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还在妻肚中孕育的时候,我就郑重宣告:
坚决不打孩子!
之所以有此宣言,有我自己亲身体会的总结,也有耳闻目睹屡屡感慨的结果。父亲是个严厉的父亲,小时候的我,没见过他的笑脸。虽常年在外工作,回家稀少,但就这稀少的会面也让我战战兢兢,不敢在桌子上吃饭,不敢大声说笑,更不敢当面讨取一分一厘,哪怕是学习必需的买纸笔的钱。既便如此,仍免不了挨打。记得比较真切的一回,妈妈要出门干活,我哭着非要跟着一起去。暴跳如雷的爸爸一把拽过正欲出门的我,骑在我的身上甩开了巴掌。时至今日,我自认为我身上比较好的一些生活习性和品质,是不识一字的妈妈灌输给我的,以打之外的方式,潜移默化,自然而然;而坏脾气之类,只能是父亲的给予,扔也扔不掉。
成年后的我,虽有当兵的经历,却无武力可以制服一切的观念。武力可以达到的,即使是服,也只能是表面上的虚伪的口服,而非心服;何况,那服者也是懦弱者的表现或是智者的缓兵之计,不成为真理的。对于孩子,尤其是自己的孩子,又何必将血肉之情、父子之谊建立在武力之上呢?也因此,我不但力求自己做到不打孩子,还一再要求,甚至是时时督促妻也要做到。作为母亲,似乎更应该拒武力于千里之外。
然而,事实却并非想象得那么简单。记得儿子在两周岁以前的时光里,我是的的确确做到的,但随着孩子的逐渐长大,我不得不大开杀戒,痛下毒手了。你比如,送他上幼儿园,他不肯去,随你怎么哄,他抱定青山不放松,斩钉截铁,不去!还一个劲儿地哭。再比如,你说吃饭就长高长大,就有劲玩,就带他上街,就什么要求都答应,可他偏偏不吃这一套,讨价还价半天,你嘴说干了,饭都热了几遍了,追着跑的腿也软了,喂到他嘴里的饭粒还是“多乎哉,不多也”,你气不气人?实在没辙了,只有最后的一招:打!一旦开戒,便一打而不可收,时闻儿子的凄惨号叫和哀声求饶了。但事到临头,又三句话没说定,就又哭又闹,惹我上火;又耍起横劲,扯着不放,非要干你不让干的事,惹我生气;又不吃饭,惹我发脾气,等等。似乎只有打才能够制服,即使是暂时的,短效的,但别无他法。
每每面对儿子被打后的惨状,又心中悲戚,恨不得一把抱在怀里,赔个不是,好好安慰一番,再做个保证,发个誓,可不打又怎么解决问题呢?眼一闭,心一狠,气上心头时,“该(?!)出手时就出手”了。实在是为人父母的尴尬和无奈!
打还是不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