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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见微知著

算算时日,巴王应该在今日午时回城。

作为巴国的左右骠骑将军,南宫虎和南宫豹从辰时便站在望楼里仔细眺望,待到午时将近,那远山之中并没有白虎旗飘扬,更别说巴王一行的影子了。

南宫豹蹙眉道:“莫非大王一行出了什么意外?”

南宫虎道:“绝对不会,大王就是巴国的大山,天下没什么比大山更稳固的。”说罢便对身后的哨兵说道:“你在这里仔细盯着,见到白虎旗就立刻吹响号角。”

那哨兵领命后便站到垛口前,南宫虎和南宫豹走下望楼,俯瞰江边码头上,有三三两两的船只在装卸货物,通往城里的大道上人车马都多了起来,道路尽头的那间小小的苍山酒馆前面,站着一些喝酒的苦力,那些衣衫褴褛的乞丐,蹲在大道两旁向过往行人正伸出黑黢黢的双手。

两人占得很高,他们没想到自己能站到这么高,五年前他们也曾在下面仰望这里。

“一到春天这日子就过得特别快。”南宫豹这时说道。

南宫虎道:“不错,下月初四就是阿母的忌日了,我已经给杜昆大长老说过了,会在那天派一位长老为母亲做一场祭奠祷告,让她老人家的灵魂能与山神为伴。”

南宫豹道:“我再买几坛酒,弄些丰盛的饭食,她生前可没有吃过一顿丰盛的饭菜。”

南宫虎道:“我们来这里多久了?”

南宫豹默想一下,说道:“五年零两个月了,我记得清清楚楚。”

南宫虎说:“来了就再没离开过,现在我对这里的每一块砖都熟悉了。”

两人正在城墙上说话,突然号角声响起,南宫豹急忙眺望那山里,然后用手指着正北方向,说道:“快看。”

南宫豹顺着手指方向望去,见那远远的山坳里有一群人马奔来,两人仔细一瞧,见一面旗帜在风中猎猎飘动,便即刻喊道:“巴王回城了!”

巡城的那些巴国甲士早已待命,听到号角声便立刻整队,准备出城迎接巴王。这时南宫虎在垛口看了一眼城墙下,便喊道:“快把那些黑蟹都赶走。”

南宫豹所说的“黑蟹”其实就是那些乞丐,他们的确够黑。

一队红袍金甲的骑士领命,即刻飞奔出城。此时入城的大道上那些衣衫破烂的乞丐正在讨要钱财,见那些骑士挥鞭赶来,便吓得四处奔逃了,而那些挑担赶车的商贾见是王宫卫队,便知道是巴王驾临,于是也都停下步伐,规规矩矩地跪在道路两旁。

巴王的马队转瞬即至,南宫虎和南宫豹率数百甲士警戒,城内早传令百姓跪迎。

巴王催马直奔王宫,大队人马如洪涛出谷,浩浩荡荡,待巴王等人走过,南宫虎和南宫豹便率甲士殿后入城。

大队人马沿着城中大道直行,城门前的百姓跪了黑压压的一片。南宫虎在马上问南宫豹:“你能看出有大王今年春狩的收获如何?”

“哥哥是要考考我。”南宫豹轻笑一声,说道:“这次巴王春狩,斩杀了一只猛虎,射杀麋鹿七只,狐狸十一只,豹子一只,是公的,麂子四只,兔子九只。”

南宫虎点点头,说道:“兄弟好眼力,只一眼就能看得如此仔细,看来你的本领是大有长进了。”

南宫豹笑道:“多谢哥哥夸奖,这也是哥哥几年来的指点,兄弟我现在才能训练得明察秋毫,不然我还是过去那个大大咧咧的莽汉。”

见自己兄弟如此谦恭,南宫虎很是满意,于是接着问道:“你可知还有什么异常?”

“灰鸽子,我最先发现的就是少了个人,虽然大王带了一千多人,但我还是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也是哥哥告诉我的,洞察万物,首要的是注意人的变化。”

“你可知灰鸽子去哪儿了?”南宫虎问道。

这下问住了南宫豹,他想不出答案,只说:“他不是真鸽子,反正飞不了。”

“就是真鸽子,他也飞不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灰鸽子一向好出风头,这次应该是风头出过了,最后风把脑袋都刮没了。”南宫虎笑着说道。

两人率甲士护送巴王往巴国王宫而去,巴国王宫的巍峨殿宇层层叠叠,错落有致地分布在山上,已不知有多少重。这时南宫虎问南宫豹:“你是否觉得一直以来哥哥对你太严厉了?”

“哥哥是爱护兄弟,才会严格督促我,哥哥对其他人从来都很冷淡,这我都知道。”

“我们兄弟要共进退,能在巴王座下效力的,都是万里挑一的勇士,要为巴王建功立业就要成为勇士中的勇士,能为巴王办别人都办不了的事情,所以这本领要每日进步,不可有一日懈怠,。”

“多谢大哥,我知道了。”

兄弟两人一直是这样,南宫虎说一句,南宫豹答应一句,从来没反驳过一个字。南宫虎又问:“你可知身为将军,最重要的是什么?”

“当然是有一身过硬的本事。”

“错,应该是杀气。”

“杀气?”

“不错,要保持这股杀气,就不要接受一个女人,可以跟女人睡觉,但不能跟女人进洞房,进洞房的都是为了搞个娃娃出来,搞出来一个还得接着再搞,这样身上的杀气就慢慢消磨殆尽了。武士的精力只用在两个地方,一个是战场,一个是妓院。”南宫虎说完就哈哈大笑起来,南宫豹也跟着笑起来了。

此时城内大道两旁,早有甲士提前戒备,接踵摩肩的商贾行人见巴王一行,早已沿街跪下,那些酒肆饭铺,钱庄米店,各行各业,见那白虎旗飘扬,便早早放下手里活计跪在道旁,这是巴国国法,见巴王必下跪,那些甲士也四下巡视,若有不下跪者立刻斩杀。偌大的都市,此时只有整齐的马蹄声。

此时满街的人都跪下了,却有一位年轻公子例外,他衣着华丽,配玉戴金,朗眉剑目,面容俊美,他正在一座气派的酒楼阁间里临窗喝酒,巴王马队从大道疾驰而过,其他人都见旗下跪了,只有他还大模大样地傲立窗前,冷眼旁观巴王一行,似乎在检阅自己的军队。

何人如此大胆?无人敢问,见其气度,便知此人不凡。

待到白虎旗已完全看不见了,街上人群才都站起身来,继续刚才中断的买卖,那些缝制衣服的又开始裁量布匹,推销脂粉的又继续围着年轻姑娘转,挑着担子的重新继续赶路,兵器铺里的主顾继续持剑比划着,吃饭的都涌向饭铺酒肆,决斗的武士又握紧了宝剑。。。。。。

总之,巴王去后,威严、肃穆、秩序也都随之消失了,一切又恢复了这座城市的本来特点:热闹繁华。

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一个戴着破旧斗笠的汉子走到那气派的酒楼前,见门头上挂着一个牌子,上书“醉乡楼”三个字,便抬腿走了进去。这是城里最好的酒楼,饕餮盛宴,一掷千金,天天在这里发生。那顶破旧斗笠走进醉乡楼,就显得与这里的环境格格不入,所以吸引了不少人的异样目光,当然都带着鄙视。

斗笠遮住了那汉子的脸,让人猜不透他的身份,但见他直上阁楼,径直进了那一间最豪华的阁间,便知道此人并非等闲之辈。

“公子,华先生到了。”一个劲装汉子对那站在窗前的华服公子说道。

那公子早听到了脚步声,这时他转过身来,上下打量着对方。

待那汉子摘下斗笠,他才发现原来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首先是穿着普通,一身灰布衣服,没有任何佩饰,其次是那不白不黑的肤色,不高不挨的身材,不丑不美的面孔。总之,这是一个扔在人堆无人识的平常人,只有他的眼睛炯炯有神,分外明亮,那双眼睛足够让人明白他是一个平常但绝不平庸的人。

“华先生,这位就是。。。”

那劲装汉子的话还未说完,那位华先生就一抬手阻止了,说道:“在下华子夜,公子的身份华某已经知道了。”

那华服公子略有些意外,说道:“先生如何知晓本公子的身份?”

华子夜说道:“这有何难,见着白虎旗敢不下跪的人,在巴国本来就不是很多。”

“但也不止我一个。”

“公子有兄弟四人,但看公子的年龄,应该是二王子雨山无疑。”

“三王子无象的年龄也与我相仿。”

“华某早听说无象公子嗜好百家学说,他招揽的都是著书立说的博士,而华某不是。更重要的是,无象公子的容貌丑陋,足不出户,而公子这般英俊的相貌,可是天下少有,更别说公子身上的王者气度了。”

那公子点点头,冷冷地说道:“不错,本公子就是雨山,华先生远居燕国,原来对我巴国也如此了解,真是见多识广。”

华子夜道:“在下不是博古通今的智者,只不过眼神脑子都还好使,善于观察和思考而已。”

这时,雨山公子看着街上熙熙攘攘的街市,问道:“华先生在人群之中,应该不止看到了本公子举止,还看到了别的事情吧?”

“在下的确看到了很多,但跟公子有关的只有一件,就是巴王的那些春狩的猎物。”

“哦?”雨山听到这里便开始来了兴趣,刚才一直冷漠的面孔也有些表情了。

华子夜道:“这早春时节,只有巴王才能猎杀野物,以显示巴王射艺精湛,身体康健,春秋鼎盛,这本是巴国的千年传统——春狩,这也是巴王为何每年春狩归来,都会故意招摇过市的原因,他是要射给天下人看的。”

“你觉得父王的收获如何?”

“今天巴王的收获不错,但跟去年相比可是少了不少,注意到这一点的肯定不止是华某一人。”华子夜把斗笠挂在墙上,又接着说道:“巴王虽然斩杀了一头猛虎,但那老虎身上有三处剑伤,可见巴王并没有将其一击致命,这说明巴王的气力与去年相比下降了不少,准度也不如去年了。”

“先生见微知著,心思缜密,看来本公子是找对人了。”

华子夜忙拱手道:“愿为公子效犬马之劳。”

雨山道:“先生既知我巴国的现在,可推测出巴国的未来?”

华子夜道:“公子兄弟四人,公子有三成把握能继承王位。”

雨山闻言一凛,说道:“本公子愿闻其详。”

华子夜道:“公子文武双全,有统御之才,所以能占三成;而大公子明月为长,优势不在公子之下,所以他也有三成优势;四公子为幼,尚在垂髻之年,机会只有两成;而三公子好文厌武,洒脱不羁,非君王之资,机会最多有一成;所以现在公子的对手就是大公子明月。”

雨山点头道:“还有一成呢?”

华子夜沉声道:“还有一成属天数。”

雨山哈哈一笑,说道:“先生果然与众不同,本公子府中门客三百,都说我有九成希望,最少的也有六成,只有华先生说出只有三成希望,却正合我意,看来本公子的等待是值得的。”

这时雨山公子身旁的那锦衣汉子捧过一杯酒,对华子夜说道:“在下孙辰,跟随公子多年,第一次见公子对门客如此器重,华先生现在能辅佐公子,以后我们就是兄弟,共同为公子效力,这一坛百年陈酿,专为先生接风。”

华子夜接过酒杯,将酒碗摔在地上,语气坚定地说道:“公子门客众多,但华某投奔公子,绝不是为了享受上宾待遇,华某虽然也好酒,但华某在此立誓,在公子大业未成之前,绝不开酒戒。”

雨山见华子夜居然如此决绝,心里便非常畅快,便哈哈一笑,说道:“那我就祝先生早开酒戒。”

这时那孙辰却摇摇头说道:“天下居然还有你这样的怪人,如果不喝不赌不嫖,男人还来这怒涛之城干啥?”说罢就哈哈大笑起来。

雨山这时便昂首离去,华子夜等人紧跟其后,一行人刚迈出门槛,一个捧着酒瓮的店小二突然撞在雨山怀里,“哐啷”一声脆响,那酒瓮已摔碎在地,酒液四溢。

“哇,好香!”酒楼里的食客此刻都被那酒的香气所吸引,尽管来这里消费都都是穿金戴银的有钱人,但都还是第一次遇到如此极品陈酿,连二公子雨山也为之吸引。于是众人都望向那买了此酒的食客,只见那是一位长相俊美的公子,玉簪锦衣,神态淡然,丝毫没有惋惜之意,似乎店小二打翻的只是一缸水。

雨山也被此人吸引,都未理会那店小二在一旁点头哈腰地说道:“对不起,客官!”

这时孙辰呛啷一声拔出宝剑,架在店小二的脖子上,叱道:“你找死。”

那店小二见雨山气势逼人,腰系虎纹玉带,便知其身份极其高贵,于是吓得满头大汗,扑通一声跪下,结结巴巴地说道:“大,大爷饶命,小的有眼无珠。”

雨山冷哼一声,说道:“既然有眼无珠,那还留着何用。”说罢就昂首离去。

这时那孙辰冷笑一声,说道:“你小子运气还真不错,居然保住了一条命。”说完就一挥手,只见剑光一闪,那店小二便是一声惨叫,双手捂眼,躺在地上打滚,那些食客见了无不悚然。

雨山走出酒楼,一辆青铜马车早已等候在门口,那些食客见过很多豪华的马车,但也从来没有见过如此豪华的马车,不但马车雕饰华美,包金镀银,那马匹更是雄姿矫健,浑身上下无一根杂毛,甚至那马缰都是金丝制成。更让人瞩目的是马车后面的几十个随扈,个个锦衣华服,腰佩宝剑,器宇轩昂,一看都是顶级剑客。

看到这一幕,不但那些食客震撼咂舌,就是那俊美公子也眉头轻皱。

一个随从匍匐在车旁,雨山踩着他的身躯登上马车,这时又一个汉子跑来在车旁跪下,说道:“禀公子爷,大王召见,请公子爷速速入宫。”

马车徐徐前行,华子夜翻身骑上一匹早已备好的雕鞍枣红马,紧随在雨山的马车之后,醉乡楼里的那些食客见了,又是一阵惊叹。

此时,在巴王寝宫里,御医正慢慢地解开巴王甲胄,发现血和衣衫已经结成了一块,于是用剪刀剪开衣袖,然后小心地将衣衫剥开,只见一道指宽的伤口从臂至肘,足有五寸长,里面的骨头都已清晰可见。御医小心翼翼地用烈酒将伤口清洗干净,然后从医箱里摸出铁针。

御医说道:“大王,下官要缝针了。”

巴王只是鼻子里“嗯”了一声,便不再言语。

那御医便开始穿线走针,只听见针扎皮肉的响声和血滴酒中的滴答声清晰入耳,那些内侍早已吓得不敢直视,浑身发抖。御医将伤口缝好后,又在伤口上包扎些草药,然后才用白纱轻轻裹住伤口。这个过程中,巴王始终端直坐着,两眼平视,未出一声。那御医却早已汗湿衣背,惶恐至极。

这时有一个老年内侍进来报告:“大王子和二王子觐见大王。”

听到有人要来,一个内侍急忙捧来衣衫,要给巴王穿上,巴王却抬手阻止,说道:“不必了,让他们直接进来吧。”

不一会儿,便见到两位华冠美服的年轻公子走进来,一个朗眉剑目,鬓发连腮,年纪略长,是巴国大王子月明;另一个便是二王子雨山。两人在巴王前跪下施礼道:“孩儿参见父王。”

巴王道:“起来吧。”

月明和雨山道声“多谢父王”便双双站起来,两人一看巴王左臂裹着纱布,便惊问道:“父王可曾伤到筋骨?”

那御医答道:“两位王子放心,大王的创口虽然不小,但幸好没有伤到筋骨,仔细调养两个月便可痊愈。”

巴王道:“被饿虎撩了一爪子,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此事不宜张扬,以免惹得国人议论,引来不必要的是非。”巴王用手摸了摸伤口,再握一握拳,感觉仍然孔武有力,于是说道:“春狩是我巴国习俗,当年廪君开国,征战四方,很多人便以骑射为能事,哪知道天下君王从来没有靠搏命而立威的,君王的力量不在力,而在智。”

雨山公子道:“父王教诲,孩儿铭记于心。”

明月公子道:“父王智勇双全,是孩儿学习的榜样。”

巴王披衣起身,拿起案桌上的两封书简说道:“南方来信了,白马部落和斯榆部落最近为争夺猎场,已大战了十几回合,双方互有死伤,两个部落首领都来信请寡人派兵相助。”

月明道:“两个部落从来都不曾违拗父王的白虎印,礼数也非常周到,但这两个部落不睦,都不知打了多少年了,也不知道他们还要打多少年。”

巴王道:“此次有所不同,两个部落都倾巢而出,还四处联络其它部落作为外援,似乎要决一死战,如果任其蔓延,我巴国的南方恐怕就陷入一片混乱了。”

雨山道:“看来这次不能再放纵他们了,父王有何吩咐?”

巴王拿出一个锦囊交给明月,说道:“你领兵两千去援助白马部落,一定要将斯榆部落的首领活捉过来。”然后又拿出一个锦囊交给雨山,说道:“你领兵两千去援助斯榆部落,一定要将那白马部落的首领活捉过来。”

月明和雨山接过锦囊,一脸疑惑地看着巴王,感觉有些懵圈,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巴王说道:“你们现在就出发,具体该怎么做,锦囊里面都安排好了。”明月和雨山闻言心中喜悦,便向巴王告辞而去。

见两位王子离开,巴王问道:“王后在哪里?”

这时那宫中的内侍总管郭典答道:“现在宫中的玫瑰已经盛开,王后去赏花了。”

巴人喜欢玫瑰,准确地说是巴国的贵族喜欢玫瑰。巴国王宫足够庄严威武,足够奢华富贵,比巴国王宫,秦国、楚国、齐国的王宫都不够看,不仅是少了些富贵气息,更缺少娇媚,这种娇媚是巴国王宫独有的。

巴国王宫的娇媚是由玫瑰花带来的,玫瑰花的娇艳动人,是任何人为的装点修饰都无法比拟的,这是上天的恩赐,赐予巴国独特的气候和土壤。

但就像人都需要伺候一样,花也需要伺候,伺候花就是伺候人。

巴国王宫里有宫女内侍各色人等逾万,他们伺候巴王、王后、嫔妃、公主等,同时他们相互被人伺候着。在这个等级明显的巴国王宫内,巴王和王后无疑是位居塔尖,那些内侍宫女们也有不同的等级,他们在伺候别人的同时,别人也伺候着他们,人人如此,天天如此。

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宫中御膳房后面的送水司后面的咕噜井边上的一个叫阿桂的挑水工。

王宫里的挑水工很多,混得像阿桂那么惨的却一个没有,阿桂不但挑水,他还要伺候其他挑水工,给他们洗衣、扫地、倒夜壶,干得不好还会被揍,干得好别人的心情不好也会揍他,他是唯一没人伺候的人。

阿桂干的自然是最苦的活:把水挑到最远的玫瑰园。

玫瑰园里只有一个花工老古,没人知道他的全名,都称呼他为老古,也是不受欢迎的老古。呆板、严肃、冷漠、孤僻、寡欲,都可以用来形容老古,除了喜欢喝点酒,老古是个毫无情趣的人,只有一点:玫瑰花种得好。

没有女人不喜欢玫瑰,玫瑰如女人,含苞待放时,迎风娇颤,娇艳盛开时,雨露缀玉。没有男人不喜欢女人,却大多不喜欢玫瑰,如果一个男人也喜欢玫瑰,那一定是个很特别的人,很可能是一个很寂寞的男人,而世上寂寞的男人本来就不多。

老古一个朋友也没有,阿桂也不是,阿桂只是给他挑水,两人从来没说话。

这片娇艳的玫瑰开在寂寞的宫苑内,因为王宫内男人本来就少,所以来欣赏玫瑰的就更少了,老古每天都准时起床,准时睡觉,其它时间都在打理玫瑰花。

老古成天在玫瑰园里埋头干活,他种植玫瑰不像普通农夫那样辛劳,他像是雕琢艺术品一样用心对待每株玫瑰,加之他皮肤白皙,使他不像是花匠,倒像是个私塾先生。但他的确是个花匠,并且还是个杰出的花匠,因为天下没有玫瑰比这里的开得更娇艳,花匠像仆人伺候主人一样精心打理着这片玫瑰,让这里变得无比漂亮整洁。

因为女人喜欢玫瑰,所以如此娇艳的玫瑰必定会有女人来欣赏,早晚会来,这毫不奇怪。

让老古意外的是,第一个来到这里的居然是这样的女子,用“绝色”一词来形容她毫不为过,只见那女子生得肤白貌美,云鬓花颜,身段苗条,举止优雅,衣着华丽,额头点画美人痣,更显美得不可方物,当她站在花园里,光彩照人,让所有的玫瑰花朵顿时失去了姿彩。

这样的女子,在王宫也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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