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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愿得一人心?碧珠?糖醋排骨(2)

菡碧的汽车在高速公路上失控,爆炸、起火,她终于彻底得到了解脱。据新闻说同车的女童因为被受害人在最后一刻紧紧抱住而幸免一死,但是伤情严重。孙万国曾经竭尽全力想要把曼殊带回自己身边,但是菡碧的娘家却丝毫不放松,他们最终赢得了曼殊的监护权,带着她出国治疗,从此断了音信,再无来往。

后来孙万国带着曼丽搬了家,在新的地方,曼丽觉得很放松,因为所有的人都以为,她是孙万国唯一的孩子,独生女曼丽。

……

碧珠是位不请自来的客人。

我看着眼前的这个女人,她的脸很美,是种精雕细琢的美,表情却有一些生硬,一见我便笑了,却让人觉得笑得有些苍白。

“我来替曼丽取钱包,她没有打电话给你吗?可能她又忘了,她总是这样糊里糊涂的。”她婉转笑说,却开门见山告诉我她是熟人的关系。

我也笑了,其实这是一个再明了不过的心机,这女人能特意找到这里的原因自然不仅仅是只为帮朋友一个忙,来帮曼丽取钱包只是一个托词,她有她要达到的目的。而她也知道,曼丽正准备在自己的杂志上宣传我,她一定认为我不会在这个当口拒绝曼丽介绍过来的客人。我有一点本能的反感,却不愿意表露出来,这个女人很有意思,我总喜欢看些自作聪明的热闹。

于是我不答话,只高声招呼阿白倒茶,阿白很快便端了饮料上来,一大壶柠檬汽水,里面还放着几片切得很漂亮的柠檬片,在这阴冷的早晨,真是让人为难的饮料。眼前这位却不在意,依然道了谢谢,阿白转身欲走,谁知她又在身后补上一句:“很漂亮的饮料,我最喜欢柠檬汽水,又酸又冷,看来我和这里真的有缘。”

我不禁真的对她产生了一些兴趣,她的精明和尖刻总不因为想要达到目的而稍稍地收敛,这也有些值得欣赏,但我不想就这样妥协。

我故意轻抬眼睛漫不经心地看她:“你说曼丽会打电话过来?不过实在有些抱歉,我不太记得曼丽是谁。对不起,我这儿的客人太多了。”

她的脸上有转瞬即逝的惊愕,随即很快掩饰好,说道:“曼丽是之前来过这里采访的杂志编辑,她说还在这里落下了一个钱包……”

我故意装作恍然大悟:“哦,你说钱包我才想起来。”于是起身从抽屉里拿出钱包递给她:“原来你是来帮她取这个的,是吧?”

她的脸色有些不自然起来,她当然不是只为了钱包而来,但是此时此刻却不好把实情说出口,不难看出,她想达到自己的目的,但又不愿意显得太低声下气。

停了一会儿,她想出了办法,于是便对我笑道:“要不你打个电话给曼丽,让她亲自跟你确认一下,这样你也好方便把钱包给我。”

我也笑了,把钱包往她的方向推了推:“不必了,我相信你的。”

她却不由分说地拿出手机,边拨号边说:“还是确认一下吧,这样保险一些。”说完已经接通了电话,然后故意提高了调门说给我听:“曼丽啊,我现在已经在池小姐的店里了,好,我帮你把钱包拿回去。”然后忽然望望我,我很识时务地装作走到一边整理东西,她压低了声音,口气有些嗔怪:“曼丽,你还没有跟她说我的事情吗?你不是答应我要帮忙了么?”我故意装作不知觉,看她一个人的努力,终于,她把电话向我扬了扬,说道:“池小姐,能否接一下电话,曼丽想跟你说两句。”

接过电话,曼丽的声音听上去很焦急:“幼安,不好意思。碧珠说想去你那里学做菜,我被她缠不过,勉强先答应了,但还没想好跟不跟你说,可她已经自己找去了,真不好意思。我现在在拍摄现场,很忙,这样,如果你方便就当做帮我一个忙,如果不方便你尽可以拒绝她,好吗?”

我说:“好的,你放心,我来处理。”

挂上电话,我其实已经作好了决定。其实我早就知道自己会接受碧珠这位客人,人总是贪新鲜,碧珠若隐若现的心机有些精明又有些愚痴,不得不承认让我很感兴趣。刚才所有的拒绝,不过是对她故作姿态的一种应和,大家都投入,游戏才会好玩。

当我告诉她可以约上课时间的时候,碧珠眼里闪过兴奋的光芒,随后便被志在必得的自信所取代,她得意洋洋的样子虽极力掩饰,但也还是可以看出一些。

人类都有种自以为可以征服一切的狂妄,实际上不过是一种臆想般的幼稚。

我问碧珠想要学习什么菜,她却回答得有些扭捏和唠叨:“我想做一些看上去比较家常,但又不是太没有技术含量的那种,而且要味道很好的,最好是看不出名堂但是能品出不一样的菜。”

这样的菜我随口能说出几十种,天知道她到底有没有目标,于是接了她的话头笑道:“那么,究竟是哪一道呢?”

她笑了,我知道她一定早已有自己锁定的目标。

“我想学一道糖醋排骨。”

糖醋排骨,像是她会选的那种菜。

简单的排骨其实怎样做都好吃,而这道糖醋排骨却最是处心积虑的一种做法,不意外,最适合她。

我答应了碧珠教她做糖醋排骨,她会是个好的教学对象,我已经胸有成竹。

……

曼殊一直住在纽约,她想要回到孙万国的身边,但是她所有的努力似乎都是徒劳的。曼殊的外公和外婆恨透了孙万国,他们把女儿的死全部归结于孙万国的薄幸,但曼殊明白,纵使这样的指责对孙万国来说不算冤枉,但也远达不到他们所想的那种程度。但是这种道理曼殊是没法去和外公外婆讲的,自从来到他们身边,曼殊就尝到了一种超乎寻常的溺爱以及无时无刻的灌输,你妈妈是被你爸爸孙万国害死的,他是一个杀人凶手。

曼殊身体上的伤恢复得很快,她的脸毁了,但没什么可担心的,外公外婆早已安排好了最好的整形医生,他们并没有急着为曼殊补救,毕竟曼殊还处在生长期,手术的过程是伴随成长的一个常态,几乎蔓延了曼殊整个的童年和青少年,在她十八岁的成年晚会之前,她才最终变成了一个全新的精致美人,曼殊的所有如同废弃的蝉蜕一样被遗弃,她变成了一个崭新的人,和多年前外公给她改的名字“柳碧珠”一样的崭新。

柳碧珠同样很感激自己的舅妈,外公外婆在几年前相继去世,只留下一个舅舅算是和她还有些血缘关系的亲属,但舅舅本身的精神也不够稳定,他的出走也许是必然的事情,如果他不出走,结局也许会像他的姐姐菡碧一样走向死亡。碧珠一直很感谢舅母并没有把自己扫地出门,也许她是看在那笔巨额遗产的分上,碧珠的外公外婆很有先见之明地早早写好了遗嘱,除了留给碧珠一大笔钱之外,更给舅母的继承设置了条件,要她一定抚养碧珠到成年以后才可以兑现一大部分的遗产。所以无论怎样,碧珠在成年之前,依然都会有一个庇护之所,能够心安理得地住在外公外婆留下的这栋房子里,尽管舅母的冷漠与寄人篱下的苦楚无处不在,但碧珠始终明白自己是无权多要求什么的,但碧珠无时无刻不想起曾经在孙万国身边的日子,那才是自己真正能找到爱的地方,碧珠盼望着自己的成长,盼望着可以真正由自己选择和主导的生活。

所以在十八岁生日之后,碧珠并没有让舅母伤脑筋,她主动联系了律师,很快便办好了所有的手续。舅母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财产,对碧珠也竟有些依依不舍起来。多年以来,碧珠的懂事和谨小慎微多少令她感动,她温声细语地和碧珠话别,终于在最后离别前的几天中,让碧珠多少感受到一些温暖。好聚好散,其实从来都是难得的。

碧珠终于坐上了离开这栋房子的汽车,在整整十年之后,尽管她的心很急切,但却没有想要很快地回到孙万国的身边。碧珠是谨慎的,多年以来,父亲一点消息都没有,碧珠不确定自己是否也是他所盼望的。当初选择和菡碧走是她无奈的选择,虽然她也是气孙万国的,但碧珠的心里却并没有如外公外婆灌输的那样恨孙万国。一切都已经过去,对与错都没有她此刻需要的亲情重要,碧珠已经尝够了孤苦的滋味,她想要一种长久、持续的温暖爱护,但她一定要确定的是,孙万国也会像她一样盼望着这次父女的重逢,毕竟那才是有意义的。碧珠不需要被嫌弃,她只需要爱。

碧珠没有替自己先购置房子,她就住在酒店里。大学在不久之后就要入学了,私家侦探已经明确保证曼丽会是自己的同学,碧珠打算见面之后再见机行事。她要和曼丽住在一起,感情需要慢慢培养,碧珠有花不完的钱,她可以随曼丽住在任何地方,一定要,一定要。

当碧珠终于见到曼丽的时候,彼此都打了一个怔。曼丽还是当年的模样,只不过是长大了。她那样漂亮和璀璨,光芒渐渐掩饰了小时候那种胆怯的娇俏。曼丽的眼睛描画得格外精致闪亮,卷卷的头发让她如瓷娃娃一般的高贵美丽。相反碧珠的脸虽经过精心的手术,也是精雕细琢的,但多年的生活却将她的气质塑造得有些温婉、有些内敛,站在光芒四射的曼丽旁边,便始终觉得黯淡了。岁月真是冷笑话的高手,不过数年,姐妹俩却似乎换了个儿一样。

曼丽自然是不认识碧珠。她只是觉得这个女孩子看着自己的样子太奇怪,那样专注,甚至那样的亲切。曼丽是从国内过来的学生,对美国还感到陌生,她只好友好地对碧珠笑笑,想不到碧珠开口,却是纯正的普通话:“第一次来美国?”

曼丽笑了,熟悉的语言让她很快变得落落大方:“第一次一个人来。”作为孙万国的女儿,曼丽早已经习惯无处不在的优越感。现在她也觉得碧珠亲切了,人生地不熟,两个人行动总好过一个人单打独斗:“你呢,也是国内来的?”

碧珠笑了:“我在美国长大,不过我也是新生。”

曼丽果然对碧珠更感兴趣了,她毕竟比自己熟悉这里的情况。“那太好了。”曼丽说,“我们一起办手续吧,你中文说得这么好,不像是ABC。”

碧珠和曼丽很快熟络起来,三言两语后便开始探问对方的情况,当曼丽发现碧珠和自己的专业相同的时候,已经放心地挽住了碧珠的胳膊。

报到、选课顺利地进行过了,碧珠不动声色地紧紧跟随着曼丽的喜好,两个人的选课单如出一辙,最后,碧珠终于主动出击了:“曼丽,你要住在学校里吗?”

曼丽对宿舍的情况正在不大满意中,听见碧珠的话正中下怀:“我正在考虑呢,听说这里有许多小公寓,我想租小公寓住,但是又不大了解情况。”

碧珠故意有些迟疑:“这样啊,我前阵子联系了房产经纪,下午倒是要去看个小公寓,房子听说不错,你不介意的话跟我一起瞧瞧。”

曼丽巴不得这一声邀请,如果今天不是遇见碧珠,她是一定会先去住酒店,然后找人为自己在美国找房子,这里提供的宿舍不可能令她满意,她早已是不同于当年,而是个骄傲的公主。

碧珠是很能了解曼丽的,她避过曼丽给预先联系过的房产经纪打了电话,小公寓是老早已经看好了的,交通便利,步行到学校也不过十五分钟,周围的设施齐备,安保也很好,重要的是房子又大又宽敞,装修也很漂亮,曼丽一定不会挑剔的。这样的房子难得,却也容易搞到,只要花钱大方,哪有搞不到的?碧珠胸有成竹。

事实也的确是很顺利,曼丽对房子很满意,甚至是主动央求碧珠一起合租,碧珠正好可以扭捏着、犹豫着、最终因为被曼丽缠不过才答应了合租的条件。

当曼丽在新房子里欣喜地跳跃着准备迎接新生活的时候,碧珠心里却也感到了一种如释重负的妥帖。第一步的计划完成了,一切都可以再慢慢来过,妹妹,我总是要回来的……

……

碧珠来的那天我已经帮她选好了食材:肋排很新鲜,红红白白的很好看,肥肉和瘦肉的比例适当,交替缠绕生长。我只挑选了一条肋排最中间的部分,骨头粗细匀净,砍成大小均一的小块,很精致的一盘。碧珠见了,看上去还算是满意的,却拿出了纸笔,叫我把挑选的心得一一讲述,看她飞快地在本子上记着的样子,我实在是有些觉得不舒服,也许是我太要求完美,我总觉得做菜的过程是心与食材的沟通,沟通的初步便是留心熟悉对方的形貌,用笔记录下来的东西,充其量不过是个通讯录,那是给一些注定不会成为朋友的人们准备的。但我并不多话,只按她的要求再说一遍,任她走笔如飞地忙碌。

接下去,似乎该是她动手了,她却不动,自顾自喝着阿白端上来的饮料。今天不是柠檬汽水了,阿白送来了炭烧咖啡,极黑极苦却极香,我从不敢试,见她一口一口喝得香甜亦不免有些徒劳的操心:“要不要加些炼奶,不苦吗?”碧珠只是笑:“加了甜的东西,便辜负了这一种纯粹的味道,一点酸味都没有的咖啡,在我看来是很难得的。”我也笑了,她确实爱讲究,炭烧咖啡虽然苦,但那一种甘醇也是所有咖啡无可比拟的。很多美食都是如此,需要先忍过考验方能得到享受,我很高兴她懂这一点。

我耐心地等她喝过了咖啡,但她却依然没有动手的意思,相反气定神闲地看着自己本子上刚刚的记录。我亦不着急,索性在沙发上坐得更深一些,窗口透出的阳光中,微尘在跳舞,很有趣,很适合看着窗外放放空。

待她终于看好了,便把脸转向我,未说话又先笑了,我故意不去看她的笑脸,说不清为什么,我不喜欢她的笑容,她精致的面孔不笑时最完美,笑容出现时却总显得生硬和别扭。她仿佛没有留意我的神情,说道:“池小姐,这一堂课能否请你先示范完整的一套做法,我想先有个大概的概念。”

看来她今天并不想动手做菜,其实这样我反而轻松,只示范一次,何其简单,好过全程在一旁监控,一点不得闲。但我还是提醒:“我很乐意示范,但我还是要说,你最好自己亲手感觉,看和做终究是两回事,课程有限,多动手对学做菜来讲总是好的。”我从不吝惜食材,从不限制发挥,这在来学做菜的人眼中,正是我这间教室的优势,想不到依旧会有人不以为意,确实有趣。碧珠根本不爱料理,这一点我是懂的。

她依然坚持我来做示范,我便欣然动手,见她又拿起了纸笔,我便特意为她行些方便,要用到的调料和配菜预先拿了出来在料理台上放了一排,她果然细心地过去探看,细细记下名字,竟然还记下了一些成分。我不理她,自顾自地开始做这道菜。令人欣慰的是,在我动手的时候她没有在一旁鼓噪着问东问西,只是专注地看,飞快地记录。我发现她还会特别留意着记下一些连我都说不清楚的细节,例如放调料时我只是随意在用勺子舀一些放入锅中,自己也记不清究竟放了多少,但曼丽便会特别留意地拿过我的勺子看,我注意到她甚至会在本子上按照勺子的大小画一些简易的图示。再比如炖煮的时间我也没有特意地观测,而是不时打开锅盖看着锅中食物的变化判断,而碧珠却一定会在我每一次掀开锅盖的时候详细记录下时间以及锅中食物的样子,我相信她没有用相机来拍照,已经是很给我面子了。

不得不说,她的态度认真得让人感动,但我确实不喜欢这种做菜的方式,太精准太刻意,这会显得精明却失了趣味,混沌中依靠感觉的判断与取舍才是中国菜的韵味,也是中国菜的智慧,那种依靠刻度制作菜的方式在我看来总是无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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