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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沙漠雄鹰 (11)

用水和食物慰劳了反抗激烈的胃之后,他用最舒适的动作舒展自己的身体。经过一夜的急行军,他发觉他的身体已经很疲劳。身体里出的汗都渗进内衣里,手腕和脖子绑着的棉布吸足了汗水。

这是了解沙漠、更了解沙漠生存方法的人,用一种限制行动以求节约体能,并利用狭小而相对安全的空间,迅速放松自己的身体及心理。

在沙漠行动最好在晚上,避开白天的高温。进入沙漠,你最好努力紧闭自己的嘴巴,努力节约自己身体里的每一滴水。所以,他知道神秘敌人被联军紧追了一日一夜之后,也绝对疲惫不堪,也需要休息,没有精力猎杀他。联军特战小分队也绝不会在烈日的暴晒下追杀他,而高空搜索的直升机绝难发现他们这些深谙沙漠作战的特种兵。

他用瑜伽的龟息法进入浅度睡眠,方圆三十丈之内的丝毫异响都逃不过他灵敏的触觉。他有自信他的体能会比对方恢复得快,也有自信能在三天之内摆脱对方,只要对方没有援手。

Y国和联军的某些大国关系非常的僵,第三天傍晚,厉剑就可能出了A国的国界,进入了Y国的国境。联军的特战小分队不敢超越国境,终于停止了追击,乘坐直升机飞走了。

厉剑的SVD狙击步枪只剩下一颗子弹,防身的自卫手枪有两个弹夹,除此之外,身上还有一枚闪光弹、两枚烟雾弹、两枚跳雷和四枚手雷。但他不担心,即使他只剩下一把军刀,他也不会悲观失望。沙漠无边无际,可供他肆意纵横驰骋,他相信自己有能力摆脱敌人的追踪。

10 战友是手足

夕阳斜挂,沙漠如海。烈云如炽,绚丽多姿。

景色很美,夏味浓郁。

黄昏一如往昔,混浊,慵倦,温曛。

残阳落在沙漠上,如火苗碾碎在地上,比落叶更凌乱。

貌似沉睡的厉剑倏然睁开眼,快速背上狙击步枪,朝后翼匍匐爬去,把预设警戒的地雷收起来。干燥的沙土,仍然保留着太阳辐射时的闷热。他像在沙海中游泳,手肘和膝盖上下顶扭,穿着沙漠迷彩服的身体,嗖嗖向前滑动,仿佛一只饥饿的蜥蜴在追捕一只多汁可口的毛蛛。

爬行了500多米,厉剑的衣衫就全被汗水沾湿。他低头喝一点点水,继续爬行。越临近敌人的营地,他就越小心谨慎。凌厉的双眼刷刷地转动,沙漠上的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视野。

他把耳朵紧贴在沙土上,立刻听到传来轻微的“沙沙”声,原来敌人也和自己一样,在联军撤出沙漠之后想利用黄昏的时间对他发动突袭。

他嘴里叼着一枚钢制牙签,嘴角露出残酷的微笑,眼中杀机却浓如沙尘暴。他就像狼一样蹑手蹑脚地爬上一个背向着斜阳的沙丘顶。

爬上沙丘顶后,厉剑如钻地鼠一样钻进了沙土下,只露出半个脑袋,他手中的枪只露出枪口和瞄准镜。他的枪用沙漠迷彩布包裹住,连枪口也包着。他不用理会套在枪口上的安全套和迷彩布,激射的子弹会轻易撕破安全套和迷彩布的阻隔。

此时的他和沙漠浑然成为一体,即使再出色的观察手,也绝不能发现这个幽冥杀手的存在。

这时,沙丘上渐渐地露出小部分钢盔,就像一弯新月。镜孔中的T型准线牢牢地对焦着目标,厉剑扣扳机的手指,好比拉满的弓,只待目标露出前额,子弹便立刻朝他追去。

突然,一道闪光迅若闪电,在他的眼里晃了一下。“难道是那个手持巴雷特狙击步枪的家伙?” 厉剑心里想。

巴雷特大口径反器材狙击步枪太变态了,射程远,威力猛。厉剑把扣扳机的手指放松,不敢轻易射击。他调整狙击镜,轻轻移动枪支,发现800米开外的一座土丘上趴着一个身穿沙漠迷彩服的人,手中的枪却对准厉剑准备狙杀的那个家伙。

“嘣——”

就在厉剑百思不得其解时,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震碎了沙漠的宁静。厉剑移动枪支,透过狙击镜看去,发现偷袭他的那个家伙的脑袋不见了,枪管子正往沙丘下滑。

“砰砰砰”,沙漠上响起了密集的枪声。巴雷特狙击手接连滚动,他的身前溅射起许多如梨花绽放的沙尘。狙击手不是厉剑的敌人,原来是敌人的敌人。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朋友有难,要拔刀相助。”厉剑想到这儿,连忙据枪瞄准。他的目光越过对面的沙丘,往前延伸。两个手持M16步枪的家伙正向狙击手进行压制性的射击,第三个家伙则发射榴弹。令厉剑揪心的是,第四个家伙竟然离狙击手不足100米,在狙击手左后方一点钟方向,是狙击手的盲点。那家伙正跪在地上,举起M16向不断打滚的狙击手瞄准扫射。

“敌人在三号地区二号标记物左侧,一点钟方向,距离1050米。风速二米每秒,风向西北,空气湿度指数三,地球磁场对弹道的影响系数万分之零点三,重力加速度……”

一系列数据如电光火石般掠过厉剑的脑际,这些复杂的数据在他的大脑里交织,汇成了瞄准镜中那一条仿佛清晰可见的弹道抛物线。线的一端是被伪装布缠绕的枪口,而另一端,他正努力地将枪口对准在目标的方向上。

用SVD单独进行远距离的精准射击,毕竟有一定的难度。

厉剑轻轻吸一口气,闭上眼睛默默感受目标的存在,整个思维陷入一种空明状态,脑海中没有得失,没有顾虑,没有焦躁,只有平静。敌人身穿防弹衣,于是他把枪瞄准目标头部上方,将预计的弹着点放在目标的头部。他轻轻呼出肺里的浊气,然后屏息静气,轻柔地扣动了扳机。任何一丝颤动都将影响射击的精度,为了保证更好的精度,弹仓里的最后那一颗狙击弹他用砂纸细细地打磨过,去掉了所有肉眼看不见的毛刺,光滑的弹体在枪膛里旋转会更容易得到加速,而且飞行也会更稳定。

“砰”的一声枪响,子弹带着怒火脱膛而出!

他此时却没半点感觉,甚至连眼都未眨一下。因为他的魂已经随着子弹飞出了枪膛,子弹仿佛带着他所有的希望和梦想冲向了目标的怀抱!

目标身体晃一晃,跌下地,一会儿又爬起来,跟着倒下去,然后又爬起来,滚下沙丘。厉剑暗叫一声可惜,心想:如果是使用巴雷特狙击步枪,这家伙早就去见天主了。

厉剑通过狙击镜观察那狙击手,发现那个狙击手滚爬滑行的动作就像无骨的软蛇一样,非常眼熟。

“狙击手是眼镜王蛇钟鹏飞!”厉剑心里怒吼一声,没时间考虑钟鹏飞为什么会在此地出现。他咆哮一声,扔掉没有子弹的SVD,撒腿就跑。

“嘣——”

巴雷特狙击步枪的枪声再次发出怒吼,这枪声听在厉剑的耳中是那么亲切。这小子能开枪,证明他还活着。

爬上一个沙丘,一个敌人与厉剑迎面相撞。他迅速垂臂掏手枪,扣动扳机,这一连串的动作快得让人眼花缭乱,仅仅发生在0.8秒的时间之内。厉剑连开三枪,只听“砰砰砰”三声爆响,子弹带着尖利的啸音射中了敌人的面部,在敌人脸庞成一线地现了三个整齐的弹孔!

敌人大叫,踉跄后退两步,最后跪在沙地上。他吃力地抬起眼帘,用一种无比痛苦和仇恨的目光望了厉剑一眼,接着双眼一翻,扑通一声趴倒在地,再也不动了。

剩下的三个敌兵早已不见踪影,厉剑和钟鹏飞终于汇合在一起。他们俩的大手紧紧地握在一起,眼里迸射着劫后重逢的喜悦光芒,分别了几十个小时就像分别了千秋万载那么久。

钟鹏飞双眼深陷,布满血丝,双唇龟裂,鲜血渗出来,那是严重干渴的症状。厉剑连忙扶钟鹏飞坐下,拿出软式水袋。钟鹏飞抢过水袋,咕噜咕噜地狂灌。但厉剑在他喝了几大口水后,马上把水袋抢回来。

在沙漠上,水是最珍贵的,在没有找到水源或者可以解渴的植物之前,这剩下的小半袋水就是他们的生命。

喝了几口水之后,钟鹏飞眼中有了丝神采。厉剑问:“你怎么出现在这儿?”

钟鹏飞咧开干裂的嘴唇笑笑,说:“ 我花钱如流水,你离开了我问谁借钱去?”

没有豪言壮语,也没有华丽婉转的字眼,但听在厉剑耳中就像一股清泉注入他的心田。这,就是战友,生死与共的战友;这,就是兄弟,患难与共的兄弟。

原来钟鹏飞在废墟杀掉敌人的狙击手后,就进入沙漠沿着足迹追赶厉剑。他本身就没有受过系统的沙漠作战训练,为了赶上厉剑,他跟在联军特战小分队的后面,有时还冒着烈日的暴晒,一鼓作气地追赶,才导致身体严重脱水。

厉剑把脸侧向一旁,不想让钟鹏飞看见他眼中的雾水。他用力拍拍钟鹏飞的肩膀,轻声说:“枪王他们呢?”

“我们藏匿在那条小溪里,骗过联军武直上的热感应系统,侥幸逃过一劫,他们会化整为零,逃亡B国。”

“活着就好,穿过沙漠,我们也向B国挺进。从现在开始少说话,以免身体水分流失过快。先清理下战场,希望能寻找到更多的水。”

三个死亡的敌人都没有任何身份证明,都是一身三角洲突击队的打扮。厉剑把三个敌人水袋中的水合起来,才勉强装满一个水袋。这袋水弥足珍贵,厉剑比捡到百万美金还高兴。当然,敌人的装备等他们也毫不客气地据为己有。例如急救包、枪支弹药、口香糖食品、空的水袋等等。钟鹏飞说巴雷特狙击步枪太沉,把巴雷特扔给厉剑,他则使用M16。三个敌人的弹药也不多,勉强可以凑成四个弹夹。

厉剑还从尸首上剥下两件沙漠迷彩服和里面的长袖白衬衣,塞进自己的战术背囊里。又从敌人的背囊里发现两个包着饼干的塑料袋,还发现一瓶只剩下些许矿泉水的塑料瓶,他喜形于色,如获至宝地把塑料袋和塑料瓶全塞进自己的背囊里。

钟鹏飞呆呆地望着厉剑忙活,他不明白厉剑看见塑料袋、塑料瓶这些垃圾为什么会这么兴奋。

11 战天斗沙漠

黄昏的沙漠泛着灿灿金光,他们俩仿佛走进了金沙之地。一轮红透的落日,看上去像个软乎乎的柿子,正缓缓滑进荒漠西侧。

三个黑点呈“品”字形,从烧红了脸的落日方向出现。黑点越来越大,隐约传来了直升机的轰鸣声。

“Y国的武装直升机和运输直升机也来了。前有狮后有狼,我们的运气怎么这么差?怪不得我买彩票总不能中奖,英俊潇洒的一代王蛇就要葬身于此了。”钟鹏飞拍着脑袋哀叹着。

“隐蔽!”厉剑的声音虽然轻,但透着威严。他搂着钟鹏飞滚进一块巨石下面,这块巨石中间往外高高地凸起,是天然的防弹屏障。

“哒哒哒——”

“轰轰轰——”

密集的重机枪子弹和火箭弹落在沙漠上。沙漠的面积太大了,敌机也不清楚厉剑和钟鹏飞藏身的具体位置,所以只是对厉剑他们可能藏身的地方进行疯狂的盲射,希望流弹能击中他们。

武直把重机枪子弹发射完,又把火箭弹射光之后,兴奋地扭扭尾巴,来一个优美的侧旋,护着运输直升机离开了。

厉剑吐掉嘴里的沙子,手脚并用地爬上一个沙丘,举起望远镜观察。他赫然发现有十几个身穿沙漠作战服的军人呈扇状的散兵队形,正向他们这儿搜索过来。厉剑从他们的队伍中,没有发现三角洲突击队打扮的军人,然而这些军人又不是M国三角洲部队的打扮。正纳闷时,一个军人的臂章清晰地映入厉剑的眼帘。

“Y国神秘的特种兵!他们最擅长的就是沙漠作战!”厉剑慢慢地滑下沙丘,迅速拉起钟鹏飞就走。

辽阔的沙漠一望无垠,放眼望去看不见一点绿色,高高低低的沙丘被狂风雕刻成一个模样。天边的夕阳不情愿地慢慢收起最后一缕阳光,天空扯上了黑色的大幕。不经意地望去,月牙和几颗闪闪发亮的星星,静悄悄地挂在夜空上。

每隔一个小时,厉剑就下令强制休息二十分钟。在第三次休息时,厉剑就命令钟鹏飞喝水。行走了大半夜,钟鹏飞的脚步踉跄起来。于是,厉剑下令睡觉。钟鹏飞瘫痪在地上,觉得腰酸骨痛,真想永远地躺下去。

到了晚上,沙漠里的温度只有零下几度,这种强烈的温差让钟鹏飞全身发抖。厉剑为他挖了一个沙坑,让他躺在仍带着太阳余温的沙坑里,然后又给他穿上那件从神秘敌人身上剥下来的作战服,还在他身上盖上一层薄薄的黄沙,钟鹏飞的感觉就像回到了母亲温暖的怀抱。

沙漠里慢慢安静下来,没有风,干冷干冷的。望着熟睡的钟鹏飞,厉剑在他干燥得起皮的嘴唇上涂抹上润唇膏,以免他睡觉时因为用嘴呼吸而导致他身体水分流失过快。

做完这些,厉剑开始忙碌起来。他取出那个视为宝贝的塑料袋,沿着一侧边缝和底缘剪开,打开它,这样就有一个面积较大的塑料片了。然后又挖了一个小洞,洞中间竖直放着那个已被他喝光饮料的塑料瓶,瓶子上部在地平面以下。接着他用塑料片盖住洞口,四周用石头压住,在塑料中间放一块小石头,正对着瓶子。

第二天一大早,厉剑醒过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查看塑料瓶,当看到瓶底果然有几滴水时,他嘴角露出微笑,拿起瓶子把那几滴水全倒进嘴里,咂咂有声,仿佛喝着琼浆玉液。

原来他做的是太阳能蒸馏器,这个太阳能蒸馏器虽然并不能为他制出多少水来,但也可以解燃眉之急。

直到瓶子再也滴不出半滴水,厉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瓶子,然后又把塑料袋、塑料瓶这些宝贝小心翼翼地放进背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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