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啊,拉出去……”公孙轩辕双眼通红,似乎还不解气,刚一开口,就被姜烈山打断了。
姜烈山叹了口气说道:“葬在后山吧!”
公孙轩辕站在原地,没说什么,算是默认了。
听到呼喊的两个猎手走进屋子里,将刑天的尸体抬了出去。
看了看在座其他人都的噤若寒蝉样子,姜烈山说道:“都散了吧,攻打雷语部落的事情,回来再议。”
仓颉力牧一众人立刻起身,逃也似地走出屋子,向着自己家走去。屋子里就只剩下了姜烈山和公孙轩辕两人……
再说那两个猎手,将刑天的尸体抬到部落后的乱葬岗,将刑天的尸体连带头颅都埋了进去,好歹是部落里元老级的人物,在部落里还是有些声望的,没向其他的尸体一样,横七竖八堆了一地。
“这是怎么回事啊?”高个子一边填土一边说。
一铲子将土倒在坑里,小瘦子说道:“谁知道呢,这连刑老都死了,我们这些小卒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不明不白的死了。
“还是雷语部落好呀,据说雷语部落掌握了一种名为雷语的力量,使用起来噼里啪啦的,可帅了,而且威力也很大。”高个子一脸羡慕的说道。
小瘦子一脸鄙夷,道:“那就去信仰雷神啊?”
“可拉倒吧,雷神可没有智慧之神厉害,没看到当天智慧之神可以使用雷神的力量?”高个子回应。
将土填好,立了一个木碑,渐行渐远,声音也愈发小了。
知道两人走回部落,一个人影,出现在了乱葬岗里,身高四丈,穿着白色长袍,面庞被光芒笼罩着,不知是何面容。
这人不是张运又是谁?
在咖啡厅里小酌咖啡的他,看到公孙轩辕把刑天的头颅砍下,他心里还是很可惜的。
首先刑天生性耿直,属于忠言逆耳的那种忠臣,对于君主而言能起到很好的鞭策作用。
不过这不是张运来的最终理由,真正吸引他的,是一则神话故事——刑天舞干戚!
张运很想还原一下这则神话故事。有神力细胞逆天的进化能力,再加上能促进细胞活越的y物质,很有可能让刑天还没死去的细胞焕发新的活力,进化出以乳为眼,以脐为口的壮观景象。
动用神力将刑天的尸体取了出来,用大量的灵液将其包裹住。不出意外,刑天的尸体果然焕发了生机,脖颈处在不断滋血的过程中长出来肉芽,将碗大的伤口包裹住了。
在y物质的促进下,脊髓开始进化,具有了一部分大脑的功能,只不过让谁都没想到的是,还没来及接替大脑的工作,身体就被一群不速之客占领了。
癌细胞!
有时人没有患癌症,不代表身体里就没有癌细胞,只不过这些癌细胞被身体的免疫系统抑制,并很快铲除了。
没有了大脑的控制,免疫系统几乎就停止了运作,这时又有灵液大量的能量供给。癌细胞疯狂的分裂,侵袭其他的细胞,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占领了整具身体。
而且灵液还让这些癌细胞进一步进化,那些被侵袭的神经细胞既拥有了无限分裂的特性,又有了神经细胞的特征,被替代了的其他系统的细胞亦是如此,整具身体都被癌细胞占领了。
张运通过锦绣奇图了解到刑天身体情况,不过他并没有制止癌细胞的进化,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或许能让他找到让自己活下去的方法。
癌细胞继续进化,在胸口上的癌细胞不断进化,最终……也没长出眼睛,口鼻更是没有,因为在这个时候,刑天的肉体崩溃了。
癌细胞死亡的速度,根本跟不上它疯狂分裂的速度,最终细胞越分裂越多,只能走植物一样的向外生长的路线。
只见一个个肉瘤长了出来,在刑天的无头身体上不住的蠕动着、生长着,越来越大。
张运果断的撤走了剩下的灵液,刑天的身体已然崩溃,没有实验价值了,他自不会消耗资源去供养这么一个怪物。
看着眼前的肉体,张运皱了皱眉,便消失在原地,他选择了让这具身体自生自灭。
没有了营养的供给,应该很快就死了吧。
张运这样想着,抬起腕表,光屏弹了出来,在上面轻点几下,转了三万块钱过去。
“干嘛?”
对面立时就给张运回了消息。
“在哪了?”张运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相信黄贤明明白他的意思。
“一楼,有个车展。”
张运向着窗外望去,这个咖啡厅在商贸大厦的二楼,坐落在扶梯附近,从张运这个角度正好能看到一楼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