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所能表现的东西,必须能够与声音的高/低、强/弱、张/弛、节奏与速度等方面形成联觉上的对应关系,否则,即便加上文字标题,给出语言解说,配上美术图片,人们也不能从音乐中感受到那些内容。
德国作曲家施特劳斯的作品《家庭交响乐》为各种家居用品规定了特定的主题,但是实际上听众根本就无法从这些音乐主题中听出作曲家想表现的东西!这种做法并非罕见,但我们要指出的是,心理学的规律决定了,类似这样的做法都是徒劳的,因为必须要通过联觉的途径,音乐才能让人感受到听觉之外的东西,这是音乐实现表现内容的心理机制决定的。
在这里我们要指出一个事实:绝大多数的乐曲解说都包含了很多解说者个人主观臆想的成分。
乐曲解说作者在写解说时,主观臆想地编造了音乐根本没有办法表现的内容。这些主观臆想出来的内容一方面误导了听众的理解,使听众因为听不出这些内容而感到沮丧,另一方面也让人产生了音乐“高深难懂”的印象,而这些印象都极大地妨碍了人们去接近这门艺术。
作曲家格什温委托好友为其作品《一个美国人在巴黎》首演节目单写的解说词是这样的:在一个阳光和煦的早晨,一个美国人漫步去爱丽舍宫……走过一家敞着门的咖啡馆……这位美国人过了河,坐在“左岸咖啡馆”的露天席上……
“美国人”、“爱丽舍宫”、“咖啡馆”、“过河”、“露天席”这些东西都是音乐根本无法表现的!当然听不出来也就不是听众的问题。
还有些作品的标题也并非是作曲家给的,而是后人加上去的。没有人知道这些后人加上去的标题是否与作曲家的创作初衷相吻合。
贝多芬最著名的钢琴奏鸣曲《升C小调钢琴奏鸣曲作品第27号第2首:月光》,原本并没有标题,湖畔月下贝多芬为一个盲女童即兴演奏而成此曲的故事,是一个报社的记者杜撰出来的,发表在报纸上广为流传后,才有了“月光”这个现在已是风行世界的曲名。
还有的作品曲名,与表现的内容没有关系,而仅仅是为了表明创作时的其他情况。
如勃拉姆斯的《学院节日序曲》,仅仅是为了感谢布雷斯劳大学授予他荣誉博士学位而作此曲;莫扎特的《哈弗纳交响曲》,其实仅仅是其《第35交响曲》的别名,音乐的形态与萨尔茨堡市长哈夫纳晋爵的事件风马牛不相及。
作曲家有时也乐于给自己的作品起一个“玄”的名字,给人留下深奥、神奇、玄妙,令人琢磨不定的印象。
《黄道图》、《电离》、《东京速度》、《天空下的陀螺》、《纸的时代》、《点·线·云》、《世界反对格里高利圣咏》、《超越时光》……这些标题所传达的信息在音乐作品里是完全无法让人感受到的。
在中国传统音乐中,大量的诗情画意的标题也都是难以为音乐所表现的:比如在琵琶古曲《浔阳琵琶》中,10个段落分别被命名为“夕阳箫鼓”、“花蕊散回风”、“关山临却月”、“临水斜阳”、“枫荻秋声”、“巫峡千寻”、“箫声红树里”、“临水晚眺”、“渔舟唱晚”、“夕阳影里一归舟”……这些充满了诗情画意的标题与音乐音响可能给人带来的感觉距离是很大的。
所有这一切到了听众那里最终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听不懂”,从而产生了“自己没有音乐细胞”的沮丧、挫折感,产生了音乐艺术“高深莫测”、“神秘玄奥”的印象,进而对其敬而远之。
我们要指出的另一个事实是:在音乐的欣赏中,同一首作品,不同的人会产生不同的理解,这是很正常的。
实际上,对同一首作品,往往演奏家之间的理解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其实,作曲者通过乐谱记录的音乐是非常粗糙的。大量的音乐细节以目前使用的五线谱记谱法是没有办法精确描述的。还有些作曲家很少在乐谱上标注演奏的细节要求。巴赫的乐谱上甚至没有速度的标记。这就导致了演奏者通过乐谱还原音乐时的差异。同一首巴赫的《古德堡变奏曲》,同为Glenn Gould[1]一人演奏,前后两次录音,音乐演奏的时间总长相差20多分钟!差异之大令人瞠目。戏剧存在着“有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之说,对于音乐表演来说,是“有一千个表演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每个人都可以在音乐的欣赏中有自己的理解,每个人都可以把自己的想象、个人的人生感受投射到音乐之中去。作为普通的音乐欣赏者,更没有必要在乎自己对音乐作品的感受是否与作曲家的创作初衷相吻合。
我们在这里提出另一个口号:音乐理解何需“正确”。
担心“听不懂”的障碍,把一大批人挡在了音乐艺术的大门之外;担心“理解的不对”的障碍,又把一批人推出了音乐艺术的大门之外。我们在这里之所以强调“音乐何需‘懂’”,“音乐理解何需‘正确’”,就是因为“要听懂”、“要正确理解”这些要求,使听众背上了沉重的理解负担,限制了听众的审美想象力;也妨碍了严肃音乐的普及,使大批本来有可能成为音乐爱好者的人,错过了享受音乐这门伟大艺术的机会。
音乐欣赏的三种基本方式
那么什么是音乐的欣赏方式呢?
首先,音乐是听觉的艺术。体验纯音乐自身的美是音乐欣赏最基础、最重要的方式。
在很多情况下,作曲家创作音乐的初衷,也并非是想表现某种音乐之外的内容,而是想表现自己内心对一种纯音乐的审美理想的追求。
这些作品要么是根本就没有标题,要么是仅有一个给了听众极大想象范围的非常抽象的标题;而作曲家要么根本就没有透露其音乐作品的表现意图,有时即便加一个标题,对乐曲的绝大部分内容也没有留下任何说明。
在西方音乐发展的历史上,有大量的作品都是“无标题音乐”。比如,贝多芬除了《第三交响乐:英雄》、《第五交响乐:命运》、《第六交响乐:田园》外,他的第一、二、四、七、八交响乐都没有标题;莫扎特写了40余首交响乐,海顿写了100多首交响乐……作曲家都没有关于音乐作品表现意图的说明。
所以,事实上,音乐行家和那些资深的音乐爱好者们,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也正是以体验纯音乐自身的美的方式来欣赏音乐的,而并不太多地 去想音乐到底表现了什么内容。
正如鲜花不需要长得像什么而美丽,山川不需要看起来像什么而壮观一样;正如人们在挑衣服、选手饰时并不需要考虑它们的图案、款式是否像自然界中已有的造型一样,人类存在着对纯粹感观形式之美的欣赏能力与享受的需要。
音乐犹如耳朵的美餐,有着仅属于自身的听觉形式之美。出于对这种纯音乐自身的听觉形式美的追求,就产生出了无数的“纯音乐”。在欣赏这些纯音乐的时候,并不需要刻意在音乐中领会某种听觉之外的感受。正如我们平时欣赏轻音乐一样,感受音乐自身的美就已经达到了音乐审美的目的,而不需要再在听觉美之外去寻求形象、景观、思想、哲理的深层意义与内涵。
其次,音乐是情绪的艺术。
表现人类在难以言传、无可名状的情绪世界中的活动的感受是音乐艺术最擅长的领域。
因为人类情绪活动的结构与音乐的运动形态具有天然的“同构性”,因此情绪与情感的活动感受,成为音乐艺术最擅长的表现对象。没有哪门艺术,能够像音乐那样,如此直截了当、细腻微妙、动态即时地表现人类内心情绪与情感世界活动的感受。
在进行音乐欣赏的过程中,情绪的感受是音乐欣赏中必然要发生的体验。在音乐的欣赏中体验这种微妙的情绪感受就是音乐欣赏的关键性心理活动。
美术长于视觉形象的表现,但它是静态的,缺少时间的过程,而人类的情绪与情感是在时间中铺陈、变化、发展的;文学长于事件描述,也有时间的过程,但对于细腻微妙、倏忽即逝的情绪变化来说,文学的描述是苍白而迟缓的;电影与戏剧兼具时间、空间展示与事件描述的优势,但是对于人类内心的活动变化感受来说,它的表现手段太间接、太外在。
音乐是情绪的艺术。音乐起始于语言终止的地方。
再次,音乐是表现丰富、感人至深的艺术。
音乐带给人的感受很多,以联觉为引导,积极的联想、深沉的思考可以强化音乐审美的感受。在音乐的欣赏过程中,因为联觉的作用,音乐可以进而激活广泛的联想,这些联想带动了一系列思维活动,激起相应的经验回忆与思想认识,从而带来更深刻的哲理感悟,更广泛的内心体验,产生更为复杂、综合的审美体验与思想认识,这些综合体验与认识反过来又强化了音乐欣赏过程中的审美体验。
更因为音乐与人类的情绪、情感无时不在的天然联系,使得由音乐引发的各种联想内容与哲理思考无不包含着情绪与情感的体验,正是因为二者之间的交互强化,使音乐给人带来了感人至深的审美体验。
带有内容理解的音乐欣赏虽然并不经常发生,但这样的欣赏方式往往比单纯的听觉感受来得强烈得多,感人至深得多。所以我们一方面强调“音乐何需‘懂’”,但同时也要指出,音乐带给人的感受绝不仅仅是纯听觉性的。广泛的联想,深刻的理解,强化了音乐审美的体验,深化了音乐艺术的价值。
“曲高”为何“和寡”——“严肃音乐”使人难以接受的原因
为什么“严肃音乐”就不像轻音乐那样比较容易以让人接受呢?
通常人们使用“严肃音乐”、“高雅音乐”、“古典音乐”、“经典音乐”来称呼与“通俗音乐”相对的音乐门类。这些概念的产生有特定的时代背景及所指,在此不详述。其实“高雅”、“严肃”、“古典”、“经典”这四个概念中的每个概念都不能涵盖人们实际上所指的这个音乐类别的全部作品。因为,在这个音乐类别中,既有“高雅”概念本身所不能包含的粗野、阴郁、邪恶、凶险、刺激、恐怖、滑稽、可笑……也有“严肃”二字本身所没有传达出来的轻松、明快、温柔、甜蜜、清新、秀丽……还包括“古典”、“经典”二词所限定的时间范围之外的优秀的现代与当代音乐作品。
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就用打了引号的“严肃音乐”来称指这个与“通俗音乐”相对的音乐门类。
“曲高”为何“和寡”,“严肃音乐”为什么难以让人接受,是一个音乐心理学的问题。
音乐作品的音响结构形态存在着简单与复杂的不同,人的音乐审美能力也存在着高低的差异。一个音乐作品是否能够被听者所喜欢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听众在审美听觉和知觉上能够把握这个作品的音响结构。
决定一个作品是“严肃”的,还是“通俗”的,关键在于音乐的音响结构对人的听觉来说是否容易把握。
简单、鲜明、柔和、协和的音响容易被人们的听、知觉所把握;反之,复杂、精微、刺激、紧张的音响则难以把握。要想感知与把握后者,需要人的审美听觉和知觉能力发展到一定阶段才行。
这是“通俗音乐”之所以“通俗”——易于为大众所接受,而“严肃音乐”之所以“不通俗”的根本原因。
正如人的肌肉力量与思维能力一样,人的感知能力并非与生俱来,它有一个发展过程。这个过程在味觉与视觉能力的发展中均有体现。
从味觉上看,味觉能力不太发达的人比较喜欢味道单纯、明确、甜的食品;反之,能力发达的人则喜欢味道丰富、细腻、不那么甜的食品。这从小孩喜欢喝软饮料,不喜欢喝酒类饮料,而大人则对甜饮料不感兴趣,却对酒类乐此不疲就能够看出来。
从视觉上看,视觉能力不太发达的人喜欢简单、明确、色彩明艳的画面;反之,能力发达的人则喜欢丰富、细腻、微妙的画面。这从商店中儿童用品与成人用品的颜色差异及年画、农民画与油画、水墨画的欣赏群体差别就能够看出来。
由于人的听觉审美能力并非先天生就,而是需要培养的,因此,从审美能力的分布来看,能力越高人数越少,这是很自然的;相应的,从总体上看,越是复杂的艺术作品欣赏者也就越少,这是一种常态。
审美能力的发展是与经验直接相关的,而经验是与年龄相关的。因此,从总体分布上看,审美能力强的人相对偏向年龄较大的群体是可以理解的;反之,形态相对简单的艺术产品往往会拥有较大的受众群体,并且这个群体会以年轻人为主,这也是很自然的。
同理,音乐审美经验较少的人或通俗音乐爱好者会对过于复杂的“严肃音乐”难以接受;而“严肃音乐”爱好者也往往会嫌“通俗音乐”过于简单、单调而不喜欢听,特别是无法全神贯注、细致入微地去品味“通俗音乐”。
——人类审美听、知觉能力发展的进程是造成“严肃音乐”与“通俗音乐”拥有不同受众群体的根本原因。
我们可以用一个日常生活中很相似的例子来形容“通俗音乐”与“严肃音乐”之间的差异——软饮料与酒:“通俗音乐”好比是软饮料,“严肃音乐”好比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