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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烟火篇(6)

然而已经不是他熟悉的上海,他第一次感受到要靠揣测上意来出版刊物的滋味,问题是,理解这些思想指示对他来说,不比读懂外星文更容易。本来想编些马列主义刊物,出版之后,才知道是些“托派”著作。《人民日报》连篇累牍的批判文章彻底把他给打蒙了。

时代真的变了。盛宣怀的孙女盛佩玉,变成了上海淮二街道居委会1754弄的小组长,负责检查卫生、收电费。诗人邵洵美为了生存,关了书局,开了化工厂。

靠边站、肺病、投资失利,邵洵美渐渐地陷入贫病交加、朋友稀疏的地步。

“反右”运动来了,政治是怎样扭曲了人们的生活,阉割了人们的精神,一时间,表功的、陈情的、讨伐的、揭疤的、算账的,条陈满天飞,乱哄哄,哦,那些曾经的风骨文人。

上级指示,让邵洵美参加批斗会,发言表态,但他每次去,都不说一句话,批斗台上,站着的是他的朋友。不表自己之功,不言他人之过,邵洵美闭紧嘴巴,沉默着。但还是逃不过,1958年,他被请去“提篮桥监狱”,住了四年,出来之后,他的身体已被彻底拖垮了。

入狱前一年,邵洵美给陆小曼过了个体面的生日。这是挚友之妻,邵洵美终生没有忘记徐志摩。尽管日子已经很不好过,邵洵美还是卖了最喜爱的传家白色寿山石印章,给陆小曼做了顿丰盛的生日宴。

这件事情,可以有多种解释。你可以说,落魄的公子哥,慷慨成习性,保持了貂裘换酒的洒脱。翁瑞午也是如此,为了给陆小曼买些稀缺的东西,宁愿变卖珍藏的字画。也可以说,他们对钱的概念还是深深刻进脊骨,习惯了大手大脚,对于普通人来说,一元钱等于一斤肉、五斤蔬菜、三斤米,对于他们,是别的。你当然还可以说,呃,这群败家子!

翁瑞午,是典型的旧式公子哥,擅长行书、小楷、花卉、绘画,精于鉴赏古玩,喜好戏曲。和陆小曼相伴40年,为她的亡夫收尸,细心照料她一生,甚至热爱她衰老的容颜。

我们想象,这个时候,有陆小曼、邵洵美、翁瑞午的聚会,会是怎样的氛围?他们是成长环境和性情爱好相似的人,就像《飘》里的人物那样,属于他们的时代,轰隆隆地过去了。他们不是卫希礼,像个遗老遗少,恋恋不舍于旧日的梦,醉在古风的花阴里不肯走;他们也没有变成斯佳丽,在新兴的世界昂扬锐意。他们是梅兰妮,也只能做梅兰妮。“我们不怨天不怨地。”盛佩玉说。

1967年至1968年,生命中的最后一年,是邵洵美最穷的时候,到了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地步,他终于学会算账了,给妻子写信道:“今日是23日,这二十三天中,东凑西补,度日维艰。所谓东凑西补,即是寅吃卯粮。小美的十元饭钱用光了,房钱也预先借用了,旧报纸也卖光了,一件旧大衣卖了八元钱。报纸不订了,牛奶也停了。可是依然要付两元,因为要吃到半个月才不送。烟也戒了。”

在提篮桥监狱里的邵洵美,在狱友的眼里是这样的:“头白发,极其瘦削。他患上了肺原性心脏病,唇、脸紫得发黑,牙齿也掉了几颗,一动就喘,整日坐在床上,用两床厚被垫在身后……”

去世前的邵洵美,在女儿的眼里是这样的:“我最后见到的爸爸,是一个饥饿、衰弱、斑白头发、面庞紫乌、上气不接下气、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的老人。只有他一眨一眨跳动的右眼才捉住我的回忆,叫我一阵阵心酸。”

他吃了鸦片来止痛,朝女儿笑笑,淡然赴死。

施蛰存说:“洵美是个好人,是个硬汉,富而不骄,贫而不丐,即使后来,经济困难没有使他气短,没有没落的样子。他最后一年,确实很穷,但没有损害他华贵的公子气度。”

黄永玉给邵洵美作了一首诗《像文化那样忧伤——献给邵洵美先生》:

下雨的石板路上

谁踩碎一只蝴蝶?

再也捡拾不起的斑斓……

生命的残渣紧咬我的心。

告诉我,

那狠心的脚走在哪里了?

……

不敢想

另一只在家等它的蝴蝶……

施剑翘

那些复仇女神

《一代宗师》里宫若梅的原型施剑翘,被称作民国第一女刺客,她为报父仇,将军阀孙传芳枪杀在佛堂。

论曲折,施剑翘的复仇故事不逊于宫若梅,其中一节,就是她一开始并没有打算亲自报仇。按照施剑翘的大儿媳所说,因为施剑翘是个裹足女子,弟弟妹妹又都年幼,年迈的母亲身体有病,因此施剑翘先是把报仇的希望寄托在堂兄施中诚身上。

这位堂兄在施剑翘父亲的遗像前发誓,要为他报仇,施剑翘还找到了施从滨的上级,也就是大军阀张宗昌,请求他给施中诚一个团长位子,以便报仇。但是施中诚在当上了烟台警备司令后,就再也没有提及报仇的事情。

尔后,施剑翘把希望放在丈夫施靖公身上,她和他结婚的前提就是,让施靖公给她报仇,并且也在施剑翘父亲的遗像前发了誓,但是结婚生了两个儿子之后,施靖公也不提报仇的事情了。施剑翘一再催促无果,气得收拾小包袱回娘家了,再也没回来。

其实说起来,施剑翘的做法也有点儿问题,杀手不应该是货到付款的吗?一个得到了权力,一个得到了家庭的幸福,不是光脚什么也不怕的了,有了贪恋,哪还愿意孤注一掷呢。

你看,多不容易,堂兄、丈夫算是亲近的人,闪转腾挪,不肯为她扛下这血海深仇。在故事中,就那么巧,啪地掉下来一个人,死活硬要分一仇恨,而且忠诚度直逼召唤兽,生死相随,不离不弃。

尽管从现代人的思维来讲,一个人把报仇的责任加诸他人身上是匪夷所思、强人所难的事情,但是传统模式中,大概人们太喜欢革命伴侣、义士相托之类的pose了。所以,孤胆向仇敌的真实故事,在戏曲、小说、传奇中,都变成了不止一个人的事情,怎么也得创造一个恋人或者拍档。

眉间尺正为报父仇一筹莫展,突然就有一个黑色人及时出现,帮助眉间尺来实现愿望。眉间尺也将自己的头颅献给他,以死相托,最后遂了心愿。

《聊斋志异》中的《侠女》,侠女和顾生仿佛也没有什么感情。因为顾家给了侠女母女几顿饭,侠女于是和顾生同居起来,也不肯嫁给他,言语间也是有很明显的距离感,处在一种随时告别的状态。顾生对侠女的过去未来一无所知,两个人也不过是吃吃饭,生生孩子,过平淡日子。突然有一天,侠女很开心地从外面回来了,提着仇人的头颅,然后把自己的血海深仇告诉了顾生,如今父仇得报,大恩已报,拍拍屁股走人。不但报仇的事情丝毫不劳顾生,而且还给了他一个儿子。整个过程中顾生只是个一时满腹疑惑、一时目瞪口呆的旁观者。

胡金铨的《侠女》,顾生的作用完全大过了侠女,侠女基本上只负责动手而已。有关明朝的武侠片,主人公的主要任务就是对付东厂锦衣卫及各种公公,所以侠女的敌人变成了东厂,顾生也一副典型的书生口吻:“可惜我熟读兵法,竟然一直没有用武之地。”如果生活中有人这么说,基本上就是个和赵括一样的货色无疑。但是电影中的顾生还真有两下子,出谋划策,装神弄鬼,帮助侠女杀掉了仇人。

复仇的故事传来传去,总会弄成一个英雄救美的路子。

文人的怜悯,英雄的救美,是有条件的。要有仪式感、美感、符合常理,要是她连滚带爬屁滚尿流、缺牙豁嘴头上还粘着鸟屎地出现,估计是不会引起怜爱的。一个人再穷途末路,千万别忘了饬,受苦小羔羊的形象要摆好,受难也要受得美一点儿。

微博红人颜土豆说:“电影电视剧里女主角被人渣伤害抛弃,人生跌到了谷底狼狈不堪,就会有好心男人伸出援手腾出怀抱去拯救她,帮她走出阴霾重见天日。生活里却恰恰相反,最难堪最痛苦的日子一定是你独自承受,默默忍耐,等到你化蛹成蝶蜕变得闪闪发光,等到你一个人也能过得很好的时候,才会有人爱你如珍宝。”

幸好《一代宗师》没有走这个路子,所以宫若梅并没有求助任何人,也不让叶问知道,为杀死马三,身体付出了沉重代价,对叶问诉说的时候也是轻描淡写。

而且,怎么可能有爱情?失去亲人的悲痛,对敌人的仇恨,完全可以抑制住姑娘们的费洛蒙。宫若梅断发奉道,一辈子不婚嫁不生育。她也做不了别的,连传艺都不可能。她的日子,就靠着那道佛光,除了那道光,她的生命还有什么亮色。

《聊斋志异》中还有个《商三官》的故事,和宫若梅、侠女、施剑翘一样,商三官为复仇献祭了爱情。

商三官的父亲被恶霸打死了,商家告到官府,没有得到一个公平的结果。商三官和宫若梅一样,也是定了亲的,但是仇恨一来,也顾不得了,就连未婚夫家完婚的要求都拒绝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接着商三官突然消失,女扮男装,做了伶人,终于等到给恶霸唱堂会的机会,趁服侍恶霸时杀死了仇人,然后自己上吊自杀。

扈三娘在父兄被杀之后,就跟没事人一样,在梁山厮混。以前的酸文人只好说“卿本佳人,奈何做贼”。但是到了现在,连出租车司机都能跟你唠一段心理学知识的时代,大家也都知道了,扈三娘这是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症候群,吓得只能靠最低生存本能活着。她心理活动不明,和女民兵队队长孙二娘、顾大嫂等似乎也没有交集。没有任何人可以倚靠、可以分担,甚至她都不怨恨,天地之间,她孤独得如此彻底。看到扈三娘的时候,我经常想到这样的场景:她站在梁山上,望着远方,听风呼啸过山林,寂寞如雪,天下之大,没有归处……最后与其说殉夫,不如说是她对生命的彻底绝望,主动求死。

过去的年代里,女性复仇要比男人艰难百倍,更重要的是,吴王夫差报父仇灭越国,曹操报父仇讨伐徐州,过后仍旧活得风生水起。但对于这些姑娘来说,不管报不报得了仇,从仇恨产生的那一刻起,她们的一生就已经毁掉了。大概只有施剑翘是个异数。假如没有《边城浪子》里叶开面对父仇神一般的洒脱态度,“其实除了忘忧草之外,还有样东西,也同样可以令你忘记那痛苦和仇恨的”,“那就是宽恕”,那就只能在余生,活在阴霾里。

吕碧城

传奇

作为一个传奇,她必须站在一定的高度,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她应该“喜欢骑最快的马,爬最高的山,吃最辣的菜,喝最烈的酒,玩最利的刀,杀最狠的人” 。

光看吕碧城身上这一堆头衔就够让人佩服的了:近三百年来最后一位女词人、诗人,政论家,社会活动家,资本家,袁世凯的秘书,《大公报》的编辑,中国传媒史上第一个女编辑,第一个女校长,中国第一位动物保护主义者,中国女权运动的首倡者,中国女子教育的先驱。

吕碧城一生历经逃家、写作、办学、经商、全球旅行,致力慈善,最后皈依佛门。她不但把生命活到极致,而且样样都是先行者,其他人只有步其后尘的份儿。

作为一个传奇,她应该有个很有气场的名字。

从汉朝至唐朝,女子的名字都比较中性,那些人们熟悉的名字:张出尘、鱼玄机、谢道韫、王神爱、谢梵境、薛夜来、尉迟炽繁、独孤伽罗、窦漪房、武,等等,听起来传奇、飞仙,意象开阔、大气、瑰丽。

宋朝之后,女子取名字从传奇风转成了话本风,只看名字就知道“奴家是个女娇娥”,就是公主和千金,也说不定用个金娥、淑真之类的,书香门第的姑娘、高级歌伎,名字也是取个雅致,听起来如远山出云岫。

到了清末民初,多种文化杂交,女子取名也多元化起来。

陈衡哲、方令儒,放在陈寅恪、梁漱溟这些老学究气的名字堆里毫无违和感。张爱玲,是个连她自己也觉得俗气逼人的名字。白薇,苦菜花似的名字似乎是她不幸一生的谶言。张幼仪、谢婉莹、林徽因,一看就是个大家闺秀。

姓氏一般,就要起个特别的名字。以金世遗为例,金,太浮了,用后面两个冷清的字一压,就是一个绝世而独立的名字。如果起个金满仓、金满囤的名字,这辈子最不矬的形象也就是个老地主了。

所以,吕碧城的名字便显得不同起来,她原名吕贤锡,号碧城。吕贤锡这三个字似乎要往陈衡哲一路靠,好在她还有碧城这个号,以城池天界为号,就沾了点儿汉唐气息。

作为一个传奇,她要有拗造型的先天条件。

如果长着鹅蛋脸,五官线条温润,那怎么扬眉也没有剑气。如果长着滴溜溜转的大眼珠,那她只能走“小燕子”路线了。

看吕碧城的照片,长相颇似张爱玲和郭蔼明,五官细薄,配上瓜子脸,再来个看着渺茫远山的眼神,很容易显出冷清孤傲气质。

再看其他民国女艺术家,甭管脾气多激烈,经历多曲折,多是长着一副贤良淑德的五官,这就很容易明白,为什么只有吕碧城和张爱玲可以被称作传奇。

对于传奇才女来说,5岁能诗,7岁能画,都是不值一提的常态。小小年纪文采便惊艳父辈亲友间,也是寻常的段子。所以12岁的吕碧城,写了一首词,在父辈亲友间传诵:

“绿蚁浮春,玉龙回雪,谁识隐娘微旨?夜雨谈兵,春风说剑,冲天美人虹起。把无限时恨,都消樽里。君未知?是天生粉荆脂聂,试凌波微步寒生易水。浸把木兰花,谈认作等闲红紫。辽海功名,恨不到青闺儿女,剩一腔毫兴,写入丹青闲寄。”

按照惯例,这首词也许是她一生的谶语。念出“枝迎南北鸟,叶送往来风”的,将来是个歌伎;吟出“经时未架却,心绪乱纵横”的,可能就是入风尘的女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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