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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小爱弥丽 (1)

第二十一章 小爱弥丽 (1)

斯提福兹家中有一个仆人,据我所知,他总是与斯提福兹在一起,是他在大学时雇佣的。这个仆人在体面的外表方面是个模型。我觉得,像他那样身份的人,再没有人比他更像样的了。他沉默寡言,脚步轻盈,举止驯服细心,需要时总在身边,不需要时总不靠近。不过他最引人注目的是他恰到好处的态度,他没有柔和的脸,脖子直挺挺的,头上整齐而光滑(两边留有短发),语气轻声而柔和,喜欢把S这个音说得那么清楚,好像他用这个字母比任何人用得多,他使所有的特征都体面起来。假如他的鼻子倒着长,他也会使它体面。他把自己包围在一种体面的气氛中,永不离身。他从头到脚都是那么体面,怀疑他有什么地方不对,那是不可能的。他是那么体面,因此要他穿仆人的制服是不可能的。要他做任何不恭敬的事,就像欺侮一个最体面的人。我看到家里的女仆多么了解这一点,她们总是自己做那些事,而他则悠闲自得地做自己的事。

我从没见过如此沉默的人,但这个性格也和他一切别的性格一样,使他更加完美。连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这件事都好像成了他体面的一个原因。大家知道他姓黎提摩,而这个姓却毫无可非议的地方。大家都觉得彼得可以被绞死,汤姆可以被流放,而黎提摩却那么得体。

我想也许因为抽象的体面性质,使我在这个人面前更加自卑。我无法猜出他的年龄——由于这一点,这又使他增长了身价;因为在他体面的安详神情下,说他五十也可,说他三十也成。

早上在我起床之前,黎提摩进入我房里,拿来那可恨的刮脸水,把我的衣服摆好。当我拉开床帷,只见他沉静平稳的体面派头,犹如一种均衡的气温一样,不受冷风的影响,连呼吸都没有白气。他体面地把我的鞋像跳舞起步时那样放好,把我的衣服像放婴儿那样放好,掸去上衣上的灰尘。

我向他问早安,同时问他什么时候了,他拿出我从未见过的双盖表,用大姆指按着表壳,不使它张得太开,好像向神问卜似的,向里面看了一下,合上后说:“对不起,是八点半钟。”

“斯提福兹先生想知道您睡得好不好,先生。”

“谢谢你,”我说,“睡得很好,斯提福兹先生也睡得好吗?”

“谢谢你,先生,斯提福兹先生睡得也算好。”这个人另一特点是不用太高级的形容词,永远是平静的中级形容词。

“还有别的事吩咐我吗,先生?九点半用早餐,九点钟响预备铃。”

“没有,谢谢你。”

“我谢谢你才是,先生。”他说完走过床边时,微微一低头,算是对他指正我的话表示歉意,接着他走了出去,轻轻带上门,好像我刚刚是在生死攸关的睡梦中一样。

我们两个每天早晨都要进行同样的对话,从不多一个字,也从不少一个字。但是,不管我被斯提福兹的关照、斯提福兹夫人的认可或是与达特尔小姐的谈话抬高了多少,或者我成熟了多少,在这个最体面的人面前,我却又成了“一个孩子”。

他替我们备马,而全能的斯提福兹则教我马术;他替我们备剑,斯提福兹就教我击剑;他给我预备手套,我又从同一个老师那儿学习拳术。斯提福兹觉得我在这些方面都是生手,我毫不在乎,但在体面的黎提摩面前出丑,我却觉得难受。我不认为黎提摩在这些方面也在行;他那体面的睫毛的颤动并不使我认为他在这些方面也有体会;但只要他在眼前,我就觉得我是个最稚嫩、最不成熟的人。

我对这个人这些繁琐的描述,一是因为他给我一种奇特的影响,二是因为后来所发生的事情。

那个星期过得很惬意。而且对我这样一个如坐云端的人来说,那一星期过得特快。但在那个星期里,我有了深入了解斯提福兹的机会,使我更加爱慕他,我觉得当那个星期结束时,我仿佛过了不止一个星期,而是更多。他把我当作玩物的方式比他所能采取的任何别的方式更合我的心意。

这种方式使我想起我们夕日的友情,仿佛这是这种友情自然的延伸;这种方式表明他从未改变;这种态度使我在跟他比较时产生不足之感,或是用任何尺度衡量他的友情时,减少了我的不安。更主要的是,这是他对任何人所没有的一种亲昵、不拘束、热情的方式。他既然在学校中对我不一样,那我也相信,他在学校外的人世中,也应对我不一样。我认为,我是他最贴心的朋友。

最后我们决定去乡下,我们动身的日子来到了。刚开始,他曾犹豫是否带上黎提摩,后来想还是把他留下。那个体面的人,永远满足于现状,他把我们的箱子放在我们去伦敦的小马车上,安放得那样细心,仿佛它们要受多少辈子的颠簸与震动。然后他很沉静地收下我并不太多的赏钱。

我们与斯提福兹夫人和达特尔小姐告别,我这方面怀着十分的感激之情,而那位慈母方面则怀着大量的仁慈之情。我最后所见的是黎提摩沉静的眼神,据我猜测,他一定深信我是多么幼稚啊。

对我如此顺利地回到旧日熟悉的地方的感想,我不想多加描述。我们坐邮车前往,我记得我对于雅茅斯的名誉是多么爱护,因此当我们坐车穿过昏暗的街道赶往客店时,我听斯提福兹说,这个地方是一个奇特有趣的偏僻的洞,我觉得非常高兴。我们一到客店就上床了(我们经过“海豚”的门口时,我看到一双污秽的鞋子和鞋套)。第二天早晨,早餐吃得很晚。精神很好的斯提福兹在我起床前,就已经在海滩上逛了一圈了,他还说,他已经认识当地一半的船夫了。此外,他还看见远处一所房子,不出他意料,那就是坡勾提先生的房子,房上的烟囱还冒着烟。他还说,他还真想过去,对他们大声说他认得我,而我长得他们都不认识了。

“我们什么时候去,雏菊?”他说道,“我可是完全听你的,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哦,我想今天晚上当他们围坐在火炉旁时,应当最合适,我愿意你在一个安乐的时候去看,那真是一个非常奇妙的地方。”

“那就今天晚上去吧!”斯提福兹说。

“我事先不告诉他们说我们在这里,你知道,”我高兴地说,“我们应当出乎他们意料地到那里。”

“当然,不出乎意料,那就没意思了,”斯提福兹说,“让我看一看当地人吧。”

“他们不过是你指的那一伙人。”我接过来说。

“哈!你还在想我同洛莎的那次争论,是不是?”他带着警惕的神情看了我一眼,“那个该死的女孩子,我真有点惧怕她,我觉得她像女妖,不过别管她。你现在马上要怎么办,我猜你想去看你的老保姆?”

“是的,”我说,“确实认为应该这样。”

“好吧,”斯提福兹看着他的表说,“假定我把你交到她手里,由她抱着你哭两个钟头,这够了吧?”

我大笑着说,我想我们在两个钟头的时间里可以哭个够了;不过他也去才成,因为他的名声也不胫而走,他也几乎和我一样,成了一个大人物了。

“你喜欢我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斯提福兹说,“你喜欢叫我怎么办,我就怎么办。你只要告诉我去哪儿就行了,然后,我就随你出场,好吧。”

我把找巴吉斯先生(往来布兰德斯通和其它各地的脚车夫)地址的方法仔细地告诉了他。在这种约定下,我一个人出了门。那时空气清新,大地干爽,海面清澈而明亮,太阳虽然没有暖洋洋的,也是晖光四射,一切都是新意盎然,生气勃勃,因此我觉得我真想挡住街上的人们,与他们说话。

自然街道看起来很窄小,我仅在孩童时见过的街道,当我再回去时,总显得窄小。但在街道上,我却熟悉,在我来到欧默先生的铺子前时,一切还是那样。过去写着“欧默”的地方,现在改为“欧默——约兰”了;但那“布商、成衣匠、服饰商、丧事用品”等字样依然如故。

我在街对面看到这些字后,不自觉地想到欧默的铺子去,所以我穿过街来到铺子门口,探头向里面看。铺子后面有一个好看的女人,正抱着一个孩子,另一个稍大的孩子拉住她的围裙不放。不难看出那是敏妮和她的孩子。客厅中的玻璃门未全开着,但我仍旧能听到院子里时常传来的老调子,仿佛那声音从未停止过一般。

“欧默先生在吗?”我进了铺子问道。

“哦,先生,他在家,”敏妮说,“但是屋外的天气不宜于他的哮喘病。乔,叫你外公来!”

牵着妈妈围裙的小家伙那么高声地叫了一声,连他自己都害羞起来,而后在她的赞许下,把脸躲进她的裙子里。我于是听到一种气喘吁吁的声音,不久,欧默先生就在我面前了,他比过去喘得更厉害,但却不显老。

“先生,”欧默先生说道,“你有什么吩咐?”

“如果你不介意,欧默先生,我想与你握握手,”我伸出自己的手说道,“你一直待我很和气,恐怕当时我没有把这表现出来。”

“是吧?”那个老人接着说,“我很愿意你这么说,但我不记得是何时了,可你一定认识我,是吗?”

“不错,”

“我老了,”欧默先生看着我摇头说,“我不记得你了。”

“你还记得那一次,你亲自去驿站接我,我在这儿吃过早饭,我们(你、我、约兰太太,还有约兰先生)又一起前往布兰德斯通吗?”

“哦,天啊!”欧默先生吃了一惊,咳嗽了一阵又说,“对?敏妮,亲爱的,你不会忘记吧?不错,是的——那是一位太太的丧事,是吗?”

“那是我母亲。”我回答他说。

“不——错,”欧默先生用他的手指摸着我的背心说,“不错,从那以后,你还好吧?”

我说我很好,并对他表示感谢,同时祝愿他也很好。

“哦,没有什么可抱怨的,”欧默先生说,“不过人老了,费劲也好,顺其自然,这是最好的,是吗?”

欧默先生因为大笑又咳嗽起来,站在他旁边,逗弄柜台上最小的孩子的女儿帮他平息下来。

“不错。”欧默先生说,“就在那一趟旅行中,要是我记得没错的话,敏妮和约兰才定下了好日子。‘您把日子定了吧,父亲,’约兰说,‘不错,千万得把日子定了。’你瞧他也成了铺子的东家了。再看这儿,这是他们最小的!”

敏妮笑了,她父亲把一个手指头伸进她正在逗弄的小孩的手中,而她则把束发带扎起来的头发往后拢了拢。

“对!”欧默先生接着又点着头说道,“对,约兰当时正在做一具带银钉子的棺材,比这个身量——”在柜台上跳动的孩子的身量——“大很多呢。你再吃点什么吧?”

我一面谢他,但却推辞了他的好意。

“我想想看,”欧默先生接着说,“脚车夫巴吉斯的太太——那个船夫的妹妹——与你们家有过什么关系吧?她也在场,是不是?”

我肯定的回答使他很满意。

“我认为我的哮喘会好起来的,”欧默先生说,“因为我的记性好起来了,先生,我们这里有他们家一个亲戚,帮我们做事,她是做成衣的,心灵手巧,——我敢断言,我相信全英国没有一个公爵夫人能跟她比。”

“不是小爱弥丽吧?”我不由得叫道。

“她正是叫爱弥丽,”欧默先生说,“她是很小,不过,你要是相信我的话,她生有一张使本市半数女人都要嫉妒得发疯的脸。”

“胡说,父亲!”敏妮叫道。

“我亲爱的,”欧默先生说,“不包括你,”他冲着我使眼色,“我只是说,雅茅斯的女人有一半——啊!在方圆几里以内——都要对她嫉妒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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