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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初入丐帮 (4)

余一知道丐帮里等级分明,像武侠小说写的那样,帮主下面有“长老”,有分舵舵主,有一、二、三袋弟子,袋越少地位越高。这些尊卑关系以入帮时间先后来确定,余一初来乍到,本应是个一百袋弟子,却在铺位上享受了一袋弟子的待遇:在屋子最靠里的位置,可以免受寒风侵袭。

“有文化就是好呀!”有人以半羡慕半不满的口吻说道。

但余一在里面躺了一会儿,还是决定放弃享受这项待遇,因为他睡在最里面,被乞丐们集体散发出的气味熏得头昏脑涨,肚子直发疼,根本睡不着觉。他最终还是换到门边睡,让鼻孔对着门缝。寒风很快把他的脸冻得生疼,可也吹拂了那令人作呕的臭气。他就这样艰难地熬过了一夜。

第二天,络腮胡子安排余一去“上班”。工作内容变了,不能再拿本书坐在那里“卖身出书”。络腮胡子说,每个人精通一项业务固然重要,但也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艺多不压身,多掌握几门“手艺”是必要的。他叫余一去尝试另一项业务:乞讨医药费。他要跪在路边,面前放一块牌子,上写:“亲人重病,跪求帮助。”牌子边有个破盒子,盒子里放些零钱作为“钓饵”。身边铺一张席子,躺着一个人,身上盖着厚厚的被子,那就是他“病重”的“亲人”。“亲人”的头脸都蒙在被子里,谁都看不见,实际上他是个乞丐,在被子里睡大觉。有时候他能发出舒服的鼾声来,余一需要把他捅醒。这种业务模式很容易出“业绩”,但也着实辛苦。余一跪一会膝盖就疼痛难忍,在无人时禁不住发出“哎哟”之声。这时候,被子里的“亲人”就安慰他:“时间长了适应了就好了。”他还警告余一,如果是他在跪,膝盖再疼也不敢喊疼,更不敢站起来,因为附近有打手在盯着他,他不“敬业”,晚上回去就要挨罚。

到了中午,路上行人稀少时,“亲人”就从被子里钻出来,两人以极快的速度收摊子走人。中饭后,再去另一个街区,余一躺在被子里“病重”,“亲人”开始为他乞讨。

他们乞讨到的钱要全数上交给络腮胡子,不能有丝毫保留。每天的生活费按照一定标准配给,不能从乞讨到的钱里自行花费。有一次,有个小乞丐实在忍馋不禁,悄悄地用“业绩”买了串冰糖葫芦,晚上回来就遭到一顿毒打。“纪律是铁打的,谁都不准破坏。”络腮胡子说。这句话叫余一想起了电影《天下无贼》里的黎叔,黎叔曾教训自己手下的扒手,说他们“有组织无纪律”,络腮胡子的话和他的真有异曲同工之妙。

络腮胡子用自己的凶狠和残忍建立了权威,乞丐们在他面前就像羊羔遇见了狼。余一在史书里经常见到“蛇行匍匐,莫敢仰视”的句子,常常感到不可思议——能怕到这个地步?但现在他相信了。和他合作上班的“亲人”告诉他,这群乞丐中,那个将双腿挂在脖子上的,双腿本是完好无损的,就因为某次触怒了络腮胡子才被打成了那个样子。“亲人”还告诉他,曾经听大家私下里传说络腮胡子弄死过人。“但弄死也就弄死了,像我们这样的人,无名无姓,无人理睬,死了还是活着,有谁会注意呢?”“亲人”用这句感慨结束了他的讲述。

这个一直被余一鄙夷不屑的人,第一次引起了余一的怜悯。他突然意识到,他们也是人,有着同样的血液循环系统,有着同样的大脑构造,有着同样的生命,有着同样的人格。可是,他们的生命怎么就这么卑微呢?

但是余一对络腮胡子并不惧怕,这大概是因为络腮胡子很少在他面前作威作福,他们的关系一直是和平相处、井河不犯的。后来余一得知,络腮胡子当过兵,当时,他如果稍微有点文化就可以提干,而当军官是他平生最大的梦想。可惜他一见书就打瞌睡,死活看不进一个字。最终只能在军营里练就一身腱子肉,退伍后用来欺负孱弱的乞丐们。对于余一这种看起书来连饭都忘记吃的人,他由衷地羡慕并且佩服。他有时甚至会悄悄地为余一感到可惜,他觉得余一至少可以去做个中学教师。

所谓上行下效,络腮胡子对余一高看一眼,乞丐们自然更不敢怠慢。事实上,乞丐们对余一的好感也不仅仅是因络腮胡子而生的。因为余一有文化,能将一股清新的风吹进他们混沌的世界。他给乞丐们讲古今中外的名著故事,讲于连去钻贵夫人的窗户,讲《史记》里嫪毐的可以“关桐轮而进”的家伙事,讲《金瓶梅》里诸般让人一知半解的法器。但他们最喜欢听的还是余一随身那本《石头记》里的这一段:“谁知这媳妇有天生的奇趣,一经男子挨身,便觉遍身筋骨瘫软,使男子如卧绵上。更兼淫态浪言,压倒娼妓。诸男子至此,岂有惜命者哉。那贾琏恨不得连身化在他身上……”反复朗诵千百遍,百听不厌。每次只有读到“贾琏一面大动,一面喘吁吁答道:‘你就是娘娘!我那里管什么娘娘!’”众人快活地骂一句脏话,像鸦片烟般狠抽了最后一口,才算是过了瘾。

每当读这一段,络腮胡子也会来旁静静倾听。

余一就这样做起了“兼职乞丐”,用帮内的黑话说,叫做“挂单”。他有时会着急:这样半个月才能来卧底一两天,连正式的帮众都不算,何时才能见到帮主呢?几次向络腮胡子暗示,希望能正式入伙,可络腮胡子总是不予理睬。他似乎铁了心地想把余一锻炼成久经考验的不劳而获主义战士。见他这样,余一想: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就按照他的意思循序渐进吧。

没有去兼职乞丐的时候,余一还是得忙一些正常的业务。受李定夫妇之托,他还得去找那只“会下蛋的公鸡”——梅翔。坐在公交车上,他不禁泛起愁来:自己的一个蛋,从梅翔那里到自己手中,正义之士们一直虎视眈眈,从未放弃过将它打碎的企图。到如今它还能安然无恙,实在已经是莫大的奇迹。徐阿姨纵然能“卵翼”一时,但她的力量毕竟只能及于小区物业公司,要出了事岂不是害了李定他们俩?

车子突然一阵颠簸,打断了他的思绪。朝窗外一看,原来公交车正在爬坡,司机加大了马力,发动机声响陡然增大,却行走缓慢。身边正有一辆车下坡,轻快写意,不费什么力气。余一心中一动,想到了一句话:上坡路和下坡路是同一条路。陡然灵机发动,决定换“上坡”为“下坡”。既然蛋形蜗居这么难保,为何还要去苦苦地保全?就让正义之士们来砸蛋好了,自己当初不就是想捕捉到他们砸蛋的一幕吗?等到自己大作出炉,他们不来砸,自己还可以故意“惹是生非”,招惹他们来砸呢。到时候提前通知媒体朋友,叫他们在小区居民楼内埋伏,可以将正义之士们的行径一览无余。

再让他们的报道与“贫穷作家”挂钩,然后牵出那红“卖身三年资助男友写作”之事,吼吼,那时自己可就“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了!现在自己以“自残”的方式来吸引眼球,乃是出奇制胜之道。遥想当年,越王勾践与吴王阖闾作战,冲不开吴国战阵,于是让三百罪人出列,全部赤裸上身,将剑放在自己的颈下,走向吴阵,纷纷自刎。吴军从未见过这等情况,正在惊异不定,勾践突然袭击,大获全胜。自己用蛋“自残”,岂不暗合勾践的用兵之法?但勾践若不是用三百人,而是用一个人去自刎,肯定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同理,自己用一个蛋“以卵击石”,肯定没有两个蛋、甚至更多的蛋来得惨烈。所以“蛋多力量大”,李定的这个蛋,将来就做覆巢之卵吧。当初自己“收编”他,就是想有朝一日能为自己的成名之事出力,现在正好用上了……

梅翔仍然在住免费的“鬼屋”。提到房子,他立即发了一大通牢骚。余一等他牢骚完毕,才开解道:“这都是命啊!其实我们的命还算不错的,既没有成为官二代的轮下之鬼,也没有成为富二代的轮下之鬼,总之,没有成为‘在轮下’的任何一鬼,还有可能咸鱼翻身,成为富一代,或者官一代,应该充满感恩才是。”

“有道理。”梅翔心悦诚服,“为我们能够继续吃饭和拉屎,干杯!”

他得知余一的蛋至今完好无损,十分佩服和羡慕。

余一洋洋得意起来:“如今情况更好了。打了许久的运动战,终于开辟出一小片根据地,可以不用疲于奔命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所以现在更准备扩大规模,找你老兄来再造一个蛋。所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说不定这蛋生鸡鸡生蛋,天下寒士尽欢颜了。”

“啧啧,老兄真是个人物!弟义不容辞。”梅翔跟余一聊了一阵,也不禁开始用文人腔说话了。

两人说干就干,余一按照梅翔的指示四处购买材料。梅翔有过“生蛋”的经验,驾轻就熟,将蛋内的布局设计得更加合理,材料更加节省,造出的蛋比余一的那个还大,但是更轻便,花费却并不高出许多。其中最使人拍案叫绝之处在于:在蛋内的弹丸之地,他竟然巧妙地设计出一套厨房系统!锅台碗架,各尽其妙,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令人叹为观止。李定对梅翔的手艺十分佩服,整个过程中一直颇有兴致地给梅翔打下手,不时请教探讨,还要了他的手机号。他说自己是建筑工,梅翔是建筑设计,说不定以后会有合作的机会。

“生蛋”的时机也选得好:周末晚饭时分。那时小区居民都在吃饭,纵使没在吃饭,外面寒风凛凛,也不会有人出来逛公园。整个过程是“悄悄地生蛋,打鸣的不要”,确保不惹人注意。只是劳累了梅翔。李定要给工钱他也不收,说这是一次纯粹的行为艺术,有自我实现的快感,比工钱值多了。最终请他喝了一顿酒,大乐而归。

李定夫妇由于钱有余裕,叫梅翔安装了一个太阳能,蓄电池也买了个大号的。“一哥,以后我们的热水可以分给你用,蓄电池也可以一起去工地充,你不用再四处过夜了。”李定对余一说。徐阿姨将他们工地上使用的小板车借给他用,每天将两个蓄电池拉去充电,十分方便。“在外面吃饭很贵很不划算,而且吃不饱。以后我们一起做饭,就不用再每顿下馆子了。”青青说。

余一看着青青,不禁觉得李定简直是前世修来的福,能够有如此体贴和大度的老婆,一想到青青竟然让李定去找小姐,就不禁感叹,真是奇女子啊。

如此一来,余一的食和宿的问题被一下打包解决,更想加紧完成《神都闻见录》。李定问他:“一哥,我瞧我们工地上有不少人都看《鬼吹灯》、《盗墓笔记》什么的,都说好看。还有一个人,叫什么来着?忘了。但都喊他‘四娘’,不知是男是女。听他们说,这些人都是靠写这些书成了百万富翁。乖乖,写书也能写成大富翁。我瞧你天天写,你咋不写那样的呢?”

余一最爱与人探讨这样的问题,但瞧瞧李定,又不免生出“举世无谈者”的感慨。跟一个初中刚毕业的人谈什么文学呢?他只有叹了口气说:“我为什么不写那样的书?唉,习惯了阳春白雪,难以俯就下里巴人。”

眼瞧着李定显出茫然的神色,余一说:“我给你找些文章对比一下,就知道什么是阳春白雪,什么是下里巴人了。” 他便在一个网站上找到了一个很火的帖子——《我与小舅妈、美女同事的暧昧情事》。据说有N个出版公司在抢夺他这本书的出版权,还有N个影视公司在抢影视改编权,受欢迎程度让余一眼热不已。他复制了这本书的开头给李定看——这是一个很有颜色的开头,男主人公一出场就在抚摸女同事的大腿,然后去和小舅妈胡搞瞎搞……

李定像饥饿的人趴在面包上,目不转睛地看完了这段文字,问余一:“还有吗?”余一暗自叹息,说:“还有,不过和上面这一段不一样。”

他找出自己写的一段话,李定看完,茫然不解:“这写的是什么?”

“这就是阳春白雪,你能看懂的那一段是下里巴人。”

李定不懂什么是白雪什么是巴人,直言不讳地说:“我喜欢看下里巴人。”

一句话差点把余一噎死,他浩然长叹,说:“这就是他们成了百万富翁而我还住着一颗穷光蛋的原因!你喜欢看,就把电脑抱去吧,晚上看个够。”

那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左右,李定将电脑抱走后,余一无所事事,看了两页书便沉沉入睡。好梦正酣时,突然听到一声女人的尖叫。这声尖叫好厉害,就像许巍的歌里唱得那样,“只因那利刃般的女人,她穿过我的心”。余一的心脏被刺得一阵收缩,接着便是剧烈的跳动。他忽然想起青青说过半夜三更时她听到了女人的喊叫,登时浑身一激灵,也不暇穿衣戴帽,掀开被子就蹿出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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