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了,我开始进入试用期。考虑到我比别的刚招入的新人多了三个月的实习期,公司在合约里把三个月的试用期改成了两个月。
手机丢了,横竖是要再买一个。可怜的我决定买一个和原先一模一样的,免得被那些叫嚣着丢手机也算人生经验的王八蛋们嘲笑。我一定要挺住!打落牙齿混血吞。我有点佩服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不过真正的原因是——我穷。刚缴了房租,身边的钱只够我买个快停产的手机。
正巧死党(我的高中同学,很巧合的也是大学时代的学姐)有事来我这边暂住几天。死党的专业我忘了,只知道她很擅长3DMAX,后来她和几个志趣相投的人一起成立了一个工作室,专门为房地产商制作楼盘的模拟展示,超级赚钱。我同学对这个学姐一直很是崇拜。死党看看我的房间太小床更小,干脆跑到隔壁和我同学住一间。死党这种家伙永远只能共富贵,无法共患难。
下班回家途中看到有家店在低价抛售镜子,我想起住处一直都缺一块穿衣镜,看看价格很便宜就买下了。为了省下运费,我自己磕磕碰碰地把大穿衣镜搬回了去。到家一进门,里面的两位正热闹着。同学工作的地方离我们租的房子很近,她每天都是步行上下班。考虑到以后可能会晚上加班,一个人走比较危险,死党自以为是地试着教她些女子防身术。我大大嘲笑了她们一把。
“要学也不找个好老师,跟着一个上了一个月课就逃掉的家伙能学出什么名堂。以后我有空慢慢教你吧。”
然后开始找地方安置我新买的穿衣镜,真的只有“镜”,连边框和支架都没有(那么低的价格,不指望它有多高的性价比,只要能照出影来就行),我只能用透明胶纸把那块大镜子贴在墙壁上,镜子四条边都贴上了,为了牢固,再在中间加贴一条。虽然胶带是透明的,中间那道贴了以后还是清晰度不够。
“还好没有挡住脸之类的关键部位。”我说。
死党在一旁贼兮兮地笑。“谁说没挡住关键部位啊。”这个家伙思想一向不怎么健康。
她站在镜子前比划了一下,手停留在胸的高度。
我和同学当即脸红。
死党失望地摇摇头:“刚出校门的孩子啊,嫩啊。像我被磨练得,成天担心的只有这个,还有就是为什么钱包瘦地比我人快。唉,嫁了算了,嫁了就不用工作了。”
“是啊,能嫁掉的话就嫁掉算了。”同学跟着死党一起叹气。
我马上抗议:“我才不要,嫁了的话就会有人来花我的钱。不合算。”
“你可以花你老公的钱,自己不工作啊。”死党建议。
我继续把头摇成拨浪鼓:“那更不行,经济不独立,嫁了人也在家里没地位。”
“真想不通恋爱嫁人这么平常的事在你眼里怎么就变得大逆不道了呢。”
同学帮腔:“是啊是啊,小原公司里她那个部门只有她一个女的,那么多资源等待开发。比如你常说起的那个讨厌鬼,我就不觉得他有那么讨厌,这年头有身高有相貌又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年轻男人很抢手啊。你不要,不如介绍给我。”
死党兴奋地双眼发亮:“对啊,向他介绍美女,顺便卖个人情给他,和他改善关系和平共处。同事嘛,别闹得太糟。”
我惊得偷偷吐舌头。不会吧,要是让死党知道那个讨厌鬼是谁还了得!
“他……他对女的没兴趣,他从不正眼看女性。”
我没有撒谎。销售不撒谎,但销售只说对自己有利的话。这是王子教的。我是部门里唯一的女性,王子却对我爱理不理,所以,他对所有的女性态度冷淡。这个推理有成立的可能性。
死党叹气:“本来就资源匮乏,偏偏这年头帅哥还流行玩GAY游戏。祸不单行啊。还有你,原大小姐啊,教训了你四年还是没有忧患意识,脑子不开窍。这个世界上的阴性人类分三种,女人,女孩,还有你。你只能说是女的。即使有朝一日下起黄金雨被你嫁出去了,做新娘那天肯定也是不停地补妆,脸上的粉不停往下掉,像刷石灰墙一样。从不把自己当作女人活着女孩来看待,护理一下皮肤化个妆都嫌麻烦。拜托,收起你那些见鬼的理智好不好,谈场像样的恋爱,我们都不是小女孩了,青春很短的。你也不想做老处女,对不对?找个比王子殿下更帅的,来年带到同学会气气他。”
“王子殿下?”同学一脸诧异。
死党不知死活地继续八卦:“我们高中时的校草啊。那时犯点小花痴的都管他叫王子,后来叫惯了,一直没改口。那个王子……原大小姐啊,虽然当初你因爱生恨划伤了他的手,但是到最后你被迫休学,怎么说都是你比较惨……”
“好了!”我忍无可忍。
死党的眼光从同学身上移到我这边:“她也会有花边新闻,很稀罕吧。”
同学连连点头:“嗯,我还以为她是从修道院考入大学的呢。”
两个女人四片毒唇,一个比一个该抽!
我一把揪住死党,大吼:“寄人篱下的家伙,给我打扫厕所去!”
论整人,我称第二,没有人敢居第一!
相认之后再见到王子的时候,我们的关系更加恶劣。准确地说,是我单方面地可以忽视他。整整三天没有给过他好脸色,以致王子在下班时狠狠揪住我。
“我向你道歉还不行吗?”
我嘴角一翘:“这个世界到处都有奇迹,你道了歉,我忽然一点都不介意了,你说奇不奇怪?”
“都那么久了,你何必还耿耿于怀?”
“那么久了?等我八十岁再打电话过来问问我有没有原谅你!”
王子对灰姑娘说的话应该是“请留下”或者“我爱你”,而不是见鬼的“对不起”!
世上没有比“对不起”更烂的疗伤药!
高中时我是学校里小有名气的大姐头,被我收拾过的男孩子们背后称我为“男人婆”。那时我喜欢王子,毋庸置疑地喜欢。我会毫不客气地当面倒掉了他手里的可乐,还教育他说多喝碳酸饮料对骨骼不好。他的足球比赛,我常常在一边叫破了嗓子,第二天若无其事地出现在他面前说昨天你真逊。我们的感情发展中,我是主动的,说白了,是我在追他。当时他的名字在女生寝室夜谈中出现的频率相当高,有些女生甚至收藏他的照片,但我还是鼓起勇气对他说:如果我拿到校运动会里铅球比赛第一名,你要答应做我男朋友啊。虽然当时他很没风度地喷了可乐,但我相信他内心也一定很欣赏我的直率与真挚。
是的,我相信,一切都是我一个人在自以为是的相信。
“对不起,我对母猪没兴趣。”
当年,他是那样说的,一字一句!
我冷冷看着他:“你为什么要道歉,你不是一直理所当然地把我指使来指使去,我怎么敢要你向我道歉?”
“原子,别说气话。你到底要我怎么样,你才会觉得好受一点?”
“要我好受一点?好,请你靠过来……”
第二天,胡子竹子他们凑在一起小声议论——
“王子这是怎么了?”
“被揍了?”
“桃花劫?”
“不会啊,女人生气一般都是煽巴掌。看王子的脸,似乎是挨了拳头……”
“就是就是,你以为每个女人都像原子一样喜欢用拳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