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凶神之眼
凶神之眼距离丰城也就六七十里,快马加鞭的话两三个小时就能到达。
其实弱小的丰国这些年来之所以能够在战乱中独善其身,和距离鸿沟太近不无关系。
鸿沟一直是横亘在诸侯国统治者心目中不可逾越的禁地,百多年来鸿沟两岸虽然战乱频仍,但却极少有军队敢靠近到鸿沟百里之内。
唯一的一次例外是年前的灭韩之战,赵魏齐三国出动十万大军,在数十位异能者的协助下才到鸿沟边缘转了一圈,杀完韩国俘虏之后立刻返回,大军一直开出五十多里才敢结营下寨。
因此,当中午送走客人,唐猛独自驾驶着麦秸租来的马车向西而去的时候,中华饭店中所有人的心都紧张起来了。
“苗苗,唐老板要去干什么?”麦穗站在大路上一直向西张望。
“师父说去采集一些食材。”麦苗拿着炒勺掂来掂去。
“姜先生,你说唐老板会不会离开丰国?”乌石焦躁不安:“是不是昨天唐老板提出条件我们没立刻答应,让他伤心了?哎,其实我晚上好好想了一遍,觉得唐老板被记入《恶人册》是个错误,我准备以城南村族长的名义,再联合其他几个村的族长,向丰城令大人申诉把唐老板从《恶人册》中除名呢。”
唐猛走了,姜无用就是饭店的老大,第一件事情就是把中午喝剩下的半罐子神仙醉据为己有,现在已经喝得迷迷糊糊了:“你千万别去申诉,咱家这位大老板喜欢做恶人,而且做恶人对你,对我,对大家都有好处。”
“这叫什么话,做恶人会被那些大老爷瞧不起,出去处处遭白眼。”
“遭白眼会死吗?大老爷们夸你道德高尚,把你的名字记入《善人谱》,你就可以喝西北风活着了?”姜无用怜悯的看了一眼乌石,拎着酒罐子晃晃悠悠的走了。
“族长,要是唐老板不回来了,咱们把那些钱平分了吧?”保安大头凝视着唐猛的卧室,他知道那里存着好几千个刀币。
“你……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乌石目瞪口呆,大头可是村子里最老实安分的年轻人了。
“跟老板学的呗。我觉得老板做得对,与其做个穷困潦倒的善人,我宁可做个丰衣足食的恶人。”
“我打死你!”乌石举起了拐棍。
唐猛自然不知道他的所作所为已经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了这群淳朴的村民,一些邪恶的种子正在他们心中发芽。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去******道德。
唐猛现在正在诅咒这个时代的造车技术,这是马车吗,简直就是一辆超级碰碰车,车轮每过一个沟坎,每压过一块石头,都会高高的弹起,这才走了不到一半路,屁股已经不敢坐了,只能蹲在马车上。
从聚贤庄到丰城的路很平,唐猛没太在意乘坐马车往来的贵人,看他们高高在上意气风发的样子,还以为他们很舒服很享受。却原来坐马车是一种痛苦的折磨,没修炼过铁屁股神功的人根本就享受不了。
不行,回去之后一定让百工司造一辆带减震功能的马车。
二十多里之后就没了路,但好在是平原,马车还能勉强前进,不过速度却降了下来。
如此走走停停,太阳快下山的时候才靠近凶神之眼。
故地重游,唐猛站在凶神之眼的边缘很是感慨了一番。
一个月前,自己就是随着一道闪电从天而降,在随后的七天里自己被两块大石头压住动弹不得。如果不是琴翁和土元在这里决斗,唐猛现在恐怕已经变成一具死尸了。
只可惜,当时唐猛被他们恐怖的战斗方式吓坏了,脱困之后撒腿就跑,连打扫战场的勇气都没有。
如今二十多天过去了,从边缘望下去,凶神之眼还是原来的样子,宏伟而又可怕。
在凶神之眼的核心部分,也就是当日土元和琴翁决战的地方,几条深深地沟壑呈辐射状扩散开来。那是当时土元造成的,这家伙就跟土行孙似的能够在底下高速突进,实在是有违物理常识。
“但愿那把琴还在。”唐猛暗自祈祷了一番,跳下马车直奔凶神之眼的核心而去。
两三百米的距离,几分钟就到了。
首先找到的是土元的尸体,当日他被琴翁的魔音击杀,身体出现了四五条刀切一般的伤口。如今土元的身体已经开始溃烂,露出了森森白骨。唐猛发现,很多骨头都被切断了,断口光滑,就像刀切的一般。
琴音杀人,居然能产生刀切斧剁的效果,这也不科学啊。
难道那把古琴发出的不是普通的琴音,而是超声冲击波?
继续往前走了七八米,唐猛找到了那只巨型螳螂的残肢,这也是琴音造成的效果。螳螂体内的组织虽然已经化成了汁水融入大地,但是体表的硬壳还完整的保留着,这种青褐色类似骨骼的盔甲居然厚度超过了一寸,断口处散发着金属的光泽。
唐猛捡起一块螳螂骨头用力掰了掰手,发现居然坚硬无比,以他现在能举起数百斤的力量居然只能让骨头稍微变形。
这可是好东西,拿回去好好研究,说不定有大用。
特别是巨型螳螂的两把大刀,长度接近两米,锯齿锋利无比,简直就是天然的武器。
唐猛把螳螂的骨头收集起来,用绳子捆成一捆,然后继续向前寻找。
很快,琴翁的尸体也找到了。
在尸体前方一米左右,有一个直径两米的大坑。站在大坑的边缘,唐猛欣喜地发现,在坍塌的泥土下方,出现了一块黑色的类似烧焦的木头。
焦尾琴,琴翁的焦尾琴,琴宗的镇派之宝!
唐猛大喜,立刻跳进大坑,把那把焦尾琴挖了出来。
琴如其名,尾端的确黑黢黢的像是烧焦了,但唐猛却立刻做出了判断,那绝对不是烧焦了,而是一种类似焦木的神秘物质,摸上去冰凉无比,仿佛有一股股电流在其中乱窜。
“这东西是怎么杀人的?”唐猛忍不住拨动了一下琴弦。
焦尾琴发出一阵沙哑的声音,唐猛却没感觉到有任何神秘的力量从琴弦中发射出去。
看来,使用魔音琴是琴宗的不传之秘,这件武器也只有掌握在琴宗弟子手中才会发挥应有的力量。
抱着焦尾琴跳出大坑,唐猛冲着琴翁的尸体抱了抱拳,自言自语道:“说起来你还救过我一命,让你曝尸荒野太不应该了,还是把你埋了吧。”
唐猛捏着鼻子,把已经溃烂不堪的琴翁的尸体丢进大坑。
当然,在掩埋尸体之前,唐猛很没品的检查了一下琴翁的衣服。这可是一派之长,肯定带着不少宝物。然而唐猛翻遍了琴翁的衣服,却连个衣服口袋都没有,不要说什么值钱的东西,除了腰带扣之外连一件金属物品都找不到。
不过在腰带扣旁边,唐猛发现了一个巴掌大小的灰色小口袋,拿在手里有感觉有半斤重,袋口用一种奇怪的绳子打了一个死结。唐猛无论怎样努力都无法打开这个结,甚至拿出菜刀也不能将绳子割断。
唐猛知道,这应该就是姜无用所说的纳物袋。有了这东西,琴翁还真不需要在衣服上缝制口袋了。
里面肯定有不少宝贝,但是独吞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唐猛拿定主意,到时候一定和西乞兰草交涉一番,这里面的东西怎么也要二一添作五才行。
至此,唐猛此行的目的算是达到了,眼看着天光逐渐黯淡下来,唐猛一只胳膊夹着焦尾琴,一只胳膊夹着巨型螳螂准备离开。
刚走了两步,唐猛就发现左侧四五米开外的一堆土后面似乎有股蓝幽幽的光芒。
对了,还有一个人忘记了,那个力大无穷名叫铁奴的黑大个,莫非他身上有宝贝。
唐猛大喜,连忙走过去。
果然是铁奴的尸体,这个自杀殉主的忠仆当初曾经给唐猛带来极大地震撼。单手举着大树做蜡烛,能够将数百斤重的大石头扔出几十丈远,还咯嘣咯嘣的吃金属,简直就是一个机甲怪兽。
铁奴直挺挺的躺在土堆后面,身体竟然一点腐烂的迹象都没有,皮肤依然保持着生前的铁青色,摸一摸坚硬的像是石头,弹一下居然发出金属的声音。这家伙简直就是金属做的,怪不得名叫铁奴呢。
发光的源头也很快找到了,位于铁奴的头部——被他自己击碎的头盖骨下面。
小心翼翼的撬开几块碎骨头,那个神秘物体滚落出来,赫然是一个核桃大小,湛蓝色的雕像。雕像雕刻的是一个赤身裸体的小人,做仰天长啸状,惟妙惟肖,五官清晰,隐约像是微缩版的铁奴。
这是什么东西,铁奴的脑袋里面怎么会有一尊雕像?
如果这个东西没有人工雕凿的痕迹,唐猛一定认为这是传说中的魔晶,晶核,灵石或者魔核之类的东西。无论什么生灵,体内绝对不会自然生长出一尊雕像来。这东西难道是通过某种方法植入铁奴的脑袋里的?
这太骇人听闻了吧,脑袋里有这么个东西,还能活吗?
不管他了,先拿回去在研究。
当唐猛将那尊雕像拿在手中的那一刹那,脑海中突然浮现出当日铁奴自杀时候的惨烈情形。
悲愤,绝望,仰天长啸,一掌就击碎了自己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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