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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不习惯走猫步的人

我的家在一个很美的小镇上,但毕业时我根本没有回家的念头。那时,我年轻,身材高挑,云一样美,相信勇敢地在大城市里飘荡,总有一天会在竞争者济济的大都会力挫群雄、出人头地。在我心里,踮起脚尖上完大学为的就是离开名不见经传的小镇,投奔繁华的人生,出息了再把爸妈通通接走,连祖祖辈辈的根也一起挖走。到时候免不了大干一场,在全镇人艳羡的目送中驾宝马大奔而去。

我这样想也这样去做着。大二那年我艳压群芳一举折桂,赢得了女装形象大使的高贵皇冠。好消息日传千里,轰动了全镇乃至全市人民,都说家乡山清水秀人杰地灵。家乡的男子伸长了脖子等候我衣锦还乡,家乡的女子纷纷以我为榜样。家乡的媒体蜂拥为我制作特辑,家乡的报刊竞相为我设计大版面报道,我红透了家乡的山水,连瓯江的鱼也想跳上岸来目睹我的风采。然而我怎么都忘不了,考大学面试那一次主考官的一句话:“你不习惯走猫步,一定是走了太多山路的缘故吧。”

这句话成了我心里的一根刺,没有人拔得掉。

其实,家乡小镇并不像大城市里的人想当然的那样山路崎岖。我们只是居住在四面环山的小盆地,出门是条条街市,有通向山外的高速公路,也有悠然自得的世外生活。特别是天气晴好的冬日周末,凑几个旧朋新友在自家阳台上打个小牌,或者直接坐到屋外的太阳底下,享受个够。每每在这种日子,我都会有放牧的怡然感受,虽然从未亲身体验过草原的开阔,我想那种满足感是一样的。这种感觉如影随形,记忆里父母就是这样像云一样安逸地过着日子白云不够夺目,而我是天生璀璨的晚霞。

夺魁后的我邀约不断,马不停蹄地为事业奔忙,我急于在成功的聚光灯下闪耀光鲜的青春。纸醉金迷的是夜夜笙歌,荒废的是最后一年的大学生涯,疲惫的是身心。有一天我对着镜子的时候突然发现,曾经让许多人魂牵梦萦的弯弯眼角,竟然可恶得像失水的蜜桃。我一度觉得该退休了,一毕业就马上在繁华的风景深处找一处蜗居,并且生活得如鱼戏水,波澜不惊。这个愿望应该不算很奢侈,天大地大,总有一个方寸属于我。

我的白马王子为我找了一份清闲的办公室工作,我只需要每天翻翻报纸上上网,按时上下班,每个月领薪水,晚上泡泡吧跳跳舞继续歌舞升平,只需要默默无闻地数着日子。大约过了半年,跟我一个办公室比我小一岁的小鲍结婚了,很快挺了个大肚子,公司放了她产假。在没有见到小鲍的这段日子里,我疯狂地想念家乡小镇,给我最贴心的朋友打了好几通电话,说上初二那年小镇上孕妇特别多,几乎每条街都看得见,还问她什么时候把自己嫁出去,她说,看缘分的,不急不急。而我却在电话另一头崩溃。

对未来的期待像肉刺,在我心里疯长,我还是能够清楚地感觉到原来那根刺隐隐的触痛,两根刺缠到了一起,我像掉进冰窖般挣扎。

我朋友说,你回来吧,毕竟这里是你度过最美好时光的地方。我心存疑虑:我还回得来吗?她不动声色地笑了:有家怎么不能回,别想太多,不是还有你爸妈盼着嘛。我也笑,顿时空气里弥漫着咖啡的味道。

她是不想立即拉我的固执下马,她清楚地知道这对我强烈而软弱的自尊是一种伤害。和我拉锯的是时间,安逸的日子反而过得慢,过得慢的日子反而更是一种折磨。

值得庆幸的是我选择了逃。我在没人注意的时候逃回了家,没有渴慕的人群迎接我,我只是个碰壁之后仓皇逃回的“人形鼠”。

新的工作让我生活在一群有创造力的年轻人当中,而且我也还年轻,手头有排满的日程,我的节奏基本进入了良性循环,我越来越少留意到缠绕我许久的迷惘。很长一段时间他没来电话,我很明白对于我的逃跑他有深重的愤怒。某个周六下午我在家揣测他现在正陪着另一个曼妙女子逛商场,一件乳白的吉卜赛纱裙包裹着她修长的曲线,她漫不经心地看视镜子里的自己,想着应该搭配一双什么样的鞋或者点缀什么样的首饰,他在一旁静静守候,用一种欣赏的目光。

于是我拨通了他的电话,电话那头一个声音清晰地说:“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失去联络的日子多少有些无聊,我怀疑他已经离开那个城市去了一个更广阔的地方,也许哪一天我会接到电话,听他欢欣雀跃地讲我现在在某某地方如何如何,有空过来玩儿。

晚饭过后我准备回办公室把资料再加工一下,顺便经过家附近的公园散散步、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偶遇初中时代的同学,俪影双双漫步湖畔。正聊着,我的左肩遭到一记沉重的掌击,我回头撞上高中隔壁班的那个阳光样的笑脸,似乎把黄昏也低低地燃起:你回来了?

是的,兜了一圈。不久,黄昏的湖畔多了一对俪影双双,我们走在一起,很亲切,也很自然。

我醒过味儿来,人最经受不起时间对意志的消磨,对思乡情绪的助长,至少我是这样。经年的固执敌不过对生养那方水土的眷念,是疲累,更是从根到叶的抽搐。我在云底下悠闲地遐想:家乡的白云比他乡的晚霞光洁,家乡的天空比他乡的蔚蓝,家乡是最柔软的地方。

我愿做一朵绵白的云,在家乡上空静静地游荡,过单纯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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