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冉冉,转眼一周过去,没有任何人在来找过陆丰麻烦,那天所发生的事情已经在村内传开。
不过传较为离谱,传言陆丰一人将带着武器的陆成勇几人打得四散而逃,还差点闹出人命。
什么空手接白刃,两指断铁刀,一拳打死一头牛的说辞都出来了,更是有传言说陆丰在外被邪魔附体了,所以才如此厉害,闹得人心惶惶。
对此陆丰只觉得好笑,并无过多关注,这样也好,自己名声打出来后,至少无人在敢在找自己麻烦。
“陆丰大哥,明天一个月一次的市集大会就要开始了,你去吗?”陆白今天早早的就来到陆丰家中,细声细语的问道。
一个月一次的市集大会?陆丰想了一会才记起村里的确有这样一个规定。
每时隔一个月便举办一次,以附近几个村落为主,进行交谈与商议,最主要的是换取各自所需要的物资。
每次举行村长都会带上数十人与大批物资前去,换区以肉为主的各种东西。
陆丰所在的村子叫陆家村,一个平淡的村子,没有任何能人异士,唯一一个能上得了台面的只有家中较为富裕的陆成勇。
而其他村落中,大多都有猎户或是铁匠,陆丰的父亲原本是陆家村唯一猎户,不过死得太早,并没有传授陆丰任何打猎手段。
“算了,我就不去凑那热闹了。”陆丰摆手道,以往的市集大会,陆丰都没有参与过,这次也没准备掺和。
再说他修炼八九天魔功力气与速度早已远超普通人,可以自行出去打猎,也用不着换别的东西。
“可是……可是我爷爷希望你能去。”陆白语气中带有一丝哀求,白玉般的美丽脸庞露出本不该有的焦虑神色。
陆丰早就猜想到会如此,陆白此行目的就是让他参加那市集大会而来。
沉吟片刻后,陆丰问道:“多一个人不多,少一个人不少,你爷爷为何这次非指名道姓的让我去?能告诉我原因吗?”
陆白愁着小脸,思来想去,最后郁闷的嘟嘟嘴:“我哪里知道爷爷想的什么,也许是因为这几日你名声大噪,爷爷想找一个厉害些帮手吧!”
找一个帮手?那老头平日里待自己不怎样,如今自己实力大涨,就想找自己帮忙了。
“明日我有事,去不了,你回去转告你爷爷吧。”陆丰再次拒绝,自己完全没必要去掺和。
陆白一见陆丰板着脸冰冷的样子,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连忙道:“不是不是,其实爷爷很看好你,所以才叫你去这次市集大会的。”
陆白手足无措的样子如同一只小白兔可爱至极,陆丰忍不住想笑:“你不用这么为你爷爷说话。”
“如果我没说服你,回去会被爷爷和父亲骂死,我好怕的!陆丰大哥,你就答应我好不好嘛!”陆白苦苦哀求着,抬手柔若无骨的小手拉着陆丰的袖领,一副娇弱模样眼巴巴的看着他,好似一个不答应眼泪就会流淌而下。
从小到大,还从来没有女孩对陆丰撒娇过,陆白这幅楚楚可怜的模样,让他心软,实在难以拒绝:“好吧!”最后生硬的憋出这两个字。
陆丰话语刚落,“耶!”陆白举起双手,之前的柔弱转瞬全无,全然成了一只激动的小白兔,刚才我见犹怜的模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真是个戏精,”陆丰苦笑两声,十分无奈,知道自己中计了,难道她就不怕我真是邪魔附体,一口将她吃了?
陆白难以掩饰心中喜悦,蹦蹦跳跳回去向她爷爷邀功去了,陆丰不明白她为何如此开心,果然还只是孩子心性罢了。
家中的肉都吃完了,陆丰又外出捕猎去了,自从学会了八九天魔功。他的食量日渐变大,主要以肉为食,所以每日都会外出打猎。
他父亲早前打猎的弓箭、猎刀,都被陆成勇等人拿去换了东西,平时陆丰都是用的铁刀打猎,如果当天运气好,能够猎到一些大型动物,如獐子,野鹿等,能吃上好几天。
小点的兔子也能够勉强应付一顿,至于更强大的猛兽,野猪,灰狼,甚至是老虎他暂时还没有想过。
十万大山的野兽都不一般,甚至有变异野兽,几天前陆丰就碰到过一头变异野猪,块头大如小山,一对长牙足有一米多长,比婴儿手腕还粗,一身肌肉攀身,防御惊人。
那天凑巧碰到它正与一头毛象搏斗,原本还想坐收渔翁,可惜只观战了数分钟便暴露了,他还没有自大到与两头重达数吨的庞然大物做比较,最后结果不了了之,他逃走了。
这一次的市集大会,也许可以换一些打猎工具。
已目前状况来看,陆丰力道已有半牛之力,如若能换到一把重型弓箭,以后打猎也会轻松许多。
才仅仅不到十天,八九天魔功就带给了他如此好处,如若每日这样,后续他能够吸入的雾气更多,只会愈发强大。
这里对他来说已无牵挂,倘若自己真到了不惧任何野兽的那一天,自己一定要走出十万大山,去外面的世界看看。
而不是坐井观天,一生一世被困十万大山。
根据左猿记忆所载,十万大山乃上古时期妖魔重要的领地,危机重重,是大险之地,同时也充满机遇。
许多妖魔大能都是从这里开始诞生灵智的,所以被称为魔界族地。
后来人族出了一位皇者,法力滔天,实力强的可怕,已一人之力独挡众生妖魔,力压群雄,从那以后人族崛起,妖魔开始衰弱。
十万大山被那人族皇者封印,斩杀了其中一切可能成为妖的凶禽猛兽,在后来经过数万年的演变,就是如今的十万大山了。
十万大山具体有多大,没人清楚,但这并不能成为陆丰走出去的阻碍,他早已下定决心,自己一定要走出十万大山,绝不甘一辈子碌碌无为的被囚禁在这里,
转眼又要入夜,陆丰回到村子,今天他收获颇丰,斩杀了两头灰狼。
将肩头的两头灰狼甩在地面,发出沉重的砰响,震如小雷,灰狼脖子上一道鲜明的刀痕十分醒目,血管中的血似乎还未流干,冒着血泡。
灰狼不同于普通的狼,他们体型稍大,不属于群居动物,平时最多两只一起生活,这是一公一母,在捕猎的时候被陆丰黄雀在后,一刀出其不意斩杀,母狼死后,公狼欲要报仇,一番缠斗后依然被陆丰所斩杀。
灰狼足以介入猛兽行列中了,不仅味道鲜美,狼的皮毛更是能裁剪成皮衣,穿在身上犹如黄袍加身,那是身份的象征。
这个时候陆丰口袋中探出来一个灰头灰脑的小头,两只圆溜溜的大眼睛盯着两具狼的尸体,一时间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两眼茫然。
陆丰从口袋中攥起巴掌大小的小灰狼,看着它:“真是戏剧性的一幕,我杀了你父母,却还是不忍下手杀你。”
这小家伙是两头狼的子嗣,他追逐公狼的时候被带到了一处山洞,刚斩杀了公狼,小家伙可能是听到洞外的动静,所以跑出来了。
“这么小的狼,杀了也没用。”陆丰心下想出一个恶趣味,养一头狼也不错,等它长大后,自己指哪,它便咬哪,牵在身边也威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