史研究的框架则包括了扩张与收缩的阶段更替,或者按照他的叫法,A阶段与B阶段的更替(Simiand 1903)。

另一些经济学家则越来越背离过去,趋向于一种以纯数学为样板的“纯粹”经济理论。研究边际效用和经济平衡的理论家越来越无暇顾及古斯塔夫·施莫勒及其学派所用的历史方法。一场著名的“方法之争”(Methodenstreit)使这一专业分化为两种极端:历史主义者和纯理论家。

此外,各路心理学家,像是《儿童的语言和思维》(1923)的作者让·皮亚杰,《格式塔心理学》(1929)的作者沃尔夫冈·柯勒,都转向不适于研究过去的实验方法。他们摈弃了图书馆,代之以实验室。

与之相似,社会人类学家不再阅读旅行家、传教士和史学家的相关报道,而是发现了对其他文化进行“田野调查”的价值。例如,弗朗兹·博厄斯曾经对夸扣特尔多次作长时间探访(Boas 1966);A.R.拉德克利夫一布朗从1906年至1908年生活在(孟加拉湾内的)安达曼群岛,以便研究当地的社会结构;而布朗尼斯罗·马林诺夫斯基在1915年至1918年的绝大部分时间都呆在(新几内亚附近的)特罗布里恩群岛。

也正是马林诺夫斯基极其强硬地主张,田野调查是首屈一指的人类学方法。他声称:“人类学家必须舍弃他那些舒适的位置:传教营地、政府机构或种植园主居所的凉台上的长椅。”只有深入乡村,踏足“田野”,他才能“了解本地人的观点”。以马林诺夫斯基为榜样,田野调查成为每一位人类学家培养过程中的一个必要阶段(Stocking 1983)。而社会学家也放弃了书房中的扶手椅(而不是凉台上的长椅),开始越来越多地从当代社会中获取他们所需要的数据。

若要寻找转向当下——就像历史社会学家诺贝特·埃利亚斯所称的“社会学向当下的退却”——的生动事例,不妨看看美国第一个社会学系,1892年,它在芝加哥大学创立。它的首任系主任阿尔比恩·斯莫尔求学德国时,既师从过社会学家格奥尔格·齐美尔,也跟经济史学家古斯塔夫·施莫勒学习过。然而,到了20世纪20年代,在罗伯特·E.帕克的领导下,芝加哥的社会学家们转而研究当代社会,尤其是研究他们自己所在的城市,它的贫民窟、犹太区、移民、帮派、流浪汉等等。帕克写道:“博厄斯和洛威这样的人类学家在研究美国印第安人的生活和风俗时所使用的那种耐心细致的观察方法,如果用于考察芝加哥的小意大利区(Little Italy)或下北区(Lower North Side)盛行的习俗、信仰、社会惯例以及整体生活观念,甚至可能更有收获。”(Park 1916:15;参看Matthews 1977;Platt 1996:尤其是第261—269页)

另一种可供选择的策略是进行问卷调查,并对有针对性选择的受访者进行访谈,在此基础上进行社会分析。调查研究成了美国社会学的支柱。社会学家们得出自己的数据,并认为过去“对于我们理解人们为什么会那么做基本上无关紧要”(Hawthorn 1976:209)。

对这种牺牲过去转而研究当下的变化趋势,或许可以给出几种不同的说明。社会学本身的重心从欧洲向美国转移,而在美国(尤其是在芝加哥),与欧洲相比,过去并不那么重要,在日常生活中也不那么明显。社会学家也许会辩称,对过去的摈斥,与经济学、人类学、地理学、心理学和社会学越来越自成体系、越来越专业化脱不开干系。这些领域里的研究者与历史学家一样,在这段时间也纷纷开始创设各自的专业学会和专门期刊。要形成新的学科认同,就必须摆脱历史学和历史学家而获得独立。

另一方面,观念史学家也许会强调一种学术趋向,即“功能主义”的兴起。在18和19世纪,对于习俗或社会制度的说明通常是从历史的角度给出的,使用的是“扩散”、“模仿”或“进化”之类的概念。这种历史大多是思辨性或“臆测性”的。受物理学和生物学的启发而找到的新的替代选择在说明这些习俗和制度时,看的是它们在当下的社会功能,是每一个要素对维持整体结构所做出的贡献。基于有关物质世界或人体的模型,社会被构想成一个均衡(equilibrium)系统(均衡是帕累托爱用的术语)。而在人类学领域,这种功能主义立场被拉德克利夫—布朗和马林诺夫斯基所采纳,后者摈斥过去,视之为“业已彻底完结的东西”,与社会的实际运行毫不相关(Malinowski 1945:31)。

很难说是田野调查的普及导致功能主义的兴起,还是恰恰相反。一旦陷入功能主义者的习语,你就会说,新的说明和新的研究方法两相“契合”。遗憾的是,它们也强化了社会理论家对过去丧失兴趣的倾向。

当然,我本意并不是要抹杀功能主义人类学、实验心理学或数理经济学之类令人敬畏的学术成就。这些在人类行为研究领域取得的进展,在它们的时代很可能是不可或缺的。它们也是针对早先理论和方法确实存在的缺陷所做出的回应。例如在研究当代的部落社会时,与先前那种思辨性的进化历史研究相比,田野调查提供的事实基础要可信得多。

然而,我要指出的是,所有这些进展,就像以兰克为代表的那种史学风格一样,也自有其代价。新兰克派历史学家和功能主义人类学家在方法上比前人更严格,但格局也更为狭隘。无论什么东西,只要他们没有能力以与新的专业标准相匹配的方式去处理,就会忽略不计,甚至有意排斥。但是,注定迟早会出现精神分析学者所说的那种“被压抑者的回归”(return of the repressed)。

四 社会史的兴起

极具讽刺意味的是,就在社会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对过去渐渐失去兴趣的同时,历史学家却开始创造某些东西,似乎在回应斯宾塞提倡“社会的自然史”的呼吁。19世纪末,一些专业历史学家越来越对新兰克派史学感到不满。

卡尔·兰普雷希特是批评者中声音最响亮的一个,他斥责德国的史学既有体制过于偏重政治史和伟人,转而呼唤一种从其他学科汲取概念的“集体历史”。这里所说的其他学科包括冯特的社会心理学和拉策尔的“人文地理学”,他们都是兰普雷希特在莱比锡大学的同事。兰普雷希特以特有的率直宣称:“历史学,首先是一门社会心理科学。”他将这种社会心理学研究思路应用于自己的多卷本《德国史》(1891—1909年),该研究在涂尔干的《社会学年鉴》上得到好评,但来自更为正统的德国历史学家的反应则是嘲讽多过批评,不仅指责它不够精确(事实上颇多错谬),也抨击它所标榜的物质论和化约论(Chickering 1993)。

然而,后来被称为“兰普雷希特之争”的论战如此激烈,这表明他真正的罪过在于对兰克式或新兰克式的正统提出质疑。后来成为马克斯·韦伯追随者的奥托·欣泽,属于少数几个认真对待兰普雷希特所倡导的史学的历史学家,视之为“超越兰克的进步”,超越了兰克对于历史巅峰也就是伟人的关注。欣泽写道:“我们想了解的不仅是山脊与巅峰,也有山基;不只是表面的巍峨与深邃,更是整个大陆板块。”

1900年前后,绝大部分德国历史学家还没有想过超越兰克。马克斯·韦伯在从事新教与资本主义关系的著名研究时,倒是能够借鉴那么几位对类似问题有兴趣的同行的研究,然而或许很能说明问题的是,其中最重要的两位,维尔纳·桑巴特和恩斯特·特勒尔奇,所承担的教席分别是经济学和神学,而不是历史学。

兰普雷希特想要打破政治史的垄断地位的努力归于失败。但在其他地方,尤其是美国和法国,振兴社会史的运动却得到了更正面的回应。19世纪90年代,美国历史学家弗雷德里克·杰克逊·特纳发起了一场与兰普雷希特类似的反对传统史学的进攻。他写道,“必须全方位地考虑人的活动,社会生活的任何一块领域都不能脱离其他领域而孤立地求得理解。”

特纳与兰普雷希特一样,也被拉策尔的历史地理学所触动。他的论文《边疆在美国历史中的重要性》虽然引来争论,却是对美国各项制度的划时代阐释,把它们看成是对特定的地理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回应。他还另文探讨了其所称“地域”(sections)在美国历史中的重要性,所谓地域,换言之即区域(regions),例如拥有各自经济利益和资源的新英格兰和中西部(F.J.Turner 1893)。与特纳同时代的詹姆斯·哈维·鲁滨孙则是其所称“新史学”的另一位有说服力的倡导者。这种史学要关注所有的人类活动,并从人类学、经济学、心理学和社会学那里汲取思想。

在法国,20世纪20年代,斯特拉斯堡大学的两位教授马克·布洛赫与吕西安·费弗尔引领了一场运动,倡导“新型历史研究”。他们创立的期刊《社会经济史年鉴》(Annales d'histoire économique et sociale)毫不留情地批判传统史家。与兰普雷希特、特纳和鲁滨孙一样,费弗尔与布洛赫反对政治史的支配地位。他们雄心勃勃,要替之以他们所说的一种“更为全面、更贴近人的历史”,这种历史会涵盖一切人类活动,不太关注对事件的叙述,而更重视对“结构”的分析。此后,“结构”这个术语成为被称为“年鉴学派”的法国历史学家的钟爱用词(Burke 1990)。

尽管费弗尔和布洛赫各有偏好,但两人都希望历史学家向毗邻学科取经。两人都对语言学感兴趣,也都读过哲学家兼人类学家吕西安·列维—布留尔有关“原始心态”的研究。费弗尔特别关注地理学和心理学;就心理学理论而言,他倾向于自己朋友夏尔·布隆代尔,拒绝接受弗洛伊德。他还钻研了拉策尔的“人类地理学”(anthropogeography),但拒绝接受后者的决定论,更偏向韦达·白兰士的“可能论”(possibilist)方法,该方法强调环境使人能够做什么,而不是限制人做什么。另一方面,布洛赫则更接近埃米尔·涂尔干及其学派(尤其是其中的莫里斯·哈布瓦赫,撰有关于记忆的社会框架的著名研究)的社会学。他也像涂尔干一样关注社会结合与集体表象,也致力于比较方法。

1944年,布洛赫被德国行刑队枪杀,而费弗尔却侥幸熬过第二次世界大战,并成为法国史学体制的老大。实际上,他作为重建的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école des Hautes études en Sciences Sociales)院长,不仅有能力推动跨学科协作,而且使历史学在各门社会科学当中赢得了霸主地位。费弗尔的政策被他的接班人费尔南·布罗代尔所继承。布罗代尔写的一部著作饱受赞誉,被视为20世纪最重要的史学论著,不仅如此,他还博览经济学和地理学文献,并坚定地信奉各门社会科学之间存在某种共同市场。他坚信,历史学和社会学尤其应该相互接近,因为这两门学科的实际研究者都努力或应该努力将人类经验视为一个整体(Braudel 1958)。

至于其他国家,在20世纪上半叶,同样有可能找到受理论指引的社会史学者。例如巴西的吉尔伯托·弗雷雷,他曾在美国师从弗朗茨·博厄斯,既可以说是一位社会学家,也可以说是一名社会史学家。他最为人知晓的还要算是论述巴西社会史的三部曲,即《主人和奴隶》(1933年)、《豪宅与陋屋》(1936年)及《秩序与进步》(1959年)。弗雷雷的研究引起了争议。经常有人批评他倾向于把自己所在的伯南布哥(Pernambuco)的地区历史等同于整个国家的历史,从“大宅”(尤其是大宅里的男性,虽说并非尽皆如此)的角度来看整个社会,低估了巴西种族关系的冲突程度。

另一方面,弗雷雷由于在研究方法上富于创新,也得以比肩布罗代尔(正是后者在20世纪30年代后期执教于巴西圣保罗大学,并在那时发现了弗雷雷的研究)。他是探讨语言史、食物史、身体史、儿童史及住房史之类话题的先驱之一,并将它们看成是对过去社会做出一体化说明的组成部分。他在史料使用方面也有引领之功,率先利用报纸来撰写社会史,并把社会调查资料用于史学研究。为了写作他有关19、20世纪的巴西史第三卷,他使用调查问卷,研究了数百名1850年至1900年出生的人,他们据说能代表该国各主要社会群体(Freyre 1959)。

五 理论与史学的会聚

不过,仅举数例即可说明,历史学家和社会理论家之间,没有任何一个时期是彻底不相往来的。1919年,荷兰史学大家约翰·赫伊津哈出版了自己研究14、15世纪文化的《中世纪的衰落》一书,该书借鉴了一些社会人类学家的观点(Bulhof 1975)。而在1929年,新创刊的《社会经济史年鉴》编委会中,就包括政治地理学家安德烈·西格弗里德及社会学家莫里斯·哈布瓦赫。1939年,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发表了他深具历史意识的商业周期研究,而社会学家诺贝特·埃利亚斯亦出版了如今被公认为经典的《文明的进程》。1949年,毕生倡导人类学与历史学紧密关联的人类学家爱德华·埃文思—普里查德发表了一部著作,研究昔兰尼加(Cyrenaica)的赛努西教团(Sanusi)的历史。

无论如何,到了20世纪60年代,如涓滴之水的例证汇成了溪流。仅举其中最为知名的数例,诸如萨缪尔·N.艾森斯塔德的《帝国政治体系》(1963)、西摩·M.李普塞特的《第一个新国家》(1963)、查尔斯·蒂利的《旺代》(1964)、巴林顿·摩尔的《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1966),以及埃里克·沃尔夫的《农民战争》(1969),这些都表达并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理论家与社会史学家之间的共同使命感(Skocpol 1984:85—128;D.Smith 1991:22—25,59—61)。

自那以来,这一趋势依然延续。越来越多的社会人类学家,尤值一提的是克利福德·格尔兹(Clifford Geertz 1980)和马歇尔·萨林斯(Marshall Sahlins 1985),在他们有关巴厘岛、夏威夷等地方的研究中都贯彻了历史的向度。一批英国社会学家,特别是厄内斯特·盖尔纳、约翰·霍尔和迈克尔·曼,复兴了18世纪追求“哲理性历史”的规划:秉承亚当·斯密、卡尔·马克思和马克斯·韦伯研究世界历史的传统,旨在“区分不同的社会类型并说明类型之间的转变”(J.A.Hall 1985:3;参看Abrams 1982)。与此等量齐观的,还有人类学家埃里克·沃尔夫的《欧洲与没有历史的人》[4],研究自1500年以来欧洲与世界其他地区之间的关系。

人们已经提出“历史社会学”“历史人类学”“历史地理学”以及(出现频率低得多的)“历史经济学”等术语,既描述历史学融入这些学科,也刻画后者被应用到史学研究(Kindleberger 1990)。如此会聚到同一学术领域,有时会导致边界争端(比如历史地理学的终点何在?社会史的起点又在哪里?),甚至会攒出不同的术语来描述同一现象,但这种会聚也使得人们可以在共同的事业中践行不同的技能和看法。

历史学和社会理论之间的关系之所以日渐密切,原因显而易见。到了20世纪60年代,日益加剧的社会变迁几乎是逼迫着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予以关注,其中一些人回到自己最初做田野调查的地区,发现它们因为融入世界经济体系而发生了转型。那些研究人口爆炸的人口学家,研究“第三世界”国家农业及工业发展条件的经济学家或社会学家,发现自己研究的其实是随着时间流逝的变迁,换句话说就是研究历史;而且他们中的一些人的考察范围被引向更遥远的过去。

与此同时,世界各地历史学家的兴趣都发生了大规模转移,从传统的政治史(叙述统治者的作为和政策)转向社会史。诚如一位批评这一潮流的论者所言:“原本居于这一专业中心的东西现在沦落到边缘了。”(Himmelfarb 1987:4)原因何在?或许得有一种社会学角度的说明。许多人为了在社会骤变时期确定自己的方向,觉得越来越有必要寻根溯源,更新自己与过去,尤其是与自己所属共同体的过去的联系,这里的共同体包括他们的家庭、城镇或村庄、职业,以及他们的族群或宗教团体。

本书序言表明,无论是一些社会史学家的“理论转向”,还是一些理论家的“历史转向”,都应大力欢迎。17世纪的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在他的一篇名文中既尖锐抨击了只会搜集数据的蚂蚁型经验主义者,又辛辣批评了作茧自缚的蜘蛛型纯粹理论家。而培根推崇的典范是蜜蜂,它既搜集原料,又进行加工。他的寓言不仅适用于自然科学史,也适用于历史研究及社会研究的历史。没有史学与理论的结合,我们既不能理解过去,也不能理解当下。

当然,史学和理论相结合的方式并不只有一种可能。有的历史学家接受某种理论,并尝试在自己研究中遵循它,许多马克思主义者就是如此。这种努力本身具有某些张力,但有时也会结出硕果。有关实例,不妨看看爱德华·汤普森的思想历程,他有时自述是一位“马克思主义的经验主义者”(Kaye and McClelland 1990)。

其他的历史学家是对理论感兴趣,但并不被其所束缚。他们运用理论来意识到问题,换言之,是要发现问题,而非找到答案。比如说,一些历史学家读了马尔萨斯之后受到推动,即使不接受后者的观点,也会去考察人口与维持生存手段之间变化不居的关系。这种对于理论的兴趣丰富了史学实践,在最近这一代人身上尤其如此。

尽管如此,我们还应指出,我们并未生活在一个学术黄金时代。正像学术活动史上常常发生的那种情况一样,解决旧问题的尝试本身又带来新问题。其实,已经有人提出,用“会聚”来描述历史学和社会学之间不断变化的关系是用词不当,因为它“太简单、太空泛,不能准确地表明这种错综复杂的关系。”(Abrams 1982:4)针对这种异议,有人也许会回应说,会聚其实是一个相当温和的术语,它只是表明双方正在相互接近。它根本不表示有什么相遇,更没有表示共识。

事实上,和解有时也会招致冲突。美国社会学家尼尔·斯梅尔塞的著作《工业革命时期的社会变迁》(1959)分析了19世纪早期兰开夏郡织工的家庭结构和工作状况,并在此过程中间接批评了马克思主义,可此书的出版却引发了爱德华·汤普森的愤怒,后者指斥“社会学”无法理解“阶级”这个术语指的不是静态结构,而是动态进程(E.P.Thompson 1963:10;参看D.Smith 1991:14—16,162)。

过去几年中,有时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就好像是平行铁轨上的两列火车背道而驰,而不是相向而行。例如,当历史学家发现功能说明时,人类学家却已开始对这些感到不满(Thomas 1971,以及H.Geertz 1975的评论)。反之,当人类学家逐渐认识到事件的重要性,许多历史学家却已经摒弃“事件史学”而转向研究潜在结构(M.Sahlins 1985:72)。

参与竞争博取关注的理论种类前所未有地多,这使得局面更为复杂。例如,社会史学者不可能只将注意力局限于社会学和社会人类学,他们至少还需要考虑其他形式的理论是否有可能与自己的研究相关。地理学是一位古老的盟友,但也是近些年来迅速变化的学科,历史学家从中可以学到,要更加重视空间或“场所的力量”,无论他们研究的是城市、边疆还是社会及文化“流动”(Agnew and Duncan 1989;Amin and Thrift 2002)。此外,文学理论在影响社会学家和社会人类学家的同时也影响了历史学家,所有的人都愈益清楚地意识到,他们自己的文本中存在文字惯例,他们遵循着这些规则,却不曾认识到自己正在这么做(White 1973;Clifford and Marcus 1986;Atkinson 1990)。

我们正处在一个界限模糊、学术边界开放的时代,这样的时代既让人激动,也令人困惑。不但在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的著作中,而且在考古学家、地理学家和文学评论家的著作中,都可以看到他们在征引米哈伊尔·巴赫金、皮埃尔·布尔迪厄、费尔南·布罗代尔、诺贝特·埃利亚斯、米歇尔·福柯和克利福德·格尔兹。而在一些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一些考古学家和人类学家乃至其他群体之间,兴起某种共同话语,也正在此时,社会科学和人文学内部,实际上是每一门学科内部,共同话语也渐趋衰微。

甚至就像社会史之类的分支学科,如今也面临着分裂为两大阵营的危险,一方关注大趋势,另一方注重小规模的个案研究。尤其在德国,两方过去和现在都处于冲突之中,一方是所谓的“研究社会的历史学家”(societal historians,Gesellschaftshistoriker),比如汉斯—乌尔里希·韦勒,另一方是“微观历史”的践行者,像是汉斯·梅迪克。

尽管存在这种分裂的趋势,但依然能明显看出,有众多关于模型和方法的根本争论波及不只一门学科。下一章的宗旨就是来讨论这些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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