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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边城奇货

隆冬,边塞,严寒冰封了生命的孑遗。

古城,古道,马蹄激荡起心中的欲狂。

数九寒天,风吼雪舞,百兽恐惧而潜踪,飞鸟胆怯而绝迹,一切生命在这严酷的自然法则面前都乖乖屈服了。只有万物之灵的人类,敢于冲破季节的罗网,直面天地不仁,他们该被歌颂被救赎,因为辛劳、无惧;但他们也该被诅咒被审判,因为狂妄、贪婪。

彤云密布的苍穹之下,冰雪覆盖的大地之上,古道向远方延伸,一车数骑正沿着古道急速驰骋,犹如棋盘上布下了几枚棋子,瞬间带来了一股命运搏击的强劲气息。这是几枚“黑子”,黑马、黑车、一身黑衣的骑士,风雪模糊了他们的脸,只有那明亮的黑色眸子透出满天飞雪,如一盏灯火吸引着飞蛾舞动。

前方是雪,雪的前方还是雪,在无尽的飞雪中有一座古城。

古城孤独的伫立在茫茫雪海中,只有一条古道连着古城,古道为古城输送养分,如脐带连着胎儿。古城的前面就是边塞,每年都有大批丝绸商贾踏上这条古道远走西域,而古城是商贾们的落脚点。每年四月古城就会准时热闹起来,届时古城的酒肆、赌坊、妓院、旅店里都塞满了腰缠万贯的商旅。商人在外,自然舍得花钱,他们有的在这里休整,有的在这里交易,有的在这里找乐子,有的在这里留下一生的思念,有的在这里告别唯一的知己。

这种热闹一直延续到八月,“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在飞雪飘零中,一切又戛然而止,如此循环往复,已不知流经了多少岁月。

积雪已完全遮盖了古城的房屋和街道,此时的古城只有死寂,留下的几个杂役都躲在自己屋里,等着解冻的四月天。

死寂在今天被提前打破了,急促的马蹄声在空旷的街道上显得分外响亮,那些留守杂役好奇地爬起来从门缝中窥视,却发现来者不是他们所喜欢的人。

首先黑色就不是一种讨人喜欢的颜色,黑色代表着残酷、冷漠、孤独和死亡。但世上偏偏有些黑色嬗变为生命,这种生命不追逐四季的色彩缤纷,它们只固守着单调的黑色。因为黑色的生命是置之死地而后生之物,所以黑色也代表坚韧。比如,信念就是黑色的,因此信念是世界上最坚韧的东西。

再看这几人打扮非商非官,却都非常年青,并且身背宝剑。虽猜不透他们的身份,杂役们却能肯定这些人也是为金钱而来,因为古城的生命脉络就是金钱,是金钱将古城的男人、女人、酒和剑栓在了一起。这条脉络贯穿着每一个热闹与死寂的轮回,时光能改变古城的模样,却无法改变古城的生命脉络。

在后世看来,这是一个失序的时代,所以这个时代的主题是找回秩序,终结无序。为了终结无序,最聪明的智者都去开宗立派而不是成为游吟诗人;为了适应无序,饮食男女都会为金钱搏命而少了些风花雪月,因此也只有金钱能成为每个故事的始终,尤其当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如此时节的如此偏远的古城。

一行人在古城街道上驶过,如磁石一般吸引着杂役们的好奇心,自然也吸引了千奇古董店的大掌柜。

大掌柜经营着古城里唯一一家古董店,也是是唯一一个留在古城过冬的掌柜,还有几个伙计陪着他。此时大掌柜正坐在内室的火炕上喝酒吃肉,炉膛里的火燃得正旺,铜酒壶还轻轻散着酒气,大掌柜的脸红扑扑的,这里热得像六月。大掌柜只披着一件黑色稠衫,丝绸在火光下闪着油亮的光泽,如一只冬眠的黑熊。

大掌柜对马蹄声很熟悉,他行商列国,漂泊半生,除了挣得不菲身家,还练成了一流的驾车本领。他平常最喜欢摊开那双长满老茧的大手,给店内伙计讲述自己的人生信条:吃得苦中苦,享得福中福。

当一阵清脆铿锵的马蹄声传来,大掌柜便听出这是上等良驹,甚至不比自己的“踏雪无痕”差,那匹“踏雪无痕”是他花大价钱从塞外匈奴人那里购得,他一次也没舍得骑,这个时节他甚至在马圈四周遮上了帷幕,给“踏雪无痕”披上了最上等的毡子。

车轮声沉闷敦厚,车上显然满载重物而不是轻软的丝绸,两种声音混在一起,却勾起了大掌柜的好奇和惋惜。他自忖道:“谁舍得用如此良驹拉着笨重的货物,而骑乘的马反不如这拉车的马好?可见这是一伙不识马的人。”

那些杂役见马队在千奇古董店前停下,一个中等身材的汉子从车里下来,他敏捷地扫视一遍周围,便直接走到店门前,从袖管中掏出一样东西敲打着店门。此时店里有两个伙计,一个叫东升,一个叫阿狗,两人正在屋里打瞌睡。听到敲门声,两人推诿了一阵才是东升去把那扇门开了一条缝,刺骨的寒风卷着雪花乘机涌进店内,东升探出半张脸,模糊地见有一车数骑伫立在风雪中,他正要问一句“客官何事?”却抬眼看到眼前的敲门人,不由陡然来了精神,虽然他还没有看清那汉子的长相,但早已被那敲门的物件所吸引,那是一锭金子。

好有效的敲门砖!东升急忙打开大门,那汉子脱下头上的皮帽子,顺手将那金子放进去递给东升,说道:“请大掌柜。”声音低沉雄浑,充满力量。“大掌柜马上就来。”东升说罢就急忙进屋去找大掌柜,并顺手将那金块揣进了怀里,那阿狗见状抢着去提壶泡茶。

东升还未迈出门槛,大掌柜已先一步走了进来,他披着貂皮大氅,带着些许醉意。从敲门开始,前面发生的一切都已被他听得清清楚楚。

见此人出手如此阔绰,大掌柜知道自己等在这里是值得的。这千奇古董坊开在如此偏远的边塞古城,自然生意冷淡,大掌柜一年也做不了几笔买卖,古城很多人都以为大掌柜并不是个古董行家,因为他在这里面对的都是最精明商贾,而不是一掷千金却毫无眼力的贵族,生意肯定难做。其实,他们都不了解大掌柜,甚至全天下都没人了解大掌柜。

大掌柜的身价让他现在已完全不在乎获利了,他已到了享受买卖的境界,比如他享受将对方装进套子里,然后再玩弄于股掌的快感,这种快感是花多少钱都买不来的。

现在大掌柜突然觉得那种快感又在神经里发酵了,他迫不及待地要出手。他对着那黑衣汉子一拱手说道:“贵客远道而来,一定是得到了消息,敝店确实有几样拿得出手的东西。”那诚挚的笑脸比火焰更能给人以温暖。

那汉子放下茶碗,抬起头来憨憨地一笑,非常朴实的笑容,他说道:“这么说我是来对了时间,也来对了地方。”

大掌柜这时才看清那汉子的长相:紫膛脸,宽额头,大鼻子,略带英气,听他说话却不简单。他刚才那看似简单的一句话,其实包含了非常关键的信息:交易贵重的物品,自然要考虑安全和方便,这个时节边塞古城空无一人,车马驰骋在无人之境,不但来去快捷,还少有人注意,没有人注意自然也就没有麻烦,所以在别人看来是不适合交易的时节,却恰好是做某些交易的最好时节。

“难得客官如此精细,地方正好,时间也正好。”大掌柜顿时酒意全无,他明白此人不是可以随便糊弄的痴汉,把对方装进套子里恐怕要费些心思了。想到这里,他便高声吩咐东升:“把那紫玉葵金多宝镜取来。”那东升答应一声便去了后堂,不一会儿便捧出一个精致的樟木雕花大匣子,恭敬地放在那汉子面前。

大掌柜整理衣裳,一脸庄重地过来要打开匣子,这时那紫膛脸却突然一伸手,“啪”的一声将那樟木匣子按住,他对大掌柜说道:“你先看看我的东西。”说完这话,就见店门“吱呀”一声打开,两个黑衣年轻汉子抬着一口大箱子进来,那箱子看上去非常沉重,大掌柜猜不透那里装着什么东西。

这时那两个汉子随手将那箱子打开,大掌柜只瞟了一眼,嘴巴就立刻张得老大,就像针扎了至阳穴,眼珠子突出,满脸惊愕。因为他行商半生,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金子,满满的一箱黄金。

在震惊之余,大掌柜便不由自主地从怀里摸出一把青铜钥匙递给东升,等了半晌东升才从后屋捧出一块五彩蜀锦,只见那蜀锦色泽耀目,彩霞映人,满室红光,一看就是非凡品。“这是九百九十九个蜀国秀女用了三年零九个月秀成的金凤鸣空彩霞蜀锦图,希望能入您的眼。”大掌柜直了直腰,语气非常自信。

没想到那紫膛脸汉子却看也没看,只是端起那茶碗轻呷一口,这时那两个青年汉子便又抬进来四口箱子,两人像抬土豆似的,一声不吭地抬进来然后打开,居然是满满的四箱黄金。

天生万物,都有各自的使命,时光丈量生命,黄金诠释奢华,当黄金足够多的时候,则不是诠释奢华而是在诠释力量——决定秩序的力量。这些人带来的黄金如此之多,别说他这个古董坊,就是这座古城他也可以轻松买下了,这时他蓦然明白了对方为何舍得用如此良驹拉一辆车子了。这时两个伙计早惊呆了,还是大掌柜先定了定神,他仔细端详着那汉子,见他穿着打扮如一般商贾,却没有商贾常有的机敏,也没有贵族的贵气,更没有智者的灵气,却从骨子里透着一股霸气,富有的人都有这种霸气。

这一股霸气激发了大掌柜内心深处的那消失许久的自尊,这种自尊人皆有之,只是有人将其声张,有的人却不得不将其埋入内心的最深处。大掌柜转身走到房间角落的一个案几前,他伸手左右扭动了几下案上的一个木雕蟠龙,接着便听到一阵脆响,身后的墙壁突然裂开,一间内阁赫然出现在众人面前,这一幕让两个伙计大吃一惊,他们没想到自己打扫了十年之久的屋子居然还藏有这个机关,大掌柜果然是深藏不露。

大掌柜亲自从那内阁里搬出三个箱子,逐一打开后,他的脊背就直起来了,这时他昂首说道:“这三样宝物,是在下半生艰辛寻觅所得,敝店还从来不曾示人,客官既是明主,自然可以一睹它们的风采。”

那紫膛脸汉子此时才不紧不慢地走过来,他拿起第一个箱子里的宝物,那是一柄古色古香的三尺宝剑,他只瞧一眼便开口道:“这把赤蟹精钢剑的确是把罕见的宝剑,但却不是干将莫邪亲手打造,这是其大弟子费时三年铸成,虽然他已得其师傅真传,但毕竟火候拿捏上还有毫厘之差,所以它不值这个价。”

接着他又拿起第二个箱子的物品,那是一块精美的玉佩,晶莹剔透,白中透青,雕琢华美,那汉子端详一下说:“此玉佩曾为周幽王宠妃所佩戴,名为游龙戏凤,曾是价值连城的宝贝,但此玉佩在犬戎大破镐京时被劫掠,流落到北方苦寒之地,被单于的妃子占有,但蛮夷就是蛮夷,如此精美的玉佩却在打猎时被羚角刮伤,所以也不值这个价了。”

紫膛脸汉子一边说,大掌柜一边开始冒冷汗,这可是自己的半生心血,却被对方一句点破。只见那汉子又拿起第三个箱子里的宝物,那是一块绸布包裹着的东西,打开后才发现是一颗夜明珠,正放出幽暗的光芒。那汉子端详片刻,赞叹道:“这颗罕见的夜明珠定是从南海深达百丈的椰纳海沟里采得,更难得的是在严冬时节出水,所以看上去光线发白,给人以清凉刺骨之感,可惜只适合盛夏酷暑赏玩,并不适合早春时节欣赏。”

那汉子一通说下来,大掌柜的衣裳早已被汗水湿透了,这三件宝物是他分别在东海、塞外、岭南三地费尽千辛万苦觅得的,很多行家都不曾听过其传闻,要有一人了解三件宝物的底细,除非他有神鬼之术。今天却被这个带着长相普通的汉子一一道破,并且那汉子在如数家珍般说完这三个宝贝后,也毫无骄矜之色,仿佛只是在评价集市上的几件寻常皮货而已。

这时那紫膛脸汉子对大掌柜一拱手,说道:“有劳大掌柜,把我想要的那件东西给我拿出来。”

大掌柜愣在那里半晌,突然发出一阵狂笑,笑得一发不可收拾,仿佛是遇到了天下最好笑的事情,这种笑让他有一种暴雨浇头的痛快,也让两个伙计莫名其妙,在他们眼里,大掌柜可一直都是精细谨慎,不苟言笑,甚至有点神秘莫测。

这时大掌柜收起笑脸正色道:“先生真乃高人,那东西的确在我手上,请在此喝喝茶稍等片刻。”说完便起身独自去了后堂。

大掌柜回到内室,从柜子里取出一件厚实的羊皮大衣和一顶狗皮帽子,还有一双带毛牛皮筒靴,他脱掉了身上的貂皮大氅和丝绸长衫,迅速穿上羊皮大衣,戴上狗皮帽子,穿上牛皮筒靴,再用一根腰带扎紧,这时的大掌柜便活脱脱成了一个顶风冒雪的车夫,那个阔气的掌柜形象早已不见了踪影。

大掌柜轻轻打开房门,雪正嘘嘘地飘着,院子里悄无声息。他穿过院子,拐进了后堂,这里供奉着大掌柜先祖的牌位。后堂的大门常年紧闭着,这里除了祖宗的忌日,从来就没人来过,大掌柜走到后堂台阶上,突然却心头一震,他看到了台阶上的几个淡淡的脚印。大掌柜惶恐四顾,发现满园飞雪,并无一个人影,这里显然刚刚有人来过。

大掌柜慢慢推开堂屋大门,眼前一幕差点让他栽倒在地,一颗血淋淋的马头正摆在祖宗的牌位前,居然就是他的“踏雪无痕”。马血滴滴答答地流在供案上的一个两尺高的青铜鼎里,那马血仿佛是流进了大掌柜的胃里,他一阵晕眩,腹中的酒食似乎就要翻滚出来,他感觉自己就像那祖宗的牌位,只是个摆设,其实一点力量也没有。

“马死了,看来你只能在此过冬了。”一个声音传来,是那紫膛脸汉子。

大掌柜转过身来,只见那汉子矗立在雪中,风卷长发,雪盖双肩,一切都那么自然和谐,仿佛他是在自己的后院赏雪,而大掌柜却穿得非常滑稽,他刚刚还计划在雪地里,带着青铜鼎,赶着自己的“踏雪无痕”奔跑,现在却发现青铜鼎还在,他的宝马却没了。一身马夫打扮,却无马可赶,就像遇到落跑新娘的新郎。

那汉子说完话就径直走进堂屋,走到供案前仔细端详着那青铜鼎,只见那鼎约莫两尺来高,鼎上落满了灰尘,鼎口还牵着蛛网,显然已是数年无人打理了。那汉子抚去蛛网灰尘,只见那鼎造型古朴,平底深腹,宽缘折沿,鼎身饰双龙夺宝纹,左侧一个“齐”字,右侧一个“盟”字,器耳上镌了云雷花纹。

那汉子二话不说,搬起那鼎就走,而大掌柜的身体却冻僵了一般动弹不得,刚刚他还以为走的是自己,他甚至早就为此做了准备,比如这一身皮衣皮帽,还有花重金买来那匹日行千里的“踏雪无痕”,只要那匹“踏雪无痕”跑起来,就谁也追不上了。

但紫膛脸比他准备得更多,这个时节,没有马就只能在古城过冬,而外面的人则可以进来,这样他就成了被堵在洞里的冬熊,只有被动挨打的份。自己的宝贝也可能随时被人抢走,尤其这宝贝是天下君王们都梦寐以求的东西,自然会有无数亡命之徒前来抢夺。

大掌柜显然不想沦为群狼撕咬的羔羊,这笔买卖他必须做。

当那汉子经过身边时,大掌柜突然伸手按住了那鼎,他心有不甘,于是他颤抖着对那汉子说道:“先生要带走此鼎,请先满足在下有一个请求。”

“请讲。”

“把鼎和你的黄金一起带走。”

“为何?”

“在下想跟先生交个朋友。”大掌柜说出了让人大感讶异的话,包括那紫膛脸汉子。用价值连城的宝物去结交一个朋友,何等身份的人能让精明过人的大掌柜去攀交?哪怕是国君也不过有如此地位。在国君那里当然可以换个光宗耀祖的爵位,而眼前这位只是个其貌不扬的商人,莫非大掌柜的脑子坏掉了?

其实大掌柜的脑子一点没坏,不然他也不能积攒这么多财富,他比谁都清醒:眼前这位紫膛脸汉子有如此财力和见识,恐怕秦楚君王也未必能与之相争,如果交上这样的朋友,他要赚多少钱都没问题。“跟对人才是天下最划算的买卖。”这是他的又一个人生信条。

那汉子上下打量着大掌柜,显然他也低估了这位古董商,这个要求出乎他的预料。但他没有打算为自己的失误买单,他冷冷地说道:“我只做买卖,从不交朋友。”

大掌柜的眼神倏然黯淡,如一点火星熄灭在雪里。比黄金更珍贵的是机会,大掌柜知道自己失去了最好的机会;对方已把自己的底细摸得如此清楚,就像魔术师被观众看破了手法,魔术就没有必要再表演下去了。

看着那汉子捧着青铜鼎跨出大门,大掌柜仿佛感觉是心爱的女人投入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他叹了一口气,以哀求的语气问道:“先生可否告知要此鼎何用?”

那汉子只对大掌柜说了“送礼”两个字,便转身而去了,一串马蹄声飘散在古城的风雪里,只是片刻回荡,便永远地消失了。

“交易无处不在,却从没有一个是皆大欢喜。”享受交易的大掌柜常常以此自娱,现在这个关于交易的信条对大掌柜最合适不过了。又或许人生信条本没有价值,它只在需要的时候来强化自我。大掌柜今天算是做成了人生中最后一笔买卖。

空旷的古城,空旷的古道,骏马撒开四蹄飞奔,这的确是交易的最好时间和最好的地点,马队很快就将古城甩得无影无踪了。转过数个山坳,看看天色将晚,那最前头的汉子放慢了速度,并抬头四处眺望,显然在找可以歇脚的地方,此地萧条偏僻,又大雪弥漫,不见半点星火,哪有什么旅店人家。那汉子皱了皱眉,欲再要扬鞭催马,却突然“吁”了一声,猛地勒住缰绳,那骏马也一声嘶鸣,踏碎雪花飞溅。

众人面露惊恐之色,以为遇见了盗匪拦路,四下观望却并无人影。这时那领头的黑衣汉子用马鞭一指前方,喝道:“那是什么?”

众人顺着马鞭方向仔细一看,不由大吃一惊,他们发现前方雪地里蹲着一个人,那人披着一块灰毡子,上面沾满了雪花,如果不仔细瞧,还以为是一块大石头。而更让众人惊讶的是那人手中居然握着一根鱼竿,一动不动,神情专注地盯着面前的雪地,仿佛在等待大鱼上钩的样子。

马匹骚动,马车里的紫膛脸汉子便走下车来,看到眼前这奇怪景象,他先是很惊讶,接着就郑重地走到那雪人身旁,他刚要开口说话,只见那雪人突然动了一下,食指放在嘴边,“嘘”了一下,一副害怕鱼儿被惊扰的样子。

看到这一幕,那些黑衣汉子都笑了,这不就是个疯子么?那紫膛脸汉子也微微一笑,对那雪人道:“先生,鱼儿在水里,雪里是没有鱼的。”

听到说话,那雪人这时突然抬起头来,众人一见他的脸便不由得毛骨悚然,因为此人太丑太难看,简直如厉鬼恶魔。一张黝黑粗粝的脸像千年老树皮,两只眼睛发出幽暗的光芒,是一个老得不能再老的老人。在这旷野之地见到这样一个半人半鬼的活物,胆小的非被吓死不可。

这时那老人发出了沙哑的声音:“雪化了不就有水了么,有水不就有鱼了么?”

如此荒诞的逻辑,让一行人都笑了,没想到这老头不但是个疯子,还是个弱智,这个笑话反倒冲淡了刚才的恐怖和惊悸,众人顿时轻松起来了。那紫膛脸汉子却没有笑,他一脸严肃地说道:“化雪的日子还长着呢,您老人家还是先回家吧。”

听到这话,那老头若有所悟,点头道:“你说的也不错。”说完又两只眼睛盯着紫膛脸汉子,说道:“只是老夫还有一个疑问,想请教先生。”

“老人家但说无妨。”

“既然雪里无鱼,各位为何还要在这大雪天里如此奔波呢?既然无鱼,空有一鼎又有何用呢?”老头说完,便一脸怅然地望着那满天飞舞的雪花,仿佛那茫茫苍穹之中有这个问题的答案。

众人一听到个“鼎”字,顿时脸色大变,那几个马上的黑衣汉子抽剑厉声喝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那紫膛脸汉子却未动肝火,他对那老头一拱手,说道:“在下赵国商贾吕琦,愿闻先生教诲。”

那老汉道:“吕先生富可敌国,应该在商言商,何必要搅动天下局势,挑起列国纷争呢?”

吕琦神色整肃,对老汉顿首道:“在下并非无事生非,老先生乃世之高人,定然知古知今,也该知晓这天下的真正主人该是谁。”

那老汉发出一声干笑,那笑声如刀劈枯树般刺耳,众人听着不由得心烦意乱,只听那老头说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句话只不过是强者的话语,就是吕先生的主人恐怕也不会相信吧。三皇五帝,天道无常,天下归属又岂会是一家能独占?”

吕琦说道:“先生高论,天命玄妙,可吕某肩上沉甸甸的使命却是真实的。”

那老汉叹息一声,道:“可吕先生的使命就像那鼎,既沉重又浸满鲜血,何不放下呢?”

吕琦看着那马车,那鼎就蹲在那车里,可鼎只是大嘴张开,不发一言。吕琦沉默半晌才道:“先生在此等候吕某一行,就是想对我等说这些话么?”

那老汉摇摇头,说道:“老汉想说的话,其实吕先生已经说了,那就是雪中无鱼,雪化了也无鱼,兵危战凶,吕先生好自为之。”

吕琦深深一鞠躬,对老者道:“先生教诲,吕某铭记于心,只是士农工商,各居一业,而吕某生来就是个钓鱼的,已没有其它选择,君子问祸不问福,这条路我必须走下去。”说罢便转身钻进车里,众人一挥马鞭,便向南方疾驰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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