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心痛到哭不出來,可是再后悔也沒有用了,她只能從點滴的回憶中來懷念男孩帶給她的歡樂和幸福,女孩強忍悲痛來到了事故車停車場,她想看看男孩呆過的最后的地方,車已經撞得完全不成樣子,方向盤上,儀錶盤上,還沾有男孩的血跡,男孩的母親把男孩當時身上的遺物給了女孩,錢包,手錶,還有那部沾滿了男孩鮮血的手機,女孩翻開錢包,裏面有她的照片,血漬浸透了大半張,當女孩拿起男孩的手錶的時候,赫然發現,手錶的指標停在12點35分附近,女孩瞬間明白了,男孩在出事后還用最后一絲力氣給她打電話,而她自己卻因為還在堵氣沒有接,男孩再也沒有力氣去撥第2遍電話了,他帶著對女孩的無限眷戀和內疚走了,女孩永遠不知道,男孩想和她說的最后一句話是什麼,女孩也明白,不會再有人會比這個男孩,更愛她了!
爱上一个人的8个预兆1,当你正在忙时,却把手机开著,等著她,他的短信你已经爱上她,他了2,如果你喜欢和她,他两个人单独漫步你已经爱上她,他了3,当你和她,他在一起时,你会假装不注意他,但是当她离,他开你的视线时,你会急著寻找她,他,你已经爱上她了4,当她,他受伤或生病时,你会很关心她,替她,他著急……你已经爱上他了5,当她,他和别人要好时,你会感到吃不知其味,你已经爱上她了6,当你看到她,他那甜美的笑时,你的嘴角会扬起一丝得意的笑……你已经爱上她,他了7,当你看到这篇文章时,心里想到某个人8,当你看到这篇文章后,不回贴将会一辈子没人爱,没人疼,没人陪,没人关心,没人照顾!
很久以前在《读者》上看过这篇文章,如今重读仍被感动到落泪。那真挚美好的情感,主题:安顿:执子之手与子携老曲珊,女,45岁,大学中文专业毕业,曾在北京某高校担任教师,1999年随丈夫移居新西兰,现在惠灵顿开办中国文化及语言普及学校。
我上大学的时候,学经济,不是个好学生,因为不喜欢自己的专业,忙中偷闲,到附近的学校去旁听古典文学课程。就是在那段日子里,认识了曲珊,我叫她“曲老师”。当年的曲老师很漂亮,不是那种标致美人,但很特别。多年以后,知道了一个形容女人的词——有味道,第一个就想起,用在她身上很贴切。
我们是师生,也是忘年朋友,那时候的她还是单身。曲珊结婚的时候,已经是37岁,老公是建筑学博士,做大型城市建筑设计。在此之前,没听说她有什么恋爱纪录。她结婚的时候,我已经改行做记者,问过她的感情经历,她说:“既简单又复杂,一言难尽。该讲的时候,就会讲给你听。”
2003年初,曲老师回北京,给我打电话。问她此行的目的,她说:“既不是探亲也不是访友,是来参加葬礼。”我想,这是到了“该讲的时候”。
我们在亮马花卉市场对面写字楼的咖啡厅见面,她穿着黑色大衣、黑色毛衣、黑色衬衫、黑裤子、黑皮靴,提黑色皮包,身上惟一亮色只有一条白色珍珠项链。地点是她挑选的,她说要买百合,买25枝百合,为了一个她牵挂25年的人。
在我的采访笔记中,有这样一段话:不知道是不是咖啡厅的玻璃窗本身有一种淡淡的蓝色,和一个走过人生一半路程的女子谈一件陈年往事,竟觉得窗外很小的一片天空渐渐变成抢眼的蓝色,无形中也宽阔了许多。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好的人和事终究不能据为己有,但是这并不影响一个追寻美好的人默默地和他们在一起,永不分离。
我一直记得你在我的班上听课的时候那种样子,讲苏东坡那天,念到“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你的眼神刚好和我的对在一起。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当时就想,要是有一天,我想把心里的一段旧情放下,就放在你那儿。而且,我也知道,等我这么做的时候,你就长大了。
咱们认识有14年了吧?
还记得我结婚那天吗?好多朋友凑热闹,大家说我老公是个有福气的人,和我结婚,是找到了一个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女人,一张纯粹的白纸。我的女同事还过来搂着我说我要再不结婚,他们就真的要带我上医院看看到底是不是有毛病。我的确是没谈过恋爱,我只是暗中喜欢过一个人,一个长辈,他是我上中学时候的语文老师,年纪比我要大很多,足以做我父亲。这次回来,就是因为他去世了,师母想让我最后见他一面,可惜,当我赶回来的时候,见到的已经是他的遗容。
我要给你讲的是一个暗恋的故事。我忘了在什么地方看见过一句话,说暗恋是世界上最卑微的一种心情。实际上不是这样的,说这句话的人一定没有真正的暗恋过,她只看到了人自我的一面,没看到当一个人抛开自我之后去喜欢一个人的那种幸福。
从我第一天感觉到他充满了我的内心开始,我就很幸福,一直到现在,都是这种感觉。
女学生喜欢自己的老师,这样的事情特别多,书里写过、电影里演过,大多没有什么好的结局。相比而言,我觉得我是很幸运的,我遇到了一个好男人、好老师、好丈夫——当然是师母的丈夫、好父亲。
说起来最终选择学中文,还是因为他。他让我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迷上了中国的语言文字,那么丰富的一种语言,特别精致和细腻,也特别含蓄和节制。他到我们班上来,讲的第一课是《赤壁之战》。我也不明白,那天是怎么了,他本来应该讲课文,最多也就是联系到《三国演义》中其它的一些著名战役,但是,他用了大半节课的时间讲了《洛神赋》。到今天,我都觉得《洛神赋》其实是一个男人暗恋时的心里话,整篇的文字,我还能背诵。
很多人描述自己的初恋对象,都会用英俊潇洒一类的形容词,我从来不这么说。
那不符合事实。我的老师,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已经是人到中年的一个小老头了。
我愿意说他有一种特别的气质,温和、沉静,他的眼神很纯净,我觉得那是多年来饱读诗书之后沉淀下来的一种修养。我记得那时候的想法,就是如果他是我的亲人,该有多好!
我最好的朋友是我们班的班长,她的父母都是这个学校的教师,她家就住在学校的教师楼里。女孩子都是有这种小心眼的,我想接近他,就通过这个同学。我总是到班长家做功课,我们开着门,和筒子楼的楼道只隔着一个布帘,我能听见他下班回家的脚步声,有时候还能看见他的腿,迈着四平八稳的步子从布帘外面经过。有多少人从那里经过都没关系,我一看就知道哪双腿是他。看见他过去了,我就可以收拾书包回家吃饭,觉得这一天没有白过,心里很满足。
从班长那儿,我了解了他的家庭情况。他没有孩子,爱人是我们学校校办工厂的工人,原来,他的家乡在江苏农村,他的爱人是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婚的,没有什么文化。他到了北京之后,才把她从农村接出来。刚刚听到这些的时候,我不太理解,为什么一个如此有修养的男人会跟一个农村妇女一起生活?他们有共同语言吗?
她能懂得他吗?这种感觉,让我多了一些对他的心疼和惋惜,我想他一定是不想抛弃糟糠之妻被人笑骂才维持这个婚姻的吧。
我喜欢上他的课,每天语文课之前,我都会好好地做预习,把能找到的和课文有关的资料都搜集起来,我希望他提问我,这样,我就可以站起来、面对他一个人说话。上高中的时候,我的个子已经很高了,站起来回答问题,我的视线和他的视线几乎是平的,这让我感觉我和他之间没有距离。真傻,是吧?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女人就是这么傻的,傻到了把每个细节都要玩味几千几万次。
凭直觉,我知道他喜欢我。在他,那种喜欢没有超出一个老师对一个学生的喜爱和欣赏;在我,我愿意相信,除了师生之情以外,还有那么一点男人对女人暧昧的钟情。我这么多年都是这么想的,如果没有这种像信仰一样的感觉,我也不可能坚持25年对他念念不忘。
因为我勤奋,最终,我做了我们班的语文课代表。在中学时代,可能没有比课代表更小的“官儿”了,但是,当时那就是我的梦想。我终于可以替他做事了——我要收大家的作业、作文、卷子,收齐了交给他,这样我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去他的办公室;我要把他改完的作业、作文、卷子发给大家,这之前,必然先要到他的办公室去拿。我比别的同学更有理由接近他,这有多好!我不善于写作,虽然这么多年都在教中文,可是高中时代最后那一年,我跟我自己较劲,拼命要把每一篇作文写好,为了博得他的表扬。活了大半辈子,我没写过情书,高中时代的我,把每一次作文都当成写给他的情书。他改过的作文本,我一直收藏着,那上面他用红墨水笔写的评语都退色了。每当拿出来重新看的时候,我还是能体会到当年那种脸红心跳的感觉。虽然我们后来通信,一通就是很多年,但是没有一封信给我的感觉胜过当年他给我的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