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方法通常是用来概括认识对象的。给对象下定义,就包括对象的形态、对象的运动过程、对象的功能,通过这样一番概括,我们就能找到事物的共性,也就锻炼了自己的辐辏思维能力。例如,我们经常在公共场所看到雕像,它是一种艺术,称为雕塑艺术。事实上我们看到的是各种不同的雕像,那么,如何能认识到它的本质呢?这就涉及到我们对雕塑艺术的“定义”了。一般来说,“雕塑”可定义为:雕塑是一种造型艺术,它通过概括的塑造形象、有立体感的空间形式以及这个种类的艺术作品本身来反映现实,具有优美动人、紧凑有力,比例匀称、轮廓清晰的特点。因此,对事物的定义过程,本身就是一种“辏合显同”过程,我们应该时常主动地、自觉地对一些事物进行定义尝试,通过这种技巧来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
训练4:
共变法
此法是当我们对某种本质特征不能肯定时候所采用的一种方法。它按照这样一个原理:如果某种条件发生变化,所研究的现象也发生变化,那么,这种被变化的条件就是该现象的本质特征。例如,物体运动是具有“惯性”特征的,也即如果没有阻力,那么运动的物体就会永远运动下去。假如对此还把握不准,就可设计这样一个实验,该实验控制住其他一些条件,惟独变动“阻力”这个条件,即用向一初速度多次发射同一物体,并使每一次所承受的阻力不断加大。结果就会发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随着阻力不断增加,物体的射程就越来越短。这样,“惯性”这个本质特征就可以确定了。
训练5:
剩余法
同共变法一样,也是一种间接的“辏合”方法。它的基本原理是:如果已知我们所研究的某一现象是由另一个观象引起的,则可以把其中确认为有因果联系的部分减去;这时候,所余部分亦必然具有因果联系,即后一现象的剩余部分,是前一现象剩余部分的原因,这种原因也常常是前出现象的本质特征之一。居里夫人实际上是采用了剩余法来推知“镭”的特征的。她已经知道纯铀发出的放射性强度是和一定量的沥青铀矿所含的纯铀数量相一致的。但是,她在实验中观察到,一定量的沥青铀矿所发出的放射线强度要比它所含的纯铀所放出的放射线强度强得多。这样,她就确定了世界上还有一种新的元素——镭,它的本质特征是放射性比铀更强的放射线。
层层剥笋法
“请允许我以为二乘以二可以等于五,我也将证明从炉子的烟囱里可以飞出女妖来。”德国大数学家大卫·希尔伯特用上面这种幽默的口吻表达了科学逻辑所具有的必然性。的确,科学的美妙在于严整性和千丝万缕的逻辑关联。认识这种严整性和复杂性,就需要我们具有“步步为营”式的逻辑推理,这便是人类“分析思维”(又称逻辑思维)的功能。
分析思维同直觉思维是截然不同的。分析思维是—种以某个确定的“程序”逐步展开的(而不是“跃进”的),每一个思维环节之间都有一种确切的、可供分析的逻辑递进关系;在分析思维过程的自始至终都是被思维者所清晰地意识到的,并且可以用语言向别人传输思维过程。正是人类具有分析思维能力,才能建立起庞大严密的科学体系。并且使人的认识活动具有极大的预见性。关于分析思维和直觉思维的相互关系问题,哈佛大学认知心理学家布鲁纳作了比较正确的论述,他说,关于问题的解决“一旦用直觉方法获得可能的话就应当用分析方法进行检验”,因此,他强调“应该承认直觉思维和分析思维的相互补充的性质。”实际情况也的确如此。一位科学家的直觉只能使他产生一个新奇大胆的设想,并且对这个设想充满自信心,但对这个设想的证实,就离不开分析思维的活动。分析思维的欠缺,往往使人抱憾终生。
1846年,法拉第提出:电力线和磁力线的振功,可以产生光和其它辐射现象,但他的分析思维不足,并且基本上不懂数学。他一生研究电学的总结性著作《电学实验研究》是一本巨著,但却找不到一条数学公式。因此,他不能将他自己关于光的电磁理论的思想精确地表达出来,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好在比法拉第小四十岁的麦克斯韦分析思维过人,擅长于理论概括,他继承了法拉第的想法,用惊人的才能,建立了电磁场的基本数学方程式,把电荷、电流、电场和磁场间的普遍联系完全统一起来。
用形象一点的语言来说,人类的认识过程就像是“剥笋”,认识的深入,就如同笋壳一张一张地剥去,“笋肉”暴露出来之日,也就是该认识活动完成之时。因此,我们用“层层剥笋”来描述思维的这种特点。“层层剥笋”思维训练法主要是用来训练分析思维能力的,它使我们具有一种更深刻、更为完善的认识工具。
卡尔·马克思所写的鸿篇巨著《资本论》在思维方法上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层层剥笋”法的光辉典范。《资本论》的思维形式上的优点或者说特点就是类似自然科学中的理想方法,根据事物的抽象形态来考察事物,从抽象到具体,也即最初暂时撇开各种复杂的次要因素,从论述对象的最一般的本质和规律出发来把握事物,然后随着分析的深入,再逐渐地把一些具体的因素加进去考察。这种依次递进的思维方式对于我们理解事物本质是很有裨益的。正如马克思本人所指出的,“只要知道了剩余价值的各个规律,利润率是容易理解的。如果走相反的道路,则既不能了解前者,也不能了解后者。”
我们不妨分析一下《资本论》的逻辑结构,从中我们可以得到许多有益的启迪。从整个《资本论》三大卷的思路结构上来看,第一卷是最为抽象的,它撇开流通过程,在纯粹的形态下,从最简单、最基本、最抽象的环节着手来揭示资本主义生产。
例如,该卷第一卷首先从商品的价值谈起,在此以后,从该卷第二篇开始直到第三卷第六篇,所有的论述始终是在价值理论基础上加上别的规定性来阐明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是什么样的经济关系。
在《资本沦》第二卷中,则是从资本的内部关系转到它的外部关系研究上,加进了产业资本的流通因素,将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统一起来考察,采取了比较具体一点的形态进行研究,更加接近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实际情况。例如该卷第一篇加进流通因素,对第一卷中概括出来的产业资本的总运动公式又充实了许多新的规定。第二篇则进一步说明了产业资本的增值运动,提出了比剩余价值率更具体、更复杂的“年剩余价值率”问题。第三篇又进一步分析整个产业资本所生产出来的商品如何才能实现(卖掉)的问题。
第三卷的第一到第三篇,补充了各产业部门的不等利润以及部门竞争而导致的平均利润规律。这是对价值规律的第一个发展和补充。第四篇讲商业资本及其两个亚种商品经营资本和货币经营资本的运动规律。第五篇在分析过的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的运动规律基础上进一步说明了生息资本(借贷资本——银行资本)的特殊运动规律。第六篇深入地讲到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第七篇则是全书的总结。
《资本论》庞大而又严谨的思维进程用简单明了的逻辑行程来表示,它实际上是由范畴运动的抽象到具体以及规律运动的抽象到具体两条路线交叉结合而进行的。从范畴来看就是:商品——货币——资本(剩余价值)——利润——利息——地租,通过对这些范畴内在的多种规定性的分析和综合而实现从这一范畴向另一范畴的上升和转化。从规律来看就是,价值规律——剩余价值规律——平均利润规律和利润下降规律——利息规律——地租规律。这一行程实质上是从最基本最一般的规律出发,然后把各种具体规律逐步交错结合起来,实现规律的转化。从上面的详细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惊人的逻辑思维能力,这是高度娴熟运用了“层层剥笋”技巧的结果。
“层层剥笋”这种思考方法使人具有一种预见能力。科学家大多具有非凡的分析思维能力,这就保证他们能事先对某个设想(或课题)进行严密的思考,先在思想上借助于逻辑推理把“产物”“制造”出来。
“层层剥笋”法大致有以下几条途径。
1、三段论
“三段论”是一种逻辑推理方法,是由一个共同概念联系着两个前提推出结论的这样一种方法。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部分组成。每一部分都是一个直言判断。在“层层剥笋”方法中,可将三段论法再进一步分成两种,直言三段论和假言三段论。前者是根据大前提和小前提所断定的含属关系以及断定范围之间的关系而获得的,即:几对一类对象肯定具有某一属性,则该类对象中的每一个对象也都具有这一属性;相反,凡对一类对象否定它具有某一属性,则该类对象中的每一个对象也就不具有这一属性。例如,所有的人都是生物(大前提),杰克是人(小前提),所以,杰克也是生物(结论)。
假言三段论是反映因果以及事物相互之间的联系所具有的规律性,一般在论证中运用得比较多。假言三段论和直言三段论的区别在于,前者的大前提是一个假言判断(其他特征都一样)。假言三段论例子如:如果我们坚持锻炼身体,就一定会有健壮的体质(假言判断),现在,我们每天去锻炼,所以我们的身体十分强壮。
三段论推理在科学发现中有着广泛的运用。俄国著名科学家巴甫洛夫最初是研究生理学的。他之所以获得诺贝尔生理学奖是因为他在消化系统方面所作出的杰出贡献。但是,1907年,他53岁之际,有一天看到一条狗听到工友的脚步声就十分兴奋,并从嘴里流出口水,他就运用了三段论进行分析:自己在就餐前一听到刀、叉、碗、碟的声音,就会把这些声音同食物相联系,胃里就感到难受,便有口水涌动(大前提)。现在,狗听见工友脚步声也流出口水(小前提)。所以,狗也是把工友的脚步声同食物联系起来的(结论)。根据这样一个三段论推理,他开始把研究重点立即转到动物大脑的神经活动,最终发现了大脑皮层神经细胞的条件反射功能,为人类解开大脑之谜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2、简化法
“层层剥笋”法的目的在于提示出隐蔽在事物表面形象内部的深层特征,它们随着一些非本质的、繁杂而累赘的特征的不断被淘汰而日益显露出来,并且具有简洁明快的形式。对于科学家们来说,“简化法”是科学研究的基本功。爱因斯坦把光怪陆离的大千世界“简化”成仅仅只是空间曲度的半径同物质密度的联系,即E=mC2。麦克斯韦方程则很紧凑地包含了各种电磁现象的全部信息。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可以运用“简化法”,经常尝试着对周围的一些事物、现象作一番“简化”努力,“剥”出它们最基本的核心。作为一种辅助,我们也可以经常在数学的王国里耕耘,多多练习一些“简化”之类的运算,培养一种精益求精的思维习惯。
3、层层逼近法
所谓“层层逼近法”就是我们最初认识的仅仅是问题的表层(面),因此也是很肤浅的东西,然后层层地分析,向问题的核心(实质)一步一步地“逼近”。讲得具体一点便是,我们先对事物有一个一般的认识,产生某种印象及其对该问题的大致方向,并且领悟到解决问题的可能方向(这大多是在直觉的干预下产生的);然后,深入一“层”,进一步认识到对象所具有的各种功能,把认识活动集中在功能的确定上;最后,再进一步将功能特殊化,也就是将对象所具有的各种功能“特殊化”成某一个具体的、实实在在的东西,它触及到问题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