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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念亲恩

长夜空虚枕冷夜半泣,遥路远碧海示我心,父母亲爱心柔善像碧月,常在心里问何日报。

——陈百强《念亲恩》

(一二八)

本打算在失业的日子散心,回家待了两天就回来了,不敢让他们担心。我没想到的是,前脚刚到家,第二天,老爸老妈就赶过来了。

“你们怎么来了?”我把门外的两位老人让进屋,房子里还是一团糟。

“我们怎么就不能来了。我们过来旅游不行啊?”

“行行行,当然行,我的意思是您二老大驾光临提前跟我说声啊,我好接驾不是。”

好不容易把两个叽叽喳喳的老人家安顿下来,我想他们应该是看到新闻了,但是两个人都绝口不提我工作的事,不提我的伤心事,这样的体贴我怎能不懂。

“我才不愿意跟你个老太婆睡呢,晚上要做噩梦的。”我没心没肺。关于谁睡沙发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一番争抢,最终我战胜老爸。

老妈虽然一脸恨恨的表情,说了句“随她,让她被鬼吃掉”。但那些晚上,我可以感觉到,睡得迷迷糊糊之际,身上多了一份重量,那是熟悉的特有的温暖,我没有睁开眼,感觉身边的人在轻掖被角,过了一会儿,我才在黑暗中睁开眼,看着老妈消瘦的背影,看着房间的门轻轻关上,客厅又恢复了幽幽的黑暗,有滚烫的液体滑落,发际凉凉的,心中充实得无以复加。这辈子我一定要好好保护我最爱的你们,哪怕赴汤蹈火。这样的誓言过后,却是一贯的力不从心。

你们有没有过这样的感觉?面对旷野里的一道闪电,漫山遍野的抱负和怜悯心,有满腔拯救世间苍生的热心,没想到灾难来时,自己根本没有办法抗衡,身体是巨大气球被抽空的无力感,对这个庞大世界与奢望的力不从心,自身难保,曾经对一份理想的工作破釜沉舟,甚至为此牺牲了爱情,以为只要努力,只要心怀善念大展拳脚,便可衣锦还乡,至亲的人可以以自己为傲,让爱自己的、自己爱的人扬眉吐气,也想赚足够多的钱让贫穷地区的孩子都读上书,城市里的流浪人口都解决温饱,鳏寡孤独,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但结果是,最后非但没能把自己养活,连名声都没有落下,事故经过,所到之处一片狼藉,理想早已下落不明。

说是旅游,其实不过是陪我散心。游乐场,老妈嫌旋转木马不过瘾,上了翻滚海盗船。我在下面提心吊胆地等着,听得上面尖叫、鬼哭狼嚎声一片……一轮下来,坐在前面的人一半都一脸惨白,我心一沉,直到看到老爸老妈平安无事地出来。

“没事吧?”

“没事,能有什么事?”看见我老妈笑得直不起腰来。

“什么事那么兴奋啊?不是内伤吧?你别吓我。”

“我有那么脆弱吗?刚才你是不知道,我对面那小青年哭着在喊妈妈,妈妈呀,哎呀,连我都不如呢,笑死我了……”

这时我才不得不由衷惊叹,这真是一宝刀不老的老太太。

去看海豚、海狮表演,买票我没当着他们的面。不管多少钱的票价,他们问起,我一律说15块。只是后来有一次老妈上厕所回来,不知道听谁说了票价要百八十的,她就不愿意再玩了,吵着嚷着要回家。后来再带她出去她也不愿意了。

“你的钱留着自己慢慢用,你现在没……”后面的“工作”二字她适时地收住。

看着她倔强的脸,我的眼泪几乎流下来,含辛茹苦养育我长大,20多年了,我不但不能让你们引以为傲,连这么一点点都不能给得充分。想起那些誓言,多么可悲可笑可怜。

节日的气氛越浓重,游乐园到处是一拨又一拨笑开颜的人群,发自内心的灿烂,这个世界上不会有比一家人聚在一起更珍贵的东西了。我没来由地想起任嘉宁那一张失落的侧脸,想起他说的,我有亲生父亲,有小妈,有血缘胞弟,可很多时候我还是觉得自己像个孤儿。

任嘉宁终于得到他想要的答案了,从奶妈的口中,只不过,当年尘封的真相来得稍稍迟了点。奶妈在她人生中的最后日子里反而愈发清醒了起来,她翻出了当年完整的遗书。

原来,他并非春叔叔的亲生儿子。那时,任阿姨在农场认识了一位下乡知青,据说是读过挺多书挺有文化的男人,只是后来他返乡参加了刚恢复的高考,约定好的归期早已过去,他却再也没有回来,当时,任阿姨已怀孕,未婚怀孕和出身一样,在那个年代是一件谈即色变的事情,刚从抄家、关牛棚、游街的洗劫中得到喘息的人们更是唯恐避之不及。

任阿姨一直试图寻找任嘉宁的亲生爸爸,投出去的信却石沉大海,只有一次,收到了一封回信,只有短短五个字,我已经结婚。为了显示他回城的决心还附上了全家福的照片。再后来,生下任嘉宁的第二天,春叔叔在家里发现阿姨已经僵硬的身体,原来她一直计划着那一天。春叔叔一直不愿提起往事,不仅是因为他答应做孩子的父亲,不仅是因为那时他一直默默喜欢着任阿姨,还因为那封信是他拿过去的,他原本只想让她死心,安心过日子,死心塌地对待自己,却没想到他的狭隘最终竟宣判了他最爱的女人的命运,如果不是他的小私心,或许悲剧就不会发生。除了小心维护阿姨的名誉,这个男人内心还是有愧疚的,所以这么多年,宁愿被误解,被怨恨,与任嘉宁之间的坚冰也一直没有破除。

对外谁都以为任嘉宁是春叔叔的亲生儿子。再后来,他娶了春一航的妈妈,这件隐瞒了这么多年的事于是再也不被提起。

(一二九)

湖面上风和日丽,我们租了一艘船,荡起双桨,漂漂荡荡,一路欢声笑语,很多时候我觉得我们不像母女,没大没小、没心没肺得更像是一对姐妹,一路上我们还不忘各种拍照,戏水打闹。

“老太婆,你怎么了,怎么了?”

我的手一颤,心猛地被钝器击中,刚刚还好好的老妈趴倒在船边,一脸煞白,支着头,眉头紧皱,不住地发着抖……

“老妈,这个不好玩,你别吓我。”

老妈说:“没事,没事。”却张口吐了起来。

“老太婆,你怎么了?还好吧?”

看着老妈皱眉头的那一刻我眼泪就已经止不住:“老妈,别闹了……”

血缘这个东西太难用常理解释,我实在算不上听话,所以从小跟爸妈的相处也不像其他人家其乐融融,成长路上一路斗智斗勇,刀光剑影。我妈在亲戚面前从不说我好话,脱裤子打屁股那样对女孩极不光彩且私密的事也毫不避讳外人,买内衣内裤大庭广众下直接就抓着我比画。我也一直在外婆爷爷奶奶面前煽风点火告我爸妈的状,她打牌我就在旁边一会儿说屁股痛一会说绊了脑壳,她给我“针灸”,我就叫她容嬷嬷。可是,那些年,她背着高烧的我奔走在山间小路上,顶着倾盆大雨卷着裤脚为我送雨伞,十年如一日为我准备早饭,天还未亮打着手电送我到路口,下雪天给我的书桌下放上一盆炭火,秋天还没过去已经夜以继日为我打毛衣、手套、围巾、袜子,以大姨妈的频率一个月一次为我把寝室的脏衣服拿回家,顺便再提点橘子、香蕉、红烧鱼为我补脑,伸长脑袋在高考红线外张望,千里迢迢背着衣服护送我第一次那么远离家读书,在电话里千叮咛万嘱咐……画面还历历在目,在眼前一页一页翻过,物换星移,记忆里煤油灯,到台灯,蒲扇到电风扇,只有她在一旁指导我作业的姿势一直不曾变换。

我妈妈不是没打过我,只有那一次印象特别深刻。还特别小的年纪,我和春一航、阳子、冬彦妮四个人一起躲在谷仓,心血来潮想来个恶作剧,所以我妈妈叫我我故意不答应,不管叫了多少声,再后来春叔叔、阳子、冬彦妮爸爸妈妈全都加入了队伍,我们四个人依然是谁也没有答应,听着外面此起彼伏的呼喊声,或远或近,我们乐得像一群小老鼠。两个小时后,我们自己跑出来,带着领奖的心情,脸上的笑容还未来得及退去就被我妈妈的脸震住,那是怎样可怜的一张脸,红红肿肿的眼圈,眼泪布满每一条沟壑,头发散乱在脸两边,身上的衣服已经打湿,混沌无神的黄眼珠在看见我的那一刻亮得刺眼,丢掉手上的长竹篙直接扑过来,甚至穿过池塘短短20米的路程还踉跄了三次,一边打一边骂,一边骂一边哭:“你这死崽子,你怎么没有出事,你怎么没有掉在水塘里,你怎么没有被拐走……”

那天的她眼里是我永远无法描述,无法忘记的眼神,再后来每次想起我都会于心不忍,破天荒第一次,她打我我没有躲。

时光变迁,如白驹过隙,我的心智始终还是不如循规蹈矩的孩子,他们已经华发丛生,道理说不过我,打我更是没有气力,可是,相较于现在,我宁愿他们气势汹汹地骂我,神勇地满院子追着我打,中气十足地跟我理论,永远一直下去,多好。

一直,我觉得我妈妈爱我自是不容置疑,但是一定是带着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成绩永远忽上忽下,对她的教导大部分抱着青春期特有的叛逆,为这,偶尔良心发现,我不是不心怀遗憾和愧疚。直到某一天,因为办理档案迁移需要找一寸照,老妈从衣柜底层的抽屉内隔层取出一个木盒子,那是她的保险柜,盒子是一般鞋盒大小,打开,里面全是我读书时期的各种荣誉,第一次拿过的双百分,第一次的三好学生,仅有的一次年级第一名,得过奖的某篇小作文,甚至还有双摇跳绳冠军……求学时期所有的,也是仅有的荣誉,很多我早已经记不起,都在那里完好地保存着,一尘不染,一丝不苟。

这大概是我能给她的所有的骄傲了。我有些难过,端出笑脸,努力让声音听上去不那么沙哑,我开口:“老大,这里不是应该放些金条玉镯之类的传家宝吗?你是不是觉着像我这样都能拿个荣誉,实属世间罕有,千古奇闻,物以稀为贵,所以还价值连城了?”

老妈横我一眼:“不然你以为?”

我呵呵傻笑,只剩下傻笑。

“你不准有事,一定不准有事的,如果真要那样,让我替你,老妈,醒醒,求你了,求求你,别玩了,别玩了,一点都不好玩……”仿佛阳子妈妈的事件再一次重演,那一瞬间的恐惧,比年少时一个人离家求学还惶恐,比只身在外更无助,甚至比颜子健的离去更让我痛不欲生。随着年岁的增加,生老病死,这样的念头我不是没想过,也知道那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可是不能想,不能想,仅仅是一个噩梦都能让我哭到醒来。如果一定要选择,我可以忍痛承认接受颜子健的不辞而别,却唯独不能承受亲人的离我而去,想到眼前同样泣不成声的老爸以后要孤苦伶仃一个人,我紧紧握着老爸的手,思绪里已经一片苍茫的空白,身体仿佛坠落万丈悬崖,不停地下坠,下坠,挣扎的四肢找不到任何支点,脊背发凉,除了后怕还是后怕,身下是望不尽的深渊。

(一三〇)

那次脑血管病突然发作,老妈在医院躺了一个礼拜,同时被检查出有高血压,每个月必须固定服用一堆花花绿绿的药丸。我当然知道这种病怎么可能会没有一点征兆呢,只不过老人家不希望我担心而已。

“会没事的。”方玮伸出手擦掉我脸上还未干的泪水。

我有些不好意思。

“幸亏你。谢谢你,真的。”

“第一次见你客气啊。”他还是笑,嘴角弯起一抹弧度。

“偶尔剧情需要也会假模假样地意思一下,反正不要钱。”我挤出笑容。

“小方,太谢谢你了。”已经恢复体力的老妈对方玮的印象很好,那些日子我每天守在老妈床前,晚上陪床,因为不熟悉和慌乱,交费、取药、换药水,各种手续都是方玮帮我完成的,早上8点就过来查房,嘘寒问暖,其他病友都以为我们是他的亲戚。我看着他从家里带来了更舒服的靠枕,把煲汤里的油脂一一剔除,把米饭煮得软硬适中,他的专心,他的细致入微,就那么看在我眼里,我想,一个男人要有多喜欢一个人才能做到这样爱屋及乌呢?有一个男人会真心地心疼你,会真心地爱和对待你所爱的人,还有什么比这更珍贵的呢?

吃饭的时候老妈一个劲儿地往他碗里夹着各种肉。

“来,多吃点。”

“不客气,伯母,应该的,我跟小木是很好的朋友。”

我是在许久之后跟方玮吃饭点餐时才知道,自从学医之后他就再没碰过鸡肉。我顿时联想起某次电视节目上一个外科医生说过,因为鸡肉会让他想起某一样血淋淋的人体器官,想到这儿,我看着他,感动就这样来得无声无息。我想起每次吃饭,母亲一个劲儿地给他碗里夹菜,当然也包括鸡肉,因为那是她女儿最爱吃的,她当然认为其他人也爱。每次,方玮一句拒绝的话都没有,始终明媚着笑脸大口大口地吃,最后碗里一样剩菜都没有,吃得我都以为他也跟我一样是最爱鸡肉的。

“这其实是个人习惯,没关系的,你看,我能吃的。”方玮似乎被不说话的我吓着了。一个劲儿地自责,一个劲儿地安慰我。

我看着他像看着多年前的颜子健,相似的画面在眼前同时上映。第一次吃日本寿司,我趁他去洗手间的空当在他的饭里埋下了一大块芥末,我为自己的高明而得意洋洋,甚至好几次忍不住笑出声来,几经周折,几经蜿蜒,谁也不知道最后那一口饭他喂给了我,而我因为贪食疏忽,于是,自食其果。恶作剧的最后成了我坐在格调清幽的店里眼泪横流,含着热泪感叹“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颜子健一边用卫生纸给我擦眼泪一边喂我水,一样的手忙脚乱。

“没事,别,我只是提到吃肉太激动了,喜极而泣,以后你就别委屈了,我一个人全解决了,包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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