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连凯掏掏耳朵,“你还是好好担心下你的那条死狗吧,如果实在治不好……我再送你条人见人爱的?”他一只手搭在严皓尘的肩上幸灾乐祸的说。
也不能怪连凯讨厌严皓尘的狗,实在它不怎么招人喜欢,见了人甩都不甩,一副爱理不理的死狗样,要想碰它一下,那只死狗就发出凶狠的闷哼,以示警告!
“臭小子!你是嫌自己活的太长了吧!”
连凯向后一闪,及时躲过了严皓尘的一记拳头,一脸就知道你会来这招的架势,继续嬉皮笑脸的说:“为了死狗,连兄弟都打,太没人性了吧!”
连凯什么都好,就是有点贫,也只有连凯敢这样跟他开玩笑,两人可谓是出生入死二十几年的好兄弟。要是换了别人,早就一失语,成千古痛了。
天知道严皓尘有多宝贝那条狗,除了连凯,它就是自己第二个可以完全信任的朋友了。
不知道为什么,最近严皓尘的狗总是提不起精神,吃不下睡不好的,看得严皓尘也跟着难受。若是说严皓尘有什么能充分体现人性温暖的地方,也就是对狗的爱了。
不愧是严皓尘养的狗,从来也只认严皓尘,其余陌生人根本没法靠近。对熟人连凯爱招不理得已经是贵宾级的待遇了,是连凯太爱挑战自己对狗的影响力,才屡遭排斥。
严皓尘的狗平时看起来乖巧温顺,让人误以为是个养尊处优的废物狗,实则它发起狠来可以跟特种部队训练出的战犬相媲美。
记得曾经有个不长眼的小偷妄想盗窃严皓尘的家,后果可想而知,被咬地浑身是洞,叫苦不迭,怎一个惨字了得!估计以后光听见狗字就浑身发抖了。
所以带狗去看医生,这么艰巨的任务只有严皓尘自己能胜任。
“我尽量在会议前赶回来。”严皓尘简直都懒得理他了,打开车门,帅气的开车离开。
严皓尘开了一辆蓝色保时捷在街上奔驰,正值道路高峰期,他不得不将车子开进小巷子,以躲避拥堵。
吱?——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