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村的劳动力像潮水一样涌向城市,他们在挣得财物的同时,正用自己的双手改变着祖国城市落后的面貌。
家庭条件较差的,他们很多人都南下GD和深圳打工;家庭条件好一点的,都进城做起了生意;家庭条件优越的,甚至还办起了工厂。
先说一个叫佘金琳的姑娘吧,她人长得漂亮,身高一米六零,瓜子脸,在十里八村也算得是一位美女。由于父亲早亡,母亲大受刺激,变得精神失常,她在十二岁就跑到当时公社办的一个针织厂做事,既养活自己,还要养活母亲。十八岁这年,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为了实现自己做城里人的梦想。她竟然嫁给了一个比她大四岁的患有小儿麻痹症,一条腿有点残废的县粮食局局长的儿子。七九年十月一日国庆节,她出嫁的那天,她没有提任何要求,只是按原来的协商,公公和婆婆把她的母亲接到了城里一起居住。
在吃这场结婚酒后,很多我们这里的年轻人都心里不舒服,大家都说好白菜全让猪给拱了!
十几年后,我大学毕业也进了城,就住在离佘姐不远的一个小区里,我才陆陆续续的了解到佘姐婚后的生活。
结婚后的佘姐才发现原来自己的丈夫不仅腿是残废的,就连那个部位都是残废的,丈夫根本就不能做真正的丈夫。为了能够传宗接代,婚后的第三天,在婆婆的帮助下,禽兽不如的公公就亲自出面,取代了儿子的位置。不久,她就有了身孕。可是,自己的黄脸婆老婆哪有年轻漂亮的媳妇有魅力,做公公的再也不愿意回到婆婆床上去。这位令人可恨而又可怜的婆婆,她奈不和自己的丈夫,就经常没给好脸色给媳妇和媳妇她妈看过。
婚后不久的那个冬天的大年三十,她妈妈在家烤火,她看到电烤箱里的火太小了,就用棍子去扒火,想把火弄大一点,结果,就被婆婆一把抢过棍子,在脚上打了几下,她边打还边骂:“找死呢!要死就自己寻路,自在的死,不要害了我家!”那一顿骂,她自己觉得好憋屈,她决定离婚。这一闹就是七八个月,结果,孩子都出生了。
看她闹离婚闹得厉害,这时,原本就笑里藏刀的公公一下子就变了脸面,“离婚可以,孩子归我们抚养,你没有房子,就没有抚养能力。但是,孩子是你亲生的,按法律,你对孩子有抚养的责任与义务,你每个月的负责孩子一半的生活费。”一个世纪性的难题难住了她,但是,她依然选择了离婚,在这样的家庭中,她还怎么生活下去?
出来后,她就碰上了一个从农村出来的离过婚但没有生过小孩的做服装生意的男人。她本身是到他店子里打工的,可是,这交往久了,两个人就产生了情愫,就走到一块了。一直到今天,他们通过打拼,拥有了几百万的家产,还拥有两个孩子。
再后来,原粮食局局长因为升官当了副县长,结果,他老婆接受了大量的贿赂,被纪检会调查,夫妻两都自杀身亡了。他那残废的前夫,在将孩子交给她之后,就离家出走了,再也没有回来,也不知道去了哪里。她的现任丈夫对她的前面的孩子还是不错的,一家人生活倒也其乐融融。
佘姐的故事让我心中充满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