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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索玛花儿为什么这样红(3)

走到一根电线杆下面的时候,突然一个黑影从后面猛地抱住了我,还在我胸前乱摸。我马上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大声呼救。双脚踢腾着,想拼命挣脱,可是一只粗裂干硬的大手,像钳子捂住了我的口鼻……我几乎窒息,惊恐地用头试图撞击歹徒的胸口,可是落空了,头上反遭了重击,在我软绵绵地倒下时,恍惚看见歹徒身后另一个矮瘦的黑影,抡起一根棍子似的东西朝歹徒头上劈去……之后我迷迷糊糊地被黑衣人背起来,他背上很温暖,让我感到安全。他背着我和药箱,踉踉跄跄药箱不时碰到他的脚,有几次他差点跌倒,膝跪在地上,他用手撑着地,又艰难地背着我爬了起来,气喘吁吁,很是吃力。

好不容易捱到家门口,他把我轻轻放下,将药箱放到门边,喘着气伸出枯瘦的手敲门。这时他低头看了我一眼,门口路灯昏黄,我却分明看见他蒙着黑纱的脸上,眼睛里闪出慈爱的光。他喘出的白气在冰冷的空气中缭绕着,让我想起母亲在灶台边做饭时的温馨。

等父母打开门看时,只看见瘫坐在门口地上虚弱的我。

黑衣人头上裹着面纱,没容我道声谢谢,风一样地走了。

第二天,听人说,镇上派出所抓住了一名男子。警察在凌晨发现他晕倒在街头,头上流血,似是遭了钝器猛击。一看脸相,像是通缉令上追查多年的强奸杀人犯,不知被什么人用铁棍打晕的。男子被救活了,一审问,邻村有两名少女被糟蹋,一名男子被劫,都是此人所为。

镇上人像过节一样额手称庆,都在议论那打伤歹徒的神秘人,有人说是一位像少林武僧般的高人,功夫了得,深藏不露;有人说一定是位满脸胡须、高大威武的男子,行侠仗义却不喜抛头露面。

但之后我再也不敢独自深夜出诊了。卫生院又来了一位丑娘男医生辛端,我们志同道合,不久就相爱了。

(三)辛瑞的父母住在不远处一座美丽的小村庄里,那年春天,我们在那里举行隆重的婚礼。来宾们向新郎和我祝贺以后,就来到农舍门前那一张摆满美味佳肴的桌前坐下。餐桌设在一棵高大的梧桐树下,院内的梨花和橘子树上开满的小白花,飘溢着阵阵沁人肺腑浓郁的清香。

辛瑞与我都是医生,找我们看过病的乡亲们络绎不绝地赶来祝贺。他们带来鸡蛋、糍粑、腊肉,还有鲜艳的布料,各式各样的礼物。孩子们调皮地跟大人们学着说:“祝辛医生和曾医生白头偕老,早点生个胖娃娃———”我羞得脸都红了。

亲戚们和乡亲们热烈地交谈着,一边喝酒饮茶,吃着水果点心。厨房里,村中最好的厨师像指挥若定的大将军,领着七八个人正热火朝天地杀鸡宰羊,准备午餐。孩子们每个兜里装满了好吃的东西,正在院子里欢快地跑来跑去。

午餐前,镇上电影院唯一的乐队——“稻草人”也赶来助兴。“小土豆”打着手鼓,“茄子”弹着吉他,还有一个号手和贝司手。在我们这十里八村,他们可算名家高手,肺活量又大——我是说吹小号的“小米”和那个主唱吉他手“步枪”,谁家办喜事都少不了他们。他们一路吹着弹着,唱着“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哇——”一边向主宾席走来。主婚人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来宾们齐声喝彩,孩子们欢呼雀跃,婚礼在此时达到了高潮。

开宴时,“稻草人”演奏了一首像野马般疯狂的舞曲,孩子们吃一会儿东西,又离席去跳舞,他们扭屁股的滑稽模样逗得大家哈哈大笑。男人们开始喝火一样厉害的烧酒,有的还猜起拳来。女人们也边抿着酒,边愉快地交谈着。我跟着新郎挨桌向来宾们敬酒。

这时,从山坡上突然走出一位面貌奇丑的老婆婆,她穿着褐色布衣,黑色布鞋,手里捧着束粉红的杜鹃花,脚步蹒跚,缓缓地走过来。她的脸上仍然除了眼中一丝白色,都是黑黄不清惨不忍睹皱巴巴的伤疤,你甚至也看不出她脸与脖子的分界线,活像万圣节戴了鬼面具的女鬼。

有位娇弱的女宾惊得把满嘴的食物都吐了出来。大家一阵惊愕,都看清楚那就是镇里人常讥笑奚落的“丑娘”。人们在结婚时都讲究吉利,在乡村更是如此,所有的宾客们都在交头接耳,互相低声议论着,似乎这个面目恐怖、衣着褴褛的孤老婆子来这太不合时宜。

我怔怔地端着酒杯,有些不知所措,新郎也面露不悦。

小孩子反应最快,捡起地上的石头朝她身上扔去。丑娘本能丑娘地伸出双臂挡住了头。而我分明看到一块尖锐的石头扔中了她的手腕。她仓皇地退了两步,却并不急于离去。她似乎在专注地凝视着我!更多的孩子捡起了石头——这时,我的养母走过来制止了孩子们:“住手!不要朝她扔石头!今天,我有一个故事要告诉大家——”

(四)二十四年前,离这十多里的山脚下一间小茅舍住着一对年轻夫妇,女人是为了逃避嫁给一个白痴的命运,男人带着她离乡背井,私奔到这。那年秋天的一个夜晚,妻子快要分娩前茅屋着火了,房梁砸了下来。人们闻讯赶来,扑灭了余火,不幸的是,丈夫被掉下的房梁砸死。人们发现了被木方压住的女人,蜷缩成一团,她全身烧得黑糊糊的面目全非,令人惊异的是,腹前那块肌肤却雪白如玉。毫无疑问,她一定是蜷缩着身子,拼命护着腹前的小生命才这样的。人们手忙脚乱地将女人抬往卫生院,孩子出生了,是个漂亮的女婴,母亲虽然抢救过来了,却因全身大面积烧伤根本无法哺乳。无依无靠的母亲,丑陋的母亲,她怕吓着孩子,也无力独自抚养孩子,只好将孩子送给了产科大夫——那孩子就是我。

说完,养母指着那满眼噙泪丑陋不堪的老妇人对我说:

“二十多年来,她一直在这附近靠捡废品为生,她一直默默看着你长大——孩子,她是你的亲娘,一个可怜的女人,一位可敬的母亲——”

丑娘站在那里,雷击般一动不动,听着我的养母说完这番话,萎缩佝偻的身子剧烈颤抖着,像暴风雨中想努力挣扎昂立在山坡上的饱经风霜的老榆树,寂静的人群清晰地听到她近乎痉挛般压抑的哭咽声。那是一种被巨石压迫多年的小草从心灵深处迸发出来的撕心裂肺般的痛苦呐喊和倾诉!

可是多年来,又有谁用心聆听、怜悯过她声声凄凉无助的哭泣?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突然想起那个风雨之夜,痛击歹徒的那个“黑衣人”和“他”抱起自己时那双慈爱双目里射出的善良之光,还有那柔软而佝偻的背上温暖的感觉。是的,那个矮矮瘦瘦的身影,一定是她,是她,她一直在暗中保护着我——我是可怜的丑娘唯一的孩子,亲生父亲死后唯一的寄托……我想起少年时不止一次,和其他小朋友往她肮脏的衣服上吐口水和扔石头,冲她厌恶地吼叫:“滚开,丑八怪,再不滚,我们可要打你了!”就是成年后远远看见丑娘,我投去的也绝对是没有一丝怜悯的鄙夷嫌恶的眼光,那目光是一种警告:离我远点!

丑娘这就是我的亲娘!我白发的丑娘!我愧悔交集,望着衣衫单薄的丑娘失声痛哭。脆弱的玻璃酒杯,不知什么时候被我捏碎了。碎裂的心却在滴血中看到那束惊心动魄的光芒。

那光芒与生俱来,上帝赐给我的啊,它一直就像春阳般在懵懂的我头上默默照耀,而我却在今日才幡然醒悟。

丑娘颤巍巍地走过来,从怀里掏出一个红绸布包,她抽出绸子,细心地将我的手指缠了又缠,目光里满是慈母的怜爱。我站在她面前泣不成声。然后她郑重地将一个雕花的橡木盒塞到我手里说:“女儿啊,今天是你大喜的好日子,请你收下一个想把一座金矿都献给你的,一个可怜的亲娘送给你的小小礼物吧。娘捡了二十几年破烂,攒了很多年,才买到的——”

说着,她老松般粗糙、指甲缝里还夹着黑垢的双手颤抖着打开了这个方形的首饰盒,盒子很别致,像一座美丽的小木屋。里面的红绒布垫着一枚闪闪发光的白金戒指,圆圆的指环上缀着一把精致的小雨伞,母亲的心,她一直像雨伞般呵护着我啊!还有一串暗绿色的冬凌玉项链,翡翠色的缎带串着一颗颗圆润的玉珠,坠子是一头憨朴的绿色小玉象,样子可爱极了。

我百感交集,擎着盒子,哭着跪在她面前:“娘,你的心比这金子和玉都珍贵百倍!原谅女儿从前对您的不恭。跟我住在一起吧,在我身边度过您的后半生,我会好好地照顾您——只要我这里还有一碗饭,那一半就属于您!”

可是丑娘的不幸还没有结束,长年孤苦伶仃、肮脏恶劣的居住环境,节衣缩食的生活,损害了她的健康。她搬来与我同住时,我为她做了全身检查,发现她的身体极为虚弱。

带她去城里看,医生说已是肝癌晚期,而且已扩散到全身,估计活不过两个月了。

我强忍悲痛没有告诉她实情,精心照顾着我可怜的丑娘。她与我幸福地生活了三个年头,在我生下女儿的第二年夏天去世。临终时她握着我的手说:“孩子,你很出色,我很欣慰,这么多年来,你一直是我全部的寄托。没有你,我撑不了这么久——活着,多么不容易啊——现在,我要去陪你父亲了,我告诉他——你生活得很幸福,他一定会很高兴的——”

我将丑娘与生父葬在一起,在墓前,我将那串冬凌玉项链戴在了女儿脖子上,告诉她外祖母的故事。我的丑娘,她一生受尽歧视与侮辱,却给了我无比深沉伟大的爱。

第一章 爱,不过就是藏在布丁里的银纽扣佚名5年前,安妮还是一个纽约姑娘,却怀着一种复杂的感情和“乡巴佬”瑞克结了婚。

当时她在读大学,相依为命的父亲突然身患绝症。如果不是父亲好友的儿子瑞克从佛罗里达乡下赶来纽约,用微薄的积蓄支付昂贵的医疗费并且精心照料病重的老人直至去世,安妮一个人是无论如何都扛不过来的。父亲临终前,希望女儿能够嫁给瑞克,安妮几乎是下意识地就答应了。可是在心里仔细掂量后,她发现对瑞克只是感激,而爱情毕竟是另一回事啊。

安妮不是性格外向的人,她把自己真实的想法藏起来,和瑞克结了婚。而对瑞克这种地道的乡下人来说,娶了生长在大城市的安妮简直像是娶了一位天仙。瑞克在一家公司找了份推销员的活儿,虽然非常辛苦,但为了优厚的薪金和补助,他干得特别起劲。要知道,这些钱能支付住房贷款和安妮的大学学费。

蜜月的时候,安妮第一次尝到了瑞克做的家乡布丁。

她吃着吃着,忽然感觉牙被什么东西硌了一下。吐出来,是一颗小小的银纽扣。瑞克微笑说:“这是我们老家的习俗,谁吃到藏着银纽扣的布丁,一定会有好运气。”安妮不知所措地瞪了银纽扣很久,她并不相信那颗小玩意能带来什么好运,不过心里却很真切地有种温馨的感觉。

以后的日子里,布丁几乎成为家庭生活的必备品。瑞克不断地将布丁的花样翻新,或调和各种口味的果汁,或将表皮上的果仁换成蜜饯。不管怎么改变,安妮总是能吃到那个藏着银纽扣的布丁。安妮不是傻瓜,当然想得到这一切都在瑞克的设计之下。有些时候,她会对装在盘子里的布丁挨个儿地比较、研究,但始终看不出里面的玄机。

大学毕业后,安妮进入一个大公司,凭才华和勤奋,短短3年就受到上司器重,晋升为部门主管。此时的安妮有了一些经常性的应酬和交际,回家和丈夫团聚的时间自然就少了。

爱,不过就是藏在布丁里的银纽扣对安妮而言,这是一片崭新的充满诱惑的天空,她的眼界和心界逐渐被打开,也开始有了更多向往甚至奢求。说不清从什么时候起,她对自己不咸不淡的婚姻有了厌烦感。就在这时,一个叫罗杰斯的男人闯入了安妮的视线,他在第五大街上经营着一家律师事务所,身兼一些知名企业的法律顾问。

罗杰斯刚过而立之年,相貌英俊,气质洒脱,谈吐不凡,所有这些都契合了安妮少女时代心中“白马王子”的形象。不久,安妮的公司聘请罗杰斯帮助解决一桩商务纠纷,而安妮正是董事会委派的代表。二人初次见面给彼此留下了良好印象,后来他们又有了更多接触。

那是一段格外愉快的日子,直到事务全部结束。当罗杰斯对安妮发出周末的约会邀请时,她才意识到彼此的好感原来是另有深意的。她犹豫了一下,言不由衷地说自己打算回家和丈夫在一起,随后她谈起瑞克,谈起那些美味的家乡布丁。罗杰斯听了,不仅没有丝毫退缩的意思,反倒拿出在法庭上咄咄逼人的姿态,他抓住安妮的手,很率性也很自信地说:“给我机会和时间,我会做得更好。”翌日,他打电话给安妮,他说自己买了专业的面点书,还聘请了专业面点师教自己做布丁。

安妮的内心翻腾起来,没想到一个小小细节显示出罗杰斯对她的真情。安妮想到了离婚,可是怎么对瑞克说呢?她试图从几年的婚姻里挑出瑞克的毛病,但奇怪的是,她脑海里全是他的好。罗杰斯问:“难道就不能直接告诉瑞克,你爱上了别人吗?”安妮本能地回答:“不行,那样会让瑞克伤心的。”

又拖了一些日子,公司董事会宣布了即将在欧洲建立分部的决定。这个消息传到罗杰斯耳朵里,他灵机一动:如果安妮被派往欧洲,不就可以用长期分别的理由向瑞克提出离婚吗?安妮的心终于被说动了,她积极争取到先期赴欧洲考察的机会,甚至在行前无理取闹地和瑞克争执了几次。她觉得,或许这种方法能使瑞克因气恼而淡漠对她的感情。

半个多月的考察期一晃就过去了,当安妮返回纽约时,破天荒地没有看见前来迎接她的瑞克。一时间,她的心里有点失落,但转念一想,她觉得是自己的伎俩奏效了——这样也好,省得将来离婚的时候他放不下。

当罗杰斯开车准时出现在机场门口时,安妮似乎得到一点安慰。那是圣诞节的傍晚,罗杰斯将安妮带到自己的住处。屋子里的音乐悠扬回响,餐桌上点着蜡烛,还有红玫瑰和葡萄酒,一切都是那么浪漫,安妮深深地陶醉了,她决定第二天就回家和瑞克摊牌。

罗杰斯从厨房端出一盘刚刚做好的布丁,小巧的金黄色布丁散发着一点草莓香,上面撒了一些紫褐色的冰提子干。

罗杰斯好像没有理会安妮的愕然,他殷勤而绅士地给她斟爱,不过就是藏在布丁里的银纽扣酒,然后一边陪她吃布丁一边说:“你离开的这些天,有个男人来找我。他很耐心地教我做这种家乡布丁,还有一个小秘密,就是在藏着银纽扣的那个布丁上嵌一颗松子。面粉在受热膨胀后,松子会脱落,可是布丁表面会留下一个微微凹进的印记,像颗不易察觉的小水滴。以前他一直这么做,希望把所有的好运都给妻子;后来发觉妻子移情别人,他便把这个秘密教给情敌,希望能延续一份不动声色的爱。”罗杰斯从盘子里挑出一个布丁,对着烛光让安妮看那个小小的印记。他用手指轻轻一掰,一颗安妮再熟悉不过的银纽扣掉在盘子里,尽管它早已失去本来的光泽,却依旧发出清脆而撼人心魄的叮当声。安妮终于明白,这颗银纽扣其实就是爱,是自己一直在尽情享有的爱,也是自己一直毫无察觉的爱。

两个人沉默了很久。

罗杰斯饮尽杯里的葡萄酒,他有些忧伤,但还是决然地拿起电话递给安妮:“平心而论,我自知在很多方面都比瑞克出色,只有对你的爱,我实在不能做得比他更好。”

百感交集的安妮流着泪,拨通了那个再熟悉不过的号码。接通的一刻,她哽咽地说不出话,电话那头传来瑞克温和的声音:“嗨,如果一切都过去了的话,欢迎你回家来。”

圣诞夜的纽约,到处是浪漫的情侣,到处是炫目的焰火、鲜花、亲吻,还有那些琳琅满目的礼物。可这个世界上,有些爱不过就是一颗藏在家乡布丁里的银纽扣——很老土很俗套,但让人无法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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