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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静墟(2)

他在矮树丛里目睹了师兄的被杀经过。当他通过手下将师兄送给自己的两条干鱼拿出来时,以为师兄会吃惊,接下来还会反抗,不费力地把便装宫廷侍卫杀死。他想看一看这位以鱼贩子身份作掩护,看似整天碌碌无为的沉潜之人如何展示他的非凡锋利,然后自己寻机杀了他。但是鲈的反应令他大失所望,鲈没有作任何形体上的反抗,就被一把他日常用的杀鱼刀给杀了,他死得就像一个鱼贩子,手里还捏着两条干鱼。蔡真突然有些悔恨,有些茫然——或许师兄的真实身份也就是个鱼贩子。

蔡真从鲈手里取下一拎干鱼,递给侍卫,这两条鱼还是留着下酒吧。又不无感叹道,京城哪儿吃得到这么好的鱼呀!

侍卫觉得蔡大人的话里不无伤感,他觉得这个晦暝不定的上午过得很潦草。

咸阳宫,这是个巨大无比的宫殿,宫前立着比咸阳宫更高的十二铜人,把咸阳宫覆盖在它沉甸甸的阴影下。只有在远处才能看清铜人的面孔,十二铜人一副面孔,是个有短髭的男子,威严而暝漠。他是天下的王,大秦的天子,咸阳宫的主宰者——我们帝国的皇帝。在十二铜人脚下,我们都是蚂蚁,仰起头会不由自主地产生晕眩与震撼,战战兢兢也无法将目光运送到铜像的脸上,反会被青铜的光芒灼伤。十二铜人、咸阳宫,它不容置疑地昭示着帝国的强大,大秦皇帝的不可动摇。在天下人的眼里,它就是帝国和皇帝。帝国的版图都是以它为中心或从它内部开始扩展延伸的,延伸到其他城市、国家,乃至覆盖六国,使它们都在这座大宫殿的威慑之下。黑色是帝国崇尚的最高贵的颜色。黑衣、黑旗、黑色的宫殿,在黑色中我带着万分惊恐见到了那个全身素黑的天子,也看见了天子身边的那个内心漆黑的丞相斯——他走在黑色中,黑色的宫殿好像没有尽头。只有在他走过的地方,才出现一些阴冷而诡异的光影,仿佛是从他身上释放出来的。

我是隶,皇帝又赐名我为螭,方士蝠临死前塞了一颗仙丹给我。我和蝠曾经是朋友,蝠是个一根筋的人,且神经兮兮。他一直认为人可以生而不死,我从认识他那天起就与他争执,面红耳赤、不欢而散是家常便饭。他总想说服我,我说,你别说了,等哪天你找到了不死之药,我就服了。当他得知皇帝在求仙药时,便冒死自荐,充当了皇帝的寻求仙丹者。那以后我们就不是朋友了。我只觉得仙药是个荒唐的玩笑。我其实是皇帝的一个弄臣,我侍奉皇帝的主要手段除了供他取乐之外,就是用善书的一种字体随时记录下皇帝的重要言论。皇帝欣赏我的字,它比大、小篆都要简洁得多,是一种我悟出来的化繁为简的字体。丞相斯是大秦帝国的第一书法家,他从六国各行其是的混乱文字中早已觉察到统一文字的迫切。对于张牙舞爪的大篆,他也极为不满。丞相斯曾说,这种拥有大量同音字的象形文字,其固有的蒙昧状态最容易导致人们望文生义、以讹传讹,也最容易把一横一竖、一撇一捺转换为身体的动作。说这每个字看上去都剑拔弩张或居心叵测,一点也不过分。大篆的书写方式也十足的繁复阴险,如此下去,书法的美感正是尽可能把这种属性表现为大奸大恶。此看法虽有偏激与私愤,但我内心是认同的。

斯的小篆写得入木三分、出神入化,当他看到我的字时,先是皱起了眉,随后拍案叫好。他甚至不无激动地说,我将大篆简化为小篆,就是为了便于功用,你的字比小篆又更方便,可以推而广之,可以让帝国公文办事效率大为提高!他略微思索,大声说,你不是叫隶吗?你的字体就可命为隶书。我听罢赶忙跪地,口称不敢!隶只是个卑微之人,怎能以区区涂鸦命名一种书体,万万不可!

皇帝过来说,有什么不可,丞相说可以,就一定可以。

陛下,斯说,看来朝廷可颁一道法律,天下一统了,文字也要统一,不能各行其是使用五花八门的文字,我看可以隶书为标准,诏告天下,统一使用隶书!

皇帝随即肯定丞相斯的提议,此议甚好,可施行。

接下来落在我身上的事就是,要我在十天之内起草一套标准隶书千字文。我不能推诿,无法拒绝,更不能不殚精竭虑。我焚膏继晷把心血注在一片片竹简上。十天后,当我完成隶书千字文时,已是心力交瘁。丞相斯以专业的眼光,极为挑剔地逐字审阅、推敲了隶书千字文里的每一个字,他对其中许多字的写法提出自己的意见,有的甚至完全推翻了我的写法。他绞尽脑汁而又不无创造性地提供了部分文字的新鲜写法,令我不得不佩服他的书法才能和他做事认真的严谨态度。在他将最后一个字敲定时,他对我说,相信隶书推行后,世人会对得起你的心血。我说,隶不敢贪功,这应该是丞相的心血。

斯对我的说法并不反对,他仿佛自言自语,这套文字出来了,就让世人好好使用吧!

三天后,秦国颁布了统一文字的法令,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隶书,以千字文隶书为标准。秦的法令所到之处不隔夜,必须彻夜传达,雷厉风行。

英国汉学家华特在《书手》卷一,第五十页认为,“隶”这个人根本不存在,所以隶书的始作俑者还是大秦丞相斯本人。布尔海姆在《龙的王朝》一书中多次提到秦宫廷里一个叫隶的人,说他是宫廷郎中,又说是内侍太监,甚至在秦王某次遇刺后,又说他是御医。布尔海姆认为,这个叫隶的人尽管身份在宫廷里比较低微,但他确实创造了当时汉字的一种简便实用的写法。这种写法在公开以法令颁布实行以前,经过丞相斯改动达百分之三十以上,可通行使用后,人们普遍称这种字体为隶书或隶体字。司马迁的大书《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和《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里,均对“隶”这个人只字未提,仿佛他根本不存在。《部首》载:隶书相传是秦代书家程邈所作。程邈,秦代下杜人,初为县之狱吏,他对文字很有研究,后因得罪了秦始皇,被囚在云阳(今陕西省淳化西北)狱中。他感到当时官狱公牍繁多,篆书结构复杂,书写不便,因此就在原来大小篆的基础上加以整理,削繁就简,变圆为方,拟定了一批日常应用的标准隶书,成隶书三千字奏之。秦始皇看后很欣赏,不但赦免了他的罪,而且起用为御史,并以其所创造的隶书发交官狱应用佐书,故曰“隶书”。所以世称程邈为“隶书之祖”。

民国历史学家顾鸿年通过考证,认为隶者,确有其人,他可能是一个在朝廷颁布禁书令后仍藏有《诗经》《尚书》而不肯毁弃,以致遭受黥刑(在面上刺字,另说在额上刺字,然后用墨涂黑,使之无法脱去)的人,他由此成为帝国的奴隶而被遣去修建长城。但他写得一手好字的才能很快被发现,丞相斯起用他做了宫廷内侍,发挥他写字的才能,随侍皇帝左右。

法国人夏阁兰博士在一九二五年出版并再版达十二次之多的《天子》一书的最后一次修订版中出现了“隶”这个人,并说他创造了隶书,获得了皇帝奖赏的一颗长寿灵丹。关于“隶”的身世,夏阁兰的观点与顾鸿年大同小异,却又略有推断性发挥。他认为皇帝奖给隶一颗长寿灵丹的同时还口授了一道旨意,万一皇帝崩驾,要隶成为皇帝永久的守陵人。之所以说万一,那是皇帝认为长寿灵丹可以让他长寿不死,但那只能在不遭遇意外的正常情况下,而不包括突遇不测,尤其是暗杀、行刺等情况,所以长寿丹对皇帝而言,不可能是有万全保身之效的。

我是隶,我是以不体面的方式得到那颗不死仙丹的。那天皇帝对蝠求不死药的耐心到了极限,他暴跳如雷,斥责蝠花言巧语、大胆欺君,喝令推出去用火烧死!蝠在被推出宫、与我擦身而过时,将一个什么东西塞入我手里。我一慌,那东西竟掉到地上。蝠机敏,一脚把它踢开,我才发现那是一颗骨碌碌滚动的丹药。我心一紧,毫不怀疑地认定——他终于找到了。皇帝派人到处求索仙丹,他除了获得过一些丹丸状的壮阳药之外,根本连仙丹是什么样也没见过。

这才是真正的仙丹,也就是传闻的不死之药。

当我像个小偷一样将丹药从暗影中捡起来揣入袖里时,仿佛偷了别人的一条命。

我得到仙丹时是犹豫的,在那数天里我至少产生过两种想法。一是想逃离宫廷,躲到一个地方偷偷把不死丹服了,乐得独自享有长生。二是想把它献给皇帝,以成全他长生不死的心愿。后来转而又想,如果献丹给皇帝,他一定会追究不死丹的来路,并会把我杀掉。我逃出宫廷亦非易事。所以在两种想法都未实施之前,我只有将丹药暗藏在身,有机会就悄悄拿出来看看,左思又想,不知究竟该拿这颗紫黑的小小丹丸怎么办。有时我甚至想扔给狗吃了,让一条狗不为人知地偷偷不老,长生不死。可我又担心那狗万一被人打杀烹食,不白白糟蹋了那珍罕的仙丹吗?也有那么一两次,我陪侍于皇帝之侧,将仙丹攥在手上,心如鹿撞,总想冲动地把丹药交给皇帝,我设想着皇帝如何面露惊喜之色,然后大声地表彰我的忠心,还会赏给我土地、金钱、美女……但当我无意间瞟到皇帝那张冷淡得让人看不出丝毫内容的脸时,我顿生犹豫,任丹丸在掌心里攥着,数度攥出汗来。

我是隶,是一个胆小而卑微的人,我怎么可能决定一个皇帝的生死呢?我连自己此一刻与下一刻的身心都主宰不了,又哪里可能干预到皇帝的百岁、千岁,乃至万岁与万万岁!

我只是侥幸得到一粒丹药,它真能让人不死吗?人吃了它也许会变成一只红屁股的猴子或者一头猪呢!如果皇帝吃了我拿出的仙丹,真变成一只猴或一头猪怎么办?你难道还得恭恭敬敬尊它为陛下吗?一只猴子或一头猪真的有了通向长生的不死之体,你就真把称作万岁了?唉,我有时想得发笑,有时又想得沮丧,有时还越想越糊涂。自从我成了一粒长生丹的秘密拥有者,我反而更难安生了,我吃不下饭,睡不好觉,每次见到宫里人都故意把脸撇开,能不打招呼的就尽量不打招呼,能躲过的尽管绕道躲过,但唯有皇帝和丞相斯我是避不开也躲不过的,每次见到他们我的心都发虚,好像一个偷了皇家东西或跟丞相老婆通奸的贼。我无缘无故地紧张,无缘无故地冒汗,我明显意识到我在消瘦,使本不丰盈的脸凹陷,身穿的衣袍越显越大,我发现自己正在被一粒小小的丹药所作弄。我又不能或下不了把它扔了的决心,我也是有贪念的。我的贪念便是,不愿放弃自己是天下最大秘密唯一一个享有者的莫名的得意。

有一次我走到一条河边,趁四下无人,我像个贼一样把那粒丹捧在手里,无耻地再三把玩,我甚至想一口把它吞入肚内,但对那不死的无知反使我坠入恐惧的深渊。

有一次我见皇帝向斯再次谈到长生的问题,斯的脸色怪怪的,他不时回过头来扫视我,好像觉察到我的秘密,仿佛已经掌握了我就是仙丹拥有者的一切情况。

还有一次我在咸阳街上遇到一个饿得快要死的妇人,她向我乞讨,我当时除了带着一颗不离身的丹药外,连一枚刀币也没放在身上。我索性把那粒不死丹掏了出来,递给妇人。妇人颤巍巍地接过,看了一眼,有气无力地说,药,这是一粒药。我乞求你给我一块饼子,一个刀币吧!我不要药。说着她把丹丸随手扔在地上,丹丸很圆,骨碌骨碌就朝街边的臭水沟滚去。我箭一般将瘦削的身子射过去,截住滚动的丹丸。唉,那个妇人没有可享长生的运气,运气在她手上也被放弃。

看来这粒丹药是有灵性的,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享有它的。或许早就注定有一个人应该享有它,把它服下,或许它也正在选择这么一个人。而我可能仅仅是这粒长生不死丹的暂时寄存者。我本是帝国的一个奴隶,丞相斯所用的一件工具。我以文字侍人。

站在宏巨的十二铜人的脚下,我有时掏出丹药看看,又用鼻子嗅嗅,我对这粒药丹不知如何是好。而帝国如此强大,皇帝如此威严,难道还要靠一粒小小的丹药来持续吗?在我眼里,它肯定会像咸阳宫前的铜人一样永远屹立不倒。而方士蝠会死,丞相斯也会死,我和皇帝如果不服这粒丹药,也难逃一死。皇帝说蝠是个骗子,说他以妖言蛊人,求取不到长生药还要以此为借口欺骗皇帝,盛怒之下赐方士死刑。我要说,方士蝠不是骗子,他已掌握了人的不死之秘,但他为什么没有献给皇帝,而是临死前把不死的机会塞给了我这么个卑微之人,他却死了?为什么?我又一次仰起头,天空高蓝,阳光在十二铜人上像刀一样刮出铮铮的声响。风撞到坚硬的铜像破碎开来,从高处往下砸——咸阳宫前,满地都是金黄的铜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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