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七望着莫成歌渐渐远去的背影,慢慢收回了视线。他知道莫成歌想说什么,可是他是真的不需要,他有锦绣就足够了。
莫成歌提了几次再派个丫鬟服侍她,他老觉得锦绣太寡言,不够灵巧。小七却摇头拒绝了,他只要锦绣,锦绣一个人就够了。
锦绣,锦绣。小七看了一眼低眉顺目地锦绣,嘴角微微扬起,“锦绣啊,也许我该把你嫁了!”声音懒洋洋的,有种绵软地好听。
“锦绣不嫁,一辈子跟着小姐!”锦绣眼都没抬,声音却平静而坚定。
是的,你没有猜错,这拈花小筑中的甚没形象的年轻公子就是女扮男装的尹天爱,是那个两年前就该死在那场大火中的玉贵妃,不仅她没死成,连她的侍女锦绣都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那一日,天爱万念俱灰,抱定了必死的决心,她点了漫天的大火从容赴死。可当她睁开眼睛看到头顶紫色的帐纱,雕花的窗棂,她以为自己又穿越了,心底微微叹气:自己啥时成了不死鸟,一次又一次地重生,只是不知这一次是个什么身份,什么年纪。
直到一个声音响起,她看到那张妖孽无比地脸,深思恍惚起来,狭长而漂亮的眼睛黑如深潭,似能把人吸进去,唇角微微勾起,似笑非笑,带着几许戏谑。多妖孽的男人啊!
天爱狠狠地失神了一下,然后一个意识进入她的大脑:她没死,她还活着。不然她怎么会看到这张脸呢?宴会上那个妖孽的红衣男。
“醒了!”他对着她扬了扬眉。
天爱没有吭声,因为她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他是谁,他救自己有何目的,她可不想出了虎穴又进狼窝。动不如静,静观其变便是。
那男人唇角勾了勾,笑了,“秦风过,爷的名字叫秦风过!”他的目光漫不经心地落在天爱的脸上,让人没来由的觉得紧张。
天爱的心一突,秦风过,金陵王朝最风流倜傥的丞相!原来是他呀,怪不得他在皇家宴会上都那么大胆妄为。天爱很是吃惊,却极好的没有显露出来。秦风过的眼底闪过一丝赞赏,笑意更深。
“为何救我?”天爱平静地问道。她垂下眼帘,怎么也想不通他救她的理由,一个是丞相,一个是贵妃,八竿子打不着不是?怨不得她怀疑他的动机。
秦风过上前一步,托起天爱的下巴,使她的眼睛与他对视,“因为,有趣!”他这样说。春花晓月般的眼眸潋滟生辉,好看的让人错不开眼。
这张脸真是好看,虽然苍白,却依然美得惊心动魄,这唇可真软,这眼睛如珍珠一般亮呢,留着看也是好的,毁了多可惜!秦风过像是在观赏着一件玩物,何况这女人还是那般有趣,敢点火烧了栖凤宫,醒过来也不喊不叫不惊慌,还敢直视他的眼睛,有趣,有趣!日子过得太无聊了,或许这个女人能带来不小的乐趣呢。
“你需要我做什么?”天爱可不觉得秦风过学习雷锋做好事,所以还是先问清楚的好。
秦风过放开她的下巴,却反问:“你能做什么?”
天爱顿时语塞,挑水劈柴做饭?不会!端茶倒水擦桌子?没做过!她会什么?她会英法德日四国语言,她会诗词歌赋若干,可这些在这个时代都没用处。哦,她还会做生意,可这个社会没有女人抛头露面做生意。
思来想去她就是一没啥用处的人,连像个小丫鬟一样报恩都做不到。一时间天爱有些沮丧。
秦风过把天爱的反应尽收眼底,“好好养着吧!”他的心情似乎很好。将要走出之际又转身,“你若是听话爷考虑送你一个惊喜。”一句没头没脑的话让天爱好一阵错愕。
天爱闭上眼睛,又睁开,然后再闭上,再睁开。如此几次三番,然后她笑了一下,活着,她还活着,身体的疼痛告诉她自己还活着。
此时她已经静下心来,不管秦风过为何救她,她似乎也没有什么值得人家利用的,若说以前她是个贵妃,还能对皇帝吹吹枕边风,还能赏赐点黄金白银。现在她可是一无所有,她怕什么?这么一想,天爱更放心了。
她扭头看外面的大好春光,活着,可真好啊!
心情好了,身体恢复地也快,本来她也没受很重的伤,那么大的火,她居然没有被烧得遍体鳞伤,这只能说明秦风过救她救得很及时,这让她很是不解:难道他知道自己要火烧栖凤宫,于是专门等在那里?
其实秦风过哪里知道她的想法,只不过巧合罢了。
半个月过去了,天爱的伤好了七七八八,其间秦风过一次也没出现过,服侍她的是一个叫映红的丫鬟。
秦风过不召见她,天爱也乐得清闲,自来到古代从没有像现在这么心情轻松过,看天看云都觉得亲切。
一个月后的某一天,映红说相爷要来看她。天爱不置可否,来就来呗,反正这是他的地盘。
秦风过来了,迎着晨曦长身玉立。“好了?”他唇角上扬,表情无比妖孽。
天爱心里翻了翻白眼,很是不屑,好没好映红会没报告你?她刚要说感谢相爷的救命之恩,眼睛却盯在秦风过身后少女的身上怔住了。
“锦绣?!”天爱激动的,不敢置信地喊道。
那少女有一张天爱陌生的脸,可天爱却一眼认出她是锦绣,眼睛,那是锦绣的眼睛啊!天爱猛然想起宫中的遭遇,眼圈都红了,“真好,你还活着!”真好,我还有机会对你好。
“公主!”锦绣也动容。
“锦绣!”天爱大步过去,捧着锦绣的脸仔细看着,没有化妆,也不是戴了人皮面具,天爱屏住呼吸,铺天盖地的疼紧紧攫住她的神经,“锦绣啊!”
她的锦绣被毁容了!天爱紧紧抱住锦绣,无法呼吸。
“公主,锦绣没事!”锦绣挣扎了一下,感觉到肩头传来温热的湿意,她便放软了身体不动了。
好一会天爱抬起头,望着锦绣,“活着就好!”她深吸一口气,对锦绣灿烂地笑。然后她转过身无比认真地对秦风过说:“秦风过,谢谢你!”
谢谢你救了锦绣,谢谢你把她送回我的身边,谢谢你让我有机会去弥补。谢谢你让我们都活着。
这一刻天爱的心里充满了感激,秦风过,无论你救我的理由是什么,我都不想知道,无论你要我去做什么,哪怕杀人放火作奸犯科,我都甘心情愿!秦风过,谢谢你!
又是两个月过去了,天爱依旧每天活得像只米虫,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废人生活,但她心里可没闲着,她在用眼睛看,用心看,用耳朵听,用心听。
于是某一天她找了秦风过,两个人关在书房里密谋了很久。出来后她神清气爽,冲到雅苑大喊一声,“锦绣,收拾行李,我们走!”
自此她就成了小七,无姓没有来历,尹天爱永远成为过去。自此她便是一个重生的人,记住过去展望未来,谁欠了她的亏了她的,不好意思,她要一一讨回。
半年后,一家名为“楼外楼”的商号悄然崛起,人们说它的主子的叫小七,是个俊美风姿卓然的公子,身边跟着一个样貌普通却武功高强的冷漠丫鬟,名字却很好听,叫做锦绣。
艳阳天,风吹过衣袖。
小七坐在吉祥阁二楼的雅间里,品着杯中的香茗,斜倚在窗台,她望着楼下穿梭来往的人群,不知想到了什么,嘴角浮起一抹欣然的微笑。
阳光透过湘妃竹帘的缝隙打在脸上,一丝一缕的温暖,缓缓渗进心里头去。
一阵上楼的脚步声响起,小七转头,透过珠帘她看到一个锦袍少年,神采飞扬的气度,迈着稳健的步子进了斜对面的雅间,隔得有些远,她只听到他似乎唤了一声表哥。
小七若有所思,垂下眸子把玩手中的茶杯,忽又抬起头,正好对上锦绣的视线,看见她微不可见的对自己点了下头,小七扯了扯嘴角算是回应了。
刚才的那个锦袍少年叫苏明轩,是江南苏家的少主,苏家以绣品闻名天下,世人说天底下最心灵手巧的绣娘俱在苏家,苏家有座神针楼,此楼有七层,楼中住着手巧的绣娘,据说人称天下第一针的苏绣便住在此楼的七层,她的一根绣花针使得出神入化,一件绣品都价值千金,若得她绣一件衣裳,那可是无上的荣光。
苏家现任家主是苏明轩的爷爷苏瑞,此人最大的嗜好便是赚钱,所以自他接手苏家几十年以来,赚的金山银山,库房里的银子扔进护城河,河水都要涨上三尺呢。所以一提起苏家,人人都羡红了眼睛,所以苏老爷子这一生也算春风得意。
然美中不足的是:苏瑞虽有一儿三女,儿子却英年早逝,只留下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孙子。苏瑞遭此打击,却没有消沉,反而精心培养起小孙子来。十几年过去了,苏明轩也长成了风发少年。
哦对了,苏瑞的长女嫁入了夏家,是夏家家主夏和渊的妻子,他们二人育有一子,名为夏元卿,就是被苏明轩唤作表哥的那个。
他们今日也在吉祥阁吃饭?小七点着下巴漫不经心地想着,这苏明轩她不陌生,在江南的时候远远看过几次,反倒是身在京城的夏家的少主却没有见过,是以有些好奇。
那夏家的邀请是去还是不去?去有去的好处,不去又不去的说法,得好好想想才是。
“锦绣,去温柔乡!”小七掸了掸衣袖说道。路过那间雅间她鬼使神差地回头看了一眼,谁承想却望进一双漆黑的眸子里,不由怔了一怔。
夏元卿吗?好毒的一双眼睛!坐在温柔乡里小七还微微有些意外。
温柔乡,顾名思义这是真正的温柔乡,它是一家青楼,不叫什么苑什么阁什么楼,就叫温柔乡,直白露骨简洁明了。
温柔乡,英雄冢!
老远便听到丝竹管乐声,一入温柔乡便是一个宽敞的大厅,厅里的人不多,只有一些丫头打扮的少女穿梭忙碌着,偶尔有一两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人懒洋洋地挥着锦帕说着什么。
可三楼的热闹却和大厅截然相反。三楼花厅是个开放性的建筑,坐在上端一眼便能看见全场。
厅内歌女翩翩起舞,下首是乐师操琴弄鼓,而大厅的上首却摆放着一张软榻,一个年轻公子斜躺在上面,正是从吉祥阁出来的小七。她支着头颇有兴致地看着下面的歌舞,一头青丝顺肩垂了下来,软软地搭在软榻上,有种说不出来的诱惑。
下面是一群穿着粉衣的女子,正中的那个穿着火红的舞衣,腰肢柔软地如风中杨柳。忽然红影一闪,那红衣舞娘已跪于榻前,手中擎着一杯酒,“七公子。”
声音如枝头的黄莺,婉转清脆。眼波流转,盛着说不出的情意。
小七挑了挑眉,就着舞娘的手喝了酒,“红裳的舞有精进了。”她的眼中带着称赞。红裳闻言很是喜悦,一扭身钻入小七的怀里,“谢公子夸奖。”同时手一扬,那酒杯稳稳当当落于桌上。
“红裳的武功也精进了。”小七的手指滑过红裳的脸颊。
红裳咯咯笑了,神情很是自得,刚要开口说话却被小七的下句话噎住了,“但还比不上我家锦绣。”
“公子!”红裳微皱着眉撅起了小嘴,扭着身子不依地喊道,“人家怎么比得上锦绣姐姐。”一边说着一边瞟向角落里的锦绣,神情像个撒娇的大女孩。而那个被说到的少女垂着眸子,如没听到一般。
“好了好了,本公子不逗你了。”小七无甚真诚的安抚了几句,“你明晚要去夏家?”她一个翻身把头枕在红裳的膝上,懒洋洋的问道。
红裳点了点头,“嗯,夏家明晚宴客,请了我过去助兴。”顿了一下,像是又想起什么似的,“公子去吗?”她盈盈地望着小七,带着期望。
“红裳希望公子去吗?”小七斜了她一眼漫不经心的说道。
“公子又逗红裳。”红裳微恼,嘟起了嘴巴,煞是可爱。小七笑了笑,说:“夏元卿是个怎样的人?”
红裳微一怔,随即脱口而出,“生意人,公子没见过他吗?”
小七摇了摇头,有些遗憾的说道,“我不常在京城。”她的眼睛眯了起来,似乎在想什么,口中喃喃说道:“生意人吗?”
红裳觉得有些奇怪,看了小七一眼又问:“那公子去吗?”巴巴地像只可怜兮兮的小巴狗。
小七没有回答,只是淡淡地看了她一眼,红裳立刻便扁起了嘴巴,娇声说:“好啦好啦,人家知道错了啦!公子的事岂是红裳可以过问得了的?”语气里含着撒娇般的委屈,一双美目垂了下来,不时地上瞟偷看小七的表情。
小七心中好笑,在她脸上轻轻捏了一把,“知道就好。”顿了一下又说:“去,把白衣喊来。”
红裳哪肯离开,对上小七的眼睛却又妥协了,“好,人家去。”她嘟囔着,十二分不情愿地朝外走去。
白衣穿的并非是白衣,她穿紫衣。此刻正袅袅娜娜地走过来。白衣姓秦,是温柔乡的大老板,嗯,官方称呼叫老鸨,她二十七八岁的样子,也是一个大美人,不仅美而且精明。不然怎么镇得住温柔乡里各色的女人呢?
“怎么,大白天就跑来花天酒地?”白衣坐在小七的对面,斜斜地望着她。
“给秦老板送银子花不好吗?”小七换了个姿势,依旧懒洋洋的样子,“莫非秦老板转性了,改视金钱如粪土了?”她眼珠转了转,打趣道。
白衣闻言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说吧,找我什么事?”咬牙切齿的,却又很认命的样子。
“好事!”小七的眼珠又转了一下,嘴角扯出一抹笑意,“我给你当丫鬟怎么样?”她兴冲冲地建议,在白衣未来及说话之前又补充了一句,“只限明晚哈。”
白衣一怔,随即很是鄙夷,“光明正大地去不好吗?非当什么丫鬟。不过——”她的嘴角浮上一抹不怀好意的笑,“不过你若肯下场头牌肯定是你的。”一双眼睛在小七身上贼兮兮的瞟着,瞟着。
“还是你自己留着吧。”小七也不恼,懒洋洋地坐起身,“走了,明晚我过来。”站起来径自往外走,边走边摆手,“忙你的去吧,不送哈。”那泼皮的调调甚是气人。
留下白衣在原地气得牙痒痒,谁要送你了,自作多情!咳,交友不慎,交友不慎啊!白衣想起当初,那是一个懊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