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奇珍异宝
对于丰登来说,过去的几个时辰简直就是煎熬。
昨天晚上,唐猛回去休息之后,丰登却没睡,而是把几个曾经吃过红烧肉的人都召集起来,让他们形容一下红烧肉的味道。
结果不问还没什么,一问之下丰登后悔的直想撞墙。
原来那真是天下第一的美味,自己居然担心里面有毒没吃到。丰登的怒火立刻就泼洒在疱辛身上,不但打了他一顿板子,还将他由上品门客降为下品门客。
看到丰登如此愤怒,几个没吃到红烧肉的门客就起了兔死狐悲的念头,纷纷劝道丰登,不就是一锅好吃的肉吗,那个唐猛充其量也就是个技艺精湛的庖厨,和聚贤庄为数众多的武士,策士,学士,方士比起来,作用极其有限。上阵打仗比拼的是武力和谋略,可不是谁家的饭菜做得好谁就能打胜仗。
然而公羊却不这样看,他认为一锅红烧肉虽然无足轻重,但如果运用的好,却能起到千军万马的效果。比如用来招待外国使者,使者吃得好了,心情自然会好,谈判的时候就有可能多做些让步。另外当今天下上位者互相攀比的情况越演越烈,那些君王士大夫们哪一个没几样可以大肆炫耀的好东西,丰登要想成为牧野君那样的人物,也必须有几样令别人惊才绝艳的东西才成。
如今的丰登虽然励精图治,二十多年来招揽天下英才,但质量上却不见得有多好。如今正好唐猛来了,他的厨艺完胜庖厨世家,这足可以令那些大人物们羡慕不已。
因此,公羊得出结论,这个唐猛必须招揽,中品门客肯定不行,至少是上品门客的待遇。
丰登仿效牧野君养士的传统,将门客们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每个等级有每个等级的待遇。
下品门客每月一斗米,一斗黄豆,另外还划拨两亩肥田让他们自己种菜,居住环境也比较差,两个人一间房屋。这样的待遇温饱有余,但却谈不上富足。这样的门客,目前聚贤庄有四百多个。
中品门客没有菜地,也不供应粮食,但每天都可以到饭堂去吃东西。饭菜虽然简单,只有一饭一菜,但是管饱,每五天还会有一次肉菜。另外,中品门客每个月还能领到五个刀币的零花钱,积攒几个月,足可以到丰城去奢侈一把。在聚贤庄,中品门客大约有五六十个。
相对而言,上品门客的待遇就高多了。不但有单独的小院,有一个丫鬟伺候,吃饭顿顿有酒有肉,每个月还有二十个刀币的供奉。这样的待遇应该算是很优厚了,不用干活就能逍遥自在,是所有门客梦寐以求的。因为开支太大,聚贤庄的上品门客一直没用超过十个人。
丰登采取了公羊的建议,决定给予唐猛上品门客的待遇,因此晚上才送了青草过去。
整整一夜,丰登满脑子都是那锅颜色暗红香气扑鼻的红烧肉的画面,馋的口水流了两大碗。天还没亮,丰登就早早起来,命令管家封丁去请唐猛,并一再嘱咐封丁,对唐猛要客气。
结果封丁很快就回来了,说是唐猛还没起床。
高人没起床,那就等吧,结果半个时辰之后再去请,还是没起床。
这时候,公羊等九个上品门客,以及昨天吃到红烧肉的那两个下品门客都汇集到了丰登的客厅,一个个心不在焉,表面上是给丰登请安,事实上却饿着肚子,希望分一块那种人间美味。
日上三竿,丰登第三次派人去请,回来报告还是高人正在睡觉。
老公羊摸着山羊胡子,若有所思的问道:“主公,你还记得牧野君三请城门监者的典故吗?”
所谓牧野君三请城门监者,说的是当年牧野君为了让一个看城门的隐士高人来家里做门客,曾经三次亲自驾车前往延请,前两次吃了闭门羹,第三次虽然见到了,但却被城门监者故意刁难。城门监者做的太过分,连牧野君的随从都看不下去了,而牧野君却始终对城门监者恭恭敬敬,终于把他感化,成为了一名门客。后来这个门客在危难关头,还
救了牧野君一命,因此数百年来传为佳话。
这个典故对于牧野君的崇拜者丰登来说再熟悉不过了,他立刻意识到公羊的意思,但却有些为难的说道:“公羊先生,这恐怕不妥吧?城门监者是不愿意做门客,而唐猛却是主动来投。”
公羊摇头道:“主公,不管主动还是被动,他都是高人啊!”
贤人馆,青草终于在唐猛的协助下把衣服穿好了。
真是人靠衣服马靠鞍,面带菜色的青草在唐猛眼中不过是个黄毛丫头,但是穿上工作服之后顿时变了样,一股小清新的感觉扑面而来,唐猛很是吞了几口唾液,心中龌龊的捉摸,这要是将养几年,萝莉肯定变玉女了。
穿惯了麻质衣服的青草第一次穿上纯棉的衣服,兴奋之余却觉得浑身不自在,连动都不敢动一下,生怕弄坏了衣服。
“这就对了嘛!”唐猛拍拍青草的额头,微笑着打开房门。
房门外居然黑压压的站着几十个人,看到唐猛出来立刻拱手施礼。
“先生醒来了?昨晚睡得如何?”丰登满脸堆笑:“先生大才,却屈尊来投,本君感激不尽。本尊已经命人收拾了一座院落,一应事务都已备齐,以供先生起居之用。”
老公羊更是笑得满脸褶子:“先生有所不知,主公为先生预备的可是咱们聚贤庄最好的宅院,为了让先生住的安心,主公下令把丰侯赏赐的鹅绒被都送过去了。”
莫非他们一大早就等在这里,这也太热情了吧?
唐猛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但是转念一想,他们之所以如此还不是想要吃到自己做的饭菜,给自己的待遇再高,无非就是聘请一个厨子而已。
不行,必须拿出点高人的风范来。
“如此,多谢安乐君了。”唐猛拱拱手,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称呼丰登为主人。
这是一种态度,说明自己虽然就食于此,但从人格上却是和主人平等的。
果然,丰登的神色愈发恭敬了。
大头装的不错,唐猛很满意,于是伸了一个懒腰,准备也满足一下他们的愿望。
不就是想吃点好的嘛,多大点事啊。
可是还没等唐猛开口,却骤然发现面前这群人的脸色都变了,一个个目瞪口呆的盯着自己身后。
唐猛回头,却发现一个怯怯的身影在门后一闪而过。
管家丰丁叫了一声:“青草。”
“是。”青草连忙走出来跪在地上:“奴婢见过主人,见过诸位先生。”
“嘶嘶……”刹那之间,倒吸凉气的声音此起彼伏,所有人都盯着青草身上的工作服,脸上都显出激动地神色。
“天哪,这是什么料子制成的?”公羊靠的最近,蹲下身来哆哆嗦嗦的摸了一下青草的衣服,说话的声音都变了:“纹理如此细密规整,样式如此独特新颖,颜色如此鲜艳夺目,针脚整齐划一,天哪,这是无缝天衣!”
“太漂亮了,这是我看到过最美丽的衣服。”
“恐怕,大周天子也没有这样华丽的衣服吧?”
“奇珍异宝,这绝对是奇珍异宝,制作这件衣服的人,绝对是旷世奇才啊!”
丰登双眼放光:“先生,这……是你赏给青草的?”
唐猛的虚荣心再次满足了一把,时代的差距就是自己的优势啊,一件普通的职业装,放在后世都没人好意思穿到大街上去,在这个时代却被当做奇珍异宝,把这群人唬的一愣一愣的。
“一件普通的衣服而已,诸位不必惊奇。”唐猛很拽,眼睛几乎跑头顶上去了。
不过唐猛忽略了一点,此刻他穿的是件捡来的麻衣,而且是十分破旧的麻衣。
“普通的衣服?不,先生这是开玩笑吧?”公羊激动不已,指着青草身上的衣服说道:“从头到脚,帽子是一种材料,衣服是一种材料,裙裾是一种材料,鞋子是一种材料,每一种材料都前所未有,这种纺织技术只要出现必将轰动天下,怎么可能是普通的衣服呢?哦,天哪,这是什么……”
公羊发现青草的连体裤袜,对于这种紧贴着皮肤,能够透射出皮肤颜色的材料更加好奇,忍不住要伸出手去抚摸。
“公羊先生!”唐猛一侧身,猛然抓住了公羊的手。
唐猛这个动作完全是下意识的,做出之后才想明白,自己原来是不想让公羊碰到青草的身体。
虽然昨晚是和衣而眠,但既然赔了我,就不能让你这个老卡卡砰。
因为事出突然,唐猛用的力气很大,旋即意识到公羊是个弱不禁风老人,连忙松了点。
公羊是丰登的谋士,数十年的人生阅历让他对一切都持怀疑态度,唐猛这下意识的一紧一松,却让公羊分析出了暗示的意思。
立刻,公羊直起腰,脸上的表情回复宁静,说道:“如此华服,制作者一定是位世外高人,我等凡夫俗子岂可随便打听?唐先生勿怪,是在下糊涂了。”
居然挺上道,唐猛放开公羊,笑道:“其实也不是什么重大秘密,但制造这些服装的人真的没法和大家见面。”
其他人也都是深以为是的表情,高人嘛,要是随随便便就能见到,也就不是高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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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说两句。这本书不是蛮荒题材,大家别误会了。开始交代厨艺的过程比较繁琐,但后面修蛮也不缺乏热血,调口味的事情,大家别急。最后,手中有推荐票的扔几张吧,排位太难看了。谢谢。谢谢清佛打赏的588起点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