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论,我才是罪魁祸首,挥之不去的曾经,至始至终,依然历历在目。
天色已经漆黑,只有点点星光在弥漫。我也不清楚我究竟在外面溜了多久,连去过哪里都不记得,直到七点多的时候,我站在郊区附近的河岸上眺望,我的手机震动了起来,我这才想起来七点半的烟火大会。但是拿起来一看,竟是米诺的短信息:今天晚上,广场举行烟火大会呢。
烟火大会,我当然知道。我没做什么表情,只是很迅速地按下了删除键,于是那条信息便从我的手机上面消失了。
拿着手机,我按下了小百合的号码,响了几声盲音后便传来了她的声音:“浅年,烟火大会都开始了,你怎么还没过来?”
电话里实在太吵,噼里啪啦的全是放烟火的声音。
我捂住耳朵,大声地冲电话那边喊:“我马上就过去!你在心里默念五百个数我就会出现!”
“你说什么?这里太吵,我听不见!”
算了。反正我这边信号也不好,我就干脆把电话挂断,招呼了一辆出租车就坐了进去,对司机说:“去华南路西街广场。”
大约是五分钟之后,出租车就开到了烟火大会的现场。可是因为围观看烟火的人实在太多,车子进不到里面,我只好把钱给了司机就跑下车去。挤进人山人海的人堆里面,借着烟火“砰砰”飞到夜空洒照下来的璀璨亮光,大约又过了三分钟的时间,我终于在人群的小转角附近看到了她。她长长的头发被亚麻色的细绳束在脑后,几缕发丝散乱在白皙的脖颈上,看起来就像是小时候我第一次见到她的那副打扮。
那一瞬间,我竟然觉得,我们回到了从前,回到了那个懵懂无知的纯净时光。
她兴奋地抬着头看天空的烟火,绚丽的光斑散布在她挂满微笑的脸颊,我走了过去,张开双臂将她搂进了我的外套里面,轻轻地在她耳边说:“生日快乐。”
她先是一惊,但是听出我的声音之后,就任凭我抱着她,微笑着说:“浅年,你来了,来多久了?”
我松开她,把她的身子扳过来笑着:“我有礼物送给你。”
她一听,像个孩子似的既好奇又惊喜地问:“真的吗?什么礼物?你怎么都不告诉我一声?”
我笑她。告诉她的话那还能得到我想要的效果了吗?于是我从口袋里面掏出那个精致的小盒子,无比自豪地递到她的面前:“给你,可别说我又乱花钱噢,这是我用前阵子打工的钱买的,不是别人的钱。”
她笑,冲我撇了一下嘴巴,然后迅速地打开盒子后看到了礼物,顿时露出了无比幸福的表情,见她这么高兴,我那九百多块钱也就值得了不是。
她很快就将那对燕尾蝶的水晶耳钉带到了耳朵上面,跳到我面前左右的侧脸让我看,笑眯眯地问:“谢谢你,浅年,好看吗?”
我皱了一下眉:“你怎么这么快就戴上了,你没看到耳钉后面刻着什么吗?”
“刻了什么?”她问。
“你的名字啊。”我说。
我话还没有说完,天空中就“砰”地闪出一朵礼花,巨大的响声将我的声音所掩盖。而她似乎没有听到我的话,只是转回头又把视线放到了天空中的烟火上面。她表情专注而又天真,偶尔还会拽拽我的衣角把她自己喜欢的那朵礼花指给我看。
我似乎已经被她身上的气息所感染,也咧着嘴巴傻笑着,抬着头看各种颜色的烟火在天空中明明灭灭。
花火升上天去,在夜空中破开来,往四周流淌着扩散,最终变成云烟。
一朵连着一朵,聚拢在一起。
在我的眼睛里面,在她的眼睛里面,在所有人的观望之中,燃烧成巨大的灰烬,转眼绽放吹华丽又迅速凋谢化作虚无。
然后,蓦地,我的手指一抖,因为站在我身边的她突然牵住了我的左手,我的心里溢满了说不出来的幸福,如同被施了魔法一般我缓慢地反手,将她的手握在手心里。
那一瞬间,我很弱智地把那种幸福的感觉幻想成了天长地久。
我听见她喊我的名字:“浅年。”
“嗯。”我应声。
“我今天,其实是想借着这个机会,想要把这件事情告诉你的。”
我开始有些疑惑了,仿佛有什么不好的预感在蠢蠢欲动。
“什么事,你说吧。”
接下来,是她残忍地几乎可以在一秒内就将我杀死一千次一万次的答案。她依旧望着夜空,轻轻勾动了一下嘴角,轻声对我说:“我决定要去和戚陌染同居了。”
“砰——”
头顶上顿时一声巨响,绚烂的烟火放上天空,照亮了整座城市,发出滋滋的声音。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我的喉咙哽咽,我想转头去确认她的表情,可是我不敢,我已经不敢再去看她了。无比安静地,我慢慢地松开了紧握着她右手的手指,一切降临得太过轰然,我无力承受。
黑暗中,我只能看到她耳朵上的燕尾蝶耳钉在闪烁着炫目的光点。
而我的小百合,终究会永远地离开我的身边,消失不见。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烟火大会的三天之后,某个乌云滚滚的下午。她在房间里面收拾行李,而我则是沉着一张脸故意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模样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心里面却在剧烈地翻江倒海的绞痛。
痛个P痛,不准痛,不就是一个女人,不就是一个女人,不就是一个女人……
我反复地默念着这句话,努力地使自己镇定下来,手指却在不经意间紧紧地捏住了遥控器。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从房间里面走了出来,拖着一个大大的红色行李箱,有点旧,那是从孤儿院里出来的时候她带来的箱子。
我没有正眼看她,仍旧冷着一张风雨欲来的脸孔。
她站在客厅尽头,憔悴地看着我,仿佛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用来道别。
没错,是道别,她要去做别人的女人了,离开这间房子,去和别的男生同居,她真是绝情。
她见我不理她,走近我。
“浅年,我会回来看你的,也会在双休日里抽空来陪你。”她说。
我不想说话,而是越发的皱紧了眉头。
她根本都没有和我商量一下就私自作出决定,戚陌染那小子究竟给她灌了什么迷魂汤,他一个富家公子哥就这么带着她去同居,他靠什么养活她?他有什么能力?
都没脑子,都是一群没脑子的贱货!贱贱贱贱!
“浅年,你打算一辈子都不和我说话了吗?”她继续说。
我感到心力交瘁,觉得自己真的很可怜,抿紧嘴角,终于哽咽着开口:“你滚吧。”
是的,我第一次对她说了粗话。
她没有生气,生气?她凭什么生气!这一切都是她的错。
“对不起。”她说,“你恨我吧。”
恨?真可笑,如果能去恨她,我何必像现在这般辛苦且痛苦?
我不做声,我有一刻试图想站起来跪在地上去哀求她不要离开这里,不要离开我,但是我最终没有那么做。因为我知道,就算我死在她面前,她也还是不可能把我当成是一个“男人”。
或许,我本来就不是男人,我从头到尾都只是个小野种罢了。
我们就这样僵持着。
直到她最后看了我一眼,然后拖着行李箱走向了门口,转头对我说:“浅年,我走了,对不起,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我和陌染要去哪里,等到一切稳定下来,我会和你联系的。”
陌染,她叫他陌染,原来,已经从“戚陌染”升级成“陌染”了啊。
原来。
原来!
我真的不甘心,我简直不甘心透了!
我从来都没有想过会有这么一天,她突然就去那么亲切地呼唤着别的男生的名字,除了我以外的男生,我压根儿就没想过!
终于,我还是忍不住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跑过去就一把紧紧拉住她的手,用一种几乎濒临哀求的语气:“你别走。”
“——好吗?”
别走。
别走别走别走!
别离开我,别离开我。我一个人要怎么办?我该怎么生活?我该去依赖谁?我该去信任谁?所以别走,别让我一个人活着。
她微微勾了勾嘴角,轻轻地推开我,踮起脚摸了摸我的头,说:“乖,浅年,你也该长大了。”最后,她打开了家门,最后对我说一句“再见”就离开了。
再见,也许永远不见。
屋子里面顿时空荡荡的,剩下的就只有我一个人僵硬地站在原地,以及被她踩碎的一地悲伤。
她是残忍无情的绑架犯,而我就是中了她温柔圈套的被害者。
当她已经将我彻底囚禁在她的创造而出的监狱之后,却告诉我: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
那,我要怎样把这不可能变为可能呢?
或许。
或许,我和她从来就没有相遇过该多好。
许娜遥,你为什么要把我和她生下来?
为什么?
我不知道那之后又过了多长时间,我就那么像死尸一样躺在家里面不吃也不喝,心想就这么死了也未尝不可,反正我活得那么累,我活得一点儿意思都没有,死了吧,死了就好了,死了我就能去见许娜遥,然后掐着她的脖子向她吼:“谁让你生下我的!谁让你生的!”
或许,我死了,她也就能回来了。
我这么天真的以为着,像个二百五似的以为着。
直到有一天,大概是她离开家三个星期之后,我趴在沙发上,电视的声音很吵,可是我又懒得去把它关掉,刚刚把头埋进沙发的垫子里,茶几上的手机就响了起来,我皱着眉头不耐烦地拿过来一看,显示号码是莫七七,说实话,我是想直接把手机的电池拔下来算了,省得心烦,可是我却鬼使神差地按下了接听键。
那边是又吵又闹的背景声音,相比之下,莫七七的声音就显得格外的小。
“么西么西,亲爱的,你还在睡吗?”
“有屁快放。”我开始不耐烦。
“讨厌,你什么态度吗?”她很矫情的嗲声嗲气。
我已经耐不下性子,冲着电话扔出一句:“我挂了。”
“那么做的话,我保证你会后悔的。”
她好像预料到我会被她的这句话吸引,她自信的这点让我不得不服。果真,我迅速地又把电话贴到耳边,问她:“你究竟想说什么?”
“当然是你想知道的事。”她说。
我皱眉:“什么事?”
“呵呵。”她笑,“如果我告诉你,你要拿什么来感谢我?”
“我最恨和别人讲条件,尤其是和女人。”
“好吧好吧,看在你比我还可怜的分儿上,我就大发慈悲地告诉你好了,夏浅年,你不会不知道吧,你姐姐和戚陌染私奔去同居的事情目前已经满城风雨了,戚陌染他妈听说已经找警察出动了。”
“找到他们了吗?”我急着追问。
“你笨猪啊,人家两个私奔去同居,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就被找到?”她不屑的笑了一声。
臭女人耍我,我在心里咒骂起来。
“你就是想说这事儿?”
“当然不是。”她说,“呵,我是要告诉你,连警察都找不到的人,我莫七七已经找到了哦。”
我怔住,呼吸顿时急促起来,停了很久才问:“你骗我?”
“你认为呢?”
“告诉你,莫七七,你最好不要考验我的耐心,信不信我杀了你!”我威胁。
“我信,我当然信。”她笑着说,“我害怕死,所以,你觉得我有必要和你开这种玩笑吗?”
“我要见他们。”
“我可以告诉你他们的住址,但是,你绝对不能告诉别人是我告诉你的。”她忽然说。
“怎么?”我问。
“如果让楚瑾知道,他绝对会灭了我。”
尽管我不知道这件事情和楚瑾有什么关系,但是念在她不顾生死地打电话来告诉我,我很坚定地对她说:“好,一言为定。”
如果这次我真的能够找到她,我不想说别的,我只想告诉她,我不愿意把她交给别人,真的不愿意。
我会因此而受伤,而伤口将会溃烂。
事实证明,莫七七的确没有骗我,我按照她用短信息发给我的地址坐了很长时间的出租车,又跑了很长时间的路,终于找到了那所小房子。破旧的门面,狭窄的外形,我喘着粗气停步在它的门口,想着她就是住在这样的地方,我顿时觉得可笑而又无奈,胸腔里崩裂乱七八糟的疼。
这次,既然我来了,就不打算回头。
永远都不回头。
就算错,我也要一路错到底,哪怕它的尽头是万丈深渊。
我也心甘情愿永世不得超升。
因为只有她,才是我活下去的勇气。
看着眼前矮小的平房,我吸了吸气,抬起手来粗鲁地咣咣敲门,半晌,开门的是一个穿着白色外套,只有左耳上戴着许多耳环的优雅男生,全身上下透露着浓厚的贵族气息。
是戚陌染!
果真是他!
我的心底顿时升起强烈的怒火直着他视,他似乎也认得我,先是一惊,随后警惕地向我周围看了一圈,确定只有我一个人之后他才松了口气,依然很防备地看着我问:“你来干什么?”
“她呢?”我不理会他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