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这个老城区不大,不一会儿就将新娘送到N市最好的医院急诊室。
由于是正月初三,是当时法定的三天春节假期的最后一天,急诊室里只有一位当班医生。医生看着呼啦一下子涌进这么多气喘吁吁的男女,手忙脚乱地抬进一位穿戴整洁的姑娘,放在医院的转运平车上,难免有些诧异,何况姑娘昏迷不醒,抑或是休克。
医生急急迭声地问:“怎么了?怎么了?”
急诊室里挤满了人。人群中你一言、我一语,七嘴八舌地讲述着新娘在婚礼上突然昏倒的情景。新郎的婶母似乎责无旁贷,挤在大夫身边,话语自然比别人多。只是新郎畏缩在大夫身后,紧锁眉头,一言不发。
这乱哄哄的场面,医生怎么受得了,两只耳朵也不够用了,不知道该听谁的。他显然有些不乐,面有愠色地喊:“病人的亲属留下,其他人都出去!”
医生的话音刚落,人们安静下来,一个个走出急诊室。新郎和新郎的婶母是病人的亲属,当然是留下不走。还有一位留下未走的,是那位不知从哪里匆匆赶来参加婚礼,并在新娘即将昏倒的一瞬间,冲进会议室抱住新娘的男青年。
医生手脚麻利、动作娴熟地测了测昏迷中新娘的血压,接着又用听诊器听了听新娘的心脏。虽然新娘的血压偏低,舒张压与收缩压压差偏小,心率较缓,但是都没有超出正常范围;呼吸虽然软弱无力,但是还很均匀,也就是说,新娘的生命体征平稳,没有发现有危及生命的异常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新娘昏迷不醒,医生凭多年的从医经验,断定病人一定有其特殊的原因,只是无法向昏迷中的新娘直接问诊。
“病人无大碍。你们与病人是什么关系?谁先说?”医生边问边坐到自己低靠背的椅子上,在桌子上着手写病历。
新郎的婶母焦急地看着侄子高杰,显然她认为他作为新郎应该先说。但见他皱着眉头,撅着厚厚的下嘴唇,畏葸不言,一副蠢蠢的样子,好像成心在躲避什么,死活不吭声。
婶母对侄子高杰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她伤感地想:真是麻绳提豆腐提不起来,关键时刻,三棍子都打不出个响屁来,干吗要那么猥琐,实在是不争气!
经过片刻的沉默,青年人走近医生,弯下腰轻声说:“大夫,我想和你单独谈谈。”
医生抬起头来,看了看眼前的青年人,见他英俊的脸上显得十分焦虑,惶恐不安,他以为这就是新郎。因为,刚才他观察昏迷中的新娘,虽然她白皙的脸上没有一点红晕,但却看得出是一位十分清秀美丽的姑娘,与眼前这位青年人倒是十分般配。
“你说吧。”医生示意青年人坐下。
于是,青年人就坐到医生诊桌对面的凳子上,诉说他所知道的一切:
“我姓郑,叫郑刚。病人和我是大学时的同班同学。我们两人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
当郑刚讲到这里,尽管新郎很木讷,新郎的婶母也没有什么大文化,但是,他们对男女之间的事,还是有本能的反应,知道新娘这突如其来的昏倒,一定与这个青年人——不速之客有关。并从大夫的脸色和言谈中知道,新娘的病,没有生命危险,两人就不约而同地走出急诊室。
他们两人的离开,看来是有悖情理,因为,在此只有他们两人是病人法定的亲人。但是,这毕竟是非同一般的特例,他们选择离开实属明智而无奈之举。
郑刚用眼角的余光看着两人走出门外,并听到轻轻的关门声。他知道,那男青年是新郎。因为在他风尘仆仆地赶来,顶着飞雪在会议室窗外的走廊上观看婚礼时,就是他,胸前戴着朵分外显眼的大红花,与新娘站在一起。虽说他不是丑八怪,但也确实有些丑陋。满脸高低不平的青春痘,短短的八字眉下镶嵌着一双老鼠般的小眼睛,塌鼻子几乎让人们看不见他的鼻孔,两只大“招风耳”和一张大嘴巴似乎是福相,符合“刘备两耳垂肩”和“嘴大吃四方”的中国古老的相面理论。俗话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可是,尽管新郎穿着一身崭新笔挺的咖啡色中山装,却对他的相貌也没有什么帮助。尤其是,他站在虽然没有刻意修饰打扮,但是芳容艳丽、容光四射的冷梅身旁,就显得更加丑陋猥琐了。
郑刚不知道与新郎一起出去的中年妇女是谁,甚至,连她的容貌也没有看清楚,他无暇顾及这些。只是,凭他聪慧的判断,她一定是新郎方面的亲人,因为,他知道冷梅在这里只是孤身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