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无救带着谢必安狼狈逃回幽都,他们并没有第一时间去地府找阎罗禀明情况,而是找了一个极其隐秘的洞穴藏身起来。
地府是阎罗的府邸,幽都是死人的世界。
死人也是人,只是肉身寂灭,舍却繁华口欲,归于幽都世界。
既然还是人,哪怕是作为幽都的最高统治者,幽都君王阎罗,也有管不到的人,也有管不到的地界。
那些舍不得这一世记忆,不肯过奈何桥喝孟婆汤投胎转世的凶魂恶鬼,游荡藏身在幽都的各个角落,他们在等一个机会,再度重返人间。
黑白无常二圣是他们最佳的选择。
幽都有幽都的法则,黑白无常二圣并不是亘古不变,谁有能力彻底杀死他们,就可以取而代之,就能让虚无实体的魂魄化为实体,自由出入幽都和人世间。
谢必安和范无救便是彻底杀死了上一任的黑白无常二圣,才做了新的黑白无常二圣。
这是幽都的法则,哪怕是阎罗,也有可能被代替,所以他也必须遵守。
全盛时期的黑白无常二圣,凶魂恶鬼自然不敢惹,但受了伤的他们,变得虚弱,就有可能被彻底杀死。
谢、范二圣不以受伤之姿被人知晓,便是这个缘故。按理来说,地府是他们最佳的养伤场所,但谁知道阎罗会不会突然跟谁做了交易,出卖他们。
幽都暗无天日,人心会更加险恶,手段会更加卑鄙龌龊。
他们只相信自己。
黑白无常二圣退去后,猎户扶其老娘进屋休息。他们实在想不明白,是什么让谢、范二圣仓皇逃窜。
猎户名叫闻亮,其母闻张氏。
真正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的闻张氏似乎一下活明白了,她甩开儿子搀扶着的手,说道:“收拾家伙,俺娘俩今天就回祖籍去。俺老婆子都见过了黑白无常,还怕个球。亮子,去,收拾家伙去。”
闻张氏年轻的时候性子就十分泼辣,上了年纪后,见身边同岁的姐妹们纷纷撒手人寰,便担心哪天自己也如同她们一般,一觉睡了就醒不过来,心性受损,因此整个人萎靡不振,愈发变得苍老,就是个普普通通的老婆子。今日经此一事,反倒是看开了,年轻时的那股泼辣劲又回来些许。
闻亮好似没听到老娘的话一般,大张着嘴,惊讶地盯着闻张氏。
闻张氏心下不耐烦,一脚踢在儿子屁股上,说道:“耳朵聋了......”
话说到一半,闻张氏也大吃一惊。她已经老得走不动了,怎么还能一脚把儿子踢倒在地,就连声音也不似以前那样嘶哑难听?
她赶紧到房中把陪嫁的箱子搬出来,又从箱子底部翻出多年未用的铜镜。
光滑锃亮的铜镜映出闻张氏的脸,只是这脸不似七十岁的老婆子,倒像个四十多岁的妇人。
原本银白的头发也变成了黑色,虽然不似少女那般乌黑透亮,但也只能稀稀疏疏看见几根花白的头发。背不驼了,干皱的肌肤渐渐丰满有了弹性。
闻张氏,突然之间变得极为年轻。
这简直是天大的喜悦,闻张氏抱着铜镜竟然哭得死去活来。
闻亮站在一旁,不知如何言语,习惯性地摸着后脑勺。
天黑之前,闻张氏母子二人背上收拾好了的两大个包裹,一刻也等不了,踏上了返回祖籍的路程。
辰天是被雨淋醒的,见到小路后太过激动,又两天两夜没睡,身体早就疲惫到了极点,因此还没哭完就趴到地上,打起了震耳欲聋的呼噜声。
日后他在被人嫌弃呼噜声太大时,他发誓十四岁之前从来没打过呼噜,十四岁后才知道打呼噜睡觉是真的很香。不过在某人的威逼之下,他又强行改掉了这个习惯。
这一觉睡得极为香甜,醒来天还未黑,大概睡了三四个时辰的样子。
辰天在雨中坐起身来,张着嘴,任由大雨落进口中,贪婪地吞咽着。借着雨水洗掉身上的黑泥,他突然张开双臂,大叫一声,好不快活。
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天也快黑了,辰天沿着小路顺山而上,准备找个避雨的地方。
这次他的运气不错,走到半山腰时发现了一座破庙。
说是破庙也不准确,虽然盖庙的泥瓦上覆满了厚厚的青苔,但庙前的石阶却干干净净,像是被人打扫过。
辰天站在庙门前,认出门头牌匾上依稀刻着的是山神庙三个字,因为李安的缘故,辰天对山神极有好感,忙对着庙门行了礼,说道:“山神爷爷,小子今日借你宝地避下雨,您老人家看在小子实在无处可去的份上,大人有大量,切勿怪罪。”
说罢,又拜了三拜,推开庙门走了进去。
山神庙不大,只有一间。穿过院子,辰天进到供奉山神真身的殿里,竟然发现供桌上燃点着香烛、放着些瓜果小吃。
辰天进门时看见院子里的屋檐下有堆柴火,忙抱进殿里来,取了香烛灯火点燃,生起一个火堆。用树枝搭了个晾衣服的架子,辰天再在山神真身前告罪一番,脱得光不溜秋,把衣服架到木架子上烤了起来。
“坏了,我的经书。”辰天忽地记起经书,忙打开包裹查看。
面饼之类的干粮泡了水,烂成一滩,是不能吃了。木牌依旧温润。再看经书,虽然封面上有几滴水珠,翻开,却如往常一般,没有任何被水湿透的痕迹。
辰天不禁啧啧称叹:“真是个好家伙,竟然水泡不烂,不知道防不防火?”
看着眼前的火堆,辰天最终忍住了将经书丢进火里的冲动。只是他哪里知道,李安知他这一路肯定是风餐露宿,避免不了刮风下雨的天气,因此在经书上施了法术,寻常的水火根本烧不坏。
辰天将经书和木牌放到一处,把水壶放在殿外接着雨水,用树枝穿上泡软了的野猪肉放在火堆上烤着。不多时,野猪肉上的水被烤干,油滋滋地冒了出来,香气飘入鼻中,勾起肚中的馋虫咕咕作响。
辰天撕下一块野猪肉放进嘴中,烫得“哎呦”一声,不停吸着冷气。不过肉香很快在他嘴里散开,美味迫不及待滑进肚子里。
“好吃,好吃。”边吃边含糊不清道,“若是此时再来一壶德聚酒楼的桃花酿,当真便是人间一大快事了,遗憾,遗憾。”
“小公子,我这有酒,你要不要?”辰天话音刚落,一道女声骤然在空荡荡、黑魆魆的庙里响起。
辰天大吃一惊,跳将起来,手里握紧穿野猪肉的树枝,四处看了看,并无人影,警惕地问道:“你是谁?你在哪?”
“嘿嘿嘿......”女子似是掩嘴轻笑,说道,“小公子,你先猜猜我是谁呀?”
辰天被这笑声弄得毛骨悚然,浑身起了鸡皮疙瘩,想起某本话本小说里的描写,小心说道:“你,你不会是跟书生私奔的某家小姐,半路却被书生抛弃,死在这山里后,化成了孤魂野鬼,专门索命?”
女子再笑道:“小公子可真会说笑,像我这么好看的女子,怎么可能是女鬼呢。”
辰天说道:“那你是谁?”
女子说道:“小公子不要心急,我在你身后,你转过身来不就知道我是谁了。”
自从草林子那夜后,辰天对“在你身后”这四个字莫名恐惧起来。他喉头滑动,咽了一口口水,缓缓转身。
他已经做好了看见脸色惨白、长发及地、七窍流血女鬼的准备。
出人意料的是,当他转过身后,身后并没有人,只看见庙中墙壁竟然像水面那样波动开来,随即在那一圈圈波纹中心,跳出一只周身通红的狐狸。
狐狸跳到辰天面前,抬起头,眨着水汪汪的眼睛,尾巴一摇,变成一位婀娜多姿的女子。
她一袭红衣,青丝如瀑,漆黑的眸子里好像装着春风三千里。
辰天先是惊住,然后愣住,最后傻住。
他没想到在破庙里躲个雨竟然会遇到一只狐妖,他更没想到的是,这狐妖竟然生得如此好看。有那么一刻,他觉得这世间所有的女子都不过如此,虽然长那么大,他也没见过几个女子。
“呵呵......”
红衣狐妖掩面一笑,轻声唤了两声:“小公子,小公子......”
“啊?哦!”辰天回过神来,丢掉手中穿肉的树枝,手忙脚乱,一时竟不知所措。
红衣狐妖烟波流转,红唇轻抿,指了指辰天,掩嘴轻笑道:“小公子,你没穿衣服呢。”
“啊?!”
辰天这才反应过来,急忙捂住自己的要害之处,一把抓起木架子上的衣服胡乱套好。然后在红衣狐妖不怀好意的调笑声中,他做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动作——跑!
是的,辰天套好衣服后,一把抓起地上的经书和木牌,连鞋都来不及穿,拔腿就跑,冲入雨中。
红衣狐妖在身后大喊:“小公子,你别跑啊,你的肉不要了么,还有水壶。哎,慢点,别摔着。”
辰天充耳不闻,此刻他仿佛回到了南阳城中,因抢野狗的骨头而被满大街追着。当然,此次追他的不是肮脏恶臭的野狗,而是一个美得令人窒息的红衣狐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