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飞速赶到公司,下车时,还留意了一下咖啡店门口的情况。
其实,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我现在的心情。
有一点期待可以看到他,但是不希望遇见他,那种面对面的照面一定会让我尴尬到手足无措,我不喜欢那样的自己。
况且,他,应该也不太愿意看见我吧!!。
毕竟,大半年时间里,我天天“厚颜无耻”地盯着他,三番五次骚扰他,美名其曰想请他喝酒,其实只是“图谋不轨”的措辞而已,他一定这样认为的。
他的一再婉拒,打发小李应付我,其实,早就表明了他的心意。
而我,却失去了往日的理智,将这份婉拒视若无睹……
这大半年……他……应该……也感到很困扰吧!
年龄或许是一条鸿沟不可逾越,但,就算人家不是因为年龄而拒绝你,也未尝不可,交朋友还图一个“磁场”和“眼缘”相适,一时间,一种名为羞愧的情感在心里蔓延开来。
金铃想着,低下了头。
不想了解你,和你没有眼缘,拒绝你喝酒的邀请,这,倒也在情理之中。
因为你有几个破钱,带有一点真心,就强迫别人非和你“认识”不可,这种蛮不讲理被打上爱的幌子,实则称之为“难缠”和“骚扰”都不为过。
人家都忍受了你大半年都没离开酒吧,你还想怎样,没和你撕破脸皮,就已经是很绅士,很仁至义尽了。
你扪心自问下,如果他因为钱,而被迫与你有了交集,这是你所希望的吗?这样的爱还是爱吗?这样的他,你还爱吗?
答案,似乎有点难以启齿吧!
既然,
他可能已经找到了适合的另一个“她”。
那,我的不打扰,这算是对他的一点尊重,这份尊重是他应得的。
放下吧!!
应该放下了!!
金铃不知道的是,在她低头的那一瞬间,有一束目光从她身上掠过,并乘她不注意时,在她身上停留了片刻之久。
而这一束目光的主人正她所思之人。
就是那样巧,无巧不成书,金铃纵使小心翼翼,不想碰见的人,却在她身后不远的另一个方向,静静地注视着她。
其实,米瑞自己也不知道今天的自己到底怎么了!
仿若着了魔一般,一大清早就想来质问这个经常在他驻场酒吧要和他搭讪的大客户。
其实他已经在酒吧驻唱一年之久了,也遇到过形形色色想要和他亲近的人,之前年少,不懂得拒绝,被几个自称为星探的女人骗过,也签过不少假合约……
那些经历是他入行以来的灰色时期,直到有一天,遇到了一个名为晓晓的女孩,她的姐姐是一个明星的助理。
她告诉他,新人不能太过单纯,要有明辨是非的能力,要懂得拒绝,“拒绝”也可以成为一个音乐人的风格。
于是,他便将这种“冷酷”变成了自己的风格当成自己的风格和保护色,为此还得罪了不少“庸俗”的顾客,被老板骂了很多次,幸好鼓手李奕出面,帮他和老板说情,并保证帮他将那些客户哄好,只是他的演唱出场费分他百分之十便好。
米瑞一想,这样也好,于是,便应允了。
渐渐地,那些旧的庸俗的顾客也随着他的“冷酷”,不再出现骚扰。
但耐不住还是会有新的顾客出现纠缠。
他,着实厌烦得很,包括眼前的这一位,被李奕称之为“金姐”的人。
但是,酒吧的买酒妹妹阿王,却似乎很崇拜她,也不知道是何原因,渐渐地,米瑞也习惯了她在台下的存在,也习惯了她那种,看自己眼光中的炽热。
米瑞继续保持着自己的冷酷,对待“金姐”的执着,他依旧按照惯常——叫李奕打发,自己则依旧专心唱歌,拿钱。
而晓晓在这大半年里帮了他很多,包括几次重大音乐节的报名,唱歌海选报名等,都是晓晓帮忙张罗、陪同的。
晓晓这种对他音乐的看好的态度,并给他实地的帮助行为,也确实让米瑞心中充满着感动和感激。
他隐约有感觉,或许晓晓是看上他了。
但他也不知道,自己对晓晓是何想法,既然人家没点破,装作不知道或许才是最好的选择。
其实米瑞是真的不知道自己对晓晓到底算不算爱。
他没谈过恋爱,不知道谈恋爱到底是什么感觉。
他只知道,和晓晓相处起来很舒服,有一种很亲切的感觉,就像那种小学初中对待自己同桌的感觉,就是对待她的感觉和旁人不同。
但是,说爱,似乎又不太像,这种感觉就像羽毛掉在水上的感觉,淡淡的,似有似无的,不似电视剧、电影、小说里面陈述的爱情的样子。
爱情不是说是“一眼万年,遇到了就知道了的吗”,像这种模棱两可,算是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