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这次冷芳芸用出了七成力气的一击竟然连对方的衣服都没有碰到,勾勾已经抱着胡丹冲到了门外了,还返过头来对着冷芳芸笑了一下说:“再见。”
冷芳芸叫着说:“留下人来。”
她手一挥,三柄金钱镖飞射而出,全是朝着勾勾头上击去,她知道胡丹身受重伤,已经没有一丝内力了,若是她误伤了胡丹,她可要一辈子后悔了。
勾勾笑着说:“好家伙,倒小瞧了你,原来是高手。”说话之间,手掌乱翻,几下便将三柄来势汹汹的金钱镖击飞了,只气得冷芳芸脸都红了,冷芳芸的武艺并不差,却料不到这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更厉害,击飞金钱镖之后,倒掠飞出,别看她还抱着个人,一眨眼便去了丈余之外,冷芳芸快哭了,疯也似地向前追去,大叫着说:“小坏蛋,小坏蛋……”
胡丹看着冷芳芸一脸绝望的表情,很是心疼,便尽力喊出:“我没事的,这个女孩是个朋友,你好好保重……”
两个人很快就不见了人影,冷芳芸握着手里冰冷的金钱镖,瘫软在地,她手中还有十来把精巧的金钱镖,她也知道,如果她肯挥出这一把金钱镖的话,肯定可以将胡丹与那个女孩子都留下来,可她不敢,胡丹在那人手中,击中了胡丹,那就坏了,况且胡丹……
冷芳芸不敢去想,也随着他们跑出的地方追出了廖府,外面静悄悄地,夜已来临,冷芳芸的叫声也逐渐远去,勾勾开始笑了起来,笑声在黑暗之中越来越大,他们根本就没有跑出廖府。
“真是个痴情女。”勾勾眼睛望着胡丹,却在自言自语地说,忽然却发现胡丹的脸正碰着自己的脸,吓了一跳,手一松,胡丹砰的一声,摔倒在地上,这一下可不轻,疼得胡丹直皱眉。
勾勾看着胡丹狼狈不堪的模样,吃了一惊,转眼却又嘻嘻哈哈地笑了起来。
胡丹轻轻摇摇头,苦笑着说:“你害我不浅。”
勾勾发呆了片刻,叹了口气,弯下腰去,在胡丹身上几个地方点了几下,胡丹这才觉得全身一松,四肢都能活动起来了,全身能够活动了,让他松了口气,这气忍太久了,真不好受,勾勾在一边嘻嘻笑着说:“真对不起啊。”
她这个样子像个做错事的小孩子,胡丹忍不住就乐了,说:“好了,算了,不能怪你,幸好该走的人全走了,该回来的人一定还会回来的,我希望我回到家里,我老婆也在家。”
谁是那个该走的人呢?谁又是那个该回来的人呢?在胡丹心中,该走的人应该是勾勾,该回来的人当然是冷芳芸,于是他又回到自己怕住房里,可是该走的这个人,一直到了深夜还没有走,那个该回来的人一地到了深夜都还没有回来。
勾勾一直很平静,静静地坐在屋子里的那一张唯一的木椅之上,也不说话,只不过时不时地偷眼望着胡丹,不知心里在想些什么,胡丹只好装做没有看见。
这个恨天太小,恨地太窄的家伙,胡丹要是去想她会安安静静,老老实实地只坐在这里,胡丹就是脑子进炎了。
勾勾岂是那种只会玩小孩子心眼的女孩,她做的事情,那一件不是唯恐天下不乱呢?
夜更深了。
冷芳芸仍然没有回来。
不知过了多久,勾勾忽然站了起来,对着胡丹说:“嗯,那就这样了,我也该走了。”她顿了一顿说:“你说过的,该走的人都会走的。”
胡丹没有说话,勾勾真的就那样走了,只是不到片刻时间,她却又回来了,走的时候快,回来的时候更快。胡丹没有吃惊,他已经习惯了这个女孩天马行空的行事方式,如果次次吃惊,他都不知道要怎么生活下去了。他微笑着说:“你回来了。”
勾勾说:“嗯,回来了,我回来看看你。”
胡丹说:“多谢。”
勾勾想了想,说:“其实我也不是回来看看你的,我是想带你去看一看一样东西。”
胡丹说:“哦,什么东西?”
勾勾伸手拉着胡丹的手,说:“你跟着我出来。”
眼前的景色见到的人没有一个人不会不为此心惊,胡丹也不例外,廖府上下数百个人竟像没有一个活人了,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死尸,残酷的死尸,有被利刀砍做两截的,有的是让人生生地砍下头的,其惨无比,不忍睹看,胡丹只觉得全身颤抖,紧紧握着拳头,勾勾的手也没有刚才那般温暖了,也在发抖。
勾勾说:“我早料到这个地方是要出大事的。”
胡丹咬牙说:“这是谁做的?”
勾勾说:“你不知道吧?”
胡丹说:“难道你真知道是谁做的?”
勾勾说:“那是当然。”
胡丹说:“到底是谁?”
勾勾说出三个字:“绝情刀。”
胡丹呆了,不错,这些人虽然不是死在绝情刀下,却是因这柄刀而死的,若是没有这柄刀,这里的人都可以多活几十年,只是廖小玉不应该去抢这柄刀,只因为他手中有了这柄江湖上人人皆知的绝情刀,才导制了这样的惨境,对于江湖上的那些高手来说,便是皇宫他们都可以来去自如,何况一个小小的廖府。
勾勾看着胡丹,想笑,却没有笑出来,无论谁脚下有这么多的死尸,他绝对笑不出来,勾勾呆了一阵,才说:“我们也走吧,不然也许我们都走不了的。”
胡丹摇摇头,又点点头,说:“走吧。”
胡丹本是个热血汉子,忽然见到这么多无辜的人为了一柄刀而送命,心里热血沸腾,恨不得抓到凶手为他们报仇,若是在以前,他无论如何也要立即去找出这群杀人的恶魔,将他们绳之以法,只是今非昔比,今天的他只是一个扫地的佣人,一个七哥而已,他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声名显赫的七浪子之一,笑傲江湖的大侠客了。
他们穿过死尸堆,路过大厅,地上一件吸引了胡丹的注意。
一件黑衣。
在某些地方很寻常的一件衣服,但是在中原是很少出现的一种衣服。
鬼城。
死尸满脸胡须,脸上明显与中原人不尽相同,纵使这样的人在中原生活几十年,都无法抹去他们先辈生活在沙漠与草原居住的痕迹。这个人绝对是关外之人。
胡丹想起了那来无影去无踪,身手绝妙的黑衣侠,杀人如囊中取物般容易的鬼王潘长天,谈笑之间忽现刀光,杀人如麻的金童玉女,以及神秘无常的勾魂使者,难道他们又出关了?胡丹忽然眼睛一亮,发现地下有一件闪着彩光的东西,是块令牌,上面刻着两个字:催魂。
催魂命。
胡丹又呆了,呆呆地望着高墙之外的月光,眼光逐渐冷漠起来。
勾勾在这期间拉了他几次,想叫他快点跟着自己走,却没有拉动,不由好奇地看向他,这时连同大厅里忽然走出了一个活人他们都没有发觉到。
“七哥。”来人身穿一件黑色索衣,手提着一柄冷冷长刀,正是刘九。