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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2章 篮球赛

作为一个大活人,被一群厉鬼当做怪物,这的确是一种悲哀,只不过我还没意识到自己的悲哀才刚刚开始,先前的安静模式投篮只是个开胃菜而已,后头的才真正让我非常崩溃,因为我发现这地方也在与时俱进,虽然进度慢了一些。

我的成绩如此之好,进入第二轮当然不成问题,本来以为下一轮也是同样的形式,最多是将圈子的速度变得更加快捷而已,但我发现自己错了,因为这里也已经开始进行了与时俱进的改良,当两组进入第二轮的人选全部凑齐之后,老板拿了一个篮球上来,没错,就是一个篮球,一个真正的篮球,和我在外头看到的那种完全一样,还是个斯伯丁品牌的。

拿着篮球,老板笑呵呵的说道:“我头几个月去了趟阳间,得到了一个新的玩法,外面那些人族都管这个叫做篮球,现在是人族中非常红火的一项运动,我决定把这个东西引入到新的游戏当中,现在我向大家说明一下方法和规则。”

接下来的话,我基本上没有听进去,因为这些东西我太熟悉不过了,尽管我只是个偶尔看NBA的伪球迷,但基本篮球规则还是明白的,上学时候因为学校没有足够的敌方建立足球场,我的学生生涯基本都是打篮球度过的,对这个体育项目再清楚不过,因此根本没有必须去听他讲什么规则,只需要老老实实等着就好,反正最后我肯定都会是胜利者的。

不过除了我之外,其他的参赛者们都听得非常认真,因为篮球这个东西发明出来也就是几十年的时间,对于这里的古装鬼们完全是非常新颖的东西,牵扯到领奖的参赛者们固然听得很认真,那些没有参加比赛,完全是看热闹的家伙,同样也是一副很有兴趣的模样,毕竟对于他们这个比较封闭的地方来说,出现点新鲜东西非常难得,尤其这还是个娱乐项目。

从头开始学习点东西的难度当然很大,不过这些鬼们学的倒是也挺快,尤其那老板还叫来了几个自己的伙计,一边动着一边进行教学,用了差不多一个钟头的时间,基本上已经把规则都掌握了,本地第一场篮球比赛也随之展开。

只是在这里额篮球比赛与外界不同,外面都是五对五或者三对三的,要么就是一对一的单挑,可小酆都的第一场篮球比赛是十对十,如果不是最终要求把篮球投进筐里,我都怀疑这是一场足球比赛,只是没有守门员而已。

好在我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大家都是用手来拍着篮球,并没有人用脚去踢,我作为队伍里面实力最强大的,无疑得到了控球后卫的位置,开始娴熟的运着球朝前方突进,不要怀疑我的控球技巧,哪怕我中学时代算不上个篮球高手,但如今实力已经远远超过普通人类,对于肌肉力量的控制能力也不是普通人能比的,拍球对我来说易如反掌。

很快,我的对手们出现了,他们像橄榄球运动员那样朝我扑了过来,而我则运用自己的速度和灵活度左冲右突,不断闪过前方阻拦着我的人,巧妙的动作和思路让围观的人群不时发出喝彩声,直到我冲入篮框下面,双脚猛地在地上一踹,人已经飞了两米多高,随后快速落下,非常轻松的来了个战斧扣篮,周围的喝彩声也随着这个扣篮的出现达到了最高峰。

对面的队伍似乎有些被打懵了,因为我刚刚所使用的都是目前最流行的方法,而那位老板所讲解的都是篮球的基本技术,也就是那种特别朴素实用的篮球,他们从来都没想象到还会有我这种花俏的打法,而且我这种方式不光是好看,同样也非常实用,一时间都有些反应不过来,好在他们还知道自己应该还以颜色,没多久之后就开始拿着球进行反击。

他们那边的控球后卫是个瘦子,同样也属于比较灵活的类型,只是带球还显得有些生涩,当然不是带球时候的技巧,对于这种实力的厉鬼来说,拍着球行进完全是小儿科,关键是他的意识很成问题,拿了球之后不知道该怎么过我,或者怎么传给别的人,在尝试了好几次没能将我突破之后,最终还是将球扔给了里面的高个子,让他靠近篮筐进行攻击。

高个子接到了球,立刻开始行使自己的职责,向着篮筐附近冲去,可还没等他起跳,我已经窜到了他身下,跟着快速伸出了手,将他正在拍着的球抢了过来,随后立刻向前方高速前进,打算趁此机会再打进一个。

所谓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仅仅一个回合之后,我就成为了对方紧紧盯防的对象,见我带着球疯狂突进,没有进去的人全都快速往后退着,试图阻止住我的前进方向,我再次过了两个人,却被其他几个人封住了前进的道路,见陶林已经冲在我前面,马上把球扔了过去,随后大声喊道:“小二哥,不用扔,按照我刚才的方法把球给砸进去!”

我的提醒确实是很有必要,接到球的那一刻,陶林基本上就傻掉了,我估计他之前只是下意识的跟着往前跑,这其实是新手们经常会出现的问题,那些新秀的头一场甚至头几场比赛,很多时候都不知道自己在场上应该做什么,球到了手里之后完全就懵了,要么毫不犹豫但非常鲁莽的投篮,要么则是傻呆呆的往里头冲,还有一种最为糟糕,就是像陶林这样的,抱着球根本没有下一步的计划,最后被人家包夹,非常悲惨的丢掉球,几个回合之后就会被忍无可忍的教练换下场了。

不过在我的提醒之下,陶林醒悟过来,而且醒悟的非常及时,他向前运了两步,在后头人还没有追上来之前飞身跳起,然后重重的把球扣进了篮筐,帮我们的队伍打进第二个球,以二比零领先对方的球队,算是一个很不错的开头。

但对方在熟悉了规则之后,也开始展开了反击,篮球比赛毕竟是个团队运动,我一个人肯定打不赢一支球队,对方那十个人的实力加起来肯定也要超过我,因此想要不让他们进球,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我能做的就是用自己明显高出一筹的水平,来尽量让我的球队更加强大,反正我是一个控球后卫,组织进攻才是我的主要目的,倒是不急着自己进球。

比赛时间总共十分钟,以最多得分的队伍为获胜者,考虑到大家控制球的能力,所以取消了远距离的三分球,因为距离再怎么远,对于能够用灵气控制球的队员们来说,基本上都没什么用处,因此全部采用了两份的制度,比拼的其实是两个队的配合,以及那种神出鬼没的抢断能力,这方面我们队毫无疑问占据优势,因为有我这么个明显比大家强的家伙存在。

最终结果也没有超出大家的预料,十分钟之内我们得到了四十二分,对方只得到二十八分,两边悬殊的实力让比赛过了一半就已经失去悬念,我们这队人都得到了奖励,其他人是一个藏有不同功法的玉简,而我得到了一个可以种植灵药的小块乌云,这东西用灵气催动起来,就会成为非常大块的乌云,对于种植灵药有着很不错的催发作用,算是个农业用具。

一场比赛结束,我和陶林都累得够呛,不过情绪倒是都非常高涨,我俩朝着前方继续走去,沿途中买了一大堆羊肉串和糖葫芦,一边走一边很愉快的吃着,中间还找到了不少猜谜语的地方,这方面我就真没什么能力了,小时候逛庙会就从来没有猜中过,反倒是陶林这小子一直都不显山不露水,在这方面没想到还真是个高手,连续猜中了好几个,拿到了不少奖品。

“贾大哥,找地方休息一下吧。”拿到不少奖品之后,陶林显得心满意足,这是个很容易满足的小家伙,当然他如果活到现在的话,真实年龄当我曾祖都受委屈,不过这小子死的时候年纪还真不大,只有十九岁而已。

十九岁的孩子显然还是很容易满足的,尤其还是个古代的穷孩子,能够拿到这些东西,他已经相当满意了,直接带我找了个茶馆,很悠闲的看着附近的街道,对我说道:“贾大哥,以前活着的时候,我家那边也这么热闹,虽然没有咱小酆都大,但是赶大集的时候人比这不少,周围不少村子镇子的人都会跑过来看热闹,直到张献忠过来,把我们全给洗了。”

他这么一说,我算是明白了,这孩子感情是被那位屠夫干掉的,张献忠这厮在明末那些流寇里面算是最凶残的,基本上到了一个地方都要杀上几天,有时候甚至整个镇子或者城池的屠,陶林估计也是那时候被干掉的,有了这么悲惨的遭遇,我看他的眼神中多少有了些怜悯,因为就我生活的时代,这种事情基本上是不可能发生的,多少有些感怀的问他:“如果有机会的话,你愿不愿意出去看看?如今外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已经没有张献忠了,生活挺不错的,你这种小帅哥出去的话,不知道多少小姑娘抢着要认识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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