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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谋杀的艺术(1)

我最喜欢读的小说是犯罪小说。

最近,我就从一位着名的犯罪小说评论家那里看到了一句非常有趣的话,他说:“天下最优秀、最扣人心弦的犯罪小说当数那些重在揭示犯罪动机的小说,因为‘为什么犯罪’与‘谁犯罪’和‘怎样犯罪’是同等重要的。”

这句话在我内心深处引发了巨大的共鸣,为什么这样说呢?坦白地讲,我自己就是一个谋杀者。

我觉得这位评论家的话非常符合实际。因为,作为一部优秀的犯罪小说,作者应该花费大量笔墨去描写谋杀者的性格特点和心理动机,而不是把笔墨浪费在叙述犯罪手法方面。

我始终认为,谋杀者行凶杀人的过程并不重要,因为无论怎样,犯罪手法只不过是一种方式和手段罢了,而真正值得寻味的是,谋杀者究竟为何杀人?

还有一点是必须注意的,那就是谋杀者们在作案时,往往是非常小心谨慎的,他们很少会出错,当然这其中也包括我。至于一些倒霉的家伙之所以被警察逮住,那是因为他们不小心出了错,而恰恰又引起了警察的注意。从总体上来说,我们这一类人还是非常出色的。虽然国家为了对付我们设立了各种机构,虽然在执法部门里堆放着厚厚的案卷,但你再和监狱里实际关押的案犯人数相比,你就会明白了——身陷囹圄的谋杀者永远是少数,而大多数都像我一样——逍遥法外。

人们往往一听到“谋杀者”这个词语时,第一反应就是认为这些人是疯狂的怪物或无情的杀手,他们凶狠、残忍、嗜杀、毫无理智……但我要告诉你,实际上,优秀的谋杀者都很正常,他们都有缜密的思维、过人的智商和坚忍不拔的性格。至于他们与普通人的区别,就在于他们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视做一个铁的原则,视做一种人生的信条!

为了让世人真正地了解我们这些谋杀者,也顺便为那些灵感枯竭的侦探小说家提供一点儿写作素材,我决定现身说法,把我的所作所为写出来供大家分享。不过,什么该透露,什么不该透露,我自有分寸。警察绝不会根据我写的内容来逮捕我,这一点请各位读者放心。

那么接下来,我的故事就正式开始了。

许多人误以为,我是出于巨大的仇恨才杀了苏珊,其实这是一个误会。我杀苏珊时,对她并没有多大仇恨,曾几何时,我还非常喜欢她,甚至还差点儿和她结婚。可惜的是,那个该死的第三者布内斯威特从我的手中夺走了苏珊。自从苏珊和布内斯威特结婚的那天起,我就断言,她这辈子都将无法获得幸福!

天知道苏珊究竟是被布内斯威特的哪一点所吸引?

布内斯威特是一个非常粗鄙的家伙,性情像野牛一样粗暴,言谈举止也鄙俗不堪。但他有一颗聪明的脑袋。他早年辛辛苦苦工作,攒下了一些钱,然后他用这些本钱投资股票,精明的眼光加上一点儿狗屎运,很快就赚了个钵满盆满。

许多人在突然赚到大钱之后,便沉湎于声色犬马,将赚到手的钱挥霍出去。可布内斯威特却不然,他对消费不感兴趣,而是继续以超人的冷静、独到的眼光捕捉每一个赚钱的机会,因此,他的财富成倍地增加。

当经济大萧条到来的时候,布内斯威特的大部分财富也和别人一样凭空蒸发了,但他并不气馁,也决不放弃,反而用仅存的那点儿资金继续大批吃进那些几乎便宜到白送的股票。就这样,当股市的寒冬过去,经济重新复苏的时候,他的腰包又迅速膨胀起来。这个家伙!一想起他我就恨得咬牙切齿,可又拿他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现在回想起来,当初也怨我自己,我真不该让苏珊通过我认识布内斯威特。

当苏珊认识布内斯威特后不久,就被他的所谓“成功”和“风度”吸引住了。后来,苏珊跟着他去了欧洲,就跟我说拜拜了。

苏珊的离去让我伤心欲绝,想不到我对她的一往情深竟然换来如此结局。大约过了半年之后,我才逐渐从失恋的伤痛中恢复过来。我发誓,这辈子我都不要再见到她了!

可没想到,仅仅八个月之后,苏珊就又出现在我的面前。

那天,我正在客厅里看电视,忽然听见有人敲我家的后门。我打开门,只见苏珊正提着行李箱,落寞地站在门前的台阶上。虽然我不太情愿,但念及旧情,我还是请她进了屋。

在柔软的长沙发上,她开始把这八个月来不堪回首的经历讲给我听。果然不出我之所料,苏珊与布内斯威特结婚后不久,他那粗鄙的习气、自私自利的本性便暴露无遗。苏珊无法忍受他的粗野和蛮横,无奈之下,便想到了我。她觉得,我曾经深爱过她,看在过去的情分上,也一定会帮助她的。

可惜,她判断错了,此时的我已经和当初判若两人了。实际上,她刚甩掉我之后,我感到非常难过,为了努力将她从我的记忆中抹去,我只好拼命地经营我的小农场,只有在累得筋疲力尽时,我才不会因思念她而彻夜难眠。在我的苦心经营和机械的帮助下,一个偌大的农场被我管理得井井有条。相比苏珊,我现在更爱农场里的动物们。

如果苏珊回来,我的平静生活就将被打乱,但为了安顿她,我不得不给她找点儿活儿干干,可她也只能干些无关紧要的活儿。我最担心的是,她不但帮不上什么忙,恐怕还会给我添乱,尤其是我农场里那三千只鸡,此时正处于生长的关键时期,绝不能出任何意外!

现在我对苏珊已经没有任何兴趣了,但是,我又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理由把她赶走。

而苏珊呢,她也把我视做最后的救命稻草,看这架势,是一定要留在我这里了。你看,她故意选择傍晚时分来我家,因为她知道,在这个时间,她无法找到其他地方投宿,也赶不上返回加纳斯堡的火车。可是一旦我把她留下来,一夜之间,我们之间的坚冰就会打破,到那时,要再想让她走就不那么容易了。毕竟,我曾经深爱过她,而且,当时我还亲口向她承诺,无论我与她之间发生什么事,如果她遇到了麻烦,随时都可以来找我。要知道,我这个人给朋友们的印象一直是个言而有信的正人君子,如果她向我的朋友们宣扬在她需要帮助时我如何食言,那我再也没有面目去见我的那些朋友们了。

就在我脑子里飞速权衡这一切时,苏珊还在絮絮叨叨地叙说她丈夫对她如何粗暴。表面上,我似乎在认真地听她讲述,甚至偶尔还附和一两句,但在我心里,一直在琢磨着该如何摆脱她。最后,她的口气开始让我无法容忍——好像我帮助她是天经地义、责无旁贷的事,甚至还大谈我应该怎样帮助她。“这个该死的娘们!你以为你是谁啊?”我的心里已经暗暗发火了。

尽管我心中早已不胜厌烦,但表面上还是不动声色,依旧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姿态。随着她的到来,我良好的生活状态将一去不复返,我本已平静的内心将会再起涟漪,甚至我的钱包也要跟着遭殃——我要承担她的一应开销,包括还要出钱替她请律师打离婚官司……总之,她仿佛一个灾星,让我的美好生活化为泡影。看着她喋喋不休的样子,我越想越恼火,真恨不得一把掐断她的脖子。

终于,我这样做了。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掐死一个人。说实话,掐死一个人可比想象中要难得多。

首先,我假装答应帮助她,然后绕到沙发后面,用胳膊搂住她的脖子。天真的苏珊还以为我要和她亲热,可我的胳膊却逐渐用力,勒得她喘不过气来,她的双手拼命挥舞,双脚用力乱踢,可我在她身后,她根本伤不到我分毫。最后,她的手脚再也不动了,身子也瘫软了下去,我仍然没有松开胳膊,直到确信她真正断气为止。

当我再次端详苏珊的时候,她已经成为一具静静地躺在沙发上的尸体了。由于缺少新鲜血液,她的脸变成了紫黑色,舌头也吐了出来,几分钟前还是一副漂亮、迷人的面孔,现在却变成了一张令人毛骨悚然的死人脸,甚至连刚才还显得乌黑亮丽的秀发,现在也变得暗淡无光。苏珊就这样在我的手中香消玉殒了。

我把手指伸到她的鼻子前,确认她已经彻底死去。然后我把她伸出来的舌头塞回她嘴里,开始进行毁尸灭迹的工作。在这里我要指出:在许多侦探小说里,谋杀者总是为如何销毁尸体而束手无策。其实这并不难,我仅仅花了一个晚上就让苏珊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按说我无须这么匆忙,因为,苏珊的失踪最起码要到几个星期后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可是,我一想到可以把自己的计划付诸实施,我就无法控制地跃跃欲试。总之,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已经完成了处理苏珊尸体的工作,然后就像往常一样,又在我的农场里忙碌起来了。

大约过了三个星期,这天下午,当地警察局的警官约翰·斯隆来到我的农场,向我打听苏珊的行踪。

斯隆警官是个非常有意思的人,他在工作中和下班后的形象截然不同。斯隆警官下班后,经常到维金的酒吧去喝酒,喝到尽兴时,还会当众表演枪法——他先是背对靶子,然后突然转身,以闪电般的速度从腰间拔出两把左轮手枪,准确无误地击中靶心。同时,他还会像电影里的西部枪手那样,朝枪管上吐口唾沫,让枪管冷却,然后迅速地将枪收回枪套。他的精彩表演总能博得观众们的大声喝彩。然而在工作中,约翰·斯隆警官则是另一副模样,他严谨、警觉、精明、忠于职守,绝不放过一个坏人。总之,斯隆警官既有百发百中的枪法,又有精妙绝伦的演技,还具备一切优秀警官所具备的能力。这么说吧,他是警察队伍里的佼佼者。

这次,从斯隆警官的问话中,我也感到苗头有些不对——他一定认为苏珊的失踪与我有关。

可能是有人报案说苏珊失踪了,于是斯隆警官就顺藤摸瓜找到了我这儿。对此我早有防备,我坦诚地告诉他,苏珊曾经是我的前女友,而且三周前的确曾经来到我这儿试图破镜重圆,但是,被我拒绝了之后,她便独自离开了。

“苏珊的丈夫在报纸上刊登了寻人启事,”斯隆警官说,“苏珊从你这儿离开之后,你为什么不向警方报告呢?”

我回答说:“首先,我从不看报纸,根本不知道寻人启事这回事;其次,就算是看到了启示也不会向警方报告的,因为苏珊是不堪丈夫的粗暴对待才离家出走的,我怎能让她再入虎口呢?”

我的回答滴水不漏,斯隆警官一时也无话可说。

随后,我告诉斯隆警官,苏珊此次来找我是希望我能收留她,可是被我拒绝了。我们一言不合便吵了起来,苏珊一气之下便跑了出去,连行李箱都没拿。“这不,她的行李箱现在还在我家呢!”我对斯隆警官说。

斯隆警官提出要看看苏珊的行李箱,我便取出箱子,请他打开查看。

箱子没有上锁,他打开箱盖,只见里面有个灰色的手提袋,袋中装着一些女人的用品,比如耳环、钻石戒指、珍珠项链等等,还有一些零钱。在箱子里还找到了几把钥匙,其中一把就是这箱子的钥匙。此外,箱子里还有几件苏珊的衣服——其实,那些衣服都是我在杀死她之后,从她身上脱下来放进去的。当然,我是戴着手套做这一切的,箱子里绝没有我半点指纹。

见行李箱里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斯隆警官便问我:“那天晚上苏珊穿的是什么衣服?”

我早就料到警官会问这个问题,于是我便含糊其辞地回答了一通。斯隆有些半信半疑,他指着箱子中的一件衣服说:“有目击者告诉我说,苏珊那天是穿着这件衣服来到你家,可它为什么却在箱子里呢?”

对此,我当然是一口否认,并坚称那位目击者是因为天黑看走了眼。最后,斯隆警官也信以为真了。

随后,我又很得体地回答了几个不太重要的问题,斯隆警官便带着苏珊的物品回警察局去了。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警察再也没有上门。我的生活又恢复了往日的规律——每天晚上,我照例要去约翰·斯隆常去的那个酒吧喝酒。但奇怪的是,这几天斯隆警官一直都没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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