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
妖娆妩媚的女人手里拿着酒杯,看着窗外,眼里格外冷,却带着一丝落寞。
三年前,寒冬。
那是宋挽思刚好在星期八酒吧当舞女一年,她遇见了一个帝王般的男人,商瑾夜。
在宋挽思的记忆里,他不可触摸,冷血薄情,她却是自己唯一的亲人——奶奶死了,被迫出来卖艺。
她也不知道商瑾夜究竟看上了她哪一点,以至于要把她困在美国这里,她整日纸醉金迷,花着他的钱,他却从不来看她,两个人好像断了联系,又好像有着瓜葛。
她是他的金丝雀。
商瑾夜在上海———魔都,那个让宋挽思拼命想要活下来的地方,如今她在纽约,不愁吃喝,活得很好,却又好像活得一点也不好。
宋挽思站在纽约世贸大厦的高楼内,穿着优雅妩媚的裙子,房间里压抑的紧,黑色笼罩着一切,只有外面的高楼如星河般的光芒从落地窗中照来,一切尽收眼底,俯瞰着这整座城市,总会让她想起在上海的时光。
寂静,神秘。
在纽约两年了,她活得很放肆,却一直没能想明白商瑾夜到底要什么,他从来没碰过她,虽然追过她,但是现在却从来不看她,身边也开始有了不少女伴,换了一个又一个,她永远猜不到他的心思。
她曾经最看不起的就是这种霸道总裁,后来发现是自己太幼稚,爱钱爱的不明显,能无忧无虑一辈子,她在乎商瑾夜想什么干什么。
可她就是会不自觉地在每个星河灿烂的夜晚想起他。
时间没有治愈好她的疤,她忘不了他,也不敢爱他。
有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有人用一生治愈童年,在现实中,灰姑娘是不敢爱上白马王子的。
就连白马王子爱上了你,你也会觉得不真实,现实生活中也没有敢爱敢恨的灰姑娘,大家都是成年人,都是一只伪装好了的刺猬。
宋挽思摇晃着酒杯,红色的液体是致命的诱惑,她抿了一小口,红唇一张一合,性感至极。
人的心就那么小,藏不住的感情太多了,宋挽思一直都爱着商瑾夜,在每个和他对视的瞬间,她总会先撇开眼,可他从来不知道,两个人就这样隐瞒着自己的感情,玩着猜谜游戏,一直玩了三年……
她放下高脚杯,赤裸着脚躺在床上,玩弄着自己的发尾。
眼里流露出怀念,自从来了美国,她总把怀念弄得比经历还长,漫无目的的虚度人生,想着从前,会莫名失笑,最后特别后悔。
2016年。
那天雪下的很大,赶上了跨年。
店长赵琦乐一直很喜欢宋挽思,不因为别的,他只是喜欢宋挽思霸气却不张扬性子,也正因为这个,宋挽思才十八岁时,他才偷偷给她开后门,让她来打工了。
此时他吆喝着“来来来,兄弟们,今天是跨年,刚好我们的思思同学十九岁生日,咱们庆祝一下!我们定个蛋糕,不醉不归!”
大家嘻嘻哈哈,已是凌晨三点,酒吧没什么人,都回去跨年了,大家有的也给父母打了电话,宋挽思却没有可以打给的人。
店里的同事一个喝的比一个多,一个喝的比一个猛,宋挽思虽然能喝酒,但是没什么心情,披着一个大长袄子就站在酒吧门口吹风,雪渐渐小了,寒风吹的她鼻尖有些红,睫毛上也染上了白白的雾,看起来楚楚可怜。
她换掉了高跟鞋,穿着酒吧自己更衣室里的毛茸茸的拖鞋,白皙的腿还露在外面,不停得跺着脚。
安静了好一会,唐曦从里面也出来了,宋挽思一看见是她,没好气的撇了她一眼,唐曦似乎不在意,站在她旁边,同是脱了高跟鞋,却比宋挽思矮一些。
唐曦是宋挽思一起换班的舞伴,人很绿茶,单数酒吧的同事都很喜欢她,她却喜欢处处针对宋挽思,宋挽思也不是一个省油的料,每次都把唐曦给骂哭了,唐曦就四处告状哭诉,给她败坏了不少同事缘,宋挽思就一直看不惯她,也懒得治她。
唐曦职业化的微笑着“思思姐,你不冷吗?要不要和我一起进去喝酒啊,我酒量不太好,思思姐肯定行!”
宋挽思淡然一笑,“嗯,一会进去”
虽然知道唐曦肯定要整什么幺蛾子,但是她就算不给唐曦面子,也要给赵琦乐面子,不喝一杯也不太好,正好姐姐来治治妹妹!
其实唐曦比宋挽思大两岁,只不过两个人风格不一样,一个冷艳,一个可爱,唐曦就总爱一口一个姐的,宋挽思也习惯了。
一进去大家就开始起哄,对于宋挽思这个大美女还是挺欢迎的。
“哟,宋美女可终于进来了,哥几个等得花都谢了!你们说是吧?”一群酒保你撞一下我,我踢一下你。
呵,您数得清你今晚等了多少人吗?
宋挽思表面还是点头微笑“不好意思久等了,身体有些不太舒服。”
这套熟悉的说辞大家都要听吐了。
所以都有应对的策略,几个男同事已经倒好了酒,递给她“那就更要喝酒了,这样身体才好得快!”
我信你个鬼。
宋挽思还是温和的笑笑,不想搞坏好好的同事关系接过酒就一口气就喝了下去,然后把杯底露出来给他们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