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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那个让你积极向上的人

会不会有这样的时候,你一开始想要吃到很美味的东西,找到了一家店,兴高采烈地来到店里,翘首以盼地等着菜到了桌面,你尝了一口,发现很难吃,但你告诉自己,你很辛苦才找到这里,而且,你付了钱,所以你强迫自己吃着自己不喜欢的食物,到最后吃光了,你又觉得索然无味,想要找点其他的东西吃,压住那个难吃的味道,于是,你去了其他店找了其他的食物,你吃了一样又一样,肚子吃到撑快吐了,只是觉得比原来的更难吃了。你就开始懊悔,最开始还不如去最常去的那家店吃最常点的套餐,起码,不会觉得花钱买难受。

有时候,我们对新事物起初会怀抱新鲜的态度,接近后发现不如自己预期,便很难再接受新事物,对新事物一如既往地排斥。人生里只有我惯用的方式,我惯用的原则,一切都是我惯用的,没有惊喜,起码不会给人带来冲击。

如果把这比作人们的爱情,我现在的阶段是处于对新事物排斥的阶段,习惯我原来所有的习惯。而对严师雨来说,她目前还是在尝鲜期。她先是吃了“高明”这块蛋糕,发现不好吃,为了让自己好受点,她迅速啃起“她的前夫”这盘牛排,发现还是不对味,她就又开始找寻其他的食物。虽然,她现在是孕妇,她得忌口。

我想挺着大肚子还能恋爱的人,穿越古今应该没几人,很荣幸地,严师雨是其中一个。

严师雨的每次恋爱几乎都和我们有关。这里的我们指的是除她外的“三贱客”还有我。严师雨第一次恋爱是初中的时候。她暗恋陆浩年。天晓得她那时候会什么会暗恋上陆浩年,而不是我哥。或许,是因为我哥意念太坚定了,身边一直靠着陆青这厮。我记得我第一次让陆浩年和严师雨碰面,陆浩年还是个小毛孩。严师雨说这孩子好可爱,她很喜欢。很多年后,我们调侃起这一段,她恨不得把自己塞到抽水马桶里“唰”一下就可以冲走,不用在这丢人现眼。

陆浩年比我们小2岁,我们上初三那会,他还是个初一的愣头青。说什么事做什么事都透着傻劲。严师雨美其曰:这是憨厚。而这憨厚的名号后来却成了陆浩年的“嘲号”。什么是“嘲号”,不是潮流的潮,是嘲讽的嘲。很多年后“三贱客”聚在一起,陆浩年呆头呆脑游神的时候,很多年前一脸深情地说着他真憨厚的严师雨翻着白眼,鼻孔朝天,指着陆浩年:你看他那傻样。

陆浩年年轻的时候气势比较弱,虽然现在也还是很弱,但那时候更弱。面对严师雨殷勤的笑,他半秒没到就招架不住,刚见面就应承了当人家的小男友。所以,严格说起来,他们两个是彼此初恋的关系。

人们总说初恋是美好的。但陆浩年有句总结说的很好:我的初恋就像是黄果树瀑布。外人看起来很美好。内里却是波涛澎湃地让人招架不住。

严师雨很强势,按现在的流行语叫“御姐”。她打小就这性子。什么不如意就喊就叫,什么不满意就摔盘子摔碗。他们还没结婚,还没柴米油盐,他们还是学生,所以她就撕书。他们为了今天是吃沙冰还是牛肉丸大动肝火的时候,往往以严师雨嘶嘶的语气词伴奏下摊在地上“悠闲”晒日光浴的陆浩年的书为终结。而且严师雨还有变魔术的功能,她能在陆浩年的书享受“日光浴”之前,先给它变出个双胞胎弟弟。而陆浩年显然不喜欢“双胞胎”,然后在无数次这样的魔术表演后,他们毅然决然地分手了。距离他们交往还不到一个礼拜。

人们常常讨论一个话题,分手之后还可以当朋友吗。我的答案是不行。但陆浩年和严师雨真正印证了那句分手再见仍是朋友。不仅是朋友,他们还进化成铁哥们。从前他们争吵今天吃沙冰还是牛肉丸,当朋友后,脑袋也清醒了,你吃你的沙冰,我吃我的牛肉丸,打包到一地一起吃不就得了。从前交往的事情也可以拿来当谈资互相嘲讽。

--喂,你记不记得那时候送我的花,太难看了。

--但是不知道谁抱着那花流眼泪。

--你放狗屁,我哪来的眼泪。

--我知道,不是眼泪是马尿。

每次他们吵架,我都是这样的状态,以前是,现在,还是!

严师雨的第二任男朋友是我高中同学;第三任是我哥的同事;第四任是高明,也是得益于陆浩年才捞到的一个帅哥;第五任也就是她的前夫是唯一她自己找的,但显然结局更悲催,老公搞外遇不说,还给她弄来个小孩。到第六任的时候,也就是最近刚刚开始的这任,多多少少,有点因为我的因素才成事。因为,这第六任男友,就是想追俞铖前女友结果莫名来了场公演的赞助商李先森,也就是我们公司的小设计师。

李先森名字很响亮,李先森李先生傻傻分不清楚。

我实在很佩服严师雨的作战实力,身上还带着块肉都还能和能谈恋爱。据说,是那天严师雨不顾自己的有孕在身,奋力拉走我一奔,给李先森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自此,在李先森受创的幼小心灵里深深地烙下了严师雨威猛的英雄形象。

严师雨那句你什么眼光,他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看人眼光。李先森深深地觉得,看人不能看外表,像严师雨这样一个单亲妈妈,那么努力地生活着,还能那么英雄气概地为朋友出头,他觉得她是个大大的好人。所以,他和严师雨在同一屋檐下今天见,明天见,上班见,下班见,这一优越的地理优势下,很合情合理地走到了一起。

只是,我不知道,这个李先森会不会是严师雨最后试吃的那道菜。当然,我在心里默默地祈祷:她能幸运地碰上一道佳肴。虽然,我信佛。

说到信佛,我想起今天是初一,我们家初一十五都要到附近的庙里上香。我陪着我奶奶、我妈妈爬到那个有着乾隆爷题字的庙里上香的时候,我看到俞铖带着队人马在庙里参观。我冲他眨了眨眼睛。他没理我。

我很寡味地靠在墙上看我奶奶和我妈妈在拜拜。然后,俞铖带着的那队人马也在另一侧的香炉拜拜。(⊙o⊙)…第一次看到他做这种事,真的很ging。我开始观察,他身边的人,根据我火眼金睛得回的情报,那应该是他的客户,而这个客户,应该是个佛教徒,他想巴结他,所以,他带着大队人马爬山涉岭地来到这个所谓的著名庙宇拜拜。

有时候,我真的不喜欢他是个商人。所谓商人就是伤人。他要不在的时候就不在,坐飞机和坐公车一样频繁;逢年过节经常只是用一条短信陪伴你;你还要时不时看他老奸巨猾,卖弄他的外交手腕。真的很伤人。

但没办法,我喜欢他,我忍了。

就好像我喜欢吃蟹黄,不喜欢吃蟹肉,但我为了要吃蟹黄,我只能买一整只螃蟹,我不能只买一个蟹壳吧。

俞铖工作的时候,很少搭理我,遇到了,顶多眼睛往这边瞄下。我要是冲他挥挥手,他会立马发短信指责我:我在工作。他虽然只打了那四个字,但言下之意很明显:别打扰我,别给我丢脸。那时候冷血无情的他,很难让我把几个月前拉着我的手出席发布会的他联系在一起,想成是同一个人。他不让我挥手,我就改成眨眼睛,但显然,他把我的wink当成是眼疾,一脸庄重。好吧,我只好安慰我自己,他很稳重,知道工作的时候要严肃。

其实,我很怕他。和NO。1俞铖的怕不同。NO。1俞铖怕是因为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但我又喜欢他,我怕做了让他不开心的事,让他对我反感;而俞铖的害怕不是怕他这个人,怕我说错什么话,让他生气或是我自己伤心,怕他是怕他的气场。有时候这种强大的气场让你觉得很安心,有时候又令你觉得窒息。

我从他前女友的口中知道了他原先的家境并不好,所以我理解他现在的工作方式。他一直很上进。从大学毕业尔后通过公司的选拔到国外培训,再回来为公司效力,不过两年的时候,他已经成为独挡一面的区域负责人,现在更是新成立的子公司的执行总经理。相反地,我从来过的太安逸,一直没什么上进心。和他在一起后,我渐渐地会在很多事情的处理上变得积极和上进。我那天抱着考研的书在热读,因此谢绝了严师雨的聚餐后,严师雨很正儿八经地来了一句:刘哖,你变得跟刘胥一样无趣。

严师雨曾经在我问:陆浩年你都对的上眼,为什么我哥这么大的帅锅摆你面前你都不瞥一眼。严师雨啜饮着柳橙汁,很淡定地扫了我一眼:你哥啊,太无趣了。老是念书念书,考这个证那个证,人生太积极向上了,和我格调太不搭了。

然后,她说我太无趣了,还和我哥一样。那显然,在严师雨眼里,我的格调上升了,我也是属于念书积极向上的那类人。

但,我觉得挺好的。

喜欢一个人,然后,他让你因此变得积极向上,起码,比找个让你意志消沉的人要强。我喜欢这种积极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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