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是在市里的一家酒店举行的,她的高中同学橘子是个家境还不错的女孩儿,父亲在做生意,家里有个两层的小别墅,自然了,男方的条件也不差,据说也是做生意的。
高中的时候,橘子黑黑瘦瘦的,经常被人欺负,赵晓茹就会帮着她。那时候,两个人经常一起吃饭,一起去小卖部,一起上厕所,和所有女生都一样。上了大学之后,两个人联系得就不多了,橘子去了上海读大学,赵晓茹留在了本省。赵晓茹还挺想她的,上次见面还是同学聚会的时候呢。
婚礼还有一个小时才开始,新娘早早地到了酒店的化妆间里,就在舞台的旁边,赵晓茹本来想进去和橘子聊聊天的,可橘子却被一群大学同学给围住了,只是招呼赵晓茹坐下,就没时间再理她了。
赵晓茹觉得有些失落,又看了看橘子,确实,她和以前不一样了,比以前更白,不知道是精于保养,还是涂了厚厚的粉底,说话也落落大方了,再也不是连去小卖铺买东西都要躲在赵晓茹身后的那个小女孩儿了。她身边的人也一样,个个都画着精致的妆容,穿着漂亮的裙子,再看看自己,一条牛仔裤,一件简单的T恤。
匆匆吃完了饭,赵晓茹就回了家,本来计划是第二天晚上再回北京的,可待在家里让她更难过了,看着那栋矮小的房子,她觉得自己留在这里完全没有一点意义,不如回北京去赚钱。
只有有了钱,家才是温暖的。
想到这儿,赵晓茹的心里一阵凄凉。
林汀今天也没休息,客户大多都是周末能空出时间来,所以拍摄时间基本上会占据林汀全部的假期,至少也会占据一天。
因为有两场夜景的戏,要天黑之后才能拍,一直到晚上十二点大家才收了工,这对小情侣和其他客户不同,对人格外地大方,因为收工太晚,第二天还要上班不能请大家吃饭,还补贴了三千块钱给老板,说是就当请大家吃饭了。
这个点儿,也只有路边的烧烤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多出来的那三千块钱,黄总格外开心,还叫了一瓶二锅头,和摄影师喝了起来。除去林汀喝了啤酒,外请的化妆师,公司的两个摄影师和黄总都喝起了二锅头,林汀心里一直还想着明天的事儿呢。
昨天周南俊就打电话过来,说是他们在网上发的广告有效果了,有客户约他们明天见面,希望林汀过去给撑个场面,因为工作室刚刚成立,里面还只有两个大男人。林汀欣然同意了,那时候,大多数人,除了赵晓茹这种情况,都是没什么负担的,可以随着性子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儿。林汀就是这样,除去那些早就随着大学毕业而消失的好感,她更认为周南俊是在做一件很特别,很棒的事儿,所以愿意帮他。
时间约在明天早上九点,在周南俊的公司附近,也就是说林汀七点就得出发了,可现在已经一点多了啊,林汀完全没了吃饭庆祝的心情,因为对于她来说,仗还没打完。黄老板喝到尽兴的时候,忽然说道:“等会儿,我把我媳妇儿给叫过来。”
林汀觉得有点儿奇怪,虽然黄总和薇姐在公司的情侣身份已经是个人人都知道的秘密了,可秘密还是秘密啊,只要没人说破,大家就都挺着。可今天大约是黄老板喝多了?林汀心里想着也没多问。
大约又过了半小时,一个穿着热裤,黑色背心,玫红色外套的女孩儿走了过来,在夏末秋初的季节里,她穿的确实凉爽了些。大家还以为她是隔壁桌的客人来借东西的,要么是火机,要么是起子,因为大家都不认识她。
没想到黄总一把把她搂在了怀里,说道:“这是我媳妇儿,好看吧。”
黄总确实是喝醉了,他似乎已经忘了,我们眼中他那从事地下工作者的媳妇和他手里搂着的根本不是一个人。
林汀看着坐在他怀里的姑娘,皮肤比薇姐好些,身材有些微胖,却也可以说是丰满,举止很是大方得体,被黄总抱过之后,便自己搬了凳子过来,坐在了黄总的身边。
和薇姐不一样,这个姑娘看起来风轻云淡,从拿杯子到给大家倒酒都是轻拿轻放的,可眼睛里却比薇姐多出许多世故来。
那天林汀并没有喝很多酒,大概只有一瓶多一点,她能清楚地记得酒瓶子碰撞的声音,在夏日的深夜显得很清脆迷人,即使偶尔会被马路上呼啸而过的小汽车盖住,可那种清脆还是环在她的耳朵旁边,久久不能散去。
关于薇姐和黄总的故事,她也听过一些,薇姐是黄总在老家就认识的姑娘,她们刚认识的时候薇姐比林汀还小上许多。那时候,薇姐还在上大专,据说学的是护理,至于是怎么认识当时无所事事的黄总的,林汀不得而知。
只是听说薇姐从小就十分喜欢有才华的人,虽然那时候,黄总还什么都没有,但他有着所有文艺青年共同的标签——才华。
对,才华,才华这东西很难说,如果不能变成钱,就都是狗屎。
梵高是这样,卡夫卡也是。
总之,薇姐和黄总相爱了,不仅如此,他们还一起来到了北京,这其中经历了多少曲折,或许此时就连他们自己都忘记了。
岁月匆匆,在北京尤其如此,看着眼前大肚便便,搂着漂亮女孩子的黄总,林汀甚至想象不到,多少年前在哈尔滨的那个夜晚,晴朗或是阴雨绵绵,那个还贴着文艺标签的黄总,那时候,应该叫小黄吧,是怎么在月下或是云里对小薇低语的。
又或者,曾经那个少年,那份炙热得爱情已经在冰冷的北京城里失去了温度,林汀忘记那个姑娘的名字了,反正比薇姐的名字好听些,薇姐的名字像八十年代,那个姑娘的名字更像是九零后,就像她脸上淡然中藏着的得意一样。
林汀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三点钟了,酒意并没有让她变得容易入睡,她仰着头,借着月光可以看见天花板的颜色,其实她每天都能看见,只是之前都被她给忽略了。白色的底色,嵌着袅袅炊烟一样的蓝紫色,旁边的陈蕾早就睡着了,还能听见微微的鼾声。
她在这儿,在北京,北京的月光,不暖。
第二天是个周日,对于除了林汀以外其他的人来说。
那是林汀第一次去周南郡的工作室,和北京许多小型的工作室一样,是在一个小区里面。
小区距离地铁站不近,出了地铁还要坐二十分钟的公交车,那时候还没有小黄车,林汀担心迟到,只能打了一辆出租车,对着后视镜整理着没来得及梳好的头发。
周南郡的工作室就在一进小区的第一栋楼里,还算好找,清晨的小路弥漫着冷清和寂寞,只有偶然钻进耳朵的汽车的鸣笛声在提醒着林汀这是在还未从疲惫中苏醒过来的喧闹的北京城。
电梯里也是空荡荡的,里面贴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广告,许多都被撕去了只剩下残存的尸体。夏天还没走远,电梯里还有弥漫着一股馒头发酵过头的味道。
叮咚,十二楼到了,林汀一抬头,就看见了周南郡,他穿了一件干净的白色的T恤,牛仔裤,正站在电梯口等她呢。
看见林汀,周南郡礼貌地笑了,露出一个浅浅的,小小的酒窝,比大学的时候更小了,岁月抢走了他脸上的纯粹,还好只是抢走了一点,还留下了许多。
从电梯下来有左右两条路,周南郡的工作室在左边的位置,1203,门口还贴了工作室的名牌——凌骏工作室。
用了周南郡和凌峰两个人的名字,至于起名这件事,周南郡可犯了难,他最讨厌起名字,从小学上学时起作文的名字,后来周南郡的哥哥结婚了,要他这个家里唯一的大学生给起名字,他想破了脑子,最后还是输给了算命先生。自从起名事件过后,他更加排斥名字这件事儿,在之前的公司里,凡是涉及到名字,无论是宣传片的名字,还是里面的小标题,他一般都是交给搭档来做。
至于凌峰,他擅长的就是拍摄和后期,无论是对于创业,或者是未来,他都没有周南郡那样的规划和梦想,他就想过平平淡淡的日子,和女朋友梅梅一块儿,生两个孩子。和周南郡创业,只是因为他不想再受公司老板的压榨了,每个月拿一千两百块钱,加班到半夜,还被骂的跟孙子似的。他自然也想不出什么好听的名字,就把两个人的名字合在一起,凑出个凌骏来,乍一看,还挺像那么回事儿的。
凌骏工作室,大概只有四五十平米,一进门就是一张大沙发,周南郡说这是二手市场掏出来的,人家本来是要扔掉的,他亲自骑着自行承拖了回来,只用了100块钱。茶几是崭新的枫木色,和黑色的皮沙发和匹配。沙发后面,放着两个办公桌和两台电脑,那就是周南郡和凌峰的工位了。
最里面有两个门,应该是卫生间和厨房,周南郡告诉林汀,这算是个开间,一个月还要4000块呢,两个人为了节省开支,把住的房子都给退了,晚上就睡在这儿,皮沙发看着好看,但不中用,睡在地板上正好,凉快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